大藤峡 明代桂西土司力量在大藤峡地区的更替

  【摘 要】明朝廷通过土司而控制狼兵,在卫所制度破坏后,朝廷征调大量狼兵东进大藤峡以维护江道畅通。围绕大藤峡的区位利益以及对安南问题的处置,朝廷与桂西土司、以及土司内部之间展开了错综复杂的博奕,遂有不同土司力量在大藤峡地区的更替,此即明代文献所见的大藤峡“�乱”事态的重要背景及原因之侧面。
  【关键词】桂西土司;狼兵;安南;大藤峡瑶乱
  【作 者】唐晓涛,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副教授。南宁,530006
  【中图分类号】K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1)03-0137-007
  
  The Alternation of the Guixi Chieftains in Datengxia Region in Ming Dynasty:also Analyzing the Causes of the Yao’s Rebellion in Datengxia Region
  Tang Xiaotao
  Abstract:During the Ming Dynasty, the government controlled the lang army by chieftains. After the wei-suo system was destroyed, the government moved many troops to the Datengxia region from the west of Guangxi. It’s aim was to make the river unblocked. Basing on the benefits in the Datengxia region and the treatment to Annan,there are many complicated relationshipsbetweengovernment and chieftains and among chieftains. For controlling chieftains,the government kept replacing the chieftain in the Datengxia region. It is the background and reason that the Yao people rebelled during the Ming Dynasty.
  Key words:the Chieftain in the West of Guangxi;the lang Army;Annam;the Yao’s rebellion in Datengxia region
  
  在明朝的历史进程中,大藤峡“�乱”影响甚巨,对此事件,诸多学者撰文进行了讨论,近年的研究特别注意到事件的起因与桂西土司狼兵的东进有着密切的关联。[1]本文即尝试从桂西土司与朝廷的关系、土司内部的承袭权之争、朝廷对安南的边政策略变化等角度,细致勾勒出不同的土司力量在大藤峡地区的更替过程,旨在揭示大藤峡“�乱”发生的复杂背景及原因之侧面。
  一
  明朝在广西建立政权之后,沿唐宋元之旧,在桂东直接设流官治理;在桂西则袭用当地土酋以旧俗治之,称为土司制。[2]之所以有这种差别,一是基于历史渊源,另一方面也与明初桂西土著统治者的积极归附相关。洪武元年(1368年),当明军进至南宁,左江太平府土官黄英衍、右江田州土官岑伯颜等桂西土酋就“遣使赍印章诣平章杨�降”[3]。之后,左右两江的土酋陆续遣使进贡,而明朝廷一律保留其原职并许其世袭。[4]这与官府对福建、广东的土著豪强采取的打击政策大不相同,而这一处置对明中期以后华南地方社会的历史进程产生了重大影响。
  从范成大和周去非的记载可知,宋代以来桂西地区就有称为“洞丁”的强大武装力量,元末明初鼎革之际,这些传统军事武装被保留下来,并发展为自成体系的土司狼兵制度。桂西土司狼兵制度的最大特点在于,在该体制下,狼兵并不由中央和地方官府统辖,他们各以聚落为单位,兵农合一,直接隶属于土官、土目,有着极强的人身依附关系,因而土官土目能够有效地控制土兵。而土官之所以能确立对土兵的掌控,又是倚仗了朝廷的权威,因而官府可以通过控制土官而使狼兵为官府所用。
  明中期后,卫所军士大量逃亡,每遇战事几乎都需募兵,在广西则是大量征调狼兵:“(景泰)四年四月敕两广总督遇警调用狼兵。……(弘治)九年八月以广西归顺州等处土兵隶有司调用。广西流官土民数少,而各卫军士十亡八九,凡有征调全倚土兵。”[5]明朝廷对狼兵的征调甚为频繁且数量巨大,甚至一次调用狼兵以万计。明中期在“�乱”的“威胁”下,将桂西土兵征调到桂东协剿和驻防变得日益频繁,而土兵东进的中心是大藤峡地区。有学者作过统计,明朝在桂东共建立了292个土司,其中在大藤峡中心区的浔州府及环大藤峡地区的柳州府和梧州府就达156个[6]。
  大藤峡广义上以广西浔州府为中心,地域“盘礴六百余里”,狭义上指位于黔江中下游,由桂平驽滩至武宣勒马滩的航道,田汝成谓其东西长约164里。[7]峡江蜿蜒穿过崇山峻岭,以山势险峻,江水湍急,峡窄滩多而闻名。明代,由于西江航运的发展,特别是广西盐的运输渠道的改变,使大藤峡地区在明代的政治版图上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大藤峡控扼着西江航运中段黔江与郁江交汇的枢纽地带,是两广之间的盐运以及朝廷官兵进入两广地区和安南地区咽喉之地,其盐政收入及关税收入是两广财税的重要来源,而两江交汇冲积而成的浔州平原的田地资源也成为各种利益集团的争夺对象。嘉靖年间田汝成追述大藤峡地区的往事称,瑶人在渠魁们的操纵下把持沿江埠头,强行收取盐和日用品作为“通行费”,这种做法得到官府的“姑息因循”。[8]由于大藤峡江道异常险峻,而世代生活在峡江两岸的瑶人,则深谙各处急流险滩,导引船只顺利进出峡江。因此,这种情形很可能是大藤峡峡江瑶人生活的常态。但这样一来,瑶人的盘踞阻断了明朝东、西水道的交通。所以,明中期后,朝廷意欲凭借土司狼兵以控制大藤峡地区,获取其区位利益,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情景中,桂西土司和狼兵东进到了大藤峡地区。
  据明实录记载,桂西土兵进入大藤峡地区,最早在明永乐十三年(1415),是为了镇压“�乱”,其言曰:“广西武宣、来宾、平乐、桂平等县蛮贼平。先是,广西都指挥使司奏:武宣等县蛮贼胡通四、梁公荡、蒙哥物、陆扶宽等聚众劫掠,焚五州寨巡检司,势益猖獗。上命广西都指挥同知葛森率广西诸卫兵及所属土兵讨之,森督庆远等卫指挥使彭举等发军,官军、土兵万九千人捣贼巢穴,斩胡通四等及贼党七百人,悉还所掠人口。”[9]此次被调来协剿乱事的是桂西地区庆远府的土兵,不过,这些土兵完成协剿任务后就“班师回籍”,离开了浔州府。[10]
  桂西土兵大规模屯守大藤峡始于正统二年,山云的奏书讲述了此次经过:
  广西总兵官都督山云奏:“浔州府平南等县耆民赴臣处言:‘浔州切近大藤峡等山,�寇不时出没,劫掠居民,阻截行旅,近山多荒田,为贼占耕。而左右两江土官地方,人多田少,其狼兵素勇,为贼所惮。若选委头目,起领前来,屯种□带近山荒田,断贼出没之路,不过数年,贼徒坐困,地方宁靖矣。’臣已会巡按御史三司等官计议,诚为长便。乞如所言,量拔田州等府族目土兵,分界耕守,就委土官都指挥黄〈王�〉部领,遇贼出没,协同官军并力剿杀。”从之。[11]
  此材料中提到的黄〈王�〉来自思明府,是设于交趾与广西边境的丘温卫指挥佥事,史载其“上世皆土官,弟〈王冈〉以世嫡为思明府知府。正统中,黄〈王�〉以捍御功授丘温卫指挥,累迁广西都指挥使。”[12]可见被浔州府地方耆民称为“狼兵”者当属原丘温卫辖下之土卫所兵。山云声称派狼兵东来大藤峡是浔州府当地“耆民”的请求,不过,就奏书内容看,此建议也有替桂西土官谋利之考虑,并且特别指称要调思明府的黄〈王�〉及所部狼兵,而随同调动的岑氏土司治下的田州等府的“族目土兵”则归于黄〈王�〉的统辖之下。
  那么,为什么山云选择了思明府的黄〈王�〉?事实上,这与思明府黄氏土官在对付安南问题上成为地方及朝廷依仗的力量有关。自洪武末年安南国相黎�废安南国王陈氏而以已子黎苍自代以来,历永乐与宣德两朝,安南成为朝廷的最大困扰。在永乐年间朝廷多次对安南的大规模用兵中,地处安南与广西边界的思明府成为咽喉地带,思明府土官黄〈王�〉因跟随广西总兵官山云征讨交趾有功,势力急剧膨胀,获授丘温卫指挥佥事,宣德二年(1427年)再升职为广西都指挥佥事,[13]此后,黄〈王�〉其实成为镇守交趾与广西边境的土司兵的总头目。宣德三年(1428年)、四年(1429年)宣宗发布了两道�文:
  命都指挥佥事黄〈王�〉、张贵镇守龙州、凭祥、坡垒等处,听总兵官都督山云节制。初命总兵官都督萧授守备坡垒,至是,黎利请罢兵息民、复陈氏之嗣,遂命授回贵州防御,而命〈王�〉等守龙州。敕〈王�〉曰:“尔忠事朝廷,尽心边务,多效劳�,朕甚嘉之,故既升尔之职,今命尔专领土军,与张贵镇守龙州、凭祥、坡垒等处,往来备御,仍听都督山云节制。尔等其益摅忠悃,抚恤军民,慎固边备,以副朝廷眷任之重。” [14]
  �总兵官都督山云:“前命都指挥张贵同土官都指挥黄〈王�〉镇守龙州、凭祥、坡叠,往来哨备,并�都指挥陈全等体实交�事情及收集在逃漫散官军,于有粮之处操备。今交�事朝廷区画已定,卿可相度龙州、凭祥、坡垒事势,或仍令张贵、黄〈王�〉率土兵镇守,或止令黄〈王�〉领本卫官军守备,何者为便,陈全所领官军俱令各回原卫所,全或留南宁操备,或令回广西都司理事,何者为便,卿皆审度得宜,就为处置,仍具奏来。”[15]
   此两道�文,一道直接发给黄〈王�〉,一道给总兵官山云。从内容上看,黄〈王�〉被敕授专领广西土军,与官军一道守备交趾。尤其是在交趾黎利归服之后,萧授所领之军队已回防贵州;陈全所领官军亦各回原卫所,其本人亦被安置离开边境。因此,黄〈王�〉所领土兵事实上成为明朝廷扼守交趾的两支最重要军事力量之一。
  到英宗正统元年(1436年),明政府正式册封黎麟为安南国王,安南与广西边境宁靖,于是,广西地方官遂考虑将黄〈王�〉的军事力量调往大藤峡地区。从前引山云的奏书及明实录的相关记载看,其时大藤峡地区持续出现了一些规模不大的动乱,不过这次黄〈王�〉及狼兵的到来重点目标在于屯种荒田,且耕且守。事实上这代表了朝廷以后对狼兵使用的另一个重要的途径,即是除征调狼兵直接用于战事外,还专门将狼兵调往桂东或粤西的一些关隘,拨以田地,籍其之力以资防守。而对黄〈王�〉和其他桂西土司狼兵而言,相比于桂西地区,大藤峡有着更大的区位资源优势和利益:对峡江过往船只的征税带来的利益,浔州府平原平坦肥沃的田地。有论者指出,桂西土司狼兵还利用江道获得贩卖私盐带来的巨大收益,除黄〈王�〉之外,其时,桂西的大土司,包括岑瑛等都极力向相对富裕以及占据江道之利的桂东地区扩张,因此,一定程度上可以将黄〈王�〉所部狼兵大规模进驻大藤峡一事视为桂西土司力量扩张的结果。[16]
  自正统二年起,之后长达八年时间,大藤峡地区都处于黄〈王�〉的强力控制之下。景泰二年,当黄〈王�〉犯事坐牢时,广东巡抚�稽上书为他求赦,称颂他在守浔州时“军民畏服,贼不犯境”,并称因为他被抓而导致贼徒流劫德庆,所以请求对黄〈王�〉“曲加宽宥,仍前哨守,则广西宁,而广东无流劫之害矣”。[17]视黄〈王�〉及其军队为整个大藤峡地区乃至广东临近地区安宁的依托,可见当时桂西土官及狼兵成为官府主要依靠的力量。
  二
   黄〈王�〉自正统以来在大藤峡地区所确立的统治在景泰年间出现了变动。
   景泰初年,黄〈王�〉为了夺取思明府知府之位而指使其子杀害原知府黄〈王冈〉,事发后“置狱当死”,[18]为免祸,黄〈王�〉遣人入京赂贿当事者,上书景泰帝奏请废英宗之子(即后来的宪宗皇帝),改立景泰帝之子见济为皇太子,景帝大悦,黄〈王�〉非但免除一死,甚至得以继续控制大藤峡地区而且势力更大,史载其“遂蒙大赦,原免复职,赐诰命,极其褒奖,进都督,充参将,势焰熏灼,人多趋其门。”[19]但英宗复辟之后情况有了变化,黄〈王�〉遂被迫自杀。四年之后即成化元年(1465年),宪宗甫即位后再发兵十六万由韩雍统率大征大藤峡。韩雍此次大征大藤峡的一个重大行动即是诛杀黄〈王�〉之子黄震,[20]黄氏在大藤峡的势力遭到严重打击。
  对于大藤峡地区而言,黄〈王�〉因介入朝廷易储事件而被重创还导致了另一个结果,即在大藤峡地区的桂西土司势力的更替――岑氏最终取代黄氏控制了大藤峡地区。
  文献记载表明,韩雍在大征之后采取了一系列的善后措施,而其中最重要的一款是武靖州之设。他在疏中言及设州的意图时云:
  看得断藤峡山,周围六百余里,极是险峻,以此贼徒凭据为恶,贻患三广地方,累次官军不能剿平,臣等已将此贼痛加殄灭,若非远图良策,别为处置,诚恐大军散后,各处贼徒复来峡中啸聚,恃险为恶,二三年后又与旧日无异。查得先任田州府上隆州知州岑铎……。伏乞圣恩,宥其可疑之罪,令其复任上隆州知州职事,迁发断藤峡水路中间地名碧滩,开创衙门,筑立城堡居住,把截道路,控制本峡地方,将本州改隶浔州府。仍请敕都指挥岑瑛、知府岑镛,将上隆州印信并本州原管土兵、男妇尽数发遣,交与岑铎收管。不许岑镛托故,占�不发。仍将附近断藤峡原被贼人占种并有司绝户田土拨与耕种,五年之后照依上隆州则例,输纳报效粮米。若本州原管土兵果有逃亡等项事故,不及原数,亦就着落知府岑镛将本府所管土兵,照数拨补,庶使兵威强盛,贼人不敢复聚,地方可图久安。[21]
  此举是将桂西的上隆土司州整体迁往大藤峡地区设置武靖州,将包括知州岑铎及其所部狼兵和家属“尽数发遣”。这些土司狼兵及家属迁至大藤峡之后,改隶浔州府统属。武靖州设址于碧滩,碧滩地处大藤峡入峡口的献俘滩(即驽滩)和出峡口的勒马滩之中,相对于两岸的峭壁悬崖,此地有一片范围不大但相对平坦的坡地,所以韩雍建议在此建置土司衙门,筑立城堡,专职垦田戍守,以把截道路,镇慑瑶人,牢牢控制大藤峡航道。
  此次大藤峡地区的土司衙门武靖州的设立非常清晰地展示出土司之间、土司与朝廷之间的权力博弈。
  明初桂西土司中以黄、岑二氏势力最大,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告谕两江土司的诏书即称:“自唐宋以来,黄、岑二氏代居其间,世乱则保境土,世治则修职贡,良由其实审时知己,故能若此。”[22]但如前所见,最早在大藤峡地区确立势力的是思明府的黄〈王�〉。不过,当黄〈王�〉在大藤峡地区发展时,田州府岑氏的力量也进入了大藤峡,由前引山云的奏书可见,调来浔州府屯守的狼兵中就有来自岑氏土司治下的田州等府的“族目土兵”,但此一时期他们不得不接受黄〈王�〉的统制。当英宗复辟,黄氏失势时,岑氏便抓住时机,一举取代黄氏而控制了大藤峡地区。于是可以看到,当韩雍大征大藤峡矛头直指黄氏时,岑氏表现得甚为卖力。据韩雍所撰《平蛮录》的记载:“侯郑昂等聚领贼众,在于本县地名鸡冠大山持险屯驻出劫,声言要来偷劫博白县治。广西都指挥岑瑛统领达官指挥冯升、指挥张瑛、鲍恺、知府岑镛等汉达官军士兵昼夜兼程前至。”[23]即是包括已由州升为府的思恩府知府岑瑛,以及复位不久的田州知府岑镛均率军从征,显然是要取代因黄氏势力被摧毁后在大藤峡地区留下的权力真空。并且岑氏也如愿以偿,据乾隆《浔州府志》记载,在平定叛乱后,岑氏的狼兵并没有返回原籍,而是被安插于浔州府各处隘口把守,[24]直接成为地方社会的组成部分。而原来田州府所辖的上隆州更是整个被迁移至大藤峡建立了武靖土州,表明岑氏事实上取代黄氏控制了大藤峡地区。
  岑氏为什么能够取代黄氏进入大藤峡?与岑氏尤其是岑瑛的力量急剧膨胀密切相关。为什么选择上隆州,选择岑铎?这其实是田州岑氏内部承袭问题上的冲突及互相的争权夺利被转移到大藤峡地区的结果。
  桂西岑氏中以田州府力量较大,土官岑伯颜于洪武二年归附后被授为田州府知府,隶上隆、思恩两州。伯颜死,子坚袭,坚子永通、永泰分任上隆州、思恩州知州。之后,围绕由哪一边继任田州府知府的问题,永隆州与思恩州展开一系列的争斗。坚死,上隆州永通袭田州知府职,思恩州暂时失势。后永泰无嗣,弟永昌袭思恩知州职,永昌传子献,献死,弟瑛袭职。[25]岑瑛承袭知州后,思恩州势力不断壮大。正统四年(1445年),思恩由州升为府,岑瑛为思恩知府,[26]与田州府平起平坐;景泰六年,岑瑛升为广西右参政;[27]天顺三年(1460年)再升为广西都指挥同知。[28]就在天顺三年,田州知府岑绍死后出现知府承袭问题之争,绍长子鉴,次子镛,三子铎。岑铎任上隆州知州,[29]镛袭知府职,鉴趁镛率兵从征广东新会之乱时夺取了田州知府一职,镛只能借住省城。鉴及子�死后,镛复位。如前所言,岑镛复位后迅速派兵参加了韩雍的大藤峡之征,然后便是韩雍决策将上隆州知州岑铎迁至大藤峡地区(参见附图)。笔者猜测,将上隆州迁离桂西地区,也许广西官府的一个考虑即是减少田州府与思恩府承袭上的枝蔓,所以才会采取如此极端的做法,将整个上隆州迁离原地。不过,更重要的是上隆州本隶于田州府,所以上隆州之迁事实上表明田州府势力开始主导大藤峡。有论者指出,当时势力反在田州府之上的思恩府知府岑瑛直接介入了田州府知府承袭之争的全过程,岑氏之进入大藤峡与岑瑛的力量急剧膨胀密切相关,此一时期,由于岑瑛势力甚大,又任广西都指挥同知一职,所以此推断有一定道理。总而言之,田州府和思恩府岑氏取代思明府黄氏控制了大藤峡地区。
  三
  成化以后,在大藤峡地区的桂西土司力量又出现了几次更替,都与桂西地区土司力量的消长密切相关:首先是田州府岑氏势力的升降。田州知府岑镛死后传位于溥,溥在位时,思城州、泗城州攻田州,溥被子�所弑。之后,田州府由土改流,田州岑氏力量被削弱,但正德年间,岑溥次子岑猛通过贿赂太监刘景而得以复继田州知府一职,田州岑氏力量再度积聚并急剧壮大。当时武靖州知州一职因岑铎之子岑�无嗣而缺省,故正德十六年(1521年),军门议以岑猛长子邦佐出继武靖。强势的田州府便直接控制了大藤峡。后岑猛因肆意侵占其他土司田地引发桂西地区动乱,猛为岳父岑璋所杀,田州府再次改流,田州府岑氏势力又被削弱,其在武靖州的控制权也随着邦佐被迁往福建而一并失去。
  随后,田州土目卢苏与思恩土目王受伪称岑猛在安南未死,挟持岑猛幼子邦相反乱,明朝遂派王守仁率军征田州。王守仁招降卢苏、王受,将田州由流改土,由府降州,立邦相为知州,而令邦佐复掌武靖州事,恢复了岑氏在田州的地位及岑邦佐对大藤峡地区的主导。王守仁之所以如此处置田州事件及邦佐,主要在于其时田州岑氏在桂西地区的巨大影响力,而明政府应对安南的重要策略就是要保持作为安南与中国中间地带的桂西的秩序,保留岑氏的力量及其对中央的向心力有助于维持桂西秩序。正如王守仁反复在奏书中声言:“岑氏世有田州,人心久服,岑猛虽殁,有子二人,诸夷莫不愿得复立其后”、“土官之立,专为不绝岑氏以顺诸夷之情也”、“立邦相于田州以曲顺各夷之情”。[30]而桂西土司也深知朝廷之虑,卢、王叛乱打出的旗号就是岑猛在安南未死。复立邦佐也同样因为岑氏的强大势力:“武靖地方正当�贼之冲,而邦佐出继已久,民心归戴,况其才力足以制御各�,今欲更立一人,殊难其代,兼恐失武靖各目之心,则于地方又多生一事”。[31]
  正是在这次事变过程中,桂西地区又涌现出一股新的力量,即以卢苏、王受为代表的狼兵土目势力的迅速发展。故在此时局之下,处置广西地方事务的王守仁不得不满足土目的利益需求,在大藤峡地区没有大的乱事的情况下,率领卢苏、王受等桂西土目狼兵再次大征大藤峡与八寨,新兴的狼兵土目于是也插手到了大藤峡地区,于是,武靖州的岑氏土司、后到的狼兵土目、大藤峡的瑶人、明朝廷、广西地方官府等各种势力围绕着大藤峡的权力与利益再次展开争夺,局面更为错综复杂,导致了“�乱”的再次加剧。
  结 语
  在明前期“东流西土”的政治格局之下,桂西存在着大量可以为明政府所用的狼兵,桂东地区在编民之外存在着大量被视为秩序外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明中期卫所制度的破坏使桂西自成一体的狼兵成为明政府应付危机、镇压叛乱的重要军事依靠,此为桂西土司势力东进之肇因。另一方面,明前期南部边疆不稳,安南一度成为明政府的困扰,明朝廷将桂西地区视为安南与中国的屏障,并需要借助桂西土司强大的军事力量对付安南。由此,我们看到在大藤峡地区出现了来自桂西的不同土司力量的几次替换,大体而言,每一次替换均与桂西地区主导力量的演变密切相关,某一时间段,哪一支土司在桂西地区据于主导地位,哪支土司便会出现在大藤峡地区,成为该地的主导。这其中的认定者是明朝廷及广西地方政府,当他们认为某一土司力量可以作为对付安南的重要倚靠时,作为安抚,便尽量满足土司们的利益要求,包括让他们去占据大藤峡地区,获取当地的盐政收入、关税和田地资源等利益。同时,大藤峡的利益也是官府的追求,官府要控制大藤峡峡江通道以保证盐税收入,解决其财政匮乏的问题,遂有对瑶人的多次征剿。桂西土司也没有被动等待官府的调控,而是将中央的制度作为一种权力资源积极加以利用,借助中央的权威以最大限度地谋取各自的权益,所以他们或通过强力,或通过贿赂地方官,乃至于走中央的“上层路线”以达其目的。在上述两者之间又交织着土司内部剧烈的承袭权之争。这样一来我们便看到了博弈的各方在大藤峡的表演,就是这些错综复杂的权力关系网络与实际斗争,造就了大藤峡地区的最终事态――文献上连篇累牍的关于“�乱”的记载。
  
  参考文献:
  
  [1]相关研究参见:David Faure, “The Yao Wars in the Mid-Ming and Their Impact on t he Yao Ethnicity”, in Pamela Kyle Crossley, Helen F. Siu, and Donald S. Sutton eds. Empire at the Margins: Culture, Ethnicity, and Frontier in Early Modern China,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Londo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5, pp.171-188;朱鸿林.丘浚与成化元年(1465)大藤峡之役的关系[J].[港]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2007(47);邓国亮.明代中叶“藤峡三征”研究[J].香港中文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麦思杰.瑶乱与明代销盐制度的变化[J].广西民族研究,2008(2).
  [2]“东流西土”的观点在广西地方史论著中较普遍,参见《壮族通史》(张声震主编,民族出版社,1997年);《明清时期壮族历史研究》(苏建灵,广西民族出版社,1993年).
  [3]《明太祖实录》卷32,洪武元年秋七月已巳,南港: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1968年校印本第571页。以下《明实录》版本同.
  [4]《明太祖实录》卷43,洪武二年七月丁未,第852-853页.
  [5]《续文献通考》卷128,《兵考•郡国兵乡兵》,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942页.
  [6]苏建灵.《明清时期壮族历史研究》,第164页.
  [7]田汝成.《炎徼纪闻》卷2,《断藤峡》,四库全书第35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618,626页.
  [8]田汝成.《炎徼纪闻》卷2《断藤峡》.
  [9]《明太宗实录》卷162,永乐十三年三月丙午,第1837-8页.
  [10]乾隆《浔州府志》卷18,《军政下•民壮•狼兵》,乾隆二十一年刻本,广西通志馆复印本,第3页下.
  [11]《明英宗实录》卷35,正统二年冬十月戊午,第673-4页.
  [12]田汝成.《炎徼纪闻》卷1,《黄〈王宏〉》(此处将〈王�〉写作〈王宏〉,系指同一人――笔者注),四库全书第352册,第617页.
  [13]《明宣宗实录》卷34,宣德二年十二月壬午,第871页.
  [14]《明宣宗实录》卷35,宣德三年春正月丁亥,第875-6页.
  [15]《明宣宗实录》卷36,宣德三年二月丙寅,第904-5页.
  [16]麦思杰在《大藤峡瑶乱与明代广西社会》(中山大学2005年博士学位论文)中论述了桂西土司的扩张与大藤峡地区的关联,认为司贿赂地方官而获得的好处之一即是得以到大藤峡地区占据田地和贩卖私盐.
  [17][18]《粤西丛载》卷10,《黄〈王�〉请易储》,四库全书第146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
  [19]《炎徼纪闻》卷2,《黄〈王�〉》.
  [20]《粤西文载》卷8,《思明府》,四库全书第1465册.
  [21]韩雍.《处置地方久经大计疏》,收入刘尧诲编《苍梧总督军门志》卷22,中国边疆史地资料丛刊滇桂卷影印万历七年重修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1年,第241-4页.
  [22]《明太祖实录》卷36,洪武元年十一月丙午,第667页.
  [23]韩雍.《平蛮录》卷2,桂林图书馆抄本,第48页.
  [24]乾隆《浔州府志》卷18,《军政下•民壮•狼兵》,第3页下.
  [25]不著撰人.《土官底薄》卷下,《广西•思恩军民府知府》,四库全书第599册,第390页.
  [26]《明英宗实录》卷60,正统四年冬十月丙戌,第1145页.
  [27]《明英宗实录》卷259,景泰六年冬十月癸亥,第5559页.
  [28]《明英宗实录》卷305,天顺三年秋七月己酉,第6442页.
  [29]《土官底薄》卷下,《广西•田州府上隆州》,四库全书第599册,第404页.
  [30][31]《明世宗实录》卷93,嘉靖七年十月癸亥,第2159-60页.
  
  〔责任编辑:黄润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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