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传统女性参政角色及当代转变】中国传统民间工艺

   摘 要: 女性参政是社会发展和现代化事业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从原始社会到改革开放这一悠久的历史时期内,女性参政角色经历了由执政人、工具人到平等人的漫长演变,并且这些演变过程中都有着共同的特征。从历史角度分析,主要可归因为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这四大权力对传统女性参政角色的压抑。探究中国传统女性参政角色的转变对新时期建构合理的女性参政角色大有裨益,可以从参与机制、法律保障、女性话语和公民维度四个角度进行建构。
   关键词: 女性参政; 角色演变; 重构
  中图分类号: C913; D42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3-9973(2011)04-0027-05
  
  Analysis of the Role of Women’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Traditional Chinese and Its Modern Change
  WANG Yun
  (Suzhou University, Suzhou 215123, China)
   Abstract: Women’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s one important part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Modernization, and it is also necessary to the promotion of socialism democratic politics and its political civilization. In the long time from the Primeval Society to the Opening up, the role of Women’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has been changed from power people, tool people to equal people. There are common characters in the process of changes. In the view of history, the reasons of change can be concluded to the power of politics, clan, superhuman and husband. From the analysis of the role of Women’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traditional Chinese, we can easily build a reasonable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system for modern Chinese female in the way of participation system, law protection, female words and civil culture.
   Key words: women’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change of role; rebuild
  
   人是研究人类、组织和管理的基本分析单位,而对于人所扮演的角色的探索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是起到基石性作用的。依据不同的分类依据可以把人分为不同的角色类型,就性别角色来说可以分为男性和女性。不同的历史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水平是不同的,正如马克思所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上层建筑一部分的思想意识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自然也不同,因此人们对于女性角色的认识也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不断地转变着。当然,经济基础只是影响其角色变化的一方面。同时,在研究女性角色转变时,应该看到女性作为一种社会群体是有两个方面的。第一是自然之中的女性,即在生理和心理上区别与男性的一类属性,这一自然因素随着历史的发展是不会有很大的改变的。第二指的是社会之中的女性,这类属性受到社会发展的制约,有很大的变化张力。本文对女性参政角色的研究主要是从社会属性入手的。经济基础制约着社会发展,女性参政角色的变化就受着不同经济基础所支撑的社会发展的影响。
   女性参政是社会发展和现代化事业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女性参政机制是指以女性拥有平等公民权利对社会公共事务参与的方式和途径,即女性根据制度、法律和社会组织系统的运作对公共领域的介入。换个角度分析,女性参政角色深刻受到政治制度、法律、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极为封闭、不受外来文化影响的社会,伴随着社会形态的更替,中国传统女性也经历了社会开放、封闭、保守以及极其严酷”[1]的参政演变过程。通观历史发展,原始社会在开放的母权制下女性在政治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但是,“当人类社会由母权制的社会步入父权制社会后,男性处于家庭和社会的中心地位,”[2]女性参政开始受到多方面的压抑,甚至不再有女性参政的现象。对这些历史的转变加以评述,可以有效地建构起新时期我国女性参政的政治参与氛围和政治参与机制。
   一、中国传统女性参政角色的历史分析
   (一)中国传统女性参政角色脉络演变
   1. 原始社会:执政人。中国原始社会大约在四、五万年前就进入了母系氏族社会。在性别认识上,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中国古代关于女娲氏炼石补天,积灰止水的传说,生动地反映了母系氏族社会受人尊敬的妇女领袖带领先民对自然界进行艰苦卓绝斗争的情景,歌颂了妇女在社会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这一时期,女性在社会中享有很高的地位,掌握氏族的领导权。女性在氏族管理中的角色可以概括为:执政人。其影响因素如下:第一,母系氏族社会里,存在着按性别和年龄区别的简单的不稳定分工。青壮年男子外出狩猎、捕鱼。妇女则从事采集果实,看守住所,加工食物,缝制衣服,管理杂务,养护老幼等公益劳动。当时的采集经济比渔猎经济收获稳定,成为氏族成员生活资料的重要来源,所以是维系氏族生活的基本保证。第二,妇女在生育上的特殊作用,在母系氏族以母系血缘维系的,并且由母系关系传递,更使妇女在氏族中具有崇高的威望,居于主导的地位。再者,妇女在长期的采集活动中,发现了植物生长成熟的条件,经过反复实践,反复认识,对作物生长的规律有了认识,终于由妇女发现了农业。当然,这些成就了母系社会女性的领导地位,使其在处理氏族社会中的事务时女性处于绝对的统治地位,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也为封建社会女性政治地位的转变埋下了伏笔。
   2. 封建社会到20世纪初:工具人。中国的封建社会是一个历史文化极其丰富的社会,其主要的文化特征可以概括为“以男性为中心”,由此延伸出“三从四德”、“男尊女卑”等思想观念。《女戒》中说“夫云妇德,不必才明决异也”,“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这说明到封建社会女性的角色和行为受到严格的限制,所谓“男主外,女主内”。《礼记・曲礼下》载:“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庶人曰妻。”不管成为如何,女性都是作为男性的配偶角色出现,且其很少参与到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来。在封建社会女性参与政治的渠道几乎是不通的,虽然有以武则天为代表的封建社会女性统治者,但这只是少数,大多数的女性在政治生活中是没有任何地位的,更没有表达和言论自由的权利,在男权社会的政治生活中,她们大多数成为男性的附属物,并带有很大的工具性,因此封建社会女性的角色可以定义为:工具人。
   作为“工具人”的封建社会的女性其政治角色的作用可以概括为:第一,相夫教子,培养参政力量。也就是说,女性主要是在家庭内部辅助丈夫和子女成才成器,这方面典型的代表是苏洵夫人,苏轼和苏辙之母程氏。司马光赞叹其“妇女柔顺足以睦其族,智能足以齐其家,斯以贤矣”。①第二,管理家政。不管是官宦之家,还是市井之家其夫人都得管理家政,保持家庭内部和谐,为男性在外政治事业提供良好的家庭基础。第三,塑造自身人格。封建社会的发展,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后,女性自会学习儒道法家思想,以提高自身相夫教子和管理家政的能力。因此,总的来说,封建社会女性在政治生活中并没有直接的扮演某种角色,而是为参与政治生活的男性提供保障,起到工具性的作用。
   3. 20世纪初至改革开放前:平等人。20世纪初的中国社会,呈现出多元化的变革态势,尤其是新文化运动倡导“科学”和“民主”,社会思想空前活跃,出现了各种社会思潮,而旨在排除封建社会严格限制的妇女解放运动也蓬勃发展,她们在追求与男性平等地位上的“平等人”取得了不小成绩,这种要求地位平等的思想也影响了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以前的中国历史。女性追求平等地位的历史还得从女性自身教育素质提高说起。1898年在戊戌变法的浪潮中,中国成立了第一所中国人办的女子学校――经正女学。后晚清政府颁布了第一个女学章程,这样女子教育获得了合法的地位。由于女子教育的发展,女性知识分子队伍得到了壮大,而西方民主思想的热潮又在此时发展极盛。很多知识女性公开表示:“天地间既然生了我们这样一些人,我们就应该享有一份自由权,这自由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②这个时期出现了大量的妇女团体和女刊女报,女性投入到爱国救亡的热潮中来。女性逐步取得了与男性的平等地位,尽管这种平等是相对的,但在建国以后,女性在接受教育、婚姻自主等方面确实取得了与男性平等的地位。
   就政治领域来说,建国初期各类知识分子女性开始走向各种政治活动中,担任一些领导职务。据1951年的统计,全国女干部达到了36.6万人,占同期干部的13.5%。这在封建社会中,妇女参政是少之又少的。妇女角色在改革开放前确实与男性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平等的地位。
   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利益和社会层次的多元化,社会变化速度加快,社会面对着传统结构、现代建构的社会结构的大调整。在多元政治理性的指导下,女性在参政中的角色也变得复杂起来,不再单纯的强调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很多女性取得了独立地位,在婚姻自主,教育选择,职业定位等方面不再受传统而束缚。现代意义上,通常可以将女性的活动分为三类:“经济活动(包括市场导向性生产,生存为本的经济生产);家务和孩子照料(包括家务劳动、家庭维持和孩子照料)和非工作(包括闲暇、娱乐、休息、调养和访友)”[3]。在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女性参与到经济活动中在今天是极为普遍的,但有些女性还是选择在家相夫教子的生活,社会的多元化,女性的思想也变得多元化。
   (二)中国传统女性参政角色演变的特征分析
   从执政人到工具人再到平等人以至于复杂人,中国传统女性在参政的过程中的转变受到社会文化不断变化的深刻影响,正如波伏娃在《第二性》中阐述的,妇女并不是生就的,而宁可说是逐渐形成的,虽然在具体的历史时期女性在政治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和地位不同,但总的来说,在传统社会较低的生产力水平指导下,“从主导意识到社会制度,都不允许妇女涉足政治,对妇女的禁锢,流毒数千年,影响甚远”。[4]
   1. 女性参政的政治合法性认同度低。政治合法性是普遍的民众对政治生活中的政权或者是政治体系上是否正当的一种认同和政治信念。传统中国女性参政的政治合法性的认同度非常的低。当然,在原始社会,“政治合法性的观念对其民众无甚意义,他们对基本生存尚自顾不暇,”[5]因而也就无所谓的政治合法性的认同。而在封建社会,女性政治参与的政治合法性是相当低的,马克斯・韦伯将政治权威,也即政治的合法性概括为三种理想类型:传统型权威、克里斯玛权威和合法――合理性权威。传统型的权威“总是根据一套具体规则――也就是固定也不容置疑的习俗――来发挥影响”[6],而传统的父权制极大的压抑着女性参与政治生活的诉求。克里斯玛类型的权威讲求的是个人拥有超凡的魅力,它并没有政治的职位和规则,依靠于天生的禀赋,可除了有相关的传说以外,中国传统女性并没有获得这样的异能。最重要的是合法――合理型的权威是要求有一套界定清晰地法律规则,确定女性参政的政治合法性,可是深受男尊女卑思想影响的中国传统社会只把女性当成是一种附属和工具。
   2. 女性参政心理与参政表达的非同一性。“性别角色的严格规定性是男性秩序的最坚固的堡垒,也是男权用以压迫、控制女性的最隐蔽的方式”。[1]程朱理学讲求“存天理,灭人欲”,在倡导女子无才便是德、女不干政的社会氛围下,盛传着男尊女卑的宗法观念、“三纲五常”的社会习俗,中国传统女性严格恪守着诸如《列女传》、《女戒》、《女儿经》等一类中提倡的思想观念,严格遵守着传统文明要求的“三从四德”,“一个‘从’字显示出她的附属地位。一方面,她必须是隐忍的,更不允许有自己的话语权。反抗和越轨肯定要付出代价。”[2]124而参政这一社会活动几乎是封闭的,即使想表达自己的政治话语,大多数情况下必须是压抑的。另一方面,奥尔森说过,“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体的利益”[7]。传统女性会固守自己已有的狭小的既得利益,而放弃其他应有的利益,比如说政治表达,因为她们要为此付出的机会成本太大了,也不符合社会的主流思想,女性的参政心理与政治表达之间存在着明显的非同一性。
   3.女性参政的实际效果影响微弱。中国传统女性偶尔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个人机遇参与到政治生活中去并不是封建宗法下的“常态”,在这一“禁区”内也不乏有影响深远的人物。虽有汉吕后、唐武后的亲自执政,王昭君、文成公主的异族联姻,西汉吕母、明唐赛儿的自立为王,但这些都是历史中的一些特例,甚至可以说是罕见的。大多数女性参政的政治影响力和政治号召力是极其微弱的,甚至是昙花一现,因为历史不允许女性获得太多的独立地位,不允许女性干预政治生活的的发展。所以,武则天被骆宾王称“豺狼野心”,死前要“去帝号,称则天大圣皇后”。因此,我国传统女性参政的实际效果是非常微弱的。
   二、中国传统女性参政角色的成因分析
   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深刻分析了传统社会女性深受压迫的社会因素,这也为我们分析传统女性参政角色的原因提供了思路。他在文章中认为“中国的男子,普遍要受到三种有系统的权力支配,即:(一)由一国、一省、一县以致一乡的国家系统(政权)。(二)由宗祠、支祠以至家长的家族系统(族权)。(三)由阎罗天子、城隍庙王以至土地菩萨的阴间系统以及由玉皇大帝以至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总称为鬼神系统(神权)。至于女子,除受上述三种权力的支配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夫权)。”[8]此外,传统社会“父权制确立的前提是夫权的确立。”[2]因此,可以从上述四个方面分析我国传统女性政治参与的影响因素及重构之道。
   (一) 政权:参与机制的限制
  制度是指“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认为设定的一些制约”。[9]制度环境“是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基本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10]我国传统女性参政的角色是受到传统的社会制度以及相关的政治制度的限制。整个制度环境是中央高度集权的封建统治模式,统治阶级通过控制人们的言论自由维护着整个封建的统治大厦。参政议政的存在也都是以维护皇权为依托的,女性参政在这一制度环境下无法找到生存的土壤。偶尔有的传统女性能够在“夹缝”中闯入“禁区”,但是却受到不完善的政治参与机制的制约,在以皇权为中心的等级森严的官僚体系内,并没有制度化的对女性参政权利的保证。
   (二) 族权:传统伦理的外化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有着皇权不下县的传统,地方的事务管理一般有地方乡绅负责,或者是一个有血缘关系组合起来的宗族管理。他们主要是“利用父兄子弟或戚谊的地位权势”[11]操纵着地方的“包括‘村务管理、公共活动等在内的’传统的政治机制”[12]。在族权管理基层事务的过程中,他们严格用“三从四德”、“男尊女卑”这些传统伦理教化着传统的女性,并要求把传统伦理外化于行动,从而抹杀了女性正常的现实人格,使其成为男性的附属品,只是男性的一种私有财产,没有所谓的政治参与和言语表达,只有服从与接受。如果传统女性过于强调自己的话语表达权,就会遭受到因“多言”而受到“七出”中的不公正待遇。
   (三)神权:超自然力量的束缚
   传统社会劳动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都相信鬼神之说,而统治阶级往往利用这些超自然力量的来为自己的统治服务,因此,人们对神权的推崇不过是政权和族权的延伸,为其提供合法化的支撑。中国传统女性参政同样是神权的限制的,神权为人们确定了等级序列,男女尊卑,而人权必须屈服于神权,女性参政的权力基本得不到支持。
   (四)夫权:男权社会的强化
   《易经》中有云“乾,天也,故称呼父,坤,地也,故称呼母”,男女以天地自然的顺序得以定位,也就是说整个传统社会的总的思想是男尊女卑。男权社会的夫权的强化对传统女性参政的最大影响是封闭的社会环境和封闭的政治系统使得女性也趋向与自我封闭,在思想意识上甘愿成为男性的附属品。
   三、新时期中国女性参政角色的建构与重构
   社会利益和社会层次的多元化,社会变化速度加快,社会面对着传统解构、现代建构的社会结构的大调整。改革开放以来,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女性参政角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多元文化和多元价值观的指导下,女性参政的角色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概括说来,“女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女领导干部的数量和所占的比例有所增加,结构得到改善,女干部素质也有较大提高。民主选举、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女干部积极参与,直面挑战,凭借自身实力走向领导岗位,赢得了肯定,参政水平也得到了提高。”[4]122
   但是,相对于快速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文化体系来说,我国女性参与政治生活的节奏还是缓慢的。其参政的自觉性和自主性都比较低,且女性参政的选举和晋升都受到性别的限制,在很多方面还不能够与政治、经济、文化乃至社会的发展相适应,我们需要对女性参政角色从多元的角度进行重构,以适应与多元的社会发展。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妇女在现代社会中参政议政的重要性,并且要在思想和制度层面上加以保护。我们必须正视基于历史文化原因而形成的在参政能力和参政机会上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实,通过政策倾斜和法律手段,对女性参政给予特殊的照顾,并在思想上构建女性话语和公民文化为妇女参与政治生活创造条件和提供空间。
   (一)机制上,打破传统的路径依赖,建构新的政治参与机制
   任何的制度变迁都无法逃脱外部性和“搭便车”问题。也就是说,“制度安排并不能获得专利”,[13]只要制度变迁得以进行,新的制度均衡并不只是使制度变迁的实施者获利,在制度内的人都可以因此而享受到一定的外部性,并不要为此而担负成本。这样,我国的政治参与体系就没有进行制度变迁的激励机制,此外,现存制度内活动的非竞争性存在着很多既得利益者的利润分享,这些既得利益者会对现有制度有很强的路径依赖性,制度变迁更加难以进行。
   促进女性参政必须要打破传统的路径依赖,在政治参与的一系列环节上构建起适合女性政治参与的机制。在公开选拔机制、职位晋升机制、培训使用机制等相关政治机制上,要拓宽女性的参与渠道,并摒弃传统观念,优化性别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在新的路径选择上构建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机制。
   (二)法律上,完善保护女性参政的法律,强化执法和监察力度
   法律是女性参政的重要的带有强制性和权威性的制度保障,只要有完善的法律机制,并在实践过程中,强调对女性参政的法律保护力度,就可以为多元女性参政机制提供保障。具体说来,在妇女保护法等法规中,应当注重可操作性,不仅要明确应当如何,更要对违法行为的界定和处罚作出具体规定。对于那些在公务员招纳和公务员职位晋升中有明显性别歧视的要给予打击,及时受理,及时审理,规范操作,严格执法,坚决惩治侵犯妇女参政权利和权力的行为。
   (三)女性话语上,抵制男权话语的强制权力,重构女性话语
   麦克斯怀特认为,性别是符号性的(亦即语言学的)现实的反映,而不是经验现实的反映。妇女代表着理性不能符号化的界限。而任何从一种积极有效的立场拒绝边界的人或物,都是对理性的威胁。理性是现实本身的关键;因此理性的人必定会把我们带到强制性权力的位置。要想维护理性的地位,就必须否认包括女性在内的任何包含有无界限或否认边界的人或群体或将它们置于其控制之下。麦克斯怀特通过对“理性”的女性话语分析,表明男权偏见的优势话语是如何充当压迫的工具,而从女性的话语角度又该如何抵制和颠覆这种话语的强制权力。所以,我们需要重构与男性参政相平等的女性参政话语,让妇女自身在参政的行为中培育自身的话语权,维护自身的参政地位。
   我国现阶段要构建女性参政话语,要提高我国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培养其话语意识。同时,女性社会群体在参政中还是处于弱势群体的位置,要求加强妇联等组织的专门的作用,以辅助提高女性的参政话语。妇联要积极向党和政府反映广大妇女的诉求,向人大和政协推荐更多优秀的妇女代表,推动和促进妇女权益的保护的进一步发展。
   (四)公民文化上,培育多元公民文化,创造妇女参政的良好氛围
   美国政治学者阿尔蒙德、维伯、多伊奇等通过对多国政治的比较研究得出了这样一个观点:不同的政治文化孕育不同的政治制度,同一政治制度在不同的政治化中的运作效果也大不一样。由此可见,一国国民公民文化的异同大大影响了一国的政治发展。“要促进女性政治参与,提高政治参与领域的性别平等,必须在消除传统性别文化影响的同时,构建先进性别文化,促进教育领域的性别公平。”[14]我们无法改变传统的政治文化,但是却可以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潮流中的新型的政治文化,通过学校、社会宣传等手段提高人们性别平等的意识,构建性别平等,公平参与的公民文化,从而在社会意识上提高女性政治参与的可能性,并适时调整政治制度,使得政治制度和政治机制能够使妇女参与其中。
   以上四个方面涉及到妇女参政的自身状况和外界条件,与法律、政策、制度相联系,也与思想、意识、观念相联系,并且互制互动,构成了妇女参政的可能性空间。妇女参政机制的完善,就是这四个具体方面的不断发展推进即妇女参政可能性空间的不断优化和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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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校对:杨 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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