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民主] 空中玻璃走廊

  如果说民主有一千种不同形态的起源方式那么这种因居住而产生的中国式民主.将历史性地推动中国的民主进程      除了载人以方便,一部电梯还有什么意义?   秦兵试图回答这个问题。
  这位早年即因为撰写“204条”购房合同范本而声名大振的律师说,你可以想象,因为购房的原因,你和别人随机住进了一栋高楼。因为共用一部电梯,你们不得不协商,不得不相互理解、信任,不得不相互妥协、帮助,因此需要建立业主委员会。
  “对于中国这个讲究实际收益的国家,民主就从这里开始了。”秦兵说,“而业委会是当代中国最具生命力的事物,它对推动中国的城市民主化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电梯的民主价值
  
  这几年来,秦兵一直帮助业主维权。2002年,他承办了一个案件,来往于北京北三环附近―个20多层的公寓大厦。那时,有十余位业主在1997年至1998年期间陆续购买了这座大厦的数十套住房,当时每平方米的价格是16000元。
  但是,大厦内的各种公用设施很快遭到了破坏,电梯更是损害严重,一度无法运转。当时,业主为此向开发商索赔。2004年,当秦兵再次注意到这栋楼的时候,他发现,在开发商的清盘广告上,原价16000元/平米的房屋价格变成了5000多元/平米,房价整整缩水三分之二。
  这一发现激起了秦兵的好奇心:为什么在北京房产市场一路飙升的时候,公寓的价格不升反降呢?
  一些细节逐渐出现在他的脑海。有一次,秦兵作为业主的代理律师要与开发商共同陪同仲裁员去查看公寓大厦的设施配套情况。当他们从20层返回18楼时候,电梯突然失去了控制急速下降,电梯轿厢里的灯光忽明忽暗,然后在楼底层突然停住。一身冷汗的秦兵急急走出电梯。他非常纳闷;这是一部比较高档的电梯,使用还不到8年。
  实际上,包括电梯等公用设施的严重毁坏,也正是开发商要降价清盘的原因:没有电梯,9层以上的公寓几乎都要报废。
  这是秦兵从电梯出发思考业委会的开始。
  他说,“我对现代城市社会的居住现状进行思考,设想如何才能避免这样的事情,最后我的答案是成立业委会。”
  在他看来,中国人的住宅由平房更多地变为公寓式的高层建筑,本身即意味着一系列的改变。平房,各家管理自己的事情,基本不需要相互进行联合。但在公寓楼里,公共卫生需要打扫、供电供水设备需要维修、电梯需要更换,这都是单个业主无法完成的事情,必须借助公共力量才行,而“能够把平等的公民组织起来的最好方或就是民主,业委会就是民主的具体体现与运用”。
  不过,单纯的业委会仍然是不够的。
  2006年9月1日,北京美丽园小区事件正闹得高潮迭起,社区的物业公司突然撤离社区,小区内停水、停电,电梯也遭到了破坏。一时间,整个小区业主的生活被,完全打乱,所有人,无论是老人还是病人、婴儿,生活都难以为继。为此,政府不得不派出新物业公司进入,但是,新公司进驻后依然拒绝接受电梯的维护工作。原因就在于小区业主间纷争不已的矛盾。
  9月3目,秦兵与同道中人舒可心、王海等一同进入了社区,从晚上6点到凌晨2点,不同观点的业主发生激烈的冲突,各派都有各派的理。业主间的这些矛盾,使得秦兵产生疑问:此时美丽园业委会的工作时间已经将近五年,为什么仍然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这让我思考业委会的治理技术。”他说。
  
  社区维权与业委会的发现
  
  业委会的发现及其治理技术的发展是和社区层出不穷的维权行动相联系的。
  在秦兵的办公室里,他指着电脑里满满的文件夹对记者说;这些都是来咨询或者请我帮忙打官司的小区及业主的资料。
  平均每天他都能接到三四个业主的咨询电话。而每年,都有上十起业主聘请他作为代理人的官司开庭――那都是到了无法调解的最后结果。
  这些维权反映在多方面,和物业公司的矛盾是最为主要的。
  2001年至2005年,中国人民大学“社区治理”课题组先后对北京100多个居民小区的调研结果显示: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过严重纠纷的小区占到了80%,其中产生肢体冲突和暴力冲突的占37%(不包括威胁和恐吓)。
  暴力贯穿始终。2002年5月14日,北京朝阳区九龙花园临时业主委员会主任李建国被几名神秘人打成重伤,右眼永久性失明、左胳膊粉碎性骨折。这被视为是揭开了北京市社区暴力的序幕。
  这样的案件在随后的北京各媒体的报道中,连篇累牍。业主维权成为了城市社区矛盾最为主要的方面。
  据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统计,从2003年1月1日到2006年6月31日,这个地区的物业管理诉讼以每年400%的速度递增。
  这种冲突,多和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关系。因为很多物业公司,原本就是开发商留下来处理后事的子公司。双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种冲突也延伸至业委会的主管、指导部门小区办和居委会。
  秦兵说:尽管政府在社会生活中开始越来越中立,但是腐败往往使这种中立大打折扣。出现“贿赂一个人,损害千万家”的情况。
  而一旦发生冲突,秦兵说,“一旦陷入房地产官司,你总是弱者,和你的身份、地位没有任何关系”。
  相当多的案例也证明了这一点。秦兵刚刚参与处理的一个冲突是来自紫玉山庄的。在这个被视为北京最有名的别墅里,那些住在豪宅“金字塔塔尖”上的人们仍然一样要面对来自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冲突。
  每当冲突发生时,业主能够凭借的,往往只有业委会。“业委会是把众多业主组织起来最为有效的做法,”秦兵说,“而且,它大概也是当前中国不多的合法的以维权为目标的民间团体。”
  正是在此种情况下,2003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生效并且慢慢在实践中完善。有关电梯的例子仍然能说明问题。
  秦兵说,对于一个有20层、100户居民的住宅楼来说,一般有2部到3部电梯。在业主入住时,这些电梯是由开发商指定的前期物业公司维护的。物业公司虽然收取了大量的电梯维护费,但是因为没有业委会的监督,物业公司就会把每天一次检测的工作改为一个月检测一次,这样可以节省60%的电梯支出。如此一来,因为保养不好,使用寿命15年的电梯,有时到第五六年时就无法正常运行了,会出现夹伤人员甚至坠梯死亡的现象。此时往往需要更换电梯,但是更换一部电梯费用巨大,最便宜也在30万元左右,昂贵的会达到90万元,谁来出这笔钱呢?政府肯定不会支付这笔巨额的费用,开发商早已经消失,物业公司也会因此而主动离开。如果没有业委会,即使每名业主100%地都愿意缴钱,这笔钱也不知存在何处。更何况,6层以下的业主基本上都会搭便车。如果这座楼没有业委 会,没有一个公共管理机构,本来可以使用50年的住宅楼,大概第10年就会报废了,矛盾就会激化。政府为了缓解这些解决成本高昂的社区冲突,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在电梯使用的共同体里建立业委会,以不断地延缓矛盾的发生时间、降低冲突可能引发的不利后果。
  秦兵说,因为解决问题的需要,人们发现业委会的价值,而在业委会的运行过程中,人们的民主观念又得到进一步增强。
  但无论怎样,如果不是因为居住在一起,如果不是为了管理自己门外走廊的事务,如果不是因为自己一个人承担不起巨额的管理费用,人们不会聚集在―起。
  如果不是因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欺诈,人们不会选举业委会。如果不是因为业主不得不连续几十年支付物业费,人们不会关注业委会对于物业公司的选择所产生的价格影响。
  现实的、涉及到每个人具体利益的事件,使一个个分散的人有了组织起来的需要。
  
  业委会仍是最好的民主平台
  
  根据秦兵和他的同事一直以来的统计,目前,在北京近6000个社区里,居住了大概有900万以上的人口。这些社区里,大概有4000多个社区属于由开发商建设并向社会公开销售的商品房社区,每个社区最少100户300余人,最大的社区拥有5000户业主25000人。
  目前,有四百多个社区有自己的业委会。而建立业委会的趋势正在加速。而这些业委会,也因为广泛的参与选举,越来越具备民主的担当。
  每年,北京都有上万人参加到小区业委会的选举中来。秦兵说。
  他说,业委会制度建立解决了三个问题,它使民主的组织合法化,为政治精英们提供了进行公共管理的管理技能,为人与人之间建立合作规则提供了机会。它对于推动民主选举、非政府组织管理和公共政策参与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业委会将成为中国城市民主化进程中核心的领导性力量,社会对于业委会的支持将加快中国民主化进程。”
  对此,一直研究中国基层民主现状的世界与中国研究所所长李凡深表赞同。他对记者说,在中国城市基层社区中,可以提供群众直接的积极参与的组织机构有一些,例如居委会和其他群众组织。但是从实际的运行和参与情况来看,目前业委会是最好的,没有其他社会组织机构可以像业委会这样提供给老百姓自身积极参与的平台。
  在这个平台上,民主;通过一系列的维权与选举,经过阵痛,日渐发展。
  电梯、业委会、民主。有关电梯的意义,是一连串的。
  2006年底,在巴尔的摩大学法学院秦兵写了一篇文章,结尾他写道:“居住改变中国,民主源于社区,事实就是如此!”他说:“如果说民主有一千种不同形态的起源方式,那么这种因居住而产生的中国式民主,我称之为走廊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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