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税年,开门红】 舞蹈开门红调带(2012年)

  如何让税负结构更合理,让民众分享国民财富增长的成果,“调税”有望成为2011的热词。      美国人有句俗话:“世上有两件事你逃不过:死亡和缴税。”这句话同样适用于中国。
  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的2009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把中国(159分)列在亚军位置,仅次于167.9分的法国,还声称中国是税收花样最多的一个国家。《福布斯》的这种计算方法和结论已被我国政府和学者否定了。老百姓不管得分如何,冠军亚军,他们感到了税负之累。自1995年以来,中国政府的财政税收总额几乎以超过GDP两倍的增幅迅速增长,2010年政府税收净收入更是达到了7.32万亿元人民币(财政部税政司2011年2月数据)。
  民间和学界有关减税的呼声愈来愈高,政府对此积极回应。温家宝总理在今年3月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减税其实是2004年税制改革以来的主要内容,只不过“结构性减税”这个词直到2008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才被正式提出。
  进入“十二五”开局之年,政府终于动真格了。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将由原来“一刀切”的征收方法,变成按排量大小分档计征,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而4天后的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不仅将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税率级率和级差都有可能相应做出调整。
  据悉,在2011年,房产税征收范围还可能增加,资源税面临改革,烟草消费税也计划进一步上调,增值税制度将更加完善,环境税也可能开征……如何让税负结构更合理,让民众分享国民财富增长的成果,“调税”有望成为2011的热词。
  
  车船税的标本意义
  
  作为第一个从国务院的条例上升为法律的税种,车船税也是近几年来民意征集最为广泛、人大作用发挥充分、政府和民间互动较为良性的一个典范。
  2006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废止了1951年9月13日原政务院发布的《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但由于《条例》公布前国务院只是向各部委和各地征求意见,普通群众并不知情,新暂行条例的税收金额又比过去翻了一倍,因此在当时遭受民众一片质疑。
  2010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份《草案》明确我国车船税将分为7个梯度按照排量进行征税。其总价均有所提升,排量在1.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较低,大排量乘用车税负则大幅增加,其缴税数额最高相差15倍。不久,新华社针对该草案提指出,目前车船税涨价是不合时宜的。文章表示,“讨论车船税,先请该税的制定者厘清征税的目的:是调节贫富,是推进节能减排,是抑制拥堵,还是增开税源,增加各级政府收入。目的挑明了说,接下来的讨论才有意义。税务部门不能把私家车当成‘唐僧肉’,把今年大幅度增税,明年推出新税种变成一种常态。”
  老百姓对车船税的立法也表示出了空前的热情,毕竟有车一族越来越多。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乘用车已是征收税费最多的商品。各种税费占了购车总费用的40%。一辆车从出厂、购买、保有到使用环节,需要缴纳17%的增值税、车价 10%的车辆购置税,车价1%到40%的消费税,进口车15%的关税,还有燃油税等,另外使用过程中还包括过路费、过桥费、强制保险费、车检费等。
  于是,《车船税法》草案一审后上网公布,就收到了10万条民众意见,其中有54.62%要求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全国人大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进行重新测算,排量1.0升以下的仍然规定为60元到360元,修改的主要是1.0升到1.6升的税额幅度,由草案规定的360元至660元,降至了300元到540元,将1.6到2.0升的税额幅度,由草案规定的660元到960元,降至了360元至660元。这样一来,2.0升以下占乘用车87%以上车主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
  与2006年通过的《车船税暂行条例》相比,此次《车船税法》除了调整税负结构、将排气量作为乘用车计税依据外,还增加了税收优惠的条件。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调整后的车船税法审议通过后,以大排量车型为主的豪华车厂商普遍反应平静。某奔驰4S店销售经理表示,豪华车潜在客户绝大多数不会在乎千八百元的税费上涨,“百八十万元的车都买得起,不在乎多花几百元。”
  车船税对于调节汽车的使用行为能否产生作用还很难说。国外并没有车船税的概念,例如美英等发达国家,同样非常重视私车使用环节的税收,但都不是固定税额,而主要通过燃油税来实现“多开多交,少开少交”的调节功能。这种做法将直接导致百姓的钱包与汽车的节能特性和用车频度、里程挂钩,原则上能比“车船税”发挥出更大、更科学的作用。
  尽管如此,《车船税法》的修改依然得到了一片叫好声。
  
  还富于民的一小步
  
  紧跟车船税之后的税改话题,便是与最广大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作为兔年春节以来第二部被讨论并准备要修改的税法。在物价上涨等诸多背景下,国家加强税收调节,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的方向和意图日渐清晰与明朗。
  2010年我国个税收入4837.17亿元,占政府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6%。除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个人所得税第二个功能是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国外常把个税称为“罗宾汉税”,意思是说个税在体现社会公平的同时,带有更多“劫富济贫”的色彩。从国内情况看,个税功能远未发挥出来。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表示,个税征收之前的基尼系数和税后的基尼系数相比可能后者更糟糕。现在中国基尼系数官方数字已经达到0.47,社会贫富差距的调节有很多手段,最有效的和最直接的调节手段就是个人所得税。但现在偏偏这个税种起不到调节作用,真正高收入者的收入来源恰恰不是薪水,也有很多手段可以避税和逃税;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负担压在了中等阶层收入者的身上。据悉,个税纳税人中,中低收入家庭人数最多,约3亿人;在全部个人所得税收人中,近2/3来源于中低收入家庭。这批人的收入稍微高一点就交了税,加上他要购房、买车、看病,上有老下有小,所以负担很重。
  就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后的第二天,香港特区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于3月2日宣布,将向每名成年市民派发6000元港币,并将薪俸税应纳税额度削减75%。他希望以上措施能够藏富于民,并且可以响应市民的需要及诉求。6000元港币并不一定足以应对香港居民所面临的生活压力,但是香港特区政府连续多年向市民派发红利、藏富于民的做法值得肯定。
  中国内地也在走上“还富于民”之路,只不过主要是通过调节个税来实现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历经三次重大调整。从1980年9月开始,全国人大首次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从此建立,起征点为800元。这对于当时的工资水平而言,起征点已经相当之高。1993年10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正案。直至2005年8月,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初审,将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500元/月。同年10月,个税起征点又一次提高为1600元/月,自2006年起实施。
  由于此次个税调整的具体方案尚未公布,因此许多人都把希望寄托于起征点的上调。目前,我国执行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每月人民币2000元,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这项从2008年3月开始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已经执行了三个年头。
  有专家曾预测,此次调整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或调至3000元。而在坊间,5000元的起征点呼声也很高。专家认为,调高起征点是国家减轻人民税负的一个方面,而税率降低其实也是变相调整了税负。
  按照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假设以月收入6000元为例,以目前2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计算,每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75元;如果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2500元,每月将缴个人所得税400元,对比之下,每个月少缴纳75元,一年下来就可以少缴纳900元;如果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3000元为例,每年将少缴个人所得税1800元。
  据悉,减少级次、调整级距,成为此次个税调整的核心思想。因为我国目前个税实行的9级累进税率(税率从5%―45%)和国外相比,计算方法相对简单,但也容易引起分配不公平,加大贫富差距。还有不少专家建议,应该向国外学习,建立个人所得税与通胀系数联动机制,自动调整,这样计算的个人所得税更科学。
  
  税改,不仅是减税
  
  车船税和个税的调整奏响了“十二五”期间我国税制深层改革的序曲,但税改的核心是温总理强调的“结构性减税”,这并非意味着大规模减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所谓“结构性减税”就是有增有减,“减”主要是通过税制改革的方式进行,“增”主要是增收环境税、资源税、消费税等与资源环境相关联的税种。
  除了对“结构性减税”的误解外,大多数国人对于自己缴的税也是糊里糊涂,前一阵子“馒头税”的争议就是例证。如果不是政协委员潘耀民的一份提案,包括很多记者在内都还不知道“馒头税”。潘耀民委员认为,17%的“馒头税”设置税率过高,既不科学,还增加百姓消费的负担,更不利于食品安全。其实,“馒头税”只是普通的增值税。民众一听“馒头税”就愤怒,和我们多年以来只强调“纳税光荣、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而没有向公众普及纳税常识有关。在中国,纳税并没有给公民带来受益感,在公共福利普遍缺失的情形下,纳税的被剥夺感加强了。
  更多的税种对于国人而言是“隐蔽”的。曾有人根据税率计算出一些日常商品的含税份额:一袋价格为2元的盐,包含大约0.29元的增值税和0.03元的城建税;去餐馆吃饭,买单费用的5.5%是营业税和城建税;一瓶3元的啤酒包含大约0.44元的增值税、0.12元的消费税和0.06元的城建税;如果你吸烟,一包8元的香烟包含4.70元消费税、增值税和城建税。
  李炜光指出,我国税制与国外税制有一个重要区别,中国政府的收入除税收之外,还有预算内收费、预算外收入和制度外收入。把这些统统加起来与GDP比较,才是真正的“宏观税负”……所有这一切,都被一些官员有意或无意忽略掉了。
  
  全球个税面面观
  1美国: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自行申报制度。税法中还规定了“宽免额”,类似于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起征点”。但美国税法实行的是“宽免额分段扣减法”,当个人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以后,“宽免额”会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而按一定比例减少,甚至全部取消,这样可避免出现高收入者从高“宽免额”中受益的现象。
  虽然美国几乎每个成人都要纳税,但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群体所缴纳的税款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总额的60%以上。此外,为了保证中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的生活不会因为纳税过多而下降,美国税法还规定了各种扣除、免税收入和退税制度。扣除包括:个人退休保险及医疗储蓄账户的个人缴付部分、离婚或分居赡养费支出、教育贷款利息支出、慈善捐助支出、购买专业书籍和职业培训费等个人职业发展费用支出,甚至包括变换工作的搬家费用等。
  
  2德国:
  所有在德国的常住居民、在德国的非常住但收入来源是德国的外国居民,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因个人收入多少缴纳的比例不等,收入越多,缴税比例越高,而且个人所得税的比例每年都要调整。单是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税就占德国财政收入的1/3。
  高收入者是德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体。对于低收入家庭,多种情况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如有未满18岁子女需要抚养的,子女在27岁以下但仍在上学的或没有收入的,由于生病等原因造成高额开支者,税务机关都会根据情况对该家庭的个人收入所得税予以减免。
  
  3日本:
  日本税制中,对于个人所得税也设立了不少扣除项目。总的来说有两类,一类是对人的扣除,一类是对事的扣除。前者的主要目的在于照顾低收入者的生活需要。它具体分成基础扣除、配偶扣除(日本很多女性不工作)、抚养扣除、残疾扣除和老人扣除等。而对事的扣除,主要是为了应对某些突发事件,具体有社会保险费的扣除等。这意味着,尽管很多日本人年收入相同,但如果抚养的子女人数不同,需要赡养的老人数量不同,需交纳的所得税也有很大不同。
  
  4新加坡:
  新加坡的税制是按收入来源地征税的。新加坡目前的税率为0至22%。须纳税的项目包括:在新加坡赚取的收入,以及在新加坡收到的海外收入;属非居民的个人在新加坡所收到的海外收入不需要在新加坡缴税。新加坡个人所得税的最高边际税率为22%,实行的是13级超额累进税率。
  
  5俄罗斯:
  俄罗斯目前个人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13%,个别种类收入的税率只有9%。
  
  6印度:
  个人所得税属于累进式的综合课税制,课税的基础是纳税人(以个人为单位)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有收入。在本纳税年度,男性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10万卢比(约合人民币2万元),妇女的个税起征点是13.5万卢比。由于起征点规定得比较高,在印度这个拥有11亿人口的国家里,只有3000万人具有纳税人的“资格”。这种税收体制当然有些“劫富济贫”的意味,但非常符合印度的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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