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以情带声对于声乐学习的重要性_

  摘 要:本文主要基于笔者在多年的声乐教学过程中,从诸多学生的声乐学习方法上所发现的一些缺失性的问题。教师过多强调的是发声的方法与技巧问题,作为学生过多是由于主动性的缺失而使得声乐学习怠滞不前,本文将是从技巧以外的另一层面——情感着手,论述其对于声乐学习的重要性。
  关键词:声乐;情感;主动
  中图分类号:J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17-0119-01
  声乐作为音乐形式的一种,无疑具有音乐艺术所具有的一切特点——有一系列有组织的乐音,可以用来传达人们的情感与思想……较为不同的是,声乐作品由于结合了诗、词而使得音乐内容较为明确,更容易被人们所接受。这些看似简单的音乐常识,却往往被音乐生们所忽视,也正因如此,他们对声乐的学习便如同学习文化课一般,背词背旋律、纠结于发声技巧和方法,除此之外似乎再无其他可追求的。长久以来,或许技巧真的掌握得不错,作品也可以完成的不少,但倘若让懂音乐的人来听,无疑会发现这种歌唱是毫无生命力可言的。
  一、何为歌
  既知“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感于物也”(《礼记·乐记》),也就是说乐由音所生,而音生是由人心感于物。便不难理解人心所生发的情感借助音乐表达之存在了。《毛诗序》作为文学史上的第一篇诗歌专论,不仅注意到了诗歌创作最本质的情感因素,对于在歌唱中的情感因素亦有描述:“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顾名思义,歌以抒情言志弥补嗟叹知不足。那么通俗说来,歌唱其实是为了抒发内心情感而服务的。
  然而,现实中不难发现,很多学生仅仅是为了唱歌而唱歌,方法暂且不谈,唱出的歌曲毫无感情可言。更别提通过歌曲抒发情感了。有时歌曲的演唱,演唱的技巧占据一部分因素,情感的处理也有其意义所在。表演者需要更为深层地发掘谱子上所无法记录的情感细节方面的内容。歌唱家波尔曾提到过:“如果有人问我有关歌唱艺术的定义,我不会从声音技巧方面去做说明,而是要说感动听众的能力”,他还说:“歌唱者如果仅仅是把一个个音符唱出来,那只能说是一个技术匠”。当然,我们要说的是技术也很重要。但仅仅停留在技术的层面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将歌唱上升到更高层面,还需要情感方面的处理。当然,这种能力在一开始需要教师的引导,一旦学生意识到情感的投入对于演唱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情感的运用便会更为地主动与自发。以情带声,声以传情便成了自然而然。
  二、忠实性与创造性
  大家习惯于把歌曲的演唱称为是对作品的二度创作,既然是二度创作便有别于原创,又离不开原创。作品已是客观存在,那么对于作品的演绎无疑是需要以作品本身所想要传达的思想内容为基础,在此之后才是演唱者的思想情感与作品想要表达的思想情感之间的一个融合过程,这其中便有演唱者在尊重原作基础之上的自发的创作过程。
  演唱者作为对声乐作品的二度创造者,首先要做到的便是对于原作品的忠实性原则。演唱者接触与掌握作品的第一步也便是整体地把握和准确地感知声乐作品的符号形式。关于把握作品的符号形式,可以说大多数学生基本是做到了这一点,之所以说基本是由于学生仅仅是基于作品的谱面记录所演唱。然而忠实性是并不仅限于谱面所记录的,还需要演唱者进行一些准备工作:了解作者创作意图,作品产生背景,尝试着去把握原作者想要通过歌曲表达的情绪情感等等,也就是较为深入地发掘作品的内在意蕴,把握其基本情调,进而用自己的声音将其演唱出来。这些工作是鲜有学生去做的,很多学生仅仅是将旋律唱出来,有时甚至连歌词都不屑于去背记,因此要想将注意力转移到歌曲的情绪情感表达上就遥不可及了。
  在二度创作过程中很多学生无疑是缺乏创造性的,如果说忠实性是基础,那么创造性便是使作品更好呈现,更富有生命力的关键一步。当然,基础要打牢固,否则在演唱中既要想歌词,又要记旋律,还要试图将自身的近似情感融入歌曲演唱,过于分心反而会使效果更加糟糕。发挥创造性的过程其实可以理解为演唱者这一主体对于作品这一客体情态结构的体验与传递,在这其中演唱者自身的情感因素是不容忽视的。不容否认,演唱者的情感表达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原作者作品形式的制约,但这丝毫不影响演唱者从中找出与自身情感体验相似的因素对歌曲进行演绎。尤其一些思想情感更为明确的歌曲,情感的投入有时会弥补技巧上的不足,表现的生动会将欣赏者的注意力从技巧要求上分散一些。当然,技巧方面不能懈怠。
  三、声中有情 情中有度
  声能写情,若要打动他人,先要打动自己。当学生的声乐技巧达到一定程度,便需要对其通过演唱的情感表现多做要求。将歌唱前的准备工作给学生明确布置出来,让学生积累更多的音乐知识,对其理解作品一会有很大的帮助。倘若学生连作品最基本的表达内容都不了解或是不关心,又怎样能够把握其情感情绪?更别提从中提取出与自身情感情绪近似的相关内容,将两者进行整合表现了。
  需要学生明白一点的是:歌曲作品本身要表现的是属于原创者的感情体验,而这种感情体验随着乐谱形式的固定已然变得缺乏生命力,而演唱者想要将其重新赋予生命活力,便要融入自身的“情感创作因素”。每个人都有其不同的情感体验,同样一首歌曲,悲伤的也好,欢乐的也好,仅仅通过歌词去把握情绪是十分有局限性的。那么这就需要学生在演唱技巧达到一定标准之后,去寻找引发与歌曲相似情绪的自身的经历与体验,那么同样是表现悲伤或是快乐,这种情绪的产生便具有了演唱者的主观因素,表现起来会更为得心应手。
  之所以说情中有度,其实也是本着对作品的忠实性原则。作品本身已是客观存在,因此演唱者的再度创作是受一定限制的。过于自我的情感投入有时反而会破坏作品的本质。在演唱中的情感表达是需要演唱者的真情实感,但这是建立在“再现”作品的基础之上的。演唱者的这种真情实感受到原作者通过作品想要表达的情感的影响,但由于表现者与原创者情感体验的不同,这种情感表达是有其差异性存在的。只要把握好这其中的“度”,将原作者通过作品想要表现的情感与自身近似的情感体验相结合,对于作品的表现便变得更为鲜活,更富有艺术感染力。对于一些演唱者并未经历过的的情感,则需要演唱者有意识地去体验,善于调动情感积累,唤起其较为“真实”的情感回忆。去了解歌曲创作的社会背景等等,尝试去体验当时人们的情感情绪,设身处地地感受自己倘若在那个时代会有怎样的情感与情绪,去把握这种自己从未体验过或者说是体验得很不充分的情感。
  当然在这其中,想象变得尤为重要。既然成为了作品的传播者,演唱者本身便在扮演着一种角色,由原创者创造的角色。因此,想象之于演唱者对音乐作品的情感体验以及意境的领会是有其功不可没的价值与作用的。歌曲演唱中的想象亦是基于对作品的深刻理解的,根据作曲家的生活经历、创作意图等对原创者的情感情绪进行整合与重现,使作品为我所用,成为自身表现情感的工具。
  结语:声乐的学习并非易事,发声技巧的掌握并非声乐学习的终点。作为音乐艺术的一个门类,声乐艺术同样需要一种艺术感染力,而艺术感染力离不开的便是创作者的情感投入。与原创者同样重要的演唱者所背负的责任可以说更为艰巨,因为他所要表现的原本是属于他人的情感体验,因此,使作品为己所用去表现情感基于自身平日的情感积累,对作品原创者创作动机等的了解与把握,以及将自身情感与原创者情感进行结合等等,这将是一个漫长而又复杂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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