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的风险: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摘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是新形势下政府招投标一种新模式,有利于促进公开、公平、公正交易,推动政府廉政建设,但这也给中标单位增加了不少风险,只有有效防范和控制,才能使基建(发标)单位与承建单位合作顺利,真正实现双赢。本文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的几点应对的措施。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投标风险控制
  工程量清单招标是国际通用的招标方式,它是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工程全部项目的计算规则计算出工程量,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投标单位自主投价。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浙建建[2004]45号文件明确要求: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在工程招标中也已采用清单招标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操作中也暴露了一些缺陷,特别是增大了投标单位的风险,本文就这些方面作一探讨。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的好处及存在风险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可以将各种经济、技术、质量、进度、风险等因素充分细化并体现在综合单价的确定上,可以依据工程量计算规则,划大计价单位,便于工程管理和工程计量。与传统的招标方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法具有以下优点:一是有利于真正实现通过市场机制决定工程造价。二是有利于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和提高投资效益。这种模式可在工程方案、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之前即可进行招投标工作,使工程开工时间提前。三是有利于业主在极限竞争状态下获得最合理的工程造价。投标单位不必在工程量计算上煞费苦心,可以减少投标标底的偶然性技术误差,让投标企业有足够的余地选择合理标价的下浮幅度。四是有利于中标企业精心组织施工,控制成本。中标企业可以根据中标价及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通过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五是有利于控制工程索赔,搞好合同管理。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中,由于单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数量变化、施工难易不同、施工技术措施差异、价格及取费变化而调整,这就消除了施工单位不合理索赔的可能。但这种模式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有:
  1、低价中标可能引发的风险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把商务标的权重定的很高,甚至于完全认商务标作为评审标准,技术标则采用承诺式走过场,评标标准方面采用低价中标的方式。投标单位为了赢得中标,采取竞相压价,甚至于以低于成本价投标。这些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可能会带来一些隐患:施工中偷工减料,千方百计修改设计图纸、施工签证、增加工程造价,这些极易使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受到影响,若业主比较苛刻,上述变化较难实现,则施工单位就得自身承担投标风险。
  2、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可能导致的风险
  根据计价规范的风险分担精神,发现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有误,均应按实调整。工程量清单的数量风险应由招标人承担,但招标人往往要求投标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这样就可以将清单数量的风险转移给投标人承担,在招标文件中,经常这样写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中标后施工图中所含的工程量除设计变更外,招标人不予调整,投标人请予考虑风险包干费用。有的招标文件中这样描述:“中标后,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有疑义的,必须在中标后应在7天内根据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核对工程量清单,逾期作为认可了该工程的全部内容”。这样招标人就把工程量清单漏项等造成的风险全部推给了中标人,如果中标人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核对清单,摆脱清单漏项等引起的风险,招标人就以中标人报价里包含了所有工程量风险为由,拒绝支付由清单漏项等引起的费用,中标人将额外承担了不应由自已承担风险。
  3、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
  主要是建材价格波动较大,而招标文件中又对合同的价格调整描述不到位,往往导致招投标双方的矛盾纠纷。价款调整方式是对合同价款的补充和完善,是解决建筑物建造过程中物价涨跌这一大特性的合同条款。施工期内的物价涨跌是否可以调整,是行业内争议较大的问题,因此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加以约定显得很有必要。笔者以为,对于工期较短预计市场物价水平波幅较平衡的,不必约定,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的合同。但对于预计市场物价水平波幅很大的,可适当选择部分波幅大的主要材料进行价格调整,并注明哪些材料和调整的幅度,但有些招标文件对调整的幅度规定如下:如合同工期内信息价的平均价比投标时的信息价上(下)浮20%以内的价格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上浮20%以上,超出20%的差价由招标人承担;20%以内的差价由中标人承担。笔者认为调整的幅度太大,若以2008年11月投标,此时钢材价格圆钢综合3460元/T,螺纹钢综合3225元/T,而到2009年12月,圆钢综合为4980元/T,螺纹钢综合为4850元/T,圆钢涨幅达43.9%,螺纹钢涨幅达50.9%,远远超过20%幅度,那么将有圆钢692元/T,螺纹钢645元/T不得调整,中标人的风险很大。
  当然,出现上述风险并不能仅仅归结于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激烈的市场竞争也是导致相关风险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市施工企业自身实力不强,除一两家具有国家一、二级施工总承包外,大多数施工企业只有国家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很难实施“走出去”战略,抢占外地市场,而每年本地项目数总是十分有限,造成了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在激烈的竞争中,有的企业依托科技和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千方百计降低成本,提高了自身竞争力,得到了更多项目,争得更多的市场份额。但也有企业不从提高自身竞争力着手,而是不择手段搞项目、倒项目,不仅增大了自身的风险,而且恶化了建筑市场的竞争环境,加剧了建筑市场的信用危机。
  二、减少工程量清单招标风险的对策措施
  1、切实提高工程设计质量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精确程度主要取决于工程的设计深度。当前施工图纸存在错、漏、前后矛盾,设计功能不合理等现象,严重影响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程度,造成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晰。对此,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设计人员的管理,严格做到持证上岗;同时,应强化设计深度,推行设计图纸预审,以及时对设计不够合理、不够细化的地方进一步修改完善。
  2、科学合理编制招标文件
  标底编制单位应根据拟招标项目的类别、规模、结构形式等科学合理确定招标文件内容,商务标、技术标的权重设置应合理妥当;招标文件应对投标、报价、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作细致缜密的规定。具体应按工程量清单计算直接费,并进行工料分析,然后按现行定额或招标单位拟定的工、料、机价格和取费标准、取费程序及其他条件计算综合单价(含完成该项工程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即包括直接费、间接费、材料价差、利润、税金等?和综合合价,最后汇总成标底。在实际招标中,也可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能力和水平,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每一子项的单价仅列直接费,而材料调差、取费等则以单项工程统一计算。
  3、加强从业人员素质培养
  对工程量清单要有准确把握,因此,编制人员和投标单位领导及其技术顾问均应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经验,有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相关专业技术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作为造价从业人员必须对《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所规定的计价方式,有一个全面和细致的了解并熟练掌握。现在的造价从业人员知识结构存在的明显缺陷,与计价规范所要求的知识水平有明显差异,因此,工程造价从业人员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并结合实际工程,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水平,以胜任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作为投标单位领导及其技术顾问,则要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导向和市场行情趋势,然后根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内容,结合自身的实力和竞争所需要采取的优惠条件,评估施工期间所要承担的价格、取费等风险,提出有竞争力的综合单价、综合合价、总报价及相关材料进行投标。
  4、认真仔细做好合同签订
  招投标双方都要高度重视合同签订,做到各项条款事前能考虑的尽量考虑周到、能明确的尽量明确到位。清单报价模式与传统的施工图预算报价有诸多不同,为了消除结算阶段不必要的岐义,需要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详细加以约定,特别是涉及合同价格调整方法包括工程量的调整、综合单价的确定等更应明细,以避免将来结算时不必要的摩擦。同时,合同类型选择也至关重要,现行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中有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目前采用最多的是固定价格合同,是选择“固定总价”还是“固定单价”,这里有讲究:若采用固定单价,应注明招标时工程量清单的误差是否可调整,还是每个小项目的误差率±A%以上时才可调整,更详细的还可注明±A%以内部分不调整,超过部分才可调整,都应作详细约定。
  三、结 语
  总之,在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单位以及施工单位应积极转变观念,尽快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做到与时惧进,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尽力减少相互间不必要的摩擦和风险,为形成一个公平有序合理的招投标竞争市场做出自己的努力。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用PDF形式查看。

推荐访问:计价 浅析 投标 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