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电子政务对机构编制管理模式变革的影响与促进研究】

  摘 要:机构编制部门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职能部门,处于行政管理的源头位置,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其电子政务建设情况直接影响着其管理服务水平。本文在对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现状调研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了电子政务对机构编制管理模式变革的影响,分析了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与电子政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并结合吉林省实际,提出了具有指导实践意义的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模式。
  关键词:电子政务 机构编制 管理模式 信息管理 编制实名制
  1.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中央推进电子政务的力度越来越大,电子政务在我国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作用不断提升,机构编制部门也在电子政务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初步建起了基础设施;逐步推广应用了机构编制统计、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公文管理等多个信息平台; 2011年出台了《全国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11-2015)》,明确了未来五年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1]。经过几年的建设,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应用也达到了一定的水平。电子政务对机构编制管理模式的影响逐步深入,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模式的变革。
  2.电子政务对机构编制管理模式的影响
  电子政务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影响不仅仅停留在信息的采集方式上,更重要的是正不断地改变着原有的工作模式,直接影响着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成为机构编制管理模式变革的推动力。
  2.1电子政务有助于机构编制管理理念和方式的转变
  电子政务建设不仅仅是单纯的技术问题,也不仅仅是局部业务的电子化、硬件设备的升级,应把它提高到管理层次上来对待,而且应把管理作为比技术更重要、更根本的出发点。有效的管理模式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而通过不断成熟的技术搭建的信息平台也为工作带来了更高效、更规范的管理方式。电子政务正逐渐对传统的组织结构、业务流程和工作方式带来冲击,使管理理念产生巨大的变革,成为实现管理目标的重要因素。
  2.2电子政务有助于机构编制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建设的目标是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使管理决策建立在及时、准确、可靠的信息基础之上,以便更好地为管理对象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无论是中央编办研发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还是吉林省正在建设和应用的《编制人事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最终都是要实现这一管理目标。电子政务建设不断地创新着机构编制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机构编制U盘、电子机构编制管理证等均是服务管理对象理念的体现,极大地促进了机构编制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2.3电子政务有助于加强机构编制信息资源的规范管理、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
  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机构编制信息资源的管理与利用对机构编制事业发展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如何利用信息平台管好信息资源,加快决策进程并提高决策质量,将逐步成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建设的核心目标之一。过去,机构编制信息资源分散在各业务处的台账中,查询汇总、统计分析非常繁琐,导致数据不准、决策支持进程慢,通过电子政务建设,机构编制信息在管理业务中合理流动,并得到有效利用。一方面各类信息得以按照统一的结构在数据层存储、在应用层体现,加强了信息资源的规范管理;另一方面摆脱了过去业务流与信息流分离的管理模式,提高了管理效率,促进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
  2.4电子政务有助于机构编制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共享
  电子政务建设需要建立在标准化基础上,这就要求机构编制工作必须实行标准化管理,包括制度方法标准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和机构编制数据标准化。要利用信息技术约束运作,通过信息平台改造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管理服务。对内机构编制数据要有统一的数据规范,在这一点上中央编办近几年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出台了《全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核心数据规范》,这为各省的电子政务建设提供了标准的数据结构,为编制部门内部各子系统顺畅协助、解决信息孤岛问题、以集成的方式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建立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共用的管理模式提供了技术保障。
  2.5电子政务有助于提升编制部门人员的素质
  电子政务的实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其中人才和教育问题是非常重要的。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建设所需人才包括四类:一是各级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是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的领导,要求他们对电子政务有前瞻性的认识和战略性的谋划;二是机构编制业务管理人员,他们是电子政务系统的具体使用者;三是政技复合型人员,要求他们既熟悉业务、又掌握技术,能够做好电子政务项目的总体规划和设计工作;四是技术支持层人员,如系统管理、程序开发、网络建设等。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建设会促使机构编制从业人员依靠不断学习,掌握更多的信息化知识,提升自身信息素质,以适应全新的信息化管理模式。
  3.目前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与电子政务建设不相适应的问题及对策选择
  近几年,机构编制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应该看到,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仍未完全摆脱传统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模式,存在着一些与电子政务不相适应的问题,甚至已经形成对电子政务的影响和制约,下面重点阐述问题及对策选择:
  3.1按传统工作模式设计的机构职能、业务流程和管理方式,制约着电子政务的应用
  目前的机构编制工作模式仍然延续传统的按业务类别设置机构和职能,设计和实施制度,不同业务部门开发各自的应用系统,加重了基层负担,影响了信息生产过程的整合和资源共享,制约了信息技术的应用。如,现在各基层编办至少要使用三套信息系统,一是中央编办单机版的年报统计软件;二是各省自建网络版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三是中编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局的网上登记系统。实际上,这三套信息系统在管理对象和功能设计上互有交叉、甚至重叠,各基层编办需重复填报信息,这种工作模式与信息“一次采集、多次使用”的共享理念是相悖的。机构编制部门应积极探索整合内部信息资源,实现部门内各系统无缝连接的方法,减轻基层单位的负担。考虑到各系统在管理内容和应用环境上各有差异、管理方式上各有优势的实际,可以根据不同系统的数据结构,形成对接方案,进行数据转换,一方面解决了基层重复填报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实现信息的良性流动和共享共用。   3.2机构编制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还不能适应电子政务发展的要求
  在国家层面,近几年相继出台了一些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推进构编制管理法制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机构编制部门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同时,配套的法律法规并未及时跟进,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子政务的发展。目前,实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而要真正的实现实名制管理,必须要逐步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协调配合制约机制,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没有明确的法规可依,很难真正实现部门业务联动和协调制约。此外,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加大了信息公开的力度,但是,由于机构编制信息公开相关条例尚未出台,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又涉及部分个人隐私信息,造成难以把握信息保密和信息公开尺度的困境。应加快推进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深入开展信息法规学术研究,聘请资深专家学者研究论证,并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制定出符合信息化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建设提供完善的法规制度保障。
  3.3既懂机构编制业务又懂计算机技术的政技复合型人才匮乏
  国内外电子政务建设的案例证明,政府完全依赖不懂管理业务和管理理念的软件公司是造成电子政务项目失败(项目未能推广应用、投入资金大量浪费)的主要原因。总结成功的案例经验,在电子政务建设中,政府必须占据主导地位,并发挥主体作用。机构编制和计算机技术是两门专业性非常强、完全不同的学科,要成功地开展电子政务建设必须将机构编制业务和信息技术紧密结合起来,因此,能够将机构编制管理理念融入信息系统设计中的政技复合型人才是必不可少的。
  4.以电子政务促进机构编制管理模式的转变
  《全国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主要任务部分,概括提出了建设“一个平台、四个支撑、两个保障”,其中,机构编制综合业务平台是建设的重点,笔者根据自身多年从事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建设的经验,总结出几种在吉林省编制系统应用多年、比较成功的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模式,供参考。
  4.1“两证一平台”实名制管理机制
  “两证一平台”机制的建立源于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内涵的深刻理解,是为了有效解决静态管理手段与动态管理目标之间的矛盾。“两证一平台”是指“电子机构编制管理证”、“人员电子编制证”和《吉林省编制人事财政综合管理平台》。电子机构编制管理证存储在机构编制信息U盘中,是单位办理请拨经费、核定编制、调配招录人员、核定工资、办理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组织凭证;人员电子编制证是在职人员占用编制的有效凭证,并以编制号为标识,一编设一岗,一岗编一号,一号对一人,超编人员使用编制控制号,以逐渐消化现有超编人员;《综合管理平台》是机构编制业务管理的依托。“两证一平台”机制的建立为实名制管理提供了保障,随之,超编、混编、底数不清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4.2信息变更审核流程化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适应县级管理权限调整的需要,我省进行了政务流程的优化和再造,设定了严格的信息审核流程和维护办法。首先是各地进行网上呈报。对超编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未进行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以及超职数任职等情况设置了限制条件,从源头上防止违规现象的发生,有效提高了机构编制信息的可控性;其次省编办各业务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各地区呈报的信息进行初审;最后是省编办监督检查处对经业务处初审的信息进行复审,强化了信息变更的监管。通过审批信息的“节点化”控制,有效地压缩了个人利用审批权的寻租空间,充分发挥了网上审批系统的“刚性化”优势、。
  4.3人员身份信息比对认证机制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重在“实名”,因此,人员身份认证是关键所在。吉林省在开展全省编制核查时初步探索了人员身份信息比对认证机制,并在核查后的日常管理中,与公安部门建立了人员身份信息比对认证的长效机制。凡是新进人员必须进行身份信息比对认证,比对一致的提取人员照片导入数据库,并定期比对死亡人口数据,从源头上保证了人员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解决了吃空饷的问题。
  4.4机构编制信息U盘化管理
  机构编制信息U盘的产生源于服务管理对象的理念,过去,机构编制部门的管理对象,也就是各机关、事业单位,必须拿着纸质的《机构编制管理证》到各相关部门办理业务,现在,我们为机关事业单位配备了机构编制信息U盘,存储电子机构编制管理证。机构编制信息U盘实现了业务的网上申请、网上办理、数据信息的实时传输和同步更新,并可以查询业务办理进度、查看办理意见。它的应用提升了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水平,而且实践了“以电子政务为手段,以管理服务为核心”的工作理念,真正体现了政府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5.结语
  2009年的政府机构改革后,大部分省份的机构编制部门不再与原人事厅合署办公,独立运行。这个机构编制管理主体的变化涉及到编制管理、决策执行、检查监督整个过程,这表明党和国家对编制工作的重视,也体现出编制工作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责任越来越大。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手段是相辅相承的,要实现管理目标,没有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作支撑,则很难实现。在某种程度上,电子政务是一场革命,它不仅可以根除管理工作的随意性,对政府的组织模式、运行机制、管理方式、管理理念等带来革命性的变化,而且有利于各级政府职能和运行机制的转变,促进政府管理绩效的提高。它是一个十分复杂而又庞大的系统工程,我们还需要不断地在电子政务的建设中总结经验,并深入研究适应于信息化时代的机构编制管理模式,为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提供支撑,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服务。
  参考文献:
  [1]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2]《全国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11-2015年)》解读中国行政管理,2010(9).
  作者简介:
  张亚斌(1979-),女,汉,吉林延吉,硕士研究生,吉林省机构编制信息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电子政务、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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