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_电子出版物知识产权及其保护问题探讨

  摘要:本文介绍了网络环境下电子出版物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分析了网络环境下电子出版物涉及各方的关系、阐述了加强电子出版物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探讨了网络环境下电子出版物的知识产权及权益保护并提出了加强电子出版物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对策。
  关键词:电子出版物 权益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 对策
  随着网络和信息数字化技术的日益成熟,新一代出版物(电子出版物)已显示出极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但是,网络的发展也给电子出版物的知识产权带来了一系列新问题,如何保护好电子出版物的知识产权、如何处理好权利人利益与网络应用所带来的公共利益的关系,如何营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网络知识信息竞争环境以保护电子出版物,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问题。
  1.电子出版物的定义及其特征
  所谓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形式存储在光、磁等介质上,并通过计算机或远程通信进行阅读的出版物。我国新闻出版署在1994年1048号文件中,曾将电子出版物定义为: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将图、文、声、像等信息存储在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计算机或类似设备阅读使用,并可以复制发行的大众传播体。电子出版物的出现,标志着人类信息的载体正由纸张向数字化媒体过渡[1]。电子出版物与传统出版物不同之处在于以下5个特征:
  (1)信息的载体是磁卡、集成电路卡、磁盘和光盘,提供的信息量大;
  (2)检索功能多,查询速度快,具有良好的交互性,读者通过人机对话主动获取而不是被动接受信息;
  (3)文字、图像、声音或其他表达思想情感的符号需转化成机器可识别的模拟信号或数字信号才能固定在信息载体上;
  (4)人们不能直接而必须借助计算机等设备才能从信息载体上获得信息;
  (5)除以文字和图象表现的信息外,还可以获得以声音和活动形象传播的信息。除市场发行的磁卡、磁盘、集成电路卡和光盘等电子出版物外,通常把电子网络数码信息传输也称为电子出版,或电子网络出版。
  2.电子出版物的知识产权问题
  电子出版物的发展充分显示了其生命力,然而,也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既要保证作者的合法权利受到尊重与有效保护,又要方便需要大量使用他人作品的电子出版者(包括电子网络出版者)获得作者的授权,这些都是当前知识产权界面临的问题。
  (1)发表权问题
  著作权法严格规定了对“已发表”和 “未发表”作品保护的区别,分析我国著作权法有关“发表”的规定,在网络上传输作品应视为“发表”。但并不是在网络上所有的传输行为都是发表,构成“发表权”中发表的条件是:第一、由作者授权后在网络上公开的作品。第二、作品须在较大范围内被公众感知。第三、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如果作品已在其他出版物上公开过,即使首次进人互联网络,也不应视为发表。因此在判断是否侵权、确定解决方式时,电子出版物的网络传输是否符合著作权法对“发表”的要求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2)数字化复制权问题
  在制作电子出版物时,必须对原始信息进行数字化处理,即把所有信息都用数字技术进行加工处理、数字技术的应用、网络媒体的传播又引起了复制权问题。目前,理论界对作品数字化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是著作权中的复制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是类似翻译的演绎行为。
  (3)合理使用问题
  世界各国的现行著作权法中都对“擅自复制”作了禁止性规定,以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义在不同程度下允许社会公众的 “合理使用”,充分体现了通过著作权法来平衡版权拥有者和社会公众之间利益的立法精神在传统的印刷和传播途径中,高成本、长周期以及受较强地域性限制等因素使得个人的合理使用还不足以给著作权人的利益带来严重的影响。
  3.加强电子出版物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以及对策
  随着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国际情报信息交流日益频繁,电子出版物侵权现象日趋严重。如,未经权利人许可非法复制、下载与打印他人用辛勤汗水换来的劳动成果,采用非法手段进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增加修改计算机指令和密码,窃取信息资料,这些侵权行为使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到议事日程。
  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目前正通过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国际“一体化”的进程,并以立法形式来解决电子出版物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应立足于本国国情,重视和加强电子出版物知识产权保护,修改和完善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和新的立法工作,寻求一条与国际接轨的保护体系,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4]。
  (1)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图书馆作为电子出版物的收藏者、信息资源拥有者,应树立强烈的著作权保护意识。正确处理电子出版物知识产权保护和著作权限制之间的关系,即在对文献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避免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限制读者下载、复制的同时,又能充分利用著作权保护中的各种限制,为读者提供高质量的文献信息服务。作为著作权人也应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在将自己的作品在网上发表或向合作研究者提供科研数据时,应在网络传输过程中采有技术手段加以保护,防止文件在网络传输过程中被窃取与篡改。
  (2)建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国际上通常采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形式来代表著作权人行使某些权利。我国也应尽快确认著作权行政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这有利于调整和管理因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引发的著作权人、作品使用者、作品收藏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为著作权人得以实现其权利提供有力的保障。
  (3)加强法制建设
  首先,调整和修改现行著作权法。扩大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范围,增加电子出版物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条款,明确其权利归属、保护期、付酬方法等;其次,制定电子出版物保护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规范,为电子出版物的保存,开发和利用提供有力保障,约束各种侵权行为;第三,制定严格的网络信息技术人员行为规范和操作规程;第四,建立作品上网的逐级审核制度,落实作品上网的形式审查和保密审查的具体措施[5]。
  (4)采用技术手段
  法律和技术手段是电子出版物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和趋势,必要的技术手段是电子出版物法律保护的有益补充。目前常见的主要技术手段有:①数字水印技术。数字水印技术是一串加密数字隐藏在合法文本中,使得用户只能在屏幕上阅读而无法复制,我国数字图书馆工程就采用了这种保护措施。②信息智能识别技术。把能够证明产权的信息、许可证权限数据或是发行渠道等信息直接嵌入受知识产权保护的电子出版物中去。用以识别使用者是否合法,然后通过转移加密钥匙获取报酬,防止他人盗用自己的信息。③访问控制技术。访问控制技术中最常用的就是“口令”和“身份验证”,还可以采用权限设置来对不同用户访问数字图书馆加以区分和控制,以防止非法用户的入侵和对知识产权的盗用。④CA认证技术。用户可通过向版权控制机构申请而获得CA认证,如果该用户利用CA认证书进行非法复制,CA机构将进行调查和起诉[6]。
  4.结语
  电子出版物的保护是个长期而且复杂的过程,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电子出版物的盗版者能以低廉的成本复制并传播未经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出于对利益的考虑,其版权所有者迫切需要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因此我们应该彻底的认清电子出版物的版权问题所在,并通过法律和技术等手段来保护我们的成果。
  参考文献:
  [1] 潘菊英,王素清.关于电子出版物知识产权保护的思考.黑龙江农垦师专学报2001(3):116-119
  [2] 徐峰,王红霞.浅谈电子出版物.图书情报工作研究[J],1997:3461
  [3] 吴丹,易辉.电子出版物及其版权保护问题探究.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1(2):32-35
  [4] 蒋学枝.网络上知识产权的保护及对策[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0(8):102-1031
  [5] 吴洁.网络环境下电子出版物的相关权利人责任与权益保护研究.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8):150-152
  [6] 周德明.网上著作权保护与数字图书馆建设[J].大学图书馆学报,2000(4):16-191
  作者简介:郑雪丽(1987-9),女,汉族,河南省济源市人。现为郑州大学信息管理系2010级情报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网络信息资源管理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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