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诗歌翻译中,音,形,意 [论诗歌翻译的“立形以传神”]

  摘 要: 本文根据文学作品的“言、象、意”意境构成的学说,借鉴审美鉴赏力需要通过后天训练提高这一美学观点并运用文学及美学的一些相关理论对实际翻译作品作具体分析论证,拟说明直译在释义上具有可发展性,因此它本身有着较为根本、深远的美学价值。
  关键词: 诗歌翻译 “立形以传神” 直译 美学价值
  
  一、文学作品意境的构成
  
  诗歌是文学艺术中一种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谈诗歌翻译要先从文学作品谈起。文学翻译的任务,就是“用另一种语言,把原作的艺术意境传达出来,使读者在读译文的时候能够像读原作时一样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感受”。在流派纷呈的西方美学领域,就有诸多如英美新批评、俄国形式主义、结构主义乃至解构主义美学等流派将形式置于中心地位来考虑。他们认为,艺术作品本身即是艺术本体所在,形式是第一性的东西。语言是作品存在的形式本体,形式的意义是文学之为文学的质点。正是借助于语言,艺术才呼唤出了那原本是不可见的东西。文学语言通过形象、比喻、象征围绕一个中心组织起来。以描述表现作品结构中的“张力”、“反讽”。谈到文学作品的意境构成,综众家学说之论点,可以用“言、象、意”三个字概括。中国意境美学中的文学作品本体论也呈现为三个层次,即有形(境)、末形(境中意)、无形(境外意)。这三个层次构成一个由表层(语言)、中层(形象)、高层(意蕴)逐层逻辑发展的整体。
  
  二、直译“立形以传神”的美学价值
  
  1.翻译面临的问题
  文学翻译的目的正是要克服语言的障碍而让人类共享各民族所创造的精神财富。翻译中要极力保存和传达的是作品的第三个层面――意蕴,因为意蕴是作品的灵魂,它反映的是事物的内在规律和普遍永恒的人性,是可以被世人所共享的。歌德认为艺术摹仿反映了事物的本质特征,应着重于从特殊性出发表现普遍性,从现实人物的个性出发反映其心灵无意识的幽深之处。文学翻译正是基于此才具有可行性的,翻译的内容才可能最终被理解和接受。翻译中最难处理的是无论采用直译或意译哪种方法,都会存在意义损失。一般来说读者对文本的欣赏是因言取象,由象悟意,从而由语言透过形象而抵达作品的哲思层面。将之直译过来,即尽可能地保留原文的语言特色,译文读者面对的将是陌生的概念,阅读是读者与作者之间的一种交际,如果交际者之间不具备共有的背景知识,那交际就不能很好地进行;而如果采用变通手法进行意译,即不再拘泥于原文的表面形式,而以传达原文的深层意义为主旨,舍形似而求神似,就会使语言和形象两方面都损失掉了。
  2.直译的美学意义
  用发展的眼光看翻译,尤其是文学作品的翻译,则直译有着比意译更根本、更深远的美学价值。从美学欣赏的角度来看,直译面临的“言”、“象”陌生问题,是可以通过后天的学习和培养来逐步解决的。想象凭借记忆库中所提供的表象作为材料创造新形象,而记忆表象则来自人们审美体验是一个生活知识和经验的积累。动态过程,它往往呈现出一种起伏发展的流动深化性。辛弃疾的《丑奴儿》一词“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和T.S.艾略特的“读一首诗即使一时的体验,也是终身的体验”,分别从感性和理性的角度说明了审美体验的深入过程是与读者人生体验的深入进程同步的。直译因为较为完整地保存了意蕴所依附的物质形体,也就为读者通过学习必要背景知识以了解语言所指的概念,从而引起相应的形象联想直至最终较为准确地领悟作品的灵魂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它的美学意义是深远的,具有可发展性。
  对于翻译语言,鲁迅曾有过“宁信而不顺”的主张,鲁迅是这样看待“顺”与“不顺”的问题的:“一方面尽量的输入,一方面尽量的消化、吸收,可用的传下去,渣滓就听他剩落在过去里。”我们今天使用的语言中,已经含有不少是从外国的词汇和语法里译过来的成分,它们经过考验、洗练,便沿用下来了。这也从一个方面印证了语言的约定俗成这一特性。引入语经过一段时间的约定,便也成了民族语汇的一部分。事实上,在我国达千年之久的翻译历史中,像佛经、西方文学、哲学、科学著作等的翻译不仅引入了外邦思想文化的精髓,而且在语言形式(词语、语法、文体)上极大地丰富了汉语语言。应该说,直译在丰富民族语言上扮演了重要角色。
  
  三、诗歌翻译中直译界限的把握
  
  诗歌,是“语言的艺术”,而且是“最高艺术”,本文以下部分就集中在诗歌译本的讨论上。先看Thomas Gray的一首题为“Elegy Written in a County Churchyard”(墓园挽歌)的诗歌的几个不同译本。
  The curfew tolls the knell of parting day,/The lowing herd wind slowly o’er the lea, /The plowman homeward plods his weary way ,/And leaves the world to darkness and to me.
  [译文1]晚钟响起来一阵阵给白昼报丧,/牛群在草原上迂回,吼声起落,/耕地人累了,回家走,脚步踉跄,/把整个世界留给了黄昏与我。(卞之琳译)
  [译文2]晚钟殷殷响,夕阳已西沉。/群牛呼叫归,迂回走草径。/农夫荷锄犁,倦倦回家门。/唯我立旷野,独自对黄昏。(丰华瞻译)
  [译文3]暮钟鸣,昼已暝,/牛羊相呼,纡回草径。/农人荷锄归,蹒跚而行,/把全部的世界,剩给了我与黄昏。(郭沫若译)
  [译文4]暮钟报告着白昼的殉没,/鸣叫的牛群从草地纡回走过,/农人拖着疲倦的脚步返回家园,/把世界留给了黑暗和我。(江水华译)
  [译文5]晚钟声声像送别白昼的丧钟,/哞叫的牛群在草地蜿蜒走过,/耕夫步履踉跄地踏上归程,/把世界留给黑暗,留给我。(涂寿碰译)
  诗歌翻译要求很高,因为诗的语言具有音乐性,又具有形象性、象征性等,要做到“形神皆似”,即形象、音韵、意韵效果兼顾实属不易,甚至是不可能的事。以上译本均属于名家之作,他们在诗歌方面的造诣都很深。所以本文只是运用文体学的一些理论对以上各译本的美学欣赏效果作一些局部性的分析,以说明直译所特有的“立形以传神”的审美价值。
  原诗是一首挽歌体诗,在遣词造句方面要求语气严肃、节奏和缓,以体现哀伤的气氛。原诗运用了lowing和lea这两个诗化词语来代替更为常用的moo和ranch,正是为了避免这后两个词可能会给人带来的喧闹、世俗的生活图景。英语O,尤其是长元音/ou/,会赋予词语的一种铿锵有力、庄严而且常带有凄惨之意的修辞效果。所以在葬礼及类似的场合,要避免活泼轻快的/�?蘼/元音和明快的节奏,应使用长元音/ou/和平缓庄重的慢长节拍。/t/,/d/,/p/,/k/这些被认为听起来比较生硬不悦耳的声音在原诗歌中反复地出现,也是为了呼应挽歌的凄凉的气氛。而读以上几首诗,或由于诗体形式发生变化,或由于译词文体的不对应译成“吼声起落”、“牛羊相呼”、“哞叫的牛群”等,总觉得哀伤凄婉的情调少了许多,倒是有点田园风光的味道。
  拿译文二和中国元朝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相比,即可见两者在诗味上相差很大。另外,无论是这首英文诗还是马致远的散曲,其诗意的最浓烈之处都是在最后一句的点睛之处,通过对周围景致的冷静的描述,最后一笔反衬出人物的凄凉的心境,读来让人感受强烈。原诗的最后一句“And leaves the world to darkles and to me”中的介词to的重复的使用大大加强了对诗中人物的了解,翻译中也应把这种强调表达出来。如果说改变了文体就有可能改变原诗歌的味道的话,那直译也就是较为保险的一种译法了。以上五个译本各有所长,挑出一些语句重新组合成一首诗:
  晚钟声声像送别白昼的苍钟,/鸣叫的牛群在草地上纡回地走过,/耕夫拖着疲惫的脚步踏上归程,/把世界留给黑暗,留给我。
  这首新组合的诗以平和的语调、朴实的词语勾画出了一副动态的草原暮归图,它渲染的是一种凄婉哀伤的美学意境,基本上与原诗的语言风格和底蕴相一致。
  从诗意的构成和诗歌欣赏的角度出发,我们同样可以在美学领域中为直译找到充分的理论依据。诗的功能就是制造形象的功能,制造形象的方式首先是用一种具体形象描绘所写对象本身固有的某种特性,因此,诗有留恋事物外表的倾向。作者在创造诗的过程中,通常会借用一些特殊手段如使用古字、铸新词、精心安排的选择和组合、使用特殊句型等,而其中“词的安排是诗的一种最丰富的外在手段。深刻的心情本来用不着说很多的话,特别是在浪漫型的诗里,凝练的心情宜于用亲切简练的方式,才会产生效果”。王佐良先生也认为诗歌的语言“要丰富,要尖锐,要有各种风格,但是朴素最难,白文最难,而大诗人都是运用白文的高手。诗的散文化是一个明显的趋势,一种可喜的发展,但这种散文首先是精练的好白文”。由此可见,语言形式本身对于诗意的构建是何等重要,诗歌语言并不在于它华丽不华丽,而更重要的是在于它构建的形象鲜活不鲜活。译者要琢磨透原文的思想、精神和风格,尽可能使用原文的口气,运用与原文相应的词汇,尽量接近原诗的形式,这样才能把形象传译生动,使后人读后饶有余味。
  从诗歌欣赏的角度出发,同样可以论证出诗歌翻译中应尽可能保留原文形式的重要性,以及随意增损、变通对原文诗意的破坏性。众所周知,想象是艺术的灵魂。文学作品的基本特征和特殊魅力,正在于作品中所包含的意义的含混性,这些含混“使人们能够欣赏朦胧与空灵的审美境界”,如果文学作品失去了含混多义性,也就失去了它的独特魅力。艺术创作需要想象,艺术欣赏同样需要想象。如果说优秀作品中往往会出现一种语义张力场――在文字之少和内涵之大中间造成的中间地带,既融有作者审美体验的澎湃激流,也留出了可供艺术接受者再度体验的广阔天地,那文学翻译就有义务不去破坏这种语义张力场,即尽力保存原作中的想象空间。以这样的美学观点来审视诗歌翻译中的一些变通、增损情况,就觉得很没有必要,反而有以辞害意之弊。在没有特别的文化障碍的情况下,直译会让人多了解一种诗风,多一种新的审美感受。
  
  四、结语
  
  中国的古诗古词、成语典故的魅力在于它们的原汁原味,而我们的鉴赏力则是通过后天的学习和熏陶才逐步提高的。对于外国文化的引入和吸收,笔者同样认为要形神皆收,在所有方法中直译(加批注)是一种较为根本、本身具有可发展性的方法。如果将原作者和读者各比作一条河的彼岸与此岸的话,那译者就是中间独立存在的桥梁。成功的翻译应使此岸的读者明晰地辨别出哪是桥梁,哪是彼岸,当然桥梁上如果同时配有导游,那是最好。即使没有,在信息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那些求知欲旺盛的读者也会通过各种途径而不断加深对彼岸的认知的。
  翻译是一种创作,但它是有限的创作。文学作品的生命力在于形和神结合的独特与和谐,意和形是一致的。翻译家本应该是谦虚的,只能从原作的“形”中得“意”;言和味的关系亦如此,言外之味“是要由读者自己去体会的,翻译家的任务不是将这味表现为文字,而是要用文字引导读者体会这味,译者要自设藩篱,寻迹而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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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朱克玲等.青年与美学[M].中国青年出版社,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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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王佐良.王佐良文集[M].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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