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爱与美的相通性]美是相通的

  摘 要: 爱与美一直是哲学、艺术学、社会学共同关注的问题,也是诗人和艺术家们所赞美的主题。本文的爱与美是以美学为基础的,以美学为基础的爱与美不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是相通的。“爱”的世界是一个反对分裂的“一体性”世界,这种“一体性”的世界必是美的世界。
  关键词: 爱 美 联系 相通
  
  人们对于爱与美的认识几乎和文明社会有着同步的联系。早在古希腊,荷马不仅把帕里斯和海伦的情爱当成其史诗的起因,而且留下了爱神与美神合一的重要思想。在中国古代,孔子讲“里仁为美”。仁就是爱,美和爱这两者是紧密相关的。爱与美不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是相通的。
  1.感性与理性的超越
  爱是一个十分普遍的概念,在远古时代,主要表现为友情、爱情、性欲或生命力的象征;在中世纪则表现为对上帝的神爱;在现代,爱的内涵更加广泛,主要表现为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原则。爱不仅是一种情感活动,而且是人道主义的核心思想和人实现自我完善的效办法。爱的内涵表明“爱”首先是一种情感状态,只要使用这个词,它所引起的都是温暖、热情、幸福、完满的感觉,它将“过去的”、“现在的”或“期待的”爱与被爱的情景一起推上心头。可见,爱具有情感上的力量。这是否表明仅仅情感就可以代表爱的本质呢?如果是,我们便可以像斯宾诺莎那样把爱作为某种情感之一来加以讨论,但是斯宾诺莎同时又指出:爱是一种“有思维的主体方式”。[1]帕斯卡尔在《关于爱的激情的对话中》颁布了几乎难以置信的定律:“爱即理性。”[2]换言之,他们把爱从情感领域提高到了人类理性的领域。事实上,人类的理智与情感是相结合的,所以爱不是单纯的感性的爱或单纯的理性的爱,而是感性与理性的超越。需要注意的是理性的爱并不总是战胜感性的爱。爱的这种感性与理智的超越同样也在审美中,“审美离不开感性,但审美又不能只有感性,一个时代和一种理论如果过于专注对情感内在审美属性的开拓,也会将文学创作和美学理论研究引入误区。因为浪漫主义追求情感的放纵虽然带来了审美的自由和解放,但也很容易造成理论的失范和审美王国的混乱无秩序,将人们思想完全引入一种无政府状态”。[3]同时,过度的理性会使人丧失自由,一个失去自由的人根本无法感受到美。于是,审美需要两重超越。首先,它必须超越理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它的感性色彩。这种超越主要靠直观来实现,超越将审美中的理性内涵化成形象与情感,而摒绝概念与逻辑的这种理性本来的形式。其次,审美必须超越感性。审美作为人类高级的精神生活方式,它的高级层必须达到与认识中的理性认识同样的高度,尽管不取理性认识的存在方式――概念与推理。可见,感性与理性的超越是爱与美都必须达到的境界。
  2.主体与客体的融合
  人的精神发展阶段,是从“原始的人与世界的合一”到“主体-客体”的关系阶段,当人的精神发展到主体与客体阶段时,已经说明了人与对象是分离的,人与对象世界的分离使人产生一种孤独,也感觉不到美好。为了克服分离,人们去爱,爱实现了人与对象世界的统一,从而产生了“万物一体”的境界,“万物一体”正是人类精神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是一种美的境界,美学界普遍认同“万物一体”也是审美意识的境界的本体论根据。可见,爱和美有着相同的哲学基础,它们都源于人与对象的“一体性”,这种“一体性”说明了人与其对象,人与这个世界有着纯精神的联系,人类正是在这种纯精神的联系是一种通畅、和谐、完满的联系时,才感到自由、幸福和美。换句话说,爱的发生是人与人、人与物、人与其世界一体化状态的依恋感和留恋感。而人们正是把人的心灵与对象事物所包含的精神意蕴之间实现交流和沟通,产生契合和共鸣的过程,即人与其对象精神上一体化的过程普遍地称作是审美。每一种爱都不是独立的和单方面的,它总是处在爱者与被爱者的关系中,爱必须是对某物或某人的爱,是对象性的爱;爱是双向的,它要求双方的相遇、结合。爱的这种双向活动的过程,作为人类的审美活动也不例外。从美学的角度来讲,审美是人的一种对象化的活动,对象化的活动涉及主体与客体两个方面。在审美活动中,必须确立一种人、物相连的整体观念,虽然人是物质世界的产物,人又是审美活动中最活跃的因素,但片面强调任何一方都会陷入一种美学的迷误。“我们只能说在审美活动中自然贡献了它们的形象,人贡献了他们的感觉和认识能力,美的产生正源自这两种要素的融合”。[4]可以说,爱、美两者的主体与对象都是“我―你”相互回应的关系,即我中有你,你中有我。
  3.爱与美的普遍性
  “在人们的生活中,有着各种各样的体验。有的体验并不是所有人都要经历的,而有的体验则是所有人都必须要经历的,哲学中把这种体验叫做原体验,爱正是这种原体验”。[5]因为凡人都有自爱、异性之爱、父母之爱、自然之爱、胞爱等各种爱的体验,也说明了爱是人类社会最普遍的问题之一。而从人类的发展历程来看,我们同样意外地发现:从古到今,不论人类遇到任何的艰难险阻,对于美的追求从来没有停止过,而且反而愈来愈顽强,愈来愈深刻,愈来愈普遍。“世界上有好,有恶人,恶人就不爱善;世界上有愚夫,有智者,愚夫就不爱真。但不管好人还是恶人,不管是愚夫还是智者,他们都无一例外地爱美”。[6]换句话说,相对于真和善来说,只有美,才是无论什么人,都为之感动,并能充分体验到的,因此美也是人类的原体验,也是人类最普遍的问题之一。“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一俗语更形象道出了审美的普遍性。我们也会想:为什么美会与人类与生俱来,会使得那么多的人竟为之“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德国哲学家舍勒何其机智地说:“我们一般乐意想象、思考和回忆的,就是我们所爱的。”
  4.爱与美都需要有相应的形象性
  爱与美都需要有相应的形象作为对象化关系的基础。爱与美虽然都是抽象的心理体验,却又都是关系范畴,有特定的指向性,具有对象化的要求。爱与美的对象越具体、越生动,就越能引发爱与美的感觉,越能形成强烈的升华能量。尽管爱表征着人类自身的发展水平,它积淀了丰富的社会历史的内容,但爱总是被特定的对象所激发。《巴黎圣母院》中卡西莫多对艾斯梅兰达的爱用语言是表达不出来的,他的语言表达能力极差,“呜呜”的声音好像嘴里含着什么东西,他挤到艾斯梅兰达的面前,人家吓得赶紧躲开了。这时他就躲到楼上敲钟,用钟声表达对她的爱。看到这里,每个人都不能不被他所感动。艾斯梅兰达对他非常感激,也感觉到这个人的善良是任何其他人都比不上的,但她终究没有对他产生爱,因为他缺少美的外表(形象)。同样,审美特别强调“观照”,观照一方面意味着事物有形式,一方面意味着形象为美而欣赏。如康德强调审美不借概念,形象是美的存在方式,以及黑格尔所认为的:“美只能在形象中见出。”的确,爱与美都需要一定的形象性。如果世界的本质是爱,它的外表是美的话,那么所谓美也就是“得到心灵的承认并使之愉快,进而激起的爱慕之情”。对于美学来讲,它首先强调的是对世界开放自己的感官,然后要看这被观照的物象是否能引起我们的爱,是否能引起我们的审美愉悦。在这里,情感上的爱和适志怡情的审美感受是我们对事物作出评判的价值天度。[7]所以说,美只寓于形式中,而不是寓于物质中,因为只有形式才为我们所领悟。
  5.爱与美都是人的自由本性的显现
  自由是跟自觉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自觉就谈不上自由。所谓自觉指的是人对自己的行为的目的有事先的意识。正因为有了这种事先的意识,才有所谓选择。有了多种选择之后,才有所谓自由。自由与爱是息息相关的,你不能把它们分开,只有处在自由的状态,你才能看到整体,才能看爱。同时,自由的活动是不受目的、概念、功利等因素的限制的。按照康德的观点,审美刚好是这种不受功利、概念、目的限制的活动,因而是一种标准的自由活动。在现实中,当人们面对“利”与“义”的选择时,由于“利”“义”难以两全,因此不管根据哪项原则进行抉择,都会受到来自另一项原则的压力,从而多少会感到不自由。席勒说:“当我们怀着情欲去拥抱一个应该鄙视的人,我们痛苦地感到自然的强制。当我们敌视一个我们不得不尊敬的人,我们就痛苦地感到理性的强制。”[8]席勒这里所说的自然(感性)和理性或转换为“利”“义”。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席勒说办法是借助于美。也就是说,当我们根据美的标准进行选择的时候,就不会感觉到来自这两方面的压力,就会进入自由的游戏。席勒说:“但是如果一个人既赢得我们的爱慕,又博得我们的尊敬,感觉的强迫以及理性的强迫就消失了,我们就开始爱他,就是说,同时既同我们的爱慕也同我们的尊敬一起游戏。”[9]无独有偶,美学家阎国忠认为,美与爱之所以不可分,是因为它们都植根于人的自由意志之中。显然,对美的观赏需要有一种自由的心境。无论外在的规则或内在的欲求都不能制约美的观赏,换句话说,只有在超越了外在的规则及内在的欲求的条件下才能进入美的观赏。同样,对爱的追求或爱本身也需要有一种自由的心境。爱必然是自由的,它拒绝一切源自周边环境及自身的一切强制。爱之所以指向美,是由于美是自由的象征;美之所以激发爱,是由于爱是对自由的体验。
  
  参考文献:
  [1]张之沧.爱的结构分析[J].人文杂志,1998.2:48.
  [2][美]艾德勒等编.西方思想宝库编委会译.西方思想宝库.长春:吉林人民出版,1988:279.
  [3]刘成纪.物象美学[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2:61.
  [4]刘成纪.物象美学[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2:61,153.
  [5][日]今道友信著.王永丽等译.关于爱和美的哲学思考[M].北京:三联书店,2003:1.
  [6]彭峰.美学的感染力[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40.
  [7]刘成纪.物象美学[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2:61,153.
  [8][日]今道友信著.王永丽等译.关于爱和美的哲学思考[M].北京:三联书店,2003:1.
  [9]彭峰.美学的感染力.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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