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落实《XX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XX 省财政厅关于鼓励企业扩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统筹保障供应的通知》要求,重点支持疫情期间 (截至 2020 年 3 月 10 日)

 通过当地工信主管部门向省级工信主管部门报送的我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及主辅原材料供应企业、完成省调拨任务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

 二、支持范围 疫情防控物资包括: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消杀用品。

 主辅原材料包括:无纺布、熔喷布、酒精。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 事后补助。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及主辅原材料供应企业于2020 年 2 月 20 日、2 月 29 日、3 月 10 日前完成技术改造并形成产能,且完成国家和省调拨任务的企业,分别按生产调拨物资所需的新购设备投资额的 80%、50%、30%给予补助;其他对疫情防控做出贡献的上述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新购设备投资额的 20%给予补助。单户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设备投资额以确定形成有效产能的设备购置发票为准核定。

 项目补助实行总额控制原则,如果总补助金额超出财政预算,则对项目应获补助金额进行缩减。优先支持参与国家、省政

  2 府物资调拨的物资生产企业。

 四、申报条件 申请该项资金的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 XX 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应在 XX 省; (三)申报单位在 3 月 10 日前已取得相关生产资质,或已获得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等允许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证明,具有与所生产物资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等主要条件,且生产的产品属合格产品; (四)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订购合同日期须在 2020 年 1 月10 日-3 月 10 日内,设备在 3 月 10 日前已安装调试完成,并形成新增或转产产能; (五)申报单位守法合规经营,不属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联合惩戒的对象; (六)不存在已获国家、省、市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验收不合格未满 3 年或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达 1 年以上情形; (七)同一项目或同一投入已申请政府财政补助或已获得政府补助、奖励等,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XX 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1);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资质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专业生产资质文件复印件; (四)产品检验合格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项目投入明细表(见附件 2); (六)设备购置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凭证扫描件,银行对账单原件,设备实物照片; (七)主辅原材料供应企业,需提供与终端产品生产企业之间的供销明细(见附件 3)、合同复印件及终端产品生产企业用料证明; (八)完成省调拨任务的企业,需提供参与政府调拨的证明文件和对应的产品出货明细; (九)企业申报的有效日产能须与设备能力、实际日产量相对应。当地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新增有效产能进行核实并出具认定依据和意见,应包括项目建设完成时间、新增产能时间、新增日产量等信息; (十)技术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见附件 4); (十一)承诺书(见附件 5);

 (十二)其他材料。

 以上每项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上目录。

 附件:5-1 XX 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技术

  4 改造项目申报书

  5-2 项目投入明细表

  5-3 产品供销明细表

  5-4 技术改造项目绩效目标

  5-5 承诺书

 5 附件 5-1

 XX 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 生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责任 单位:

  ( 盖章)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移动电话:

 项目联系人:

  移动电话:

  填报日期:

 XX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X X 省 财 政 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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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 写 说 明

 一、请严格按照表中要求填写各项。

 二、申报书由项目责任单位编写,并报送所属市(县)工信局。

 三、项目申报书中第一次出现外文名词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

 四、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指项目责任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记证书上的标识代码,它是由登记管理部门所赋予的唯一法人标识代码。

 五、项目责任单位对所填报的相关内容真实性负责。

 7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中的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生产经营范围

 基本账户开户行

 开户账号

 法定代表人

 移动电话

 单位联系人

 移动电话

 项目单位简介

  单位资质

  8 二、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建设期

  项目类型 (需备注具体情况)

 □1.扩产 □2.转产 □3.新建 产品类型 (如选 2,需备注对应 的防疫物资名称)

 □1.重点防疫物资 □2.生产防疫物资所需要的重要原辅料物资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所执行的标准 或技术要求

 参与国家、省政府物资调拨 是/否

  (选是的填写调拨总数量) 项目总投入

 技改前产能(/日)

 1 月 10 日-2 月19 日完成设备投资(万元)

 2 月 20 日-2 月28 日完成设备投资(万元)

 2 月 29 日-3 月10 日完成设备投资(万元)

 2 月 20 日新增产能(/日)

 2 月 29 日新增产能(/日)

 3 月 10 日新增产能(/日)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简介

 9 三、产品供销情况

  10 附件 5-2 项目投入明细表 项目单位: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供应商 合同签订 时间 单价 数量/单位 设 备总额 已付款金额 付款时间 发票时间 发票 编号 主要用途 (用于哪类物资生产)

 放置地点 备注

 1

 **公司**车间

 2

 3

 ...

 合计

 备注:1.本明细表为确认申报项目可补助金额的审计依据,申请人应谨慎填写,认真核对,列明所有投入清单,填报所有有关信息,清单外的投入不计入审计范围;

  2.申报金额以扣除可抵扣税额且已付款(质保金除外)的金额填写,除含有质保金外申报金额应等于已付款金额,金额以万元为单位,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只舍不入,不能四舍五入。

 11 附件 5-3 产品供销明细表 项目单位: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客户单位名称 客户生产的对应物资名称 供货日期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日期 备注 1

 2

 3

 ...

 合计

 备注:需同时提供上述所列明细对应的合同文件。

  12 附件 5-4 技术改造项目绩效目标

 申报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

 申报地区

 设备投资

 总体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指标 产出指标 新增产能情况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项目按期完成率 ≥

 % 效益指标 拉动社会投资

 对疫情防控的保障作用

 过程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到位 资金管理指标 省级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 总投资完成率 ≥

 % 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 ≥

 % 监督检查指标 审计、督查、巡视等发现问题数量

 注:各地在上报申请材料时,请附本地区绩效目标汇总表和每个项目的 绩效目标表。

 13 附件 5-5

 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遵守《XX 省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2017〕514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并自愿作出以下声明:

 1.本单位对本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本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申请书中内容将作为项目评审和审计依据,本单位同意将本申请材料向依法审核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公开,对依法审核或者评审过程中公开的信息,由审核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承担保密义务,XX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XX 省财政厅免予承担责任。

 3.本单位承诺不存在已获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验收不合格未满3 年或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达 1 年以上,所申报项目无下列情形之一:(1)知识产权争议;(2)同一项目或同一投入已申请政府财政补助;(3)同一项目或同一投入已获得政府补助、奖励等。

 4.本单位不存在被国家、省、市各相关部门列为联合惩戒对象情况,如因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执行导致财政扶持资金被扣划、冻结的,本单位有义务申请撤销项目将财政扶持资金全额退还 XX 省财政厅。

 5.本单位承诺配合所属地及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者被委托人)签字:

 办公电话:

 签字日期:

 (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被委托人签字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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