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县安监局2017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海宁县安监局 2017 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17 年以来,我局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为主线,紧紧抓住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这个“牛鼻子”,以“一体两翼”为总思路,狠抓责任落实和宣传教育培训以及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稳可控。

 一、基本情况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36起,死亡 22 人。其中道路交通领域事故 30 起,死亡 16 人;建筑施工领域事故 3 起,死亡 3 人;邮政物流领域事故 1 起,死亡1 人;工贸领域事故 1 起,死亡 1 人;砂石场事故 1 起,死亡 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

 二、基本举措 (一)计划执法。其中,非煤矿山领域已对 37 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下达执法文书 72 份,排查隐患 186 处,督促整改到位 182 处,立案查处 3 起违法行为;烟花爆竹领域,已对 256 家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立案查处 12 起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到账 4万元;工贸领域已检查企业 48 家,下达文书 131 份,排查隐患546 处,对 16 家企业立案查处,行政处罚到账 15 万元;危化领域已检查企业 72 家,下达文书 156 份,立案查处 10 起非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到帐 17 万元,责令 2 家企业暂时停产停业整顿,提请关闭 1 家涉氨企业。

 (二)行政处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

 实,我局特向各中队、镇街安监中心下达执法案件指标,并在年底进行立案数据考核。目前已立案查处 40 起(2016 年全年 26起)非法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 60 余万元。并对所有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进行政府门户网和信用海宁双公示。

 (三)打非治违。今年来,我局先后开展了打非治违“春雷行动”、“百日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危化领域查处 21起非法行为,取缔 4 家非法经营企业,查获甲醇 2.8 吨,油漆250 余吨,转移柴油 5 吨,工业酒精、硝酸、浓硫酸气瓶 700 余瓶,总价值约 5 万元的生产设备设施等;烟花爆竹领域,取缔非法经营网点 214 处,收缴组合烟花 1000 余件、盘鞭 3200 余盘、条鞭962余封、儿童烟花498件,查扣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1台,公安机关立案 1 起、县安监局立案 5 起。

 (四)专项整治。重点开展了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涉氨制冷、非煤矿山等专项整治,确认涉爆粉尘企业40 家,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121 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320 多条,对 8 家酱菜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已完成 110 家规模企业职业病危害排查工作。

 (五)执法终端。为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效率,规范执法流程,已跟省安监局装备处联系,为一线执法队员配备可移动的执法通。

 (六)双月讲评。由法规科牵头,每两个月对执法案卷进行一次讲评,对其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点评和改进说明,使执法案卷更规范,很好地规避了行政复议败诉的风险。

 三、主要特点 (一)执法力度持续加大。严管惩罚是现在执法的主旋律,

 半年时间已超过 2016 年全年执法数量,海宁县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普遍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平稳下降。

 (二)执法装备持续更新。2016 年装备了执法笔记本电脑,移动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等装备,2017 年拟更新执法通手机版,使执法更灵活,效果更明显。

 (三)执法水平持续增强。结合 2016 年我局编制的《海宁县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内容汇编》,不断的培训学习,实行执法案卷双月讲讲评制度,使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持续增强。

 (四)执法基层持续壮大。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我局跟行政执法局对接,授予各镇街安监中心行政执法权,并向各中队、镇街安监中心下达执法案件指标,在年底进行立案数据考核。

 四、主要效果 今年我局以一体两翼为工作思路,突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强力推进宣传教育培训,强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强监管和督查,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半年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事故平稳下降,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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