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防护规定

 xxxxxxxx 有限公司

 呼吸防护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员工的呼吸保护,防止和减少尘毒对员工身心健康危害,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事业部、质量部和作业场所的呼吸保护。

 3

 职责 3.1 公司某部负责对各事业部和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进行监测。

 3.2 各部做好员工防毒口罩等个体呼吸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或呼吸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培训和监督员工正确佩戴或使用。

 3.3 尘毒接触员工按本规定要求,积极正确地佩戴好防毒口罩等个体呼吸防护用品或使用好呼吸防护设施。

 4

 程序

  4.1 尘毒测定与控制 4.1.1 公司某部负责寻产生尘毒的作业场所或作业过程的尘毒进行监测(每年请有关专业部门进行监测)。

 4.1.2 对于尘毒浓度超出标准的要及时要求操作部门进行整改。

 4.2 个体呼吸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与使用和个体呼吸防护用品的发放与佩戴。

 4.2.1 各事业部、质量部和作业场所应对其所辖区域的个体呼吸防护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对使用个体呼吸防护设施的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能够正确使用。

 4.2.2 各部门加强生产作业场所的环境检查工作,对接触尘毒有害因素的员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

 4.2.3 各部门做好防尘毒品罩等个体呼吸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填写记录表,加强发放管理工作。

 4.2.4 接触尘毒有害因素员工,应正确地使用个体呼吸防护用品。

 4.3 公司某部、人力资源部、各事业部、质量部领导负责对呼吸防护设施的正确使用和个体呼吸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监督检查。

 4.4 个体呼吸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xxxxxx

推荐访问:防护 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