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时急用耗材申请规定

 医院 临时急用耗材申请规定

  一、临时急用耗材购置的基本思想和原则:服务一线,保证临床需要,保证全院医疗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

 二、在保证和服务一线需要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医院设备、器材购置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耗材购置的申请、购买、出入库、领用和财务报销等程序、制度。

 三、临时用耗材采购程序:由使用科室提前 3 天填写《临时用耗材申请单》,推荐数个产品和供应商,科主任签字,送设备科长审核,主管院领导审批后交设备科购入。在办理出入库手续后,方可交使用科室使用。临时用耗材仅限于使用率低、用量少、价格较低的耗材。若用量少、但使用次数较为频繁的,应由双方签署购销合同。

 四、特别急用的临时耗材(仅限一次使用量)申请,为保障医疗工作顺利进行,使用科室可直接联系供货商,同时报告设备科。随后由使用科室补填《临时用耗材申请单》,并附相关自行购置理由和价格等情况说明,报主管院领导批准,然后到设备科完善相关手续。

 五、对临场急用的使用量少、使用率低的耗材,库房原则上不备现货,但要保证供货渠道畅通,各科室对此类耗材尽可能提前申请。

 六、对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擅自采购者,财务、设备、经管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损失,由科室负责,并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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