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自评报告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自评报告

 根据中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区级责任单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分值量化表》的通知,对照各项考核细则,结合区实际,对全区 2020 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了自评。

 一、以县为单位,与相关市场主体签订城乡供水一体化合作协议,确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主体,与相关市场主体签订合作协议,达到全员全域全覆盖要求(总分 4 分,自评得分 4 分)。

 1.区人民政府成立了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1)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全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成立了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以县为单位,与相关市场主体签订城乡供水一体化合作协议,确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主体; (1)区人民政府与区农业农村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合同,明确了项目内容及投资,项目建设和项目运营情况等。

 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按照(《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要求(总分 2 分,自评得分 2 分)。

 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2 分)

 (1)区农村供水总人口 6.9 万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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