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工作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扫黑除恶工作报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扫黑除恶工作报告

扫黑除恶工作报告4篇

第一篇: 扫黑除恶工作报告

2018年扫黑除恶工作报告五篇

第一篇:

XXXXX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XXX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我中心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州民政局要求,组织中心全体职工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了党支部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组织全体职工召开“XXXXX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会”,对中心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科室对工作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中心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
各科室成立以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组织全中心职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宣传资料,在全中心主要道路和各行政科室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在全中心开展自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中心提供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科室负责人对相关科室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
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中心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中心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科室、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科室内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科室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科室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集体财产以及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2018年5月24日

第二篇:

XXX局
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县扫黑办的统一部署,现将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局领导对扫黑除恶工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领导班子及中层以上人员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部署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局长XXX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宣传报道等工作,调动、整合各方力量,协调解决专项斗争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针对交通工程建设中强揽工程、煽动闹事、非法占地、驾培行业敲诈勒索、吃拿卡要和车站码头期行霸市等行为,我局制定了《XXX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职能单位。

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发放宣传单、公交车、电子屏幕等方式,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我县交通运输领域提供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第三篇:

扫黑除恶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要求切实做好工地扫黑除恶的工作,我项目部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公司扫黑除恶的工作方针,特别是施工的稳定发展和长治久安为总目标,提高安全生产,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1、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公司要求,项目部及施工班组全体民工开展了“扫黑除恶会议”,从项目部开始并落实在每个施工班组到个人。切实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给施工场地营造出一个更好的工作环境。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安全会议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施工治安氛围。组织全体班组学习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宣传资料。并置了举报举报电话及微信,畅通了信息渠道。

3、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上到项目部下到施工班组全面开展自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施工提供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4、下一步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施工班组及项目部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邮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xxxxxxxx道路改造工程

日期:2018年11月xx日

第四篇:

XXX局“扫黑除恶”

工作情况汇报

2018年6月,*****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和行动部署,现将现阶段“打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

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我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违法案例,制作宣传资料向辖区内经营者进行发放,告知出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应当以合法方式竞争,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同时积极向消费者宣传健康文化消费的理念。
  二是强化部门联合

加强与公安部门配合,发挥工***部门点多面广的优势,配强执法队伍,保持监管高压态势,深入对交通枢纽、出租屋、大型商城、手机维修店、茶餐厅、酒店等非出版物经营场所以及游商地摊无证经营者的清查,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行为,构建联合执法常态机制,确保监管工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各类市场监管到位。
  三是抓好重点领域整治

主要针对城交结合部、乡村以及集(夜)市等重点区域,加强对人员集中活动场所、涉黑涉恐涉暴的内容进行重点清查和整治。目前为止,执法人员暂未发现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商家。

****局通过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扎实有效开展“打黑除恶”行动。我局单独或与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共出动执法检查2次,出动执法车辆2辆次,执法人员5人次,检查各类出租屋10户次,极大地净化我县社会环境,在今年的全区社会安全满意度调查中我县位列全区111个县市区之首,充分反映了我县安全的社会治安环境。

2018年7月2日

第五篇:

XXXXXX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报告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县紧紧围绕“要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集中打击整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打黑”到“扫黑” 让“严打”变“常打”,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现将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面安排部署。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三类问题: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同时,做到三个“加强”:加强与专项工作组、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互相通报案件查处情况;
加强与组织、民政、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凋,防止黑恶势力干预、参与扶贫资金分配使用;
加强对各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督查指导,组织对重要信访问题线索和典型问题的督查督办。目前,我委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专题会X次,查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涉农资金问题线索X条。

(二)齐抓共管,形成高压态势。把扫黑除恶与惩治基层腐败结合起来,与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坚决查处为民办事服务吃拿卡要,贯彻落实相关惠民政策变形走样,不作为、乱作为的乡村干部,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选择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依法查处涉恶案件X件,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X人,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三)大力宣传,强化问责机制。依托座谈会、坝坝会、党建月会、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农民夜校彝汉双语教学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大宣讲80余次,突出反腐扫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动员人民群众、基层干部参与到检举揭发、指证涉黑涉恶、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斗争中来,为群众举报畅通渠道,公布纪委监委扫黑除恶的举报电话、信箱、邮箱,鼓励群众揭发黑恶势力问题线索,并严格保护线索提供者信息。同时,强化“五个问责”,对乡镇纪委、部门纪检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该发现不发现的、线索该移交不移交的、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问题反映集中但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一律严肃问责。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乡镇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认为扫黑除恶会影响地区形象和地区投资环境,会影响地区内表面“和谐”,存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现象。二是群众揭发不主动。怕打击、怕报复的心理仍然存在,掌握问题线索不敢说、不能说,造成扫黑除恶线索排查难度加大。

三、下一步打算

(1)排查矛盾,消除势力隐患。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其坐大成势,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2)依法严惩方针,严查“微腐败”。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与政法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执法办案思想,提升办案质量。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幕后者”和“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一查到底,严惩不待,绝不姑息。

(四)强化督促问责,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权力清单、民主议事、群众监督等具体规定,加大对村级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检查力度,严明纪律要求,划出 “红线”、明确“禁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查实的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对村霸予以坚决打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篇: 扫黑除恶工作报告

XX银行扫黑除恶工作报告

为打好金融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攻坚战,我行坚持高站位、采取硬举措,压实责任、敢于碰硬,对违规金融行为和黑恶势力进行高压严打,重点实行了“四个发力”,为打造阳光安全的金融系统做出了应有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是在教育管理上发力。打铁还需自身硬。我行坚持将扫黑除恶作为开展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关键岗位职工的思想教育,在全行树立了人人守法合规、誓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新风气。坚持每周三晚上组织开展一次员工集体大学习,重点学习全国、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学习相关国家法律和监管法规,学习金融领域相关规章制度,同时通过典型案例向银行员工详细解读黑恶犯罪在金融领域的犯罪特征,提高员工对涉黑涉恶金融行为的识别能力和筛查能力。加大对银行及员工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了“四个严禁”制度,即严禁银行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资金账户、转账,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证、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以及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个人从事涉黑涉恶活动提供金融信贷服务;严禁为涉黑涉恶组织或个人提供分红投资型保险产品、出具担保保函;严禁录用涉黑涉恶人员;严禁银行与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开展信贷、保险等形式的业务合作等,通过制度形式彻底斩断与黑恶势力关联。

二是在精准摸排上发力。组建了以分行行长为组长,分管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多部门职工为组员的摸排工作领导小组,集中一周时间,对全行20多名职工进行了深入细致摸排。坚持四查工作法,异常行为盯办查、领导交流谈心查、深入家庭走访查、走进社区全面查,对全体员工的社会行为进行了深入细致排查。通过排查,未发现员工有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行为;
未发现有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行为;
未发现有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的行为;
未发现有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行为;
未发现有面向在校学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的行为,未发现有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行为;
未发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实际控制的行为等。

三是在报告打击上发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防控金融涉黑风险。对可疑资金交易上下游进行监测,研判交易对手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嫌疑。对工作及与客户交流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出现的金融风险进行处置,防止黑恶势力趁虚而入。对广大居民通过“12363”权益保护热线的举报、投诉或信访事项,逐一落实,做到件件有回音。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以来,我行通过对可疑交易认真分析研判,向公安机关移交可疑交易线索23笔,涉嫌非法集资可疑交易线索3笔。其中,公安机关依据我行行移交的 xx非法集资线索,成功破案,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四是在宣传引导上发力。加强引导,积极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活动。通过组织金融知识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金融知识广场”等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告诫广大市民抑制盲目的投资冲动,远离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特别是宣传高利贷款危害,以免被黑恶势力钻孔利用,导致群众利益受损,黑恶势力蔓延

第三篇: 扫黑除恶工作报告

扫黑除恶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要求切实做好工地扫黑除恶的工作, 我项目部高度重视,

紧紧围绕公司扫黑除恶的工作方针, 特别是施工的稳定发展和长治久

安为总目标,提高安全生产,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公司要求,项目部及施工班组全

体民工开展了“扫黑除恶会议” ,从项目部开始并落实在每个施工班

组到个人。切实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给施工场地营造出一个更

好的工作环境。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安全会议等深入

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施工治安氛

围。组织全体班组学习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

宣传资料。并置了举报举报电话及微信,畅通了信息渠道。

三、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上到项目部下到施工

班组全面开展自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确保扫黑除

恶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施工提供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让扫黑除恶深入人

心,在全施工班组及项目部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

举报邮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xxxxxxxx 道路改造工程

日期:2018 年11 月 xx 日

第四篇: 扫黑除恶工作报告


银行扫黑除恶工作报告[甄选]

银行扫黑除恶工作报告[甄选]
一、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级监管机构、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勇于担当,旗帜鲜明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扎实深入开展工作
为做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银保监会成立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法规部。各省级派出机构、各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


三、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加强高风险领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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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监管机构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结合扫黑除恶斗争相关文件要求,持续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号、《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0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2021年第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21〕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21〕2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强化监管,结合各地实际,将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对于银行业领域,要重点打击非法设立从事或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非法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中的下述行为:一是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二是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三是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的;四是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五是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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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六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实际控制人的。


对于保险业领域,要重点打击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


四、积极配合,提升效率,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各级监管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21〕53号、《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公安机关开展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工作的意见》(银监发〔2021〕9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工作效率,持续做好涉案账户电子化查询工作。建立健全紧急联系机制,确保做好涉黑、涉恶账户的查询、冻结工作,有效切断黑恶犯罪资金流动渠道,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五、深入排查,加大力度,及时做好线索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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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监管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组织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深入排查涉黑涉恶相关问题。各级监管机构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负责部门要及时接收、处理以下举报线索:一是对非法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设立金融机构和非法开展金融业务等问题的举报;二是对银行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的举报;三是银行保险机构在日常经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四是本通知第三条所列明的重点打击活动领域行为线索。


各省级派出机构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以及与政法机关、政府相关部门的案件移送和沟通协调机制。对于各类举报,做到每条线索都有落实:属于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法定职责的,由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处理;属于其他行政机关法定职责的,移送相应法定机关;构成违纪行为的,依法移送相应单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六、加强监管,严格准入,严防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进入银行业和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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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监管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严格市场准入,将涉黑涉恶信息作为银行保险机构设立、股权变更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审批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的重要判断依据。严禁涉黑涉恶人员和涉黑涉恶组织参股、控股银行保险机构;严禁涉黑涉恶人员担任银行保险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改进服务,严格管理,履行好银行业和保险业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
各级监管机构、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提高认识,改进服务,提升能力,充分履行银行业和保险业社会责任。特别是要做好"三农"、小微等领域金融服务工作,从源头上铲除非法金融业务滋生的土壤。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供资金账户、转账,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证、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以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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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个人从事涉黑涉恶活动提供金融信贷服务;严禁保险机构为涉黑涉恶组织或个人提供分红投资型保险产品、出具担保保函;严禁银行保险机构录用涉黑涉恶人员;严禁银行保险机构与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开展信贷、保险等形式的业务合作。


八、加强宣传,正向引导,凝聚广大人民群众反黑反恶的共同力量
各银行保险机构应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教育从业人员不要参与任何涉黑涉恶组织活动,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10号第五条规定"严禁非法活动"中的"四个严厉打击"和"一个严禁"等内容。


九、总结经验,定期报告,建立信息报送和监督检查机制

请各省级派出机构严格按照要求,督导辖内派出机构和各银行保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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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机构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各省级派出机构应于每月4日前(自2021年9月起,将本单位、本辖区上月涉黑涉恶线索数量、处理情况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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