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薪资规定(修定)

 为规范公司保安人员编制、作息时间和工资标准,现就相关事项统一规定如下:

 一、人员编制 1、本公司保安系统架构,设保安队长 1 人,领班 3 人,工厂保安员 12 人,宿舍保安员 2 人,共 18 人,以为督导考核。

 二、作息时间 1、工作时间 1.1 工厂保安:

 1.1.1 三班制:每月工作 27 天,每班 9.5 小时,8.5 小时值岗,1 小时厂区巡逻。

 1.1.2 两班制:每月工作 27 天,每班 12 小时,11 小时值岗,1 小时厂区巡逻。

 1.2 宿舍保安:实行两班作制,每班 12 小时。

 三、薪资规定 1、工资标准:

 1.1 新入职保安员试用期工资标准为 1600 元/月,试用期限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后转正工资为 1700 元/月。基本工资为 1100 元,超过 1100 元的部分为技能工资。

 1.2 保安领班的工资与保安员相同,增加 200 元的带班工资,如不担任领班,取消带班工资。

 2、加班工资:宿舍保安不按本条规定执行,无加班工资。

 2.1 三班制:每日工作超过 8.5 小时的计加班时间,加班工资统一按 7 元/小时计算。

 2.2 二班制:每日工作超过 8 小时的计加班时间,加班工资统一按 5 元/小时计算。

 3、绩效奖金:

 原则上保安人员在转正之后才享有绩效奖金,但如果保安人员在试用期限工作表现优秀的,可由保安队长为其作试用期绩效考核,报行政部经理审查后呈报工厂总经理审核获准的,可适当给予绩效奖金。

 4、加薪规定:

 保安人员原则上每隔半年可享有一次加薪机会,但如果通过绩效考核工作成绩表现特别优秀的,在 4-6 个月内可享有一次加薪机会。

 四、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公司《薪酬管理规定》和《保安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条款执行。

 五、生效时间:本规定从 2011 年 11 月 1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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