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县安监局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海宁县安监局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单位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安监局属于行政单位,政府组成局,一级财务单位,无二级机构,由办公室负责资产管理,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实有在编人员 20 名(含纪委委派纪检组长 1 名)、政府雇员 11 名,劳务派遣人员 4 名,行政执法局委托安监分局执法人员 12 名,共计 47 名。2015 年度预算资金 9278889 元,其中:基本支出 3068889 元,项目支出 6210000 元。收支平衡。

 二、

 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态

 ㈠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㈡资产清查范围:局机关所有科室、行政执法局二分局三个中队。

 ㈢资产清查组织实施情况 1、 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制定了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范文略任组长的清查领导小组,并开展了资产清查工

 作。

 2、 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实施情况 ⑴账务清理。对本单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通过账务清理达到了账卡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帐实相符,做到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⑵财产清查 。对本单位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过程中,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了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资产收益等的清查。

 ⑶资产核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按规定权限上报。

 安监局是 2003 年 8 月设立的,无办公用房及重大的固定资产,只有 3 台公务用车和一批办公设备,总资产额为1201967 元。往来资金清楚,无挂帐、无坏帐,所以未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清理。

 ㈣资产清查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资产清查工作,彻底摸清了家底,对单位所有的资产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为领导决策提供很好的依据。

 存在的问题:一是有些电子产品如笔记本电脑、照相机,办公桌椅使用寿命不长,又达不到报废时限,对修复后仍无

 法使用的没地方存放;二是有些领导调离后未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三、

 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㈠单位的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单位固定资产帐面金额 1201967 元,行政单位无计提折旧,净资产为 1201967 元,银行存款 7767330.54 元;其他应收款 389453.28 元(2014 年 7.19 事故后待处理 3 名干部的工资借支、出纳小额备用金);其他应付款 8156783.82 元(①上年待付款 8017658.46 元,②工会经费 100310 元,③经开区安监局工作经费 38815.36 元)。由于领导重视,无坏帐和盘亏的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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