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校区教育超市招租项目

 三个校区教育超市招租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TSGZCG20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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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二○年八月十日

  地址: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 2 号

  邮政编码:226010 http://www.ntnc.edu.cn/Category_1617/Index.aspx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范本 第五部分

 评审标准和方法 第六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就三个校区教育超市招租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招租,可兼投兼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三个校区教育超市招租项目 2.项目编号:TSGZCG2020015 3.项目地点:新校区教育超市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 2 号;南通校区教育超市位于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 24 号;如皋校区集贤教育超市位于如皋市如城街道学宫路 1 号。

 4.营业面积与参考底价:新校区教育超市约 60 平方米,参考底价 26.28 万/年;南通校区教育超市约 62 平方米,参考底价 14.71 万/年;如皋校区教育超市约 114 平方米,参考底价 10.82 万/年。

  5.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预包装食品(自制食品除外)。

 6.服务对象:本校师生员工。

 7.设施设备:供应商自行提供铺货设备,每个标段配可以打印售货小票的收银机 2 台(必备)。学校提供校园卡机一台,供学生刷卡消费时使用,提供经营所需的水电供应,水电费学校按照市场价按实收取。

 8.合同期限:三年。

 9.项目风险告知: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学校经营环境做充分了解,对经营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要有充分理解。主要风险有以下几条:

 (1)学校教职工 600 人左右,三个校区在校学生 9500 人左右(含走读生、社招生)。但因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会出现学生外出实习,一定时间内学生人数会减少。

 (2)学生创业机构有可能会设立相关的经营项目满足教学实训的需要(可能与学校教育超市经营项目相同或相近)。

 (3)网络电商的发展可能影响学生购物习惯和方式的改变。

 (4)邻近学校的周边市场发生变化,会造成学生外出消费。

 (5)如皋校区校内另外已有一家超市。

 (6)疫情影响(鉴于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有关要求,学校各校区的开学及放假时间、在校生的人数规模、校园管理模式等均存在不确定因素,如无国家相应减免租金政策,学校不承担因上述因素导致的供应商损失)。

 采购人不对以上几条可能出现的校内及周边市场变化做出任何承诺,不会因此给予乙方优惠减免政策。乙方若以此为借口不服从管理或进行违规经营,采购人将按合同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或终止合同。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其他必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营业范围。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接受的情形 (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投标。

 (3)不接受兼有直系亲属及配偶以不同实体形式参与本次磋商; (4)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磋商; 特别说明:

 本学校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及其亲属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一

 经发现,立即清退。

 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磋商文件中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0 年 8 月 10 日至 2020 年 8 月 15 日在 “南通公共交易资源网”“南通教育网”“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的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中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20 日下午 2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图文中心 12 楼会议室(南通经济开发区育贤路 2 号)。

 开标时间:2020 年 8 月 20 日下午 2 点 00 分。

 ★签到时提交银行汇票或汇款单原件。

 五、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

 1.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请交纳磋商保证金(银行汇票或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与个人汇款):叁万元(¥30000 元)

  汇入单位:南通市财政局

  账号:1111820109000058268

  开户行:工行青年路支行

 特别提醒:请有意参与(报名)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于 0 2020 年 年 8 8 月 月 6 16 日6 16 时 时 0 00 分前将以下两件材料发送至 31942210m @qq.com 邮箱:

 ①银行汇票或汇款单的扫描件

 ②适合高校教育超市销售的、满足“经营范围”规定的商品目录 1000- - 1500种,提交电子表格目录(目录至少包含:规范的商品名称、包装规格、商品条码、拟定销售价格等内容,合适的商品、合理的定价可作为评价投标人的参考,商品目录数量超过规定范围的视为无效目录)。

 如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发送,视为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汇款单位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退款时汇至原账户。银行汇票或汇款方式请备注:通师高专教育超市项目。投标人尽可能使用银行汇票,使用汇款方式退款周期较长。

 2.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不具备竞争性磋商资格。

 3.成交人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考核及质保期满后按实退还。

 4.未成交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在磋商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入围办法 磋商时由评审小组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八、现场勘察信息

  1.现场勘察时间:2018 年 8 月 16 日-8 月 17 日(9:00-16:00);

  2.联系人:新校区、南通校区张老师(18061806899)、姜老师(18061806696);如皋校区陶老师(18962728826)。同时签署现场查看确认函。

  未在规定时间查看现场的,不得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参与多个校区的,需多个校区现场勘察。现场查看时,请自行携带必要的计算记录工具,有关数据最终按现场实际为准。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连续关注相关网站可能发布的补充和答疑文件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采购人将结合所有投标人提供的商品信息,参照、调研周边大型超市的价

 格、聘请专家研究,确定进入学校超市的商品目录和限定价格。采购人在磋商文件提交前两日将确定的商品目录和限价信息下发给各位报名投标人,供投标人参考。中标供应商进场后所销售商品的品种原则上不得超出目录范围,价格一律不得超过限价。凡超出目录的商品必须经学校后勤基建处书面备案后(含价格确认)方可销售。超出目录的商品种数不得超过在售目录内商品总数的 10%。

 附:关于价格考核相关办法的部分条款:

  (1)中标供应商销售的所有商品必须随附销售小票,消费者凭票结算;

  (2)采购人在学校网站和超市附近公布全部商品信息和限定价格;

  (3)供应商如有私自抬高价格,消费者可凭销售小票到学校后勤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供应商所售商品价格的十倍金额处罚,罚金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同时,供应商退还十倍差价给消费者。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需求人:陶老师,电话:18962728826;

  张老师,电话:18061806899。

 2.采购联系人:秦老师,电话:18061806928。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参加磋商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1.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采购人在发布磋商公告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磋商活动。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之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3.磋商响应文件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六章。磋商文件应当可靠装订和密封,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4.磋商文件的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和“在(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5.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

 (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磋商响应文件由①资格证明材料、②商务技术响应材料和③价格响应材料三部分组成,部分格式详见本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①、②、③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

 (3)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骑缝签字。

 【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的①和②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磋商

 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3.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8.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9.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10.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对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1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对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14.本项目进行不少于两次磋商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密封报价。报价应在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报出,否则报价被拒绝。现场报价应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和内容的报价。

 为避免不正当竞争,第二次报价低于第一次密封报价的,采购方有权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5.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五、成交和合同 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2.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租赁合同。

 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租赁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六、询问、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6.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明

 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 :三个校区教育超市招租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新校区教育超市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 2 号;南通校区教育超市位于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 24 号;如皋校区集贤教育超市位于如皋市如城街道学宫路 1 号。

 2.

 新校区教育超市约 60 平方米,参考底价 26.28 万/年;南通校区教育超市约 62 平方米,参考底价 14.71 万/年;如皋校区教育超市约 114 平方米,参考底价 10.82 万/年。

 3.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预包装食品(自制食品除外)。

 4. 营业时间:除学生就寝、上课及晚自修期间外均可营业。

 5. 服务对象:本校师生员工。

 6. 设施设备:供应商自行提供铺货设备,每个标段配可以打印售货小票的收银机 2 台(必备)。学校提供校园卡机一台,供学生刷卡消费时使用,提供经营所需的水电供应,水电费学校按照市场价按实收取。

 三、项目风险告知: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学校经营环境做充分了解,对经营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要有充分理解。主要风险有以下几条:

 1. 学校教职工 600 人左右,三个校区在校学生 9500 人左右(含走读生、社招生)。但因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会出现学生外出实习,一定时间内学生人数会减少。

 2. 学生创业机构有可能会设立相关的经营项目满足教学实训的需要(可能与学校教育超市经营项目相同或相近)。

 3. 网络电商的发展可能影响学生购物习惯和方式的改变。

 4. 邻近学校的周边市场发生变化,会造成学生外出消费。

 5. 如皋校区校内另外已有一家超市。

 6.疫情影响(鉴于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有关要求,学校各校区的开学及放假时间、在校生的人数规模、校园管理模式等均存在不确定因素,如无国家相应政策,学校不承担因上述因素导致的供应商损失)。

 采购人不对以上几条可能出现的校内及周边市场变化做出任何承诺,不会因此给予乙方优惠减免政策。乙方若以此为借口不服从管理或进行违规经营,采购人将按合同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或终止合同。

 四、经营售价要求:

 采购人将结合所有投标人提供的商品信息,参照、调研周边大型超市的价格、聘请专家研究,确定进入学校超市的商品目录和限定价格。采购人在磋商文件提交前二日将确定的商品目录和限价信息下发给各位报名投标人,供投标人参考。中标供应商进场后所销售商品的品种原则上不得超出目录范围,价格一律不得超过限价。凡超出目录的商品必须经学校后勤基建处书面备案后(含价格确认)方可销售。超出目录的商品种数不得超过在售目录内商品总数的 10%。

 附:关于价格考核相关办法的部分条款:

  (1)中标供应商销售的所有商品必须随附销售小票,消费者凭票结算;

  (2)采购人在学校网站和超市附近公布全部商品信息和限定价格;

  (3)供应商如有私自抬高价格,消费者可凭销售小票到学校后勤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供应商所售商品价格的十倍金额处罚,罚金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同时,供应商退还十倍差价给消费者。

 五、经营服务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自行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费用及税金自理。

 2.投标人中标后应服从学校后勤基建处的管理、考核和监督,服从江苏省高等学校后勤协会及江苏省高等学校后勤协会商贸管理专业委员会的指示精神,完成各项任务,费用自理。

 3.中标者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清全部租金。水电费按月抄取,按实结算缴纳。

 4.中标者必须在合同期满时腾空营业用房,将其交还学校。校方不协助处理其遗留设施及商品。

 5.中标者为教育超市综合治理、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应当接受并服从学校后勤基建处等职能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督促。

 6.学校提供的相关设施(如房屋、水、电等)被损坏的(含设施的自然损坏),由中标者负责维修。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更改有关设施或自行搭建建筑物。

 7.中标者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依法经营。不得进行任何形式转包、转租、分包、分租。经营方的驻校人员为经营方正式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保证明(法人直接经营除外),中标后一个月之内交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不补偿任何经济损失,并由经营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8.中标者不得在校内摆摊或流动销售各类商品。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济纠纷,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9.中标者应遵纪守法,文明经营(超市不得经营学校明令禁止的商品,如烟酒、游戏卡、口香糖等),另外,所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由中标者负全部责任。中标者必须自觉缴纳税款及有关规定费用,合法经营。发生违规、违法现象,性质严重的,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因终止合同而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10.本须知中规定的条款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六、经营期限及租金的缴纳方式

 (一)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三年。即从 2020 年 8 月 28 日始至 2023 年 8

 月 27 日止。合同一

 年一签。合同到期,学校对经营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确认合格后,视校区布局和学生人数未有较大变化,可以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二)租金缴纳方式 投标单位中标的价格即为全年租金,全年租金须在经营合同签署前一次性缴清,凭学校财务部门开具的收款凭证再进行合同签署。

 第四章 合同范本 南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教育超市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承租人(乙方):

 为更好地发挥我校教育超市“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综合功能,寻求校园管理的最优化,不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进程,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服务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经竞争性磋商,甲方将

 校区教育超市出租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租赁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三年。即从 2020 年 8 月 28 日始至 2023 年 8 月 27 日止。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学校对经营单位的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确认合格后,视校区布局和学生人数未有较大变化,可以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二、租赁金、履约保证金及交纳期限 租赁金

  元(¥

  )、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共计

 元(¥

 ),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应一次性交纳给甲方。

 三、租赁经营范围 教育超市以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预包装食品为主营业务,不得经营非包装食品、自制食品;不得向学生出售烟酒及假冒伪劣商品,严禁超范围经营。

 四、结算与管理 1.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乙方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管理,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应予以接受。

 3.乙方须自行到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等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做到依法经暂。乙方因证照不全而息业给甲方管理带来不便,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租赁期届满,乙方无违纪、违草、违规等违约行为,并将营业用房及设施完好无损交还甲方,甲方将奖惩(处罚)后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不计息。

 5.乙方自主用工,自行签订雇佣协议。乙方须填写甲方提供的《用工登记表》,连同雇佣协议、用工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案。乙方不得雇佣本校教职员工及其家属(含离退休人员)参与教育超市管理与服务,乙方所雇佣人

 员不与甲方发生任何经济关系。

 6.乙方使用的水、电费由乙方支付,按月抄取,按实结算。水电费价格参照地方政府收费标准。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听从甲方有关部门的调度,严格遵守甲方作息时间,学生就寝、上课及晚自习相关时段不得营业,并遵守甲方应急工作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各部门及师生的管理与监督。

 8.乙方必须在规定场所内经营,不得在校园内私自设摊或流动销售各类商品,不得在经营场所门外搭建建筑物或设置影响校容校貌的物架,不得向学生出售烟酒等甲方明令禁止商品,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9.甲方选派相关同志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其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过程进行指导,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监督和检查。

 10.乙方须严格履行合同,依法规范经营。租赁期内不得擅自转包、变更经营者或超项目经营(超市不得经营自制食品,不得与食堂的经营项目冲突,经营中,如食堂与超市经营项目存在交叉,以甲方有关部门认定为准)。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必须直接参与教育超市管理,不得遥控指挥。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委托管理的,乙方需出具书面委托代理书及相关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原因说明等)交甲方确认并备案,乙方代理人方可参与超市管理。乙方与乙方代理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1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的意识,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乙方所销售商品的品种原则上不得超出甲方在磋商报价文件的商品目录范围,价格一律不得超过限价。凡超出目录的商品必须经学校后勤基建处书面备案后(含价格确认)方可销售。超出目录的商品种数不得超过在售目录内商品总数的 10%。

 13.乙方销售的所有商品必须随附销售小票,消费者凭票结算;甲方在学校网站和超市附近公布全部商品信息和限定价格;乙方如有私自抬高价格,消费者可凭销售小票到学校后勤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乙方所售商品价格的十倍金额处罚,罚金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同时,乙方退还十倍差价给消费者。

 14.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有违纪、违章、违规,情节严重的(如违反限价规定达三次)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15.甲方将另行制定由教师、学生参与的考核制度,按月对乙方的商品质量、 经营秩序、服务态度、卫生状况等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直接与履约保证金挂钩, 并将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16.合同期届满,乙方必须于合同期届满后 7 日内腾空经营用房,并将其完好交还给甲方有关部门。甲方不协助处理乙方遗留设施及商品;逾期不撤离的,

 甲 方将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有权处理。

 17.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或因经营不善带来的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8.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甲方对乙方违纪、违章、违规处罚细则,合同期内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处罚权属于甲方,处罚所得归甲方所有,乙方拒不接受处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五、卫生与安全 1.乙方为教育超市安全、卫生第一贵任人,全权负责教育超市食品、商品卫生安全和治安消防责任。乙方须服从上级有关部门和甲方在食品、商品卫生安全及治安消防方面的管理与监督。租赁期内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 乙方负完全责任。

 2.乙方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每周向甲方派驻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员提供详细的进货记录、卫生记录和消防巡査记录,并由食品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员签字确认交甲方有关部门备案。

 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均须具备食品从业人员资格,持健康证上岗,并报甲方 有关部门备案。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如单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50000.00 元。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全额赔偿对方损失。

 2.租赁期未满,单方欲终止合同的,须提前 1 个月以书面形式报告对方,对方接到报告须在 15 日内回复,双方取得一致的,费用结算日期以双方同意之日止。

 若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合同的,若是乙方责任,除承担违约金 50000.00外,剩余租赁期租赁金不予退还。

 3.因乙方原因被甲方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得参加甲方今后组织的招投 标活动。

 七、设施设备

 甲方提供经营场所房屋 1 间,面积约

  平方米,水、电到位,乙方验收后使用。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电线路,如确因经营需要,须征得甲方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租赁期满,甲方对经营场所等进行验收,如有损坏,乙方须修复或赔偿。

 八、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如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未果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终止 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双方协商而终止。

 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应承担原合同内所有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

 毕的义务与责任。

 十、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一、 生效条件及其它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乙方违纪、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扣除履约保证细则 )

  1.无证照经营(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扣 2000 元。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仍未办理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承担,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2.未经备案出售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每种扣 500 元并当场撤离教育超市; 3.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每种扣 1000 元; 4.出售过期食品或变质食品,每种扣 1000 元; 5.向学生出售烟酒等学校明令禁止食品或物品,每人次扣 500 元; 6.在校内私自设摊或流动销售各类商品,每次扣 500 元; 7.与学生发生冲突(主要责任者),每次扣 400 元; 8.不公平交易,恶性竞争,每次扣 400 元; 9.用工不规范,工作人员无健康证的,每人次扣 300 元; 10.经查实的私自抬高价格,学校将给予乙方所售商品价格的十倍金额处罚,罚金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同时,乙方退还十倍差价给消费者。

 11.不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或其它相关规定,每次扣 200 元; 12.经营场所不卫生,物品摆放不整齐,每次扣 200 元; 13.向学生赊销,每人次扣 200 元; 14.乙方如对甲方的口头提醒置之不理,并有其它违规行为者,酌情扣除; 15.当累计处罚金额达到 1 万元(包括 1 万元)时,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 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不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第五章 评审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总分值为 100 分,其中商务技术分值:60 分;报价分值:40 分。商务技术分、报价分相加为总得分,每标段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第二轮磋商报价。评标采取计分制,所有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资格审查,资格通过的单位进入技术标与商务标评审,资格审查标准详见第六章。

 (二)商务技术标(最高 60 分)

 提醒: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无需分标段提交。

 (三)价格标(最高 40 分)

 。

 提醒:供应商提交的价格响应文件分标段报价,未提交的标段报价不得中标。

 具体评审细则如下:

 评分 因素 说明 分值分配 价格 部分 (40分)

 计算方法:有效最高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 4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40%×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0分 商务 技术 部分 (60分)

 经营业绩:超市经营租赁业绩(需提供超市经营租赁合同复印件),提供一份得 1 分,本项最高 10 分。(合同原件现场备查)

 10分 规划布局:按照此次招标规定的经营项目范围设计布局合理、舒适,体现环境育人;装修、消防和监控设计合理,服务品质好,充分体现服务育人。(优级:8~10 分;良级:4~7 分;一般级:1~3分)。

 10分

 经营运行:从经营管理角度表述项目经营收益方案的可行性和为师生提供质优价廉服务的理念等。优级 8-10 分,良级 4-6 分,一般级 1-3 分。

 10分 质量价格保证措施:根据学校列出所售商品的种类、品牌、名称、条码号、出售价格等清单以及提供服务质量、收银设备、明码标价的保证措施;面向学生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优惠政策,优惠条款的合理性、实用性、可行性;并承诺不超出投标项目规定的经营范围,所售商品为正品且不高于学校限定的同类同品牌商品价格,若违背此承诺,采购人将进行罚款或终止合同。由评委根据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三个等级进行打分:优级 14-20 分,良级 8-13 分,一般级 1-7 分。

 20分 管理制度:经营所需的管理制度与方案(产品、人员、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用电方案、防食物中毒、应急事件处理预案等)由评委根据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优、良、一般三个等级进行打分:优级4-5 分,良级 3 分,一般级 1-2 分。

 5 分 人员配备:项目人员配备的合理性,由评委根据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优、良、一般三个等级进行打分:优级 4-5 分,良级 3 分,一般级 1-2 分。

 5 分 合计 100 分

 磋商小组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推荐每标段最高得分者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

 若投标最高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1、若投标报价不同,则投标报价高者优先中标; 2、若投标报价相同,则采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如出现中标人放弃选择标段的,视为放弃所有标段选择权,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采购方有权予以没收,采购方重新组织招标。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封面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供应商名称:

 地址:

 联系 电话:

 年

 月

 日

 磋商响应文件由①资格证明材料、②商务技术响应材料和③价格响应材料三部分组成。

 一、资格审查文件(单独装订密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有格式要求,可参见附件)。

 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响应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将资格审查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按要求装订密封后一起递交。

 1.供应商情况介绍(见格式文件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2.参加磋商的响应函(见格式文件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3.廉洁承诺书(见格式文件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4.现场勘察确认函(见格式文件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见格式文件下载)及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6.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9.磋商文件其他材料。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文件”所须提供的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按磋商。

 文件要求装订,密封,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所涉及到的复印件、扫描件请务必复印、打印清楚,因资料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备查。

 附件:(一)供应商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附件:(二)磋商响应函【格式】

 磋商响应函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依据贵单位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我方授权

  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工作,全权处理本次招标采购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材料的各项要求,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文件所表述的内容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公司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高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6.一旦成交,我方承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将被贵方取消成交资格。

 7.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项目。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廉洁承诺书【格式】

 参加学校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 一、为了保证学校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促进廉政建设,我公司承诺在参加学校采购活动时做到遵守法纪、法规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诚实守信,坚决拒绝商业贿赂,不发生如下不当行为:

 (一)不向采购组织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以下不正当利益:

 1.以任何理由送给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高档礼品; 2.报销或支付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 3.宴请或邀请去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 4.其它行贿及提供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二)不和他人串通竞谈,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谋求中标。

 (三)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影响项目质量的行为。

 二、我公司如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自愿接受政府采购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规和《南通市市场廉政准入暂行规定》(通纪发〔2005〕28 号)给予的如下处罚:

 (一)参加采购的成交无效; (二)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三)采购中心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告; (四)半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学校采购活动; (五)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承诺人(签字):

 承诺单位(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书面声明【格式】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cn/index.htm)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附件:(五)现场勘察确认函【格式】

 现场勘察确认函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依据贵单位

  项目,项目编号:

  ,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已于

 年

 月

 日对该项目

  校区进行了现场勘察,现就现场勘察情况做如下承诺:

 1.经现场勘察,我方已熟悉与该项目相关的服务范围、现场环境、校区师生人数等所有情况。

 2.我方承诺自行承担本次现场勘察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勘察现场的相关责任和风险。

 3.我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以下校方填写: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勤基建处或校区管理办

  校

  区 :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特别提醒】

 投标人参与多个校区招租,应多个校区现场勘察。其中未现场勘察的校区,不具备该校区教育超市的报价资格。

 附件:(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我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参加响应时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招标活动现场备查。

  附件:(七)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法人代表授权书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兹授权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招标活动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岁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参加响应时被授权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招标活动现场备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用此授权书。代理人(被授权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并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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