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办〔2020〕3 号)要求,我省高度重视,对照评价重点逐项进行自查自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省、市、县三级均组建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建立和完善省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校和讲思政课制度,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分别到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大中小学教材建设和思政教育工作

 的领导,出台《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意见。全面推进中小学党支部“五化”建设,对市州中小学党建工作开展首次评议。召开第 24 次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行意识形态工作、基础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三项清单管理,实施高校党建“头雁工程”“示范工程”“先锋工程”,评选党建示范高校、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

  (二)坚决打赢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在省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成立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开发教育系统疫情信息网络上报系统,对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进行全覆盖排查监测。协调各地各部门切实保障学校防疫物资供应。制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搭建网络教育平台,为师生建立优质免费的在线教学渠道和教学资源,指导各地各校科学制定网络教学

 组织方案。全省校园内未发生一起疫情,无一例师生员工感染病例,高考、学业水平考试等组考工作平稳顺利。

  (三)稳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出台《加快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0 年)》,做好教育发展顶层设计。深入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逐步构建各级各类学校劳动教育课程体系,推进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职业教育改革、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等重大改革事项的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职业教育改革成效受国务院真抓实干督查措施激励,列入全国首批产教融合试点省。召开新时代湖南省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推进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有序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完成 10755 所民办学校分类登记。

  (四)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保障。2019 年,我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 1393.88 亿元,比上年增长 7.67%。各阶段学生生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支出均保持稳定增长。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生均财政拨款

 体系,不断完善生均经费动态调整机制。出台《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全省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细化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政策规定,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政实施范围实现全覆盖。在制定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一次性增量核定办法时,统筹考虑高中学校教师。

  (五)着力改善教育民生。一是推进学前教育发展。2019 年全省新增 246 所农村公办幼儿园,今年新建、改扩建农村公办幼儿园 421 所,到年底基本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 1 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2020 年,将“增加25 万个公办幼儿园学位”列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截至7 月底,全省共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 20.2 万个。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目前已分别完成治理 644 所、 88 所。二是保障义务教育发展。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核心目标,开展“三帮一”劝返复学和学生资助,近 3 年累计劝返义务教育建档立卡适龄少年儿童 13855 人,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多年稳定

 在 98%以上;近 4 年累计资助贫困学生 1887.42 万人次,发放各级各类助学资金 221.58 亿元,其中义务教育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率 100%。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全省已有 107 个县市区通过国家认定,最后一批15 个县市已通过省级督导评估并申报国家验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强化财政等政策保障,积极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组织编制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库,统筹各类学校建设资金保障两类学校建设项目。将“芙蓉学校”建设项目作为重点推动的民生工程,已建成投入使用 16 所,其余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三是推进教育信息化。2019 年,我省教育信息化2.0 试点省建设作为“教育厅长突破项目”,被列入教育部“奋进之笔”。攻坚提升“互联网+基础环境”,实现之前未联网的 2844 个农村教学点全部通网、网络条件较差的 9495 所农村学校全部提速。大力推进“互联网+教育均衡”,在 22 个贫困县建成新型“网络校联体”540个,覆盖 1692 所农村中小学校和教学点、6 万余名教师

 和 120 余万名学生。创新落实“互联网+立德树人”,开通“我是接班人”网络大课堂,学习人次达 4 亿,中宣部和教育部将其评为优秀案例。四是全力化解大班额。开展专项行动,全省已累计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 3.9 万个,大班额比例从 27.8%降至 4.36%,超大班额实现“清零”,大班额、超大班额比例降幅均居全国首位。出台《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2020—2021 年)》,分年度实施一批新建改扩建项目,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争取中央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改善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薄弱高中办学条件。坚持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截至 2019 年底,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3.04%,提前一年实现“2020年达到93%”的规划目标。五是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推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超员摇号。持续整治民办学校违规招生行为。严格规范中职学校办学资质,对民办中职招生行为划出红线。加大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累计处理问题校外培训机构 15719 家,查处违规教师 174 人。六是扶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加

 大民族地区校长和师资培养培训力度,2019-2020 年共评选出 40 所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和 27 所偏远教学点办学提升工程项目校。新开设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山南师范班,选派新一批援藏援疆教师。持续实施民族预科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支持民族地区人才培养。

  (六)立足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出台《湖南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深入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出台《关于推进岳麓山大学科技城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相关高校积极融入大科城建设。有 147 个专业获评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高校新增 7 名两院院士和 6 个 ESI 全球排名前 1%的学科。11所高职院校入围国家“双高”计划,立项数排全国第五,圆满完成高职扩招 4.8 万人的任务。

  (七)切实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2019 年,我省 3 所高校获评“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 6 金、11 银、26 铜的历史最好成绩。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 9 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到国家重点领域、中西部地区、中

 小微企业及本土化就业、创业的人数和比例均有不同程度增长。为应对疫情、经济下行压力等影响,积极采取扩大国企招聘规模、拓宽升学就业渠道、鼓励基层就业、创业扶持优先等举措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目前,已经提前完成教育部提出的“2020 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 70%”的目标。

  (八)不断加强教育督导工作。2019 年,完成第三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实绩督导考核。建立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完成对 7 个市的评价试点。将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等列入省委深化改革委员会、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目前正抓紧制订《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新增教育投入不足。我省人均可用财力排在全国第 28 位、中部倒数第 2 位。加之疫情、经济下行压力增

 大、减费降税等因素,地方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新增教育投入不足。

  (二)教育资源供给不充分。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虽然基本化解,但普通高中大班额地区之间差异较大,化解压力较大。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村寄宿制学校的布局、建设、管理等有待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一些地区积累的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短期内完全解决存在一定难度。

  (三)教师队伍存在结构性失衡问题。部分地区存在农村中小学校教师“招不来、下不去、留不住”、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等问题。一些地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村寄宿制学校教师数量不足、学科失衡和年龄老化等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各地公办幼儿园教师补充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

  (四)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高。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园占比与国家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五)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不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创新能力等还没有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需要,职业院校人事制度改革有待深化,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还需健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尚未取得突破。

  (六)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压力。当前高校毕业生与就业市场存在供需矛盾,部分毕业生就业观念存在偏差, “缓就业”“不就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就业难”问题。

  三、改进措施

  (一)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压实支出责任。健全经费投入增长机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督促市县优先保障教育资金需求。加强统筹规划,盘活存量资源,提高资金配置效率。进一步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鼓励扩大社会投入。细化预算编制,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监督。

  (二)推进教育重点项目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统筹推进教育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完善农村学校(教学点)布局规划。加快

 推进“芙蓉学校”建设,确保到 2021 年 100 所芙蓉学校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在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的基础上,推动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推动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健全师德师风政策体系,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创新教师补充、培养培训等机制,严格按标准配备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人员,研制加强村小、教学点教师配备和高校编制管理等相关政策。落实乡村教师人才津贴、绩效工资、教师体检、表彰奖励等措施,确保各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全面清理和规范针对教师的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比,制定减负清单,切实为教师减负。

  (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提高普及普惠水平。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落实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开展无证园治理和幼儿园“小学化”

 专项治理,提升保教质量和水平。实施县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督促地方落实学前教育发展责任。

  (五)健全“五育并举”保障机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深化育人方式改革,提升学校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系统推进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校体育“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持续改进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办法。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研学实践基地建设管理,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更好服务产业升级和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本科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提升高校基础研究创新能力、关键技术集成攻关能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六)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强化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抓好高校毕业生各项就业优惠政策的统筹、落实,拓宽就业渠道。指导高校加强与在湘央企、省属国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对接,争取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服务乡村教育、医疗卫生、

 社会管理等领域,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受疫情等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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