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

 某某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某某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百姓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治理燃煤污染、整治扬尘污染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实施蓝天行动,使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在两年内有明显提升,老百姓明显感受到蓝天白云天数增多,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建设环境舒适宜居的幸福城区。

  (二)行动目标。通过 3 年的努力,使优良天数大幅增加,环境治理明显见效,百姓明显感受到环境质量改善。在全市率先完成市政府“蓝天行动目标责任状”工作内容,在全市环境绩效考核中名列前三名。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能源结构调整,实施煤炭总量控制。

 1.区发改局负责全面落实燃煤总量控制制度,煤炭消耗量逐年下降,保证燃煤增量低于存量削减量;加快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某某年 8 月底前,编制完成《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计划》,确定项目清单,并向社会公示;推广污水源热泵技术的应用,逐步实现产业化和市场规模化;使

 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每年递增;加大天然气引进和利用力度,加快天然气管网及储气调峰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障能力。加大电能利用范围,积极推进实施优惠电价政策。

  2.区卫生局负责某某年 5 月底前制定区属医疗行业煤改清洁能源改造计划并向社会公示,10 月底前完成区级公立医疗单位清洁能源改造任务。

 3.区教育局负责某某年 5 月底前制定全区所有区属教育机构煤改清洁能源或并网改造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某某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任务。

 4.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建设局、房产局负责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某某年启动改造居民 2568 户,力争到某某年完成改造任务。

 5.区公安、工商、税务、交通、城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在某某年 10 月底前完成所属单位煤改清洁能源或并网改造任务。

 (二)优化供热结构,强化燃煤锅炉管理。

 1.区发改局负责按照《某某市城市供热规划》的要求,加快推进大型热源和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某某年 7 月底前制定我区推进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时间和进度。

 2.区房产局负责组织实施 20 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联网工程。根据市政府确定的某某年底前拆除主城区内 20 吨以下

 燃煤采暖锅炉的目标,某某年 5 月底前制定完成拆除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某某年完成 30 台燃煤采暖锅炉的拆除任务。

 3.区房产局负责大力推进暖房工程。某某年完成 10 个老旧小区的暖房改造任务。

 4.环保分局负责全面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政策。全面推进 20 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联网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通过第三方治理、合同能源管理、购买服务等方式,某某年底前完成 20 吨以下自供暖锅炉煤改清洁能源 15 台,某某年底前完成 20 吨以下自供暖锅炉煤改清洁能源 30 台。

 5.区质监局负责加强锅炉能效监管,依法组织开展锅炉能效测试工作;新装锅炉能效状况未达标前,不予核发锅炉使用证,不得交付使用;在用锅炉定期能效监测未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严格管控扬尘污染,提升城市管 理水平。

 1.区建设局负责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管理,把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纳入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和工程招投标管理,对施工单位违反扬尘控制要求,运输沙石、渣土、土方、垃圾不采取密闭措施、随意遗撒的,限期停业整顿,累计 3次的,禁止参与本地工程投标。全面落实《某某市建筑扬尘防治管理办法》,对各类施工现场采取设立围挡、安装视频监控、裸露地面覆盖、建筑垃圾封闭式清运、物料堆防尘等措施,具备条件的必须采取现场洒水降尘、运输工程车辆清洗

 措施,严禁露天搅拌和焚烧废弃物,某某年完成建筑工地扬尘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2.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建设局、执法局负责加强拆迁工程扬尘管理。落实《某某市建筑扬尘防治管理办法》要求,拆除现场采取设立广告式围挡、场内每天定时洒水降尘、出入口安装地埋式轮胎自动清洗机、采取同步喷淋作业等措施抑制拆迁扬尘。不能及时清运的残土,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喷洒粉尘抑制剂或洒水,拆除工程完毕后 15 日内不能开工的建筑用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3.区城管局负责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某某年底前精品街路湿式化洗扫率达到 100%,一、二级街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40%以上。加强城市道路洒水抑尘措施;某某年精品街路在非冬季每天达到 4 次以上洒水作业,一、二级以上街路每天达到 3 次以上洒水作业;加快覆盖裸露地面,某某年调查、制定二环内裸露地面的软、硬和绿化覆盖计划并向社会公示。

 4.区执法局负责加强对全区易扬尘物料堆监管。某某年7 月底前建立露天堆场台账,对人口集中地区未落实防尘措施的企业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示。加强运输粉尘物质的监管,所有运输车辆必须实施密闭式运输,对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的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示。

 (四)全面治理工业污染,落实达标排放。

 1.环保分局负责加快推进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改造工作。某某年完成 29 台大型燃煤锅炉达标改造任务。

 2.区发改局组织实施,限制重点污染、搬迁企业新建项目。对列入《某某市重点污染、搬迁企业名单》,未按期实施限产、搬迁、淘汰关停的企业,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新的投资项目;负责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及相关行业准入(规范)条件,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对落后产能、工艺技术和设备(产品),某某年 8 月底前列入淘汰目标计划并实施。

 (五)运用综合治理措 施,全方位治理雾霾。

 1.区执法局负责加强对露天烧烤、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落叶等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在人口集中地区违法焚烧行为并向社会公示。

 2.区房产局负责对全区涉及民用供热的废弃烟囱开展全面排查。某某年 6 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制定拆除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拆除,年底前完成全部拆除任务。房产局负责完成所属房产供暖公司和热力供暖公司 40 吨以上锅炉脱硫、除尘治理改造工程。

  3.环保分局负责落实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能力建设。到某某年底,20 吨以上(不含 20 吨)燃煤锅炉全部实现在线

 自动监控。

 (六)建立完善的环保政策体系,强化严格执法。

 1.区房产局负责运用市场化手段优化供热结构。根据《某某市城市供热规划》,制定我区供热规划。全面取消拆除联网项目的并网费;项目严禁 40 吨以下燃煤供热锅炉房新增供热面积;允许小型供热锅炉房经营者采取资产入股的方式,参与大热源经营;允许原锅炉房改变用途,用于开发建设或发展自主经营;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

 2.区城管局负责按照市统一要求,规范环卫扫保行为。禁止焚烧树叶、垃圾等清扫废物;打造公园落叶景观,对公园园林内的落叶实施生物质归肥处理。

 3.区教育局负责在中、小学开设环境教育课程、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教育活动。提高教师环境教育业务能力,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 100%。其中,小学、初中每学期环境教育课时不低于 12 课时,高中不低于 8 课时。

 4.环保分局负责认真贯彻新环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案件公示率达到 100%。

 5.区民政局负责推动环保公益组织发展,积极扶持环保公益组织的登记核准。

 (七)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

 1.加强监督考核。环保分局要切实履行我区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对蓝天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统一监督、统

 一协调、统一调度、统一考核,及时向社会公开。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细则。

 2.建立和完善体制机制。某某年 6 月底前区审计局成立专门的资源环保内设审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和相应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开展全区资源环保项目审计。

 3.强化审计监督。针对我区资源环保的目标和任务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科学合理地确定审计项目,并逐年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审计比重。审计重点关注:政策与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资源环境开发、利用保护情况;项目建设及效果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揭示和查处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4.区督考办负责将环境保护内容全面纳入政府千分制绩效考核,将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分值大幅提高。

 (八)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建立环保市场化体系。

 1.区财政局负责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制定相应配套政策;依据环境保护的奖励办法,列支奖励资金,奖励在蓝天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2.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落实绿色采购政策,不得采购列入黑名单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九)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1.环保分局负责落实环保监督员制度,某某年聘用 45 名环保义务监督员。

 2.区工会、妇联、共青团等有关组织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每年开展 3 次以上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公众参与活动。

 3.各街道、社区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公益宣传,组织群众性环境保护公益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蓝天行动的领导。区政府成立区蓝天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督考办、发改、财政、科技、审计、民政、建设、城管、行政执法、房产、房屋征收管理办、教育、卫生、政府采购中心、公安、工商、税务、质监、规划和国土资源、环保等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分局局长担任。

 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区政府与有关部门签定“蓝天行动目标责任状”,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部门蓝天行动实施方案,报请区政府批准后实施;要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目标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执法到位、督查考核到位,形成

 完善的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体系;要定期向区蓝天行动领导小组报告本地区、本部门蓝天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完善督查机制,严格考核问责。区政府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制度,对各有关部门蓝天行动进展情况实施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导致目标责任状未完成、因决策原因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辖区域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班子,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 2 年内不予提拔使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对不履行环境保护法定职责、不完成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擅自截留挤占环保专项资金、干扰环境执法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完善经济政策,保障资金投入。区政府将加大财政投入,将蓝天行动相关经费纳入预算,保障资金落实;认真实施绿色信贷制度,发挥金融手段的约束作用;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对环境违法企业,严格限制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

 (五)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扩大社会监督。有关部门要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落后产能淘汰、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机动车管理等

 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信息,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大气污染防治的措施、项目、过程、效果和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形成良性互动,营造全民动员、全民支持大气污染治理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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