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数据管理规定

 考核数据管理规定

 第一节

 考核数据统计与提交规范

 一、提成单项奖考核数据统计规范

 为保证提成和单项奖考核数据真实、准确,各部门职责清晰,特明确以下规范。

 1、司机签单相关部门职责与操作规范 (1)司机职责与操作规范 职责:

 ①按照公司流程服务用车部门后,根据服务内容按本车队签单标准签单。

 ②保证签单数据的真实准确,对服务单据上数据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操作规范:

 用车服务结束后,根据本车队签单标准,使用与用车类型对应的服务单据,按照服务单据上的填写要求如实填写服务信息,并要求签单部门填写相应信息后,签字确认。

 (2)服务单据签字部门职责与操作规范 职责:

 ①用车完毕后,签单部门按签单标准为车队司机签单,保证经签单部门签字确认后的服务单据信息真实准确。

 ②签单部门对服务单据的真实性负审批、监督责任。

 操作规范:

 ①签单部门依照司机所在车队的签单标准,在确认司机服务单据所填用车信息及服务单据类型(接送货、转货、运作对发、专车、内部用车单据)准确无误后,按照服务单上的填写要求如实填写属于签单部门填写的信息,并签字确认。

 ②司机服务单上的信息或服务单据类型有误时,签单部门有权要求司机更换服务单据并填写正确信息。若司机拒绝修正数据,签单部门仍需在服务单据上签字,同时备注异常并拍照反馈至营运绩效管理组,由营运绩效管理组判别司机签单是否属于执行偏差;若为执行偏差,营运绩效管理组将上报责任人绩效差错或移交内审处理,执行偏差处理方式按本文“提成、单项奖执行偏差处理办法”执行。

 (3)统计部门职责与操作规范 职责:

 ①及时传达营运绩效管理组下发的提成标准、收集一线对签单标准的反馈意见。

 ②审核服务单据,保证提成、单项奖考核方案的严格执行,对数据准确性负审核、监督责任。

 ③按签单标准计算司机提成及单项奖,保证计算结果准确,数据记录不重复、不遗漏。

 ④按照营运绩效管理组 OA 公告发布的时间要求准时、准确提交数据。

 ⑤数据提交后,汇总司机对奖金异常的反馈,核实后对接营运绩效管理组更改数据。

 操作规范:

 ①数据的审核录入 录入数据前须审核服务单上信息是否齐全。数据不全或签字不全的服务单据不得录入考核数据,退回单据并告知车队小组经理处理。录入数据前须审核签单内容是否为签单标准中规定可以签单的项目,签单标准规定之外的签单不得录入考核数据,退回单据并告知车队小组经理处理。录入数据前须审核数据的真实性,数据不真实的不得录入考核数据,退回单据并告知车队小组经理处理。统计部门须录入服务单上的全部信息,不得出现只将部分信息录入的情况。服务单据录入不重复、不遗漏。

 ②数据的计算 统计部门录入数据后,按照考核方案标准计算提成。不得私自修改提成标准。

 (4)车队管理人员职责与操作规范 职责:

 ①组织司机学习签单标准,引导司机正确签单。

 ②车队管理人员对签单数据的真实性负管理责任。

 操作规范:

 ①车队小组经理及时组织司机学习签单标准。司机不知道如何签单时,经理须咨询本车队统计组/后勤组经理正确的签单方式后指导司机签单。

 ②车队管理人员在司机虚假签单或违规签单时负责损失金额的追回。

 2、外场统计部门职责及操作规范 (1)职责 ①审核单据,保证提成、单项奖考核方案的严格执行,对数据准确性负审核、监督责任。

 ②按照营运绩效管理组 OA 公告发布的时间要求准时、准确提交数据。

 ③数据提交后,汇总外场员工对奖金异常的反馈,核实后对接营运绩效管理组更改数据。

 (2)操作规范 ①数据的审核录入 录入数据前须审核纸质单据信息是否齐全。数据不全或签字不全的纸质单据不得录入考核数据,退回单据并告知外场经理处理。录入数据前须审核数据的真实性,数据不真实的不得录入考核数据,退回单据并告知外场经理处理。统计部门须录入纸质单据上的全部信息,不得出现只将部分信息录入的情况。纸质单据录入不重复、不遗漏。数据源采自 FOSS 系统的须保证提交数据与系统数据一致,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数据导致与系统数据出现偏差。

 ②数据的计算 严格按照考核方案计算单项奖、计件工资。

 3、快递统计部门职责及操作规范 (1)规范部门 快递业务相关职能部门、快递业务管理组、快递中转场等部门 (2)职责 ①审核数据,保证提成、单项奖考核方案的严格执行,对数据准确性负审核、监督责任。

 ②按照快递绩效管理组公布的时间要求及时提交数据。

 ③数据提交后,汇总奖金异常的反馈,核实后对接快递绩效管理组更改数据。

 (3)操作规范 ①数据审核

 快递业务相关职能部门、快递业务管理组严格按照考核方案审核上一环节部门提交的单项奖数据 ②数据的计算 严格按照考核方案计算单项奖、计件工资 4、提成、单项奖执行偏差类型及处理办法

 表 5.1

 提成、单项奖执行偏差类型及处理办法 执行偏差类型

 定义

 处罚方式及追偿损失方式

 司机/理货员 虚签单据 车队/外场员工未按考核方案填写单据,且未经直属上级或统计/后勤组经理许可 参照《人品舞弊举报制度》“侵占公司财产处理原则”处理。

 管理人员 违规操作 车队/外场员工未按考核方案填写单据,但经直属上级或统计/后勤组经理许可 参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违纪管理细则”处理。

 统计部门 违规操作 满足下列任意条件为统计部门违规操作:

 ①统计部门录入表格的数据与原始纸质单据不一致;②统计部门录入表格的数据与系统数据不一致;③统计部门未按考核方案计算奖金数据。

 备注:在营运绩效管理组通知自检周期内,统计部门主动采取自检方式(自检必须有详细自检报告,并且由所在部门直属高级经理、总监级/大区总经理),核查出本部门自身存在提成、单项奖执行偏差问题,并由总监级/大区总经理主动向营运绩效管理组备案,同时作出合理解决方案降低公司成本投入。对提成、单项奖执行部门责任人不进行责任追究。

 二、奖金预提相关考核数据提交规范

 1、关于零担、快递奖金预提数据 (1)提交时间

 零担、快递奖金预提数据需按每月 OA 公告的时间要求提交给战略绩效部,超时将上报数据提交部门责任人“绩效差错”并负激励 200 元,因此产生的财务问题由数据提交部门责任人承担。

 (2)提交形式 统计组、后勤组、快递业务管理组、快递中转场经理发送 OA 邮件至战略绩效部绩效管理专员处。(见每月公告详细说明)

 2、关于其他奖金预提数据 奖金预提数据需按照 OA 公告或邮件通知的要求提交给战略绩效部,数据提供部门需要对提交的奖金预提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若因奖金预提数据增删改导致的财务问题,由数据提供部门相关责任人负责。

 三、奖金核算相关考核数据提交规范

 1、奖金核算考核数据的提交 正常为每月 7 日 17:00 前(特殊情况或节假日影响则以战略绩效部数据收集公告的通知时限为准),超时提交数据则上报数据提供部门负责人“绩效差错”一个,负激励 200 元/次。

 奖金数据提交流程:需要将考核数据提交给战略绩效部的部门的负责人,起草“考核数据提交申请”或“运营考核数据提交申请”工作流(根据数据类型选择),将数据提交至战略绩效部考核专员处(具体以工作流流到考核专员处的时间为准)。

 2、奖金核算考核数据的更改 由提交考核数据给战略绩效部的部门的负责人反馈至战略绩效部,确认是否可进行更改考核数据的操作,经审核同意,则由数据提交部门负责人 OA 起草“考核数据提交申请”或“运营考核数据提交申请”工作流(根据数据类型选择),在申请事由中备注“绩效差错”处理编号,将需更改的考核数据提交至战略绩效部绩效管理专员处,同时,备注“绩效差错”处理编号发邮件主送至业务相关部门。战略绩效部将依差错处理编号进行更改考核数据操作。

 3、奖金核算考核数据的更改时间及处理办法 表 5.2

 奖金核算考核数据的更改时间及处理办法 时间

 更改原因

 奖金更改时间节点/ / 处理办法

 责任部门

 更改形式及时间

 处理办法

 奖 金 核 算期 ( 7 7- - 10日)

 数据错误、 数据漏交

 10 日 17:00 前数据提交部门责任人走工作流提交数据,战略绩效部审核更改 上报数据更改责任人“绩效差错”1 个/次,负激励 50 元/次。

 相关数据提供部门 奖 金 核 对期( 11- - 12日)

 12 日 17:00 前数据提交部门责任人走工作流提交数据,战略绩效部审核更改 OA 通报批评,上报数据更改责任人“绩效差错”1 个/次,负激励 100 元/次。

 工 资 核 对期( 13- - 18日)

 15 日 17:00 前数据提交部门责任人走工作流提交数据,战略绩效部审核更改 OA 通报批评,上报数据更改责任人“绩效差错”1 个/次,负激励 200 元/次。

 工 资 核 对后(9 19 日后)

 当月不予修改,次月进行奖金调整。

 OA 通报批评,上报数据更改责任人“绩效差错”1 个/次,负激励 200 元/次,并负激励数据提交部门负责人直属总监/大区总 200 元/次。

 备注:

 (1)数据提交部门需对考核数据提交准时性、正确性负责,战略绩效部奖金核算均以数据提交部门起草工作流提交的考核数据为准,若存在因数据错误、漏交、标准执行偏差等情况需要更改考核数据的,数据提交部门需认定数据更改责任人,并邮件通知战略绩效部。

 (2)奖金数据提交、核对时限以战略绩效部各部门发布的 OA 公告时间为准。

 (3)因上报、修改绩效等级引发的奖金数据更改,在按照“ABCD、 PBC 考核等级上报/修改处理办法”处理后,不再适用本处理办法。

 (4)季度奖考核数据更改,需在邮件通知的反馈截止时间内更改完毕。

 第二节

 考核数据变更相关规定与处理办法

 一、考核数据变更相关规定

 1、针对“考核数据提供部门”或“被考核部门”组织架构调整,原考核数据统计工作交接给新部门的情况,需在调整后的 5 个工作日内通知 BI 咨询与 BI系统实施项目组,同时需原考核数据提供部门与新部门做好工作交接,由交接部门、被交接部门及 BI 咨询与 BI 系统实施项目组三个部门的负责人签字确认,之后由 BI 咨询与 BI 系统实施项目组及时通知营运绩效管理组/快递绩效管理组变更情况。

 2、如季度中考核数据统计口径出现变更,考核数据提供部门需提前 2 个工作周通知BI咨询与BI系统实施项目组,同时按新的统计口径将原指标进行调整,并由考核数据提供部门通知被考核者(或部门)数据统计口径变更的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3、如考核数据提供部门季度中出现不再统计考核数据的情况,需提前 2 个工作周通知 BI 咨询与 BI 系统实施项目组和被考核部门,并做好数据取消前的解释工作。由于数据不再统计造成的一切问题由考核数据提供部门负责解释说明。

 二、考核数据变更处理办法

 1、针对“考核数据提供部门”或“被考核部门”组织架构调整,原考核数据统计工作交接给新部门的情况,未按上述“考核数据变更相关规定”操作,导致考核数据缺失,造成绩效奖金无法核算的,由原考核数据提供部门负责,并负激励原考核数据提供部门负责人次月绩效奖 300 元,在工资表中“个人单项奖”中体现,并邮件通知部门负责人。

 2、如季度中考核数据统计口径出现变更,未按上述“考核数据变更相关规定”操作,造成绩效奖金无法核算的,由该考核数据提供部门负责,并对原考核数据提供部门负责人负激励次月绩效奖 300 元/月,在工资表中“个人单项奖”中体现,并邮件通知部门负责人。

 3、如考核数据提供部门季度中出现不再统计考核数据,未按上述“考核数据变更相关规定”操作,造成绩效奖金无法核算的,由该考核数据提供部门负责,对该考核数据提供部门负责人负激励次月绩效奖 100 元/月,在工资表中“个人单项奖”中体现,并邮件通知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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