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填表说明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套表格(见附件 1 共 4 张)适合主管部门(单位)和项目(用款)单位填报,填报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主管部门(单位)对项目(用款)单位填报的自评报告表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各归口管理的经费主管科室。

 各主管部门(单位)可根据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财政支出项目的特点,设计本系统、本部门的项目(用款)单位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表格,组织项目(用款)单位开展自评,收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项目(用款)单位的自评基础表格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单位)按本套自评报告表表达进行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经费主管科室。

 二、按项目类型分类填写 由市财政经济建设口安排支出的市级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填写《基建类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附件 1—1);采购、装备(条件)改善类项目填写《采购、装备(条件)改善类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附件 1—2);经费补贴、奖励类项目填写《经费补贴、奖励类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附件 1—3);除此以外的其他(专项)类项目(包括补助地方机构建设部分)填写《其他(专项)类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附件 1—4)。

 三、封面填写说明 (一)年度:具体实施项目评价工作的年份。如:今年填写“2018 年”。

 (二)评价类型:分为“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和“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两类,在项目所属类型的方框内打“√ ”。属于项目实施过程评价的选填“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属于项目完成评价的选填“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采购、装备(条件)改善类和经费补贴、奖励类项目的绩效评价属于项目完成评价,因此,《采购、装备(条件)改善类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附件 1—2),以及《经费补贴、奖励类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附件 1—3)的评价类型只有“项

 目完成结果评价”一类。如这两类项目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实施完毕,可在自评报告中反映说明反映。

 (三)评价项目名称:按市财政局预算批复文件的项目名称填写。

 (四)评价项目编码:评价项目编码共 16 位。

 1、第 1-3 位(共 3 位)为财政支出口码,按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编码填写。

 9 个业务科:001—国库科;002—预算科;003—行政政法科;004—教科文科;005—农业科; 006—社保科; 007—经建科;

 008—工贸发展科; 009—外经金融科。

 2、第 4 位为评价类别码。共 4 类,其中:1—自评;2—财政部门评价;3—委托下级财政部门评价;4—委托中介评价。

 3、第 5 位为支出类别码。共 5 类,其中:1—基建支出;2—经费补助:3—其他专项;4—跨年度;5—转移支付。

 4、第 6-8 位(共 3 位)为地区类别码。

 前 2 位标示项目(用款)单位所在 10 个地区:00 市直,01 高新区,02 端州区,03 鼎湖区,04 高要市,05 怀集县,06 广宁县,07 封开县,08 德庆县,09 四会市,10 肇庆新区。

 后 1 位各县(市、区)自用,市直部门用 0。

 5、第 9—16 位(共 8 位)为填表时间码。按填写本表的时间(年、月、日)填写。

 (五)项目预算支出科目编码:按照部门决算中财政部统一的预算支出科目编码填写。

 (六)市级部门预算单位法人代码: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单位法人代码填写。

 (七)市级部门预算单位:必须填写全称,不能省略,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表格填写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类型:在所选项目后面的“□ ”中划“√ ”。

 2、项目本次评价时间:市财政资金下达(安排)年度。

 3、项目(用款)单位个数:项目共安排的用款单位总数。

 4、预算支出科目名称:按照财政部统一的预算支出科目填写。

 (二)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总目标与阶段(当年)绩效目标:应该根据申请资金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填写,具体目标应与在市财政局经费主管科室备案的绩效目标相符。

 基本建设类项目主要从项目质量、工期、成本控制等方面设定绩效目标;采购、装备(条件)改善类项目主要从申报采购、改善的数量和规格标准等方面设定绩效目标;经费补贴、奖励类项目主要从补助、奖励范围标准和数量等方面设定绩效目标; 其他(专项)类项目(包括补助地方机构建设部分),主要按照申报项目资金文件中的绩效目标填写。

 2、评价指标与绩效目标相关性:是指选用评价指标与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关联度。一般表现为正相关,通过评价指标的量化衡量以正确反映出绩效目标的专业特点、项目的绩效水平和目标的实现程度。

 3、评价指标选用:根据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人事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肇庆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的通知》(肇财评〔2006〕1 号)中的附件《肇庆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申报财政支出项目时提出的绩效目标,选择合适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除应用通用(共性)指标外,还要采用反映项目特性的专业(个性)指标,形成自评项目的指标体系。同时,评价指标要能够量化测算,能够进行比较、综合、分析和评价。

 4、评价方法选用: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人事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肇庆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的通知》(肇财评〔2006〕1 号)设计了成本——效

 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摊提计算法、最低成本法、因素分析法、历史动态(纵向)比较法、横向比较法、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等八种评价方法,部门单位在实施绩效评价时,根据自评项目的不同情况可采用一种评价方法,也可以同时采用多种评价方法,还可结合自评项目的特点探索选用其他合适的评价方法。

 5、材料报送质量:有否存在超时、漏填、错填等情况。

 (三)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1、计划安排栏为项目申请资金情况,预算安排资金情况;实际到位栏为项目资金实际到达项目实施单位的金额;实际支出为项目实施单位已完成的支出。

 2、“合计”栏填列“中央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市财政资金”与“其他资金小计”之和;“其他资金小计”栏填列“地方财政资金”、“银行贷款”、“单位自筹”与“其他”之和。

 3、市财政资金投入乘数:指市财政资金所能带动的全部资金的倍数。

 市财政资金投入乘数=项目投入资金总额/市财政投入金额。

 4、实际到位率(%)=本年度实际到位金额/本年度计划投入金额×100%。

 5、支出实现率(%)=本年度实际支出金额/本年度实际到位金额×100%。

 6、资金实际支出明细情况:应包括具体支出内容、对应会计支出科目和数额等基本情况。经费补贴、奖励类项目还应填写补贴(奖励)标准等。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据项目(用款)单位实际统计情况和项目具体组织实施方式填写。采购、装备(条件)改善类项目如实填写原有的装备条件、规定的标准等情况,以通过对比反映项目实施的具体绩效;经费补贴、奖励类项目详细填写补助、奖励的具体实施操作是否规范和覆盖范围等情况。

 1、调整内容及报批手续。统计项目(用款)单位有或无调整项目内容及办理报批手续的个数。

 2、检查及完工验收情况:据实填写对项目(用款)单位的检查情况,以及项目未完工或未验收等情况。采购、装备(条件)改善类项目还应着重填写验收单位、验收结论、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情况。

 (五)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项目的经济性:主要体现在项目以最低成本达到目标,即是否节约了资金或通过市财政资金的投入带动,从而实现更多的项目效益来反映。

 项目的效率性:主要反映项目的实施能否按照预定目标快速、高效组织实施并完成,主要从实施质量与进度方面来反映。

 项目的有效性:主要是指多大程度上达到政策目标、经营目标和其他预期结果,反映项目实施是否达到预定目标。主要从项目实施后取得的效果来反映项目的有效性。

 经济效益: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并与立项目标的直接经济效益相比较,评价其实现程度。

 政治效益:项目在具体实施中通过有效性所产生的政治效益,并与目标政治效益目标相对比,评价其实现程度。

 社会效益:项目在具体实施中通过有效性所产生的社会综合效益,并与目标社会效益目标相对比,评价其实现程度。

 支出效果率(%)=实际达到的效果/目标效益×100% (六)无法评价:是指由于自评报告基础资料不清晰、绩效目标及其实现情况不明确等原因无法形成评价结论。

 四、自评计分 请填报单位在各表的自评分数列的分数框内分别对“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和“绩效结果自我评价”进行自评计分,并根据合计分数确定自评档次(共有优、良、中、低、差 5 个档次)。

 五、对于各种原因无法填列的项目,须以“/”填满,不得留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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