撂荒耕地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撂荒耕地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的通知》(X 办函〔2020〕X0 号)XX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耕地撂荒整治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的通知》(X 农发〔2021〕X 号)《中共 XX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 市粮食生产八条措施〉的通知》(X 委农领〔2021〕X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土地撂荒问题治理,确保园区粮食安全,现根据 XX 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 年 6 月底前所有撂荒耕地全面清零。

 二、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据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微信群、印发资料等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惠农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士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二)摸清底数。对撂荒耕地进行全面清理,并以社区为单位同步建立撂荒耕地问题统计台账、撂荒耕地整治及进

 度台账。

 (三)法律约束。对撂荒耕地,督促土地承包人务必复耕复种,如若不复耕复种,根据《XX 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第九条:“承包方不得弃耕抛荒承包耕地。承包方暂时不能耕种的,应当委托他人代耕;代耕 1年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承包方将承包耕地弃耕抛荒超过 1 年又不委托他人代耕的,发包方应当组织代耕。代耕期间,土地经营收益归代耕者所有。承包方要求恢复从事该土地经营的,应当提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当在当季作物收获后交还承包方经营。”之规定,暂时收回交由愿意耕种的人进行耕种或集体代种。对破坏耕地和耕地“非农化”行为的,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和打击。

 (四)政策引导。按时兑现稻谷补贴、种粮大户补贴、轮作休耕试点扩种油菜和大豆项目等各项惠民政策。同时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的规定,从 2021 年起,对撂荒耕地,查证属实,不予补贴,已经补贴的进行清缴,不愿清缴的,应享的其它优惠政策暂缓兑现。

 (五)基础建设。加大土地宜机化改造、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六)技术服务。推广农机农艺相结合的技术模式、以及轻简栽培技术,提高种植效率,降低农业生产强度。

 (七)农资服务。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畅通农资运输销

 售渠道,确保农资数量和质量。重点区域落实县级物资采购,开展实物补贴,以充分调动群众种植积极性。

 (八)助耕服务。社区一级要按撂荒耕地情况做好任务分解落实,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开展助耕服务。对确实无人耕种的土地可组织当地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及其他主体实施代耕代种,但严禁土地非粮化。

 (九)资金支持。县级财政对撂荒耕地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有效的,优先匹配相应项目资金用于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建立成立专班,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实施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耕地撂荒整治长效机制,抓好抓实撂荒耕地整治工作,确保撂荒问题不反弹。

 (二)严格考核奖惩。撂荒耕地整治工作将纳入社区考核内容,实行“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将上报相关单位从严督办约谈,并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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