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人员办公室面积对照表

 公务人员办公室面积对照表

 所谓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指的是违反《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相关具体规定,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实质上是办公用房使用中的铺张浪费,是领导干部贪图享乐和形式主义的表现,应当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三十五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严禁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已经出租出借的,到期必须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应当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表

  类别 适用对象 使用面积(平方米/人)

 中央机关 部级正职 54 部级副职 42 正司(局)级 24 副司(局)级 18

 处级 12 处级以下 9 省级机关 省级正职 54 省级副职 42 正厅(局)级 30 副厅(局)级 24 正处级 18 副处级 12 处级以下 9 市级机关 市级正职 42 市级副职 30 正局(处)级 24 副局(处)级 18 局(处)级以下 9 县级机关 县级正职 30 县级副职 24 正科级 18 副科级 12 科级以下 9 乡级机关 乡级正职 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作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

 乡级副职 乡级以下 注:各级党政机关领导人员办公室可在上列规定的办公室使用面积范围内配备休息室。省部级领导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政正职办公室可在上列规定的办公室使用面积范围内配备不超过 6 平方米的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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