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4篇

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各位代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20xx年主要工作20xx年,县人民法院围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4篇,供大家参考。

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4篇

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1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县人民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主动服务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工作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143件[1],结案3738件,同比分别增长25.3%、27.8%。法院工作公众评价88.5分,分别高于省、市平均分2.73分、1.56分。司法绩效全市排名第一,法院工作连续第五年全市排名第一。

一、立足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审结刑事案件282件,同比增长21.1%,判处罪犯328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17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案件46件,判处罪犯71人;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10件,判处罪犯139人。积极参与“雷霆扫毒”专项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7件,判处罪犯60人,所有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8人,占46.7%。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2],判处罪犯23人,其中科级干部14人。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审结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帮助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件,判处罪犯18人,适用非监禁刑[3]6人,回访20人次,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为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被推荐为20xx-2017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移送66名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并参与帮教。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建议,依法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3名罪犯决定收监执行。

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审结民商事案件2158件,同比增长14.7% ,解决诉讼标的额3.01亿元。审结涉及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教育、医疗、住房等案件676件,保障民本民生。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邻里纠纷案件581件,促进家庭邻里和谐。积极稳妥审理涉群体性纠纷案件,审结涉湖南汇邦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永兴意水稀贵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永兴县香江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合同纠纷案件346件,促进社会稳定。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审结涉县信用联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365件,解决诉讼标的额2918.36万元,收回贷款本息1157.63万元,助力县信用联社体制改革。

积极助推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和审查行政非诉案件84件,其中驳回起诉1件,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2件,经协调和解撤诉40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41件(已全部执结)。院长在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上介绍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县人民政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对部门工作的年终考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二、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改革立案信访机制。20xx年5月1日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4]后,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共接待立案群众2605人次,受理案件2069件,同比增长46.8%,其中当场登记立案1825件,当事人补充材料后立案244件,立案登记工作平稳有序。深化涉诉信访体制改革,实行诉访分离、依法终结。改进接访形式,推行法官约见制度,发放法官约见告知书558份,约见512人次;执行院领导和庭室轮值接待制度,院领导接待257人次,庭室接待896人次。

着力推进便民诉讼。建成集导诉、立案、送达、材料收转、法官约见、申诉复查、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大厅配置诉讼指南、文书样本、格式诉状、案件信息查询机、电脑、打印机、写字台、法律书吧等设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切实加强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10.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1.5万元,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司法温暖。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巡回办案576件,将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严格审限管理,努力缩短办案周期,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5]审结案件1954件,平均办案周期51.7天,比全市平均值少35.6天。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1050件,执结案件数915件,同比分别上升59.6%、64.2%;实际执行数556件,兑现标的额9402.9万元;平均执行时间60.8天,比全市平均值少65.7天。推进执行指挥中心[6]建设,充分利用覆盖银行、工商、住建等单位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房产、股权9825次。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组织执行人员赴省外执行62件次,兑现标的额605.7万元。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百日执行大会战”等专项行动。将454名“老赖”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87人慑于信用惩戒自动履行了义务。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司法拘留71人,其中县公安局协助司法拘留4人。向县公安局移送涉嫌拒执等犯罪案件10案11人,依法判处4案5人。李某某拒不执行案,曹某安、曹某雄拒不执行案,代某某拒不执行案,四名被告人归案后,积极兑现执行款,被依法从轻判处刑罚;曹某群拒不执行案,其归案后仍拒不履行法定偿还义务,被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专项行动受到最高法院表扬,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首建中批示全市政法系统学习借鉴,省高院《执行工作动态》、市委政法委《政法综治简报》予以典型推介。

三、强化普法宣传,让司法公开更有力量

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教育、规范、引导的职能作用。

专项活动普法。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爱民服务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开展法制宣传21次,发放宣传资料11500份,提供法律咨询700余人次,刊登稿件336篇,在永兴电视台、法院户外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打击拒执、禁毒等普法专题片。

以案释法。精心筛选本院有代表性的案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编成《百案说法》、《银都审判》普法读本,向基层群众发放。积极借助电视媒体,讲好法治永兴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选取2件典型案件录制法治节目,在湖南经视《钟山说法》、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播出。

依托司法公开平台普法。网上公开生效裁判文书1800份,应上网裁判文书上网率100%,将504份生效裁判文书送达村组社区公开。举办“法院开放日”4次。推动庭审公开,对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开展庭审网络图文直播1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人民群众等旁听案件6件。20xx年8月28日,院长开庭审理了湘永煤业集团原财务部长李某某受贿、挪用公款案,县纪委组织近200名科级干部旁听,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四、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法庭办公生活条件,建设“居家式”法庭,法庭干警做到了工作日全员驻庭、节假日专人驻庭。人民法庭建立巡回审判台账、人民陪审台账、文书上网台账、文书送达台账,并试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由庭长签发裁判文书,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全年受理案件1101件,审结1049件,其中巡回办案445件,调解结案431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49件,参与调解231件,协助执行153件。鲤鱼塘法庭负责人李晓良同志的先进事迹被《法制周报》长篇报道。我院被评为“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7]建设,建成警务指挥中心、数字法院系统、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远程立案系统、远程提讯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3个科技法庭、1个户外led显示屏,配齐档案电子化设备,执行局、法警大队、人民法庭配备执法记录仪。我院被评为“全市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加强诉讼安全建设。落实最高法院相关要求,实现审判区与办公区分区隔离,配齐安检、监控等设施。新增12名辅警,除院机关配强安保力量外,人民法庭也派驻1名以上法警。出台《突发事件处置细则》,加强审判区的安全管理,通过安检收缴违禁物品8件,法警全天候定时巡查、动态监测,有效管控了突发事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有序的诉讼环境。

五、坚持从严治院,不断优化队伍建设

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始终把政治思想教育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县委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性,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人事安排、重点改革事项及时向县委汇报,在县委的领导下独立公正司法。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组书记、院长带头讲党课,组织干警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书目;党组中心组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5次、学习研讨会13次,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每月举行1次升旗仪式,激发干警使命感;举办“道德讲堂”3期,深入学习邹碧华、钟江武、曾宪国及身边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凝聚道德正能量。

提升司法能力。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举办“银都司法讲堂”9次、“读书沙龙”1次、书记员培训1次、远程视频培训25次,选送43人培训学习。继续实行青年法官导师制,着力提升青年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庭审观摩指导62次。开展“庭审、文书大比武”、“书记员技能竞赛”、“办案之星”评比活动,张臣晖、罗丽桃、李琳等法官被评为全省办案能手。积极组织干警参加调研和学术征文活动,2篇论文获国家级奖励,3篇获省级奖励,连续第4年承担省级重点调研课题,课题《从孤立到协同:系统理论下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挑战与回应》获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xx年年会第一届“永雄优秀诉讼法论文奖”一等奖。

改进司法作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在全院明察暗访54次,13名干警因迟到早退、未挂工作牌等被通报批评。强化人民监督工作,办理投诉28件,发放廉政监督卡2820份,回访当事人621人次。推行廉政、勤政谈话制度,对27名干警进行廉政谈话,院长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庭室负责人进行1次日常廉政、勤政谈话。

六、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对县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事项11件,及时进行调查、督办和回复。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进一步规范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参审、退出等工作。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反映的相关问题,认真研究,积极吸纳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代表通报关注案件的办理情况。加强与代表的日常联络,邀请代表旁听庭审55人次、视察法院工作2次,向代表发送法院工作短信10条,召开代表座谈会2次,收集意见建议56条。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法院工作,认真听取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对法院工作的协商意见。全力支持县政协派驻县人民法院民主监督小组开展工作,配合开展视察调研,邀请参加庭审旁听。落实民主监督小组成员联系日制度。

接受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律师、法律工作者、居民代表召开恳谈会6次,回复群众网上留言7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加剧。20xx年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09.4件,有5名法官结案超200件,最多的结案283件,尽管如此,仍有405件案件未结,广大法官“5+2”、“白加黑”已成工作常态。二是审判绩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办案任务加重的情况下,有的案件办理时间过长,有的法官办案质量有所下降。三是司法环境有待优化。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无理缠诉等滥用诉权行为增多,一定程度上扰乱了诉讼秩序。当事人信访不信法,采取闹访、恐吓等非法手段威胁法院或法官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四是诉讼服务工作有待改进。诉讼引导、法官约见、律师阅卷、诉调对接等工作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五是法官流失、断层等问题突出。部分资深法官或不愿在一线办案,或选择提前退休,20xx年有2名庭长和1名副庭长申请提前退休。青年法官“招不来、留不住”,20xx年只招录到4人,在职的又有3人通过考试调离。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改进和克服。

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总要求是: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保证法律实施为第一责任,以推进司法改革为第一动力,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第一追求,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永兴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而言,努力做到“六新”:

一是公正司法要有新建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8],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扩大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和民商事案件类型化审判适用范围,加强类案指导,增强司法裁判的社会认同。加大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促进审判效率提升。深化司法公开,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能感受。

二是服务大局要有新作为。主动对接永兴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将人民法院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与严格依法审判、公正裁判的法律规定有机统一。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永兴”建设。妥善处理民间借贷、土地流转、房屋买卖等民商事案件,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帮助解决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化解影响工程建设的矛盾纠纷。依法审理涉扶贫开发的各类纠纷,促进民生改善,实现共享发展。继续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审判执行活动,打造金融安全区。继续开展打击拒执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坚决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助力“诚信永兴”建设。

三是司法为民要有新举措。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成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快捷的诉讼服务。加大信息化投入力度,发挥信息技术服务群众诉讼的重要作用。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9]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抓好巡回办案,推动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做好以案释法普法工作。

四是司法改革要有新进展。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正确处理放权与监督、放权与管理的关系。按照党委及上级法院部署,有序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实现轻刑快判。推动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简化简易案件裁判文书,提高裁判效率。继续推进院领导办案制度。

五是队伍素质要有新提升。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强化审务督察,坚决惩治司法不公、不廉行为。完善司法业绩评价机制,激励司法权高效行使。加大培训力度,着力增强法官司法能力。

六是接受监督要有新成效。进一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及时向人大报告工作,坚决贯彻人大有关决议,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注重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不断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紧紧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为实现永兴“十三五”规划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2

大学阶段作为连接学生时代与踏入社会的桥梁,我充分体验到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带给我的益处,于是每个假期的社会实践不再成为作业,而是渐渐成为一种习惯,而我越来越享受那种在实践中学习的快乐,法院社会实践实习报告。

在今年春节过后,我有幸来到了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实践学习两周之余。真正的去接触我所不了解的法院,亲身去感受法律的魅力,学习法律的基本常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将来更好的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而且在立案庭实习的这两周让我提前体验到做一个白领的感受,也深深认识到知识的重要性,知识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使我知道在大学期间更要努力学习,用知识武装自己,方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与抱负。

实习分为两个部分,大部分时间在审判庭里旁听发生的案件,其余时间在办公室里发传票,学习执行通知书的签发,出庭通知书的书写等等。

初到法院满腔激情,先认识了办公室的几位哥哥姐姐后,就忙着把平时十分仰慕的中级法院从里到外看了个遍,参观了法院内设的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19个庭,也转完了十一个审判庭,便于以后又案件时自己到堂旁听。

二月二十三号是我实习的第一天,很幸运碰到了一个刑事案件(听姐姐们说刑事案件很难碰到的),庭上气氛非常严肃,我坐在旁听席上,有很多法警在庭里,不让记笔记,不让开手机,我第一次经历那么严肃的场合,带犯人进来时感觉特别紧张,大出乎我的意料,犯人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么凶神恶煞的,反而带着一副眼镜,很小孩的感觉,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犯人系吉林人士,两年前来日照找朋友,只因没钱付房租,老板娘言语相击,犯人一时冲动把老板娘杀死,又把其女捅成重伤,畏罪潜逃,两年后在山西一家网吧被抓获,社会实践报告《法院社会实践实习报告》。但让我十分难过又无比震惊的是这个犯人竟然跟我同年同月同日生,当他在庭上深深忏悔并且对着受害者家属深深鞠躬时,我的心情十分复杂,每天都有很多人出生,过着不同的命运,比如我们这样的相遇,他面临着法律的谴责,而我却在庭下看着,想着人生无常,命运不同,他的事情让我深深认识到做事莫冲动,一定要三思而后行,而且一定不要做违反法律的事情,否则悔之晚矣。

经过了近两个星期的旁听,我觉察到审判长也就是法官工作非常不易。法官的工作并不是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轻松,除了要有扎实的法律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之外,还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我在法院的时候,经常能看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有的蛮横无理,有的大吵大闹,有的号啕大哭,法官都很耐心地为他们解释相关的法律知识,尽最大的努力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经常一讲就是大半天。姐姐告诉我,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就是要伸张正义,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对每个来访者都应该以礼对待,平等对待。而且身为法官,会经常遇见一些很难缠的当事人,甚至会有危险,这些问题都是要考虑到的。那些法官们讨论案情,对判决结果及判决书的内容反复推敲反复修改,认真工作的态度令我十分敬佩。

其余时间我在立案庭的办公室里度过,相对于其他庭程式化的流程,立案庭的工作倒是复杂和热闹得多。因为是中级人民法院,少有一审案件能在此开庭受理。所以多是下级基层法院一审之后的上诉案件和当事人申诉或者上级法院交办的再审案件。立案庭人员的工作就是过全部这些案件,然后决定是否受理再审,再分派到相应的民事或刑事庭处理。所以,就好像过筛子一样,十件案子一般只有一件会进入审判程序。我一般干的事就是订卷与写法院传票。

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3

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情况以及2005年工作意见向大会报告,请予协商。

2004年主要工作情况

2004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做到“执法抓队伍、办案抓纪律、裁判抓公正”,使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为优化我市法制环境做出了新贡献。全年共审理办理各类案件1583件,审结执结1475件,未结108件,结案率达93%%,解决涉案标的额达到11021万元。

一、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各项审判工作。

1、“大立案”工作全面开展并取得了新起色。如由立案庭的程序法官对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审判程序进行全方位的监督;避免实体审判法官接触案件当事人,由不进行案件实体裁判的程序法官接待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充分地利用大立案繁简分流和集中进行庭前准备的功能,开展统一审查立案送达、庭前调解、由立案庭对案件的整个运作过程进行审限监督跟踪管理;实行“四排定”,既按顺序排定审判员、书记员、法庭、开庭时间,并在电子显示进行公告;对案件进行快速裁决等等。全年快速裁决案件62件,已占全院民事案件的10 %,逐步体现出了大立案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有效抵御执法“病毒”等优势作用,引起了上级法院的关注。中院立案庭和全州十二个县市法院的有关领导还在我院举行了“红河州法院立案工作观摩现场会”。

2、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今年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250件467人,已结案件247件462人,未结3件5人。结案率达99 %,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8%。

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依照从重从快的原则,依法严厉惩处了一批犯罪分子,特别是公开审理了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恶性案件。对415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24 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审结“两抢一盗”案件99件,判处此类案犯201人。根据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以及打击高科技犯罪的紧迫性,判处贪污挪用公款的王文、任爱华等案犯、判处红河州首例窥探密码伪造储蓄卡盗窃存款案以及石勇金融凭证诈骗案。同时,本着“从快”的原则,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在221件公诉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76件,适用率达到34%。另外,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对自诉案件开展了调解工作,自诉案件(收27,结25件)调解2件,调解率达到了8%以上。全年依法对40名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判处刑罚(其中含在校生一名)。根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以公开开庭、召开宣判大会等形式,延伸审判效果,开展法制教育。

3、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今年共审理民商事案件921件,诉讼标的额4673万元。已审结民商事案件880件,结案率达96 %。未结41件。今年民事审判主要有五方面特点:一是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民商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581件),适用率达到95%。二是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大。以维护稳定为原则抓好案件调解,判决处理595件,调解处理166件,民事案件调解率占判决率27%。如小龙潭地区的相邻权纠纷案件,由于地理特点已产生恶性事件萌芽,我院受理后,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法官干警上门做工作,最终使多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三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及时审理涉及国企改制相关案件,展开对非公经济的考察调研,审理了我市首例商品房缩水案件等。四是司法救济成效明显。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金额41件,金额达到20万余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4、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共办理执行案件390件,执结327件,未结63件,执结率达84 %。我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主动争取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支持,适时地开展执行工作统一行动,全面实行规范化执行,使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并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和法律赋予的其他手段,讲求执行艺术,对裁决权与执行权分离使用等。开展“执行会战”活动,集中力量突击执行。执行标的额达到 6140万元。较好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正逐步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今年10月,市人大专门到法院检查执行工作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5、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审判。新收行政案件2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 ,上升29%;已审结21件,未结1 件,结案率达 9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在行政 审判工作中,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前的行政行为存在问题较多的情况,严格依法办案, 坚持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如判决被告市交通撤销其行政行为、判决市城建局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判决维持公安机关的决定等等,既保障了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正常秩序。

6、继续加大审判监督力度。设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作为案件质量检验部门,并设办公室在审判监督庭,管住案件“出口”质量 ,对案件审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严密监督。运用“细阅卷、严把关、快督促、快反馈”的原则,坚持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评析,发挥了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机制作用。今年共评查案卷405件,查找各方面问题 项,并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处理。全年审理再审案5件,审结5件。结案率达 100%。

7、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132件,办结132件。办结率达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率、办结率都上升10%。

8、办公、计划装备、法警、纪检监察、政工人事等司法政务后勤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院领导把还归前两年我院基本建设欠款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并经常商议。四处奔走,多次向省、州、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积极反映实际困难,并竭力恳请各方给予支持、援助,对解决欠款问题作了极大地努力。2003年特别是2004年来加大归还欠款力度,共归还欠款80万元。同时又增添了20多台电脑等现代办公设备。法官干警期盼的“法苑小区”住房也动工破土。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努力建立公正司法保障机制

今年里,在总结过去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使全院从立案、审理到申诉、执行,从行政管理到思想政治工作,从每个部门到每个岗位都有目标任务和制度约束,从而将法院的全部工作纳入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1、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认真完成“云岭先锋”工程试点任务。在市委的关心和爱护下,我院被定为开远市实施“云岭先锋”工程试点单位之一。并在此项工程中担负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把我院建成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服务型、效率型、廉洁型“六型机关”的光荣而艰巨任务。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了专项研究部署,成立了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挂帅,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订出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做出了工作步骤安排和定出具体措施。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确定在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办公室的九个岗位上设立“党员先锋岗”。以此保证让我们党立党为公、立党为民的宗旨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得以实现。使司法为民在我院成为一项有鲜活政治生命的实业,而不成为空洞苍白的口号。

2、抓教育、查问题、搞整改、强素质、树正气。认真树立三个信念:我是党员,向我看齐;热情服务,司法文明,提倡高尚的司法礼仪,更快更好优质高效完成审判工作任务。结合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院党总支被评为市直机关工委的先进党组织。主要做法是:

抓好学习,筑牢根基。进一步完善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定期下发学习提纲,明确学习重点。掀起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和宪法修正案的高潮。法官干警们写下了学习心得346 篇。

狠抓教育,增强干警廉政服务意识。号召法官干警以全国法官十杰为榜样,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情系于民、权用于民、利谋于民”。

查摆问题搞好整改。认真组织开展了文明创建等一系列活动并狠抓落实,全院干警全部进行了问题查摆,并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严格了执行。全体法官干警都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了压力感和紧迫感。一年来对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

队伍管理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培养了干警良好的司法品质和现代司法理念,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干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达到 余次,金额 万余元。州、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我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社会各界群众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如我院指导人民调解的工作成绩显著,被授予红河州“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的称号,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到了市委检查组的好评,立案庭还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二)、 立党为公溶于执法,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法院工作与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执法为民在法院显得尤其重要。我院强化法官干警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亲民的意识。力求通过全部司法活动,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各项合法权益,有力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通过全部审判活动,充分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特征: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于法院的工作实际,使公正文明司法之风展现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如年初依法为民工讨工钱,捐物捐款送往贫困户家中。

(三)、努力创建服务型法院。创建服务型法院是人民法院根本性质的要求。 多次学习、动员 法官干警正确认识法院的服务功能与中立裁判原则二者的协调统一关系。 积极开展了“为民、便民、利民”的活动,大大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如确立“首问责任制”。在审判中将过去的“职权主义”改变为现代的“当事人主义”。尊重案件当事人的权利和真实意思表示,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坚持多调解少判决,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

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次开展或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制宣教活动。选派专人负责到各村基层调解委员会指导和帮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与市妇联、市检察院联合组团到监所对服刑犯人开展法律咨询解答等帮教活动,全年对我院判处的罪犯进行信件回访50余封。各业务庭审判人员在院领导的带领下,到重点企业送法上门,提供法律帮助,征集企业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行政审判新特点到部分行政机关走访,分析发案原因和应注意的问题,以促进依法行政。法官摒弃就案办案的思想,力求在办案中发现、研究新问题。对于当事人或其他相关部门因为法制观念较弱、制度不严等原因导致利益被侵害的,我院当即发出司法建议,帮助其改进工作、防范风险。担任法制副校长的法官干警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上升的现状,多次到学校为师生们上法制教育课,受教育人数达到2500余人,受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

努力做好涉法上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使我院信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更好地做好群众接待工作,设置信访接待专用场所,并安排资深老法官专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对信访中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答复,杜绝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推诿扯皮、久拖不办等现象发生,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使来访群众有问而来,满意而归。

(四)、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我院将加强学习作为提高队伍素质的制动点,以保证队伍素质始终能适应形势的需要。要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在学习中做到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总结,谋求新思路,闯出新做法,最终在全院形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风气,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做出表率。以提高学习力为基础,增强广大法官干警终身学习的自学性;以提高服务力为根本,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以提高审判力为中心,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能力本位的意识;以提高创新力为目标,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的创新意识。法官干警的学习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创新力受到了极大的激发,司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法院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实践证明:建设学习型法院是支撑基层人法院建设的坚实栋梁。

如26名法官参加由州中院主办、滇南律师所协办的法律专题讲座,聆听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诉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陈卫东教授,黎建飞副教授讲授刑诉法程序与证据、劳动争议与仲裁有关法学内容。

针对案件数量逐年大幅度上升、法院案多人少的实际,以“人才+管理”的现代理念去积极应对。注重更新司法理念,改革审判方式,坚持走提高法官素质的是现代化法院发展的必由之路。如积极选派法院的优秀审判干部到农村基层挂职锻炼,选送优秀法官到州中院跟班学习。

(五)、注重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先进法院文化是一面旗帜,是凝聚法官干警力量的有效粘和剂,能够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它对法院干警的思想、道德修养具有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院领导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牢牢抓住公正司法、文明司法两个重点,积极培育先进法院文化。如在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我院以学做广播体操、练太极拳、学习推广普通话和举行的“春节联欢会”、“党旗红,先锋颂”七一联欢晚会等形式,在我院发扬党的先锋队精神,倡导法院先进文化。使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呈现出了文化兴院天地宽的景象。充分利用工余文化娱乐活动来教育、关心、爱护法官干警,竭力引导好法官干警的文化生活,激发了法官干警为审判事业、为实现公开、公正的司法目标积极拼搏的强烈愿望,努力把全体法官干警培育成为一个具有强烈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政治可靠、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群众拥戴、才智超人的特殊社会群体。

(六)、强化反腐败斗争紧要性,营建廉洁型国家审判机关。紧紧围绕法官干警反腐败素质的提高,抓住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特点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情,抓住带有倾向性的问题,除对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部门和环节,对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进行教育和管理外,还根据反对腐败,人人有责的现时状态,制定措施,挤出时间,经常性地展开教育活动。如组织全体法官干警每周观看《县委书记杜保乾的贪之路》等大要案的警示教育录像片,使法官干警能够警钟常鸣,不断增强广大干警廉洁反腐的思想意识。并结合观看警示教育纪实录像片写出了切身感受到的心得或体会,纷纷表示要树立“反腐斗争局外无人,廉洁勤政重在自身”的观念,切实有效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努力把开远市人民法院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放心、满意、信任、崇敬的廉洁型国家审判机关。

开展了“转变作风年,狠抓落实年,加快发展年”主题活动,以进一步加强我院机关作风建设,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如积极执行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禁酒令”,将“禁酒令”印制成卡片,及时发放。做到法官、干警人手一卡,随身携带,便于全体干警能认真遵照执行。

(七)、切实提高审判业务技能

如积极开展业务技能竞赛,还邀请州中院、市人大、市政协、市总工会和市司法局的有关领导和业界专家做竞赛活动评委,对参赛案件逐件逐项做出严格点评,对全院法官干警的审判、执行、记录等业务技能进行检验。针对书记员在大立案工作格局下书记员集中管理的现状,同时注意到书记员素质对案件质量的作用和影响,强化书记员业务培训。以提高书记员整体素质,优化法庭记录,保障各类案件质量。通过培训,加强了书记员的责任心,提高了书记员的综合素质和办事能力。努力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切实针对某些裁判文书上出现的语言用字、标点符号、版面设计、用印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了规范法律文书写作、评选优秀法律文书的一系列活动。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严重紧缺未能缓解,“负债累累”包袱依然沉重。

(二)审判任务与警力、资金失去比例。

(三)执行工作严峻形势未能彻底缓解。

(四)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在少数案件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同比上诉案件略有上升。

(五)个别干警的言行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然有一定差距。

(六)法官干警的调研能力等整体审判理论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2005年工作打算

2005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增强五个方面的执法司法能力的要求,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为保证,做好四个坚持,即坚持依靠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坚持注重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增强六种能力,即增强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增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增强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

在新的一年中,我院要通过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使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得到一体遵从和公正高效的适用,及时处理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表达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制裁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保护。坚决依法惩罚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证整个社会的协调与和谐,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要继续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树立学习则强、学习则胜的理念。引导全院法官全面深入地开展应用法学的研究,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要以蒋庆、宋鱼水同志那样淡泊名利、不慕浮华、执法如山、无私奉献的模范法官形象影响群众、感召群众,要让蒋庆同志“钱不可贪、文不可抄、官不可讨、天不可欺”的人生格言和宋鱼水同志“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工作追求,作我院全体法官干警的座右铭和参照系。以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审判和各项工作,努力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腐败分子。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继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定期考察缓刑犯,定时回访少年犯;民商事审判要继续服务于国企改革,妥善解决劳资、房屋、伤害赔偿、土地承包等纠纷,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认真处理好婚姻家庭纠纷,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大行政审判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方法,不断加大加快执行力度和速度,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能及时实现权利。切实做好立案工作和申诉、信访接待工作;继续依照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在审判工作上实现法官职能化、诉讼程序化、审判公开化、执行高效化。我们要强化审判质量意识,从抓思想认识入手,明确审判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牢固树立实体和程序并重的观念。

二、强化班子建设与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和院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将我院建成学习型法院,建立院党组中心学习组制度,抓好政治学习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法官队伍纯洁性。

确立“软件”第一的观念。“软件”是人的工作,是基础,是保证。要采取教育、培训、锻炼多种办法提高人的素质,通过学习、创新提高管理水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重点搞好领导班子的建设,重点锻炼培养好一支有力的中层干部队伍,从而全面提升院领导和庭室领导的凝聚力、决策力和战斗力。

完善审判岗位目标责任制,营造公正高效执法氛围,培养法官忠于法律和事实、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遵章守纪、勤奋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职业情操,全面提高司法能力。

继续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把贯彻 实施“司法为民”的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落实在“云岭先锋”工程的具体措施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不断筑造法官与律师的隔离带,杜绝法官与律师的非正常交往。规范院风院纪,在制度落实中将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排查和抽查相结合,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以坚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抓好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好活动,学习先进典型,弘扬司法正气。按照法官职业化要求,规范队伍的组织管理,合理界定每一类人员职责,最终实现其职责与权利的统一;规范队伍的教育管理,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一手抓业务知识教育,继续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

三、深化法院内部改革,确保审判公正与效率

强化“大立案”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坚持实行繁简分流、远程立案、快速调解、快速裁判、排期开庭;使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环环相扣,全程监控,定期通报;特别要充分认识解决积压案件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规范执行体制,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抓改革求实效,注重改革的合法性和改革视角的全面性。

四、积极参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结合人民法院审判以及各项工作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并以案释法,搞好传、帮、带,提高人民调解员对各种民事纠纷的调处水平,促进调解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选派德才兼备、富有调解经验的法官,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规范化的培训、指导。认真履行所担任各校法制副校长职责,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延伸审判效果,拓宽法制宣教平台。加强“帮教”工作,做好协调疏导,全力遏制涉法上访势头,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0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我院全体干警要继续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抓住机遇,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市全面快速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4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4794件,审结31883件,同比分别上升22.1%和23.5%,制定司法解释22件,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800万件,审结、执结2516.8万件,结案标的额5.5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8.8%、10.6%和7.6%。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对全国法院35万名干警进行全员轮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宪法,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各级法院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9.8万件,判处罪犯142.9万人。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间谍等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打击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的意见,依法惩治宣扬恐怖主义、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发布通告、制定意见,严惩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489件2.9万人,依法审理穆嘉案、曾宪波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案件。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依法严惩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市霸”,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维护社会安宁。

严惩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依法审理__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彰显党中央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坚强决心。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8万件3.3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以上干部的18人,厅局级339人,县处级1185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判处罪犯2466人。与国家监委等联合发布公告,敦促职务犯罪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配合做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依法适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裁定没收“红通33号”黄艳兰等违法所得,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1万件,判处罪犯5.1万人。严惩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相关案件34.2万件。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出台意见,严惩妨害安全驾驶犯罪,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万件。严惩暴力伤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出台意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严厉打击“套路贷”诈骗,严惩通过“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092件。加大对涉疫苗犯罪惩治力度。

严惩涉网络犯罪。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个人信息、利用网络窃取商业秘密、网络传销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8907件,依法审理张凯闵等85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严惩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利用网络开设赌场等新型犯罪,促进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

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坚决惩治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拐卖、性侵害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7万件。依法审理“蓝色钱江保姆纵火案”等恶性案件,对一批杀害伤害未成年人的罪犯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完善“圆桌审判”方式,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严惩“校园贷”犯罪,积极参与防治校园欺凌,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21件,其中依法纠正“五周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10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5万件。对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0.8亿元,减免诉讼费2.6亿元。会同司法部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宣告51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0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依法服务三大攻坚战。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23.6万件,妥善处理网络借贷、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等纠纷,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依法严惩涉地下钱庄犯罪,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83.9万件。推进证券期货等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45条意见。依法审理涉农纠纷案件,服务“三农”工作发展。内蒙古、四川、贵州、云南、宁夏等地法院精准对接贫困地区群众司法需求,积极服务脱贫攻坚。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204件。制定服务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意见,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5.1万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则,探索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司法举措。湖北、重庆、青海等地法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依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41.8万件。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审结公司清算、企业破产等案件1.6万件,妥善审理青岛造船厂等一批资产规模大、职工人数多的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在北京、上海、深圳设立破产法庭。依法审理涉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案件,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审结买卖合同案件99.5万件,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60.8万件,依法制裁违规销售、变相加价等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执行合同”等司法指标国际评估效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加大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清理力度,再审改判张文中无罪,依法甄别纠正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发布两批13个典型案例,传递党中央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强烈信号,稳定社会预期。依法审理涉产权保护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审理企业借贷、股权质押、互联互保等案件,规范融资渠道。会同全国工商联出台意见,发挥商会调解功能,及时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

依法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北京、天津、河北法院推进司法协作和资源共享,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设立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服务雄安新区建设。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法院协同建设法治长三角,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辽宁、吉林、黑龙江法院围绕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积极提供司法服务。广东法院推动建立商事纠纷跨境解决机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依法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8.8万件,同比上升41.8%,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主要审理专利等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统一裁判标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19个知识产权法庭建设,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

依法服务全方位对外开放。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1.5万件。依法审理迪奥尔公司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等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深圳、西安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组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和全面开放新格局。出台服务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湖北、重庆、四川等地法院积极服务内陆开放新高地建设。审结一审海事海商案件1.6万件,维护国家利益和海洋权益,服务海洋强国建设。举办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和世界执行大会,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好中国法治声音。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一审民事案件901.7万件,同比上升8.7%,其中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等案件111.1万件。推广河南、湖南等地法院经验,依法制裁恶意欠薪行为,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95.3亿元。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81.4万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589份。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会同全国妇联等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共同促进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依法审理利用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等案件,严惩坑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会同中国残联出台意见,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在制定司法解释、审判执行案件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陕西、江西法院依法审理叶挺、__烈士名誉权案,旗帜鲜明保护英烈名誉荣誉。制定惩治虚假诉讼司法解释,鼓励诚信、制裁失信。依法支持公民通过正当防卫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推出《阳光下的法庭》等法院文化作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5.1万件,出台贯彻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服务保障“放管服”改革。山西、河南、甘肃等地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军事法院推进军事行政审判试点,取得良好效果。依法审理房屋拆迁、劳动保障等行政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依法审理公益诉讼案件。审结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1919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规则。广东法院公开宣判全国首例共享单车消费公益诉讼案,判决经营者按承诺退还押金,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共享经济规范发展。江苏、山东等地法院依法审理侮辱消防烈士公益诉讼案,以司法手段捍卫英烈荣光。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审结、执结涉及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相关案件18883件,坚决如期完成为军队停偿提供司法保障任务,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服务军民融合发展。加强涉军维权工作,依法审理各类涉军案件,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保护港澳台同胞和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1.7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9502件。签署内地与香港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基本实现内地与香港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全覆盖。审结涉侨案件1.6万件。会同中国侨联出台意见,在福建、海南等11个省区市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促进涉侨纠纷有效化解。

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机制。推行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等便民服务,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福建等地法院优化升级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推广车载法庭、移动背包科技法庭,让“流动的人民法庭”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方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增强陪审员广泛性和代表性。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在线调解平台建设,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扩大律师调解试点,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各级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313.5万件。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意见,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制定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和惩戒制度,健全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健全常态化改革督察机制,开展集中督察,编发55个司法改革示范案例,推广各地先进经验,提高全国法院改革整体效能。

健全法院组织体系。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设,六个巡回法庭审结案件1.7万件,妥善处理一批历史形成的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实现了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等改革目标。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省以下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

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出庭作证机制,强化庭审功能。积极稳妥实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司法效率。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基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829.9万件。

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出台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31条举措,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拓展司法公开广度深度。截至今年2月,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信息3.7亿项,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259万件,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6382万份,访问量226亿次,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全面建设智慧法院。发挥司法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作用,为群众诉讼提供服务,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上线“类案智能推送”“法信智答版”等系统,建设智能语音云平台,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辅助。推进电子诉讼应用,逐步实现网上阅卷、证据交换、网上开庭和电子送达。浙江法院开展移动微法院试点,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制定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司法解释,增设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法审理涉“小猪佩奇”著作权跨国纠纷等案件,率先在国际上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建设过硬人民法院队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教育引导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永葆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深入开展向邹碧华、方金刚学习活动,涌现出陈少华等一批敢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各级法院共有279个集体、337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各级法院培训干警74.5万人次,切实提高法律适用、群众工作、科技应用等能力。加强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利用中国法官培训网、数字图书馆等资源,推行开放式在线培训。与国家民委举办民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加大援藏、援疆、援青力度,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和兵团等法院加强双语法官培养,更好满足民族地区群众司法需求。

严惩司法腐败。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司法作风专项督察,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法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警369人。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内部巡视,扎实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严格执行“五个严禁”、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9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1064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76人。

七、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分工方案,加强督查督办。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并首次接受专题询问,根据审议询问意见,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办理代表建议271件,充分采纳代表意见。积极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参加会议、旁听庭审,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168件,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参加全国政协“基本解决执行难”双周协商座谈会,广泛听取政协委员意见。认真贯彻监察法,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及时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新一届189位特约监督员,开展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专家学者调研座谈,列席审委会等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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