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浅谈县级巡察工作实践与思考浅谈如何做好巡察工作(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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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浅谈县级巡察工作实践与思考浅谈如何做好巡察工作(精选文档)

浅谈县级巡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浅谈如何做好巡察工作5篇

第1篇: 浅谈县级巡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浅谈如何做好巡察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督查工作

督查工作是一项艰巨性工作,督办的力度如何直接影响各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因此,要做好每件督办工作,就必须增强责任感,坚持该督办的必须督办,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督查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充分认识当前加强督查工作的重要性
  为政之要,贵在务实,重在落实。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与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督查督办就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环节。它是确保政令畅通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作用的有效措施。 
  一是抓督查就是抓落实。督查即督促进度检查质量,督查是提醒责任主休、发现问题、指导运作、解决困难、总结经验的系统运作过程。毕竟领导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方案的部署,事情只是进行了一半,还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决策和督查紧密相连,相辅相成,没有决策,督查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条件;
离开了强有力的督查,决策就有可能停留在纸上、会上、口头上。
二是抓督查就是抓效率。抓督查就是抓提速增效,着力解决抓而不紧、抓而不实,落实重点不够突出等突出问题。这不仅助推了各部门各单位实现工作的快节奏,高效率,也更好地诠释了新时期政府的务实和高效,这才是督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三是抓督查就是抓服务。就是服务领导工作,提高干部执行力,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督查绝不是单纯地施加压力,更不是因督查增加各部门各单位的负担,而是将督查作为变压力为动力的重要推手。尤其是当前一些政府机关和部门在落实决策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布置多、检查少,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少,以会议落实会议多,以文件落实文件多的问题,通过督查产生士气提升、问题解决、效果增强等综合效应。
四是抓督查就是抓较真。如果把各部门喻为各项工作中顽强拼搏的“运动员”,那么督查就是在抓落实工作中不可或缺的“裁判员”,因此督查工作十分必要,且应当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既要带着感情抓督查,又要不循私情,敢于“较真”,敢于“亮剑”,敢于碰硬。
二、着力提高督查工作的效能
一是快。工作要雷厉风行,说干就干,本着“快办快查快结”的原则,日事日了,做到件件着落快,件件回音快。并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有见地、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要快。
二是严。就是要严肃认真,在督查过程中要行得端、坐得正,绝不可胡督乱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绝不可姑息迁就,做到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果。确保全市各项工作更好地落实到实处。
三是准。督查工作是一种服务领导行为,开展督查也是领导行为的延伸,完全属于遵令进行,奉命行事。领导有“令”要坚决去办,无“令”则不能擅自去办,更不能打着领导的旗号自己去办。要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准确反馈督查结果,不向领导打“埋伏”。
四是硬。就是要敢督敢查敢碰硬,要敢于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敢于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和要求,敢于对矛盾较多的地方进行督查、督办,挖掘深层次的问题,敢于不为人情左右,不计个人得失。充分使用好组织赋予的权力,一督到底,务求落实。对屡督不改的,要通报处分,通过督查,形成“落实不好不行、不落实更不行”的氛围。工作中要扑下身子,耐住艰苦,有一种能打硬仗的拼劲,面对不同的督查对象,要坚持原则,分清是非,秉公办事,顶住说情、讽刺、刁难各种干扰,以无畏的勇气,浩然的正气查出实情,树立督查的权威。
三、注重提升督查人员的品位

一要突出一个“深”字。督查之前,要吃透文件精神,理解督查意图,既要主动介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又要把握分寸,在督查中不要以“钦差”自居,颐指气使,也不能“好人主义”,当“和事佬”。要不断提高善于发现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为实现督查工作“查必清、清必办、办必果”的目标打下深厚基础。
  二要把握一个“细”字。为确保督查工作公平,督查方法一定要有很强的可操作性,避免具体工作中“断章取义,各取所需”。做到到位而不越位,适当而不过当,不搞想当然,不借题发挥,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在一般中挖掘“个别”,在普遍中寻找“特殊”。既要看到落实工作中好的一面,又要看到阻碍或干扰决策顺利实施的梗阻环节。区别主观与客观,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解剖麻雀”,找准根由。

三要讲究一个“活”字。灵活多变的督查方法,可以查出实情,确保政令畅通。呆板单一的督查方法,最容易使督查对象拿出虚与应付的办法。其结果是查而不实。要根据情况选择灵活多样的督查方式,可以借他山之石,攻我之玉。

    四要力求一个“新”字。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督查工作应不断地创新,永葆生机与活力。要善于运用新思维、新理论,从实践中探索、总结,从群众中吸取智慧和力量,或是将有效的督查结果综合整理出来,送有关部门或领导参阅,使督查的成果转化为领导的决策成果,这样督查才能富于创新,才能发展到较高层次,达到较高的品位,才能创出新时期督查工作的新特色。

第2篇: 浅谈县级巡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浅谈如何做好巡察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

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从我县2019年3月开展至今,取得了丰硕成果,这些成果,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证党的脱贫攻坚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发挥巡察工作利剑作用的重要保证,为充分做好专项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具有重要意义。

一、基本情况

2019年8月30日至10月28日,五届市委脱贫攻坚领域第三轮专项巡察第11组至21组对xx县22个乡镇73个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11月15日向xx县反馈了意见。县委高度重视、主动认领巡察反馈意见,针对巡察反馈的318个问题,成立脱贫攻坚巡察整改问题督导专班,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逼,各项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主要做法

(一)提升政治站位,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县委成立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督导专班,先后多次深入22个乡镇、73个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查,专班开展2轮专项督查,严格督战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扎实推动整改工作。查看被巡察单位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改任务分解情况,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否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细抓实,坚决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把整改责任、整改压力层层压实到位、层层传导到底;
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是否聚焦反馈问题“对症下药”,对于需要整改落实的每个问题是否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间,建台账进行销号管理。围绕省市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对照被巡察单位整改报告,采取听汇报、与干部群众个别谈话、查阅相关会议记录、抽查财务账册、核查整改台账、现场察看、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再起底、再排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现场交办,推进问题一件不落整改到位。截止目前,督查中共谈话98人次,检查核实145项整改措施,问题线索12件,并对6起落实巡察整改不力和作风不实问题进行了通报。

(二)坚持举一反三,从严从实落实整改责任。各有关单位对标对表抓整改,坚持以市委第11到21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为突破口,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脱贫攻坚及其他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巩固整改成果,更加扎实精准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实效。

1、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强化分管县领导的牵头整改责任,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承担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标对表整改方案要求,主动认领整改任务,从严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压实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的责任,严格清单管理,对账销号,限时完成。坚持阶段性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统筹解决共性问题,分类解决个性问题,坚决销号老问题、防止新问题。要适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更加注重通过建章立制解决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的问题,扎紧制度“笼子”,堵住制度漏洞,推动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打基础、管长远的制度机制。

2、要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作风整顿。扎实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专班活动,按照2019年全市脱贫攻坚脱贫有关会议部署,坚持从严督查和全覆盖巡察,对影响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对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迅速纠正,真正以作风建设成果促进扶贫措施落实。

3、要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统筹力度。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持续巩固一把手负责、部门联动、乡镇村居抓细抓实的工作格局。县扶贫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联动,统筹抓好扶贫规划、项目布局和资金安排,实现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政策衔接、口径一致。要整合用好扶贫协作、对口帮扶等资源,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广泛凝聚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的工作合力。

4、要始终坚持解决脱贫攻坚与精准到户到人相结合。加大以交通、水电、通讯、公共服务等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贫困问题。深入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化到户到人精准施策,扎实做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异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生态扶贫等重点工作。开展已脱贫对象“回头看”,跟踪了解后续扶持情况,确保脱贫可持续。对新产生的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及时纳入帮扶。

5、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压紧压实乡镇村居党组织和行业部门监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公示公告、村(居)务公开等制度,健全依法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体系,做到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和扶贫项目安排与资金使用情况“两个公开”。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加强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和程序,加大违规招投标查处力度。

6、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行动,逐级明确脱贫攻坚承办部门、乡镇和村居党组织建设任务,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调整充实乡镇扶贫工作力量,配齐配强村、居党支部书记。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村、居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机制管长效。针对省市专项巡察反馈共性问题、重点问题既立足于当下改,又着眼长久立,健全制度,规范完善机制运行。一方面,检查被巡察单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是否自查自纠,查缺补漏;
另一方面,检查被巡察单位整改期间建章立制和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以制度体系的健全完善和刚性落实,推动整改工作长远见效。

三、工作建议

(一)不断加强专项巡察问题整改督促检查

推行脱贫攻坚巡察问题整改督查“一线工作法”。对于专项巡察发现问题边巡边交、优先处置,确保巡察移交问题整改无盲点,线索处置无遗漏,结果跟踪不断线。成立由县委巡察办、巡察组、纪委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督查组,针对专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制定督查方案,共性问题及时向县委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善工作机制,个性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个别谈话、发放调查问卷、查阅整改资料、查看长效机制建设等方式,评估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对整改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下发督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上报结果。深入被巡察单位,重点督查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深化标本兼治等情况,着力发现组织领导巡察整改工作不力、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拒不纠正错误或者不按要求整改、谎报虚报整改成效、甚至边改边犯等问题,抓住典型,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严格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二)全程跟踪督促,注重巡察整改过程。

巡察整改期间,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对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调度安排,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在整改报告形成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评估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问题整改台账和意见建议台账。县委巡察办定期不定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调度,听取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指出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通过被巡察单位自我完善,县委巡察办的督促加压,明确整改目标,确保整改效果凸显。

(三)重视整改落实,强化整改结果运用。

为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后半篇文章”,防止“重巡察、轻整改”的现象,县纪委监委把加强对省市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衡量专项巡察成效的关键标准,确保各类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达到标本兼治,发挥巡察治本作用。

(四)强化巡察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1、要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评估、报告、反馈、督办、转办、移送等工作程序。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档案,实现巡察整改工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和及时办理的工作原则。

2、要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制度。一是列好“三单一表”。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具体整改举措,党组织负责人签字背书,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列明整改时间表,逐条对照整改,逐项对账销号。对反馈问题整改实行“挂图作战”,对线索处置实行“挂牌督办”,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台账管理制度。同时要求被巡察单位对反馈问题整改“一题一档”,对整改过程“痕迹管理”,对整改结果“一项一报结”,推进整改模式规范化,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量。二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被巡察的地方和单位在巡察整改成效中的责任作出具体规定。

3、要建立巡察问题整改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巡察问题整改共享制度,把巡察整改成效与组织部门的年度考核、干部考察,纪委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信息共享,减少重复劳动,节约监督成本。

4、要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公开制度。在巡察问题整改之后,制定巡察问题整改公开制度,确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间、步骤等。

第3篇: 浅谈县级巡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浅谈如何做好巡察工作

浅谈巡察工作体会和启示


  
  浅谈巡察工作体会和启示
  今年上半年,陇县县委从组织、纪检、人事、财政、审计等多个部门抽调14名行业专家且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组建了两个巡察组,对县文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第一轮巡察,扎实做好了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各环节工作,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线索23条,有力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为县委巡察工作开展探明了路径、总结了经验。
     对巡察工作“回头看”,如何更好开展好巡察工作我有几点体会:一是吸收巡察人才,培养“工匠”。通过巡察可培养一批干部,让他们树立规矩意识,懂得如何更好立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筑牢党的执政基础。巡察工作可以成为党性锻炼的“熔炉”,后备干部培养和加快干部成长的“练兵场”,应在县委巡察过程中,大胆探索通过吸收更多干部参与巡察,给基层培养输送人才;
二是加强巡察培训,打好“地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巡察培训对做好巡察工作至关重要,要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对巡察工作流程、方式方法,机关党建知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表现,违纪行为的构成及表现等重点培训,帮助巡察干部快速进入角色,深刻把握巡察重点,迅速掌握巡察方法,坚定信心,少走弯路;
三是合理配置队伍,架起“梁柱”。团队组合架构合理、搭配有特点,组长把控全局的能力强,副组长的分工协作到位,巡察人员的业务能力突出,这样才会架构起巡察的“梁柱”,使巡察工作严谨规范,任务推进有序。巡察组成员抽调时,县委就要注重从纪检、组织、财务等领域选择专家人才,充实巡察队伍。队伍组建后,巡察组组长要根据个人擅长工作,合理分工搭配,充分发挥成员优势;
四是用活巡察方法,精准“施工”。细致查看资料发现问题、善于谈话找准突破口、充分调查走访核实情况等,运用好巡察方法,精确“作业”,精准“施工”,才能全面发现问题,把巡察工作做好。巡察时,在只做巡察了解不做执纪审查的基础上,大胆借鉴执纪审查的工作方法,把巡察工作做扎实、做精细;
五是注重报告质量,完美“封顶”。巡察成败取决于巡察报告的质量,也是检验巡察成果的重要标准,分析问题、由表及里、深挖根源,写出高质量的巡察报告,真实反映被巡察单位现状和问题症结,才算巡察取得了成效。巡察报告要抓住反映问题这一核心,对于巡察发现问题,坚持集体研究集众智,透过现象挖掘出党委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点到点透;
六是强化过程指导,当好“监理”。巡察工作要做好,就要做好过程监督,尤其是在关键环节、工作盲点难点加强指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多部门担任过主要领导,对一些部门存在问题看得准,症结看得清,加强巡察工作领导的同时,更要加强巡察组工作指导,把握好巡察方向不偏移。七是用好巡察成果,严格“验收”。巡察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巡察情况反馈时被巡察单位党组班子成员如坐针毡,问题整改更是划出底线,整改不彻底不过关,整改不见效不过关。通过巡察不仅要被巡察单位得到整改,更重要的是着力整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在全县范围加强党的领导,筑牢党的执政基础,强化党的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全面从严治党坚守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氛围。
     巡察的生命力在于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如何避免每轮巡察共性问题重复出现,我也有几点启发:一是解剖问题,深挖根源,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这个“牛鼻子”,加强党的领导。巡察发现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领导班子建设出现了问题,才导致问题频发,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要成为问题整改的首要任务,必须引起各基层单位重视,把领导班子建设抓牢抓实;
二是增添动力,助力发展,狠抓党的组织生活这个“活水源”,强化党的建设。一个单位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党建工作不扎实,党的建设就会虚化,单位事业发展、个人事业发展势必会失去源动力,其它纪律、制度执行,工作任务的落实更会宽松软。严肃党的组织生活,给集体、给个人提供不竭的动力源泉,才会找准发展的路径,实现发展的目标;
三是找准风险点,重点防控,抓住“六大”纪律执行这个“关键点”,全面从严治党。巡察发现的问题,萌芽大多从不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开始,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的着力点也在于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制度。惩防并举、重在防控,找准问题发生的风险点,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才能风清气正。
  在全面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核心,加快巡察工作步伐,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的同时,巡察问题“回头看”也应成为重中之重,从巡察发现问题找突破口,破解制约各项事业发展的瓶颈,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势在必行。
  

第4篇: 浅谈县级巡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浅谈如何做好巡察工作

破解县级巡察难题的实践与思考

县级巡察是中央巡视战略向基层延伸的“神经末梢”,是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基层的有力抓手,在全国各地初显成效。然而,县级巡察面临地域小、熟人多、人才少、干扰大、突破难、整改弱等困难和问题,与中央和省委巡视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需要结合基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善做加法创新,推进融合增效,破解巡察难题。

“规矩+问责”,破解人情干扰。人情干扰不破,巡察权威难立。县级巡察行政区域小,熟人社会特征明显,乡土束缚和人情干扰因素多,既要立规矩增设“挡箭牌”,也要严问责加固“心理防线”。在细化落实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亲情回避、利益回避、其他可能影响巡察公正的事项回避等基础上,要在巡察组织方式上立好规矩,实施“提级巡察、指定巡察、交叉巡察”等新方法,用组织手段挡住人情干扰。对“老大难”的被巡察单位实施提级巡察,形成高压态势,让干扰源望而生畏、知难而退;
对群众意见大、问题线索多的重点单位和热点部门实施指定巡察,让“唱黑脸”、不怕得罪人的巡察组专啃“硬骨头”;
与其他县互派发现问题能力强的巡察组,开展交叉巡察,努力把人情干扰影响降到最小。在追责方面,要梳理出可能影响巡察公正的有关事项,亮明红线;
开展巡察后评估,及时了解巡察干部纪律和作风情况,强化教育、监督和管理;
对存在隐情不报和“应发现未发现”等问题的巡察组,一律从严问责,切实以“严约束”杜绝人情干扰。

“内强+外拓”,破解人才匮乏。有的县级巡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不高,专业人才缺乏,直接影响巡察工作成效。这既要靠加强自身建设来破解,也要靠建强后备力量来缓解。要把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放在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中统筹谋划,优先把敢于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选配进来;
落实能上能下制度,对优秀巡察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不断优化巡察队伍;
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巡前培训、巡中研学、参与省市培训或“以干代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巡察队伍的专业素质。加强巡察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定新任副科职干部应到巡察一线挂职历练,拟重点培养年轻干部应有巡察工作经历;
从纪检、组织、财务、信访等相关系统抽取敢于担当作为的骨干力量,建立巡察人才库;
对抽调人员出具巡察实绩鉴定,与干部考察相挂钩,激励抽调人员参与巡察工作激情,同步建立抽调人员人才库,为巡察队伍提供充足的“源头活水”。

“带题+突破”,破解线索难觅。县级巡察熟人多,干部群众顾虑大,通常不愿意反映问题,加之巡察体量大、时间短,线索突破难度大,需要巡前充分准备、提前“把脉”,巡中伺机突破、扩大“战果”。在巡前准备上,要通过“1+N”巡察联动协作机制,函询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12345政府热线等职能部门,收集信访反映和问题线索;
发动巡察组人员从各类媒体搜集被巡察单位负面舆情,初步锁定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做到带题巡察。巡中,要通过个别访谈,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重点核实巡前了解的问题线索,让知情人说知情话,深挖知情人的信息线索;
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约谈了解等方式,对巡前了解的问题进行核实,收集佐证资料;
对核实过程中了解到的相关人员逐人约谈,并将其中专业性强的突出问题提请职能部门协助,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给纪检和司法机关。巡后,要对问题线索背后可能存在的隐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深入研判,纳入处置建议一并移交,为审查调查部门深挖突破奠定基础。

“联谈+评估”,破解整改不力。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然而,被巡察党组织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干部利益问题、班子自身问题,往往缺乏彻查彻改的韧劲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必须要想方设法把巡察整改的压力传递到底,动态评估整改成效,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特别要防止阴阳整改、消极整改、虚假整改、选择性整改等问题。要建立“五方联谈”制度,每轮巡察结束后,都要召开“五方联谈”专题会议,由县委书记提出整改要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通报问题,被巡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纪委负责人以及分管县领导一一表态,采取上对下、面对面的方式,逐级压紧压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要建立完善巡察整改量化评估和动态警示机制,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定期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推进和量化考评;
搭建政治生态监督预警平台,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动态录入整改信息,信息系统自动对未能按时整改的单位亮灯警示,纪委相关部门及时跟踪督促,确保整改事项应改尽改、件件落实。

第5篇: 浅谈县级巡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浅谈如何做好巡察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

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从我县2018年3月开展至今,取得了丰硕成果,这些成果,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证党的脱贫攻坚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发挥巡察工作利剑作用的重要保证,为充分做好专项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具有重要意义。

一、 基本情况

2018年8月30日至10月28日,五届市委脱贫攻坚领域第三轮专项巡察第11组至21组对xx县22个乡镇73个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11月15日向xx县反馈了意见。县委高度重视、主动认领巡察反馈意见,针对巡察反馈的318个问题,成立脱贫攻坚巡察整改问题督导专班,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逼,各项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 主要做法

(一)提升政治站位,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县委成立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督导专班,先后多次深入22个乡镇、73个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查,专班开展2轮专项督查,严格督战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扎实推动整改工作。查看被巡察单位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改任务分解情况,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否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细抓实,坚决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把整改责任、整改压力层层压实到位、层层传导到底;
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是否聚焦反馈问题“对症下药”,对于需要整改落实的每个问题是否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间,建台账进行销号管理。围绕省市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对照被巡察单位整改报告,采取听汇报、与干部群众个别谈话、查阅相关会议记录、抽查财务账册、核查整改台账、现场察看、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再起底、再排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现场交办,推进问题一件不落整改到位。截止目前,督查中共谈话98人次,检查核实145项整改措施,问题线索12件,并对6起落实巡察整改不力和作风不实问题进行了通报。

(二)坚持举一反三,从严从实落实整改责任。各有关单位对标对表抓整改,坚持以市委第11到21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为突破口,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脱贫攻坚及其他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巩固整改成果,更加扎实精准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实效。

1、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强化分管县领导的牵头整改责任,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承担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标对表整改方案要求,主动认领整改任务,从严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压实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的责任,严格清单管理,对账销号,限时完成。坚持阶段性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统筹解决共性问题,分类解决个性问题,坚决销号老问题、防止新问题。要适时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更加注重通过建章立制解决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的问题,扎紧制度“笼子”,堵住制度漏洞,推动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打基础、管长远的制度机制。

2、要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作风整顿。扎实开展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专班活动,按照2018年全市脱贫攻坚脱贫有关会议部署,坚持从严督查和全覆盖巡察,对影响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的突出问题,对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迅速纠正,真正以作风建设成果促进扶贫措施落实。

3、要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统筹力度。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持续巩固一把手负责、部门联动、乡镇村居抓细抓实的工作格局。县扶贫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联动,统筹抓好扶贫规划、项目布局和资金安排,实现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政策衔接、口径一致。要整合用好扶贫协作、对口帮扶等资源,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广泛凝聚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的工作合力。

4、要始终坚持解决脱贫攻坚与精准到户到人相结合。加大以交通、水电、通讯、公共服务等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贫困问题。深入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化到户到人精准施策,扎实做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异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生态扶贫等重点工作。开展已脱贫对象“回头看”,跟踪了解后续扶持情况,确保脱贫可持续。对新产生的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及时纳入帮扶。

5、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压紧压实乡镇村居党组织和行业部门监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公示公告、村(居)务公开等制度,健全依法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体系,做到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和扶贫项目安排与资金使用情况“两个公开”。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加强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和程序,加大违规招投标查处力度。

6、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行动,逐级明确脱贫攻坚承办部门、乡镇和村居党组织建设任务,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转化。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调整充实乡镇扶贫工作力量,配齐配强村、居党支部书记。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村、居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机制管长效。针对省市专项巡察反馈共性问题、重点问题既立足于当下改,又着眼长久立,健全制度,规范完善机制运行。一方面,检查被巡察单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是否自查自纠,查缺补漏;
另一方面,检查被巡察单位整改期间建章立制和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以制度体系的健全完善和刚性落实,推动整改工作长远见效。

三、工作建议

(一)不断加强专项巡察问题整改督促检查

推行脱贫攻坚巡察问题整改督查“一线工作法”。对于专项巡察发现问题边巡边交、优先处置,确保巡察移交问题整改无盲点,线索处置无遗漏,结果跟踪不断线。成立由县委巡察办、巡察组、纪委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督查组,针对专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制定督查方案,共性问题及时向县委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善工作机制,个性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个别谈话、发放调查问卷、查阅整改资料、查看长效机制建设等方式,评估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对整改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下发督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上报结果。深入被巡察单位,重点督查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深化标本兼治等情况,着力发现组织领导巡察整改工作不力、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拒不纠正错误或者不按要求整改、谎报虚报整改成效、甚至边改边犯等问题,抓住典型,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严格问责,形成有力震慑。

(二)全程跟踪督促,注重巡察整改过程。

巡察整改期间,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对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调度安排,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在整改报告形成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评估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问题整改台账和意见建议台账。县委巡察办定期不定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调度,听取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指出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通过被巡察单位自我完善,县委巡察办的督促加压,明确整改目标,确保整改效果凸显。

(三)重视整改落实,强化整改结果运用。

为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后半篇文章”,防止“重巡察、轻整改”的现象,县纪委监委把加强对省市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衡量专项巡察成效的关键标准,确保各类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达到标本兼治,发挥巡察治本作用。

(四)强化巡察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1、要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评估、报告、反馈、督办、转办、移送等工作程序。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档案,实现巡察整改工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和及时办理的工作原则。

2、要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制度。一是列好“三单一表”。

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人、具体整改举措,党组织负责人签字背书,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列明整改时间表,逐条对照整改,逐项对账销号。对反馈问题整改实行“挂图作战”,对线索处置实行“挂牌督办”,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台账管理制度。同时要求被巡察单位对反馈问题整改“一题一档”,对整改过程“痕迹管理”,对整改结果“一项一报结”,推进整改模式规范化,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量。二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被巡察的地方和单位在巡察整改成效中的责任作出具体规定。

3、要建立巡察问题整改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巡察问题整改共享制度,把巡察整改成效与组织部门的年度考核、干部考察,纪委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信息共享,减少重复劳动,节约监督成本。

4、要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公开制度。在巡察问题整改之后,制定巡察问题整改公开制度,确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间、步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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