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生态环境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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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生态环境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生态环境局2022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6篇

【篇1】生态环境局2022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201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以下是201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心得体会,黑恶势力一直是威胁社会和谐稳定的毒瘤,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垣曲县地处运城市东南部,全县辖xx11个乡镇,188个行政村,总面积xX平方公里,人口XX万。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重拳出击,用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自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县委、县政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先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7起,打掉恶势力团伙2个,抓捕犯罪嫌疑人21名,执行逮捕9人。现将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杨彦康挂帅,县政法委书记王坚任组长,县公安局局长张忠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抽调公检法司精锐力量下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组编综合协调组、打击组、专案组共计XX人。1月24日(全国扫黑除恶会议第二天),县委书记杨彦康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2月22日(正月初七)出席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并讲话。之后,又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党委部门工作会议和全县干部大会上分别作了强调和安排,并在常委会上前后两次听取专题汇报,对扫黑除恶提出“四个结合”的要求,即: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创优发展环境相结合、与巩固基层政权相结合、与净化社会风气相结合、与平安垣曲建设相结合。4月19日,在扫黑除恶推进会上,杨彦康书记重点听取了11个乡镇党委书记的汇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政治站位再提高,工作责任再压实,担当作为再给力,督导问责再严格,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有序开展。5月9日至11日,市扫黑除恶第五督导组来我县督查并召开座谈会,对我县扫黑除恶工作的总体印象良好,从领导重视,工作扎实;
宣传到位,形式多样;
摸排全面,打击及时;
思路清晰,措施得力等四个方面给予充分肯定。5月15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通报分析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研究一系列工作制度,提出了“一套机构、三条措施、四个结合、十五项重点、三个阶段、六个保障、一个总体目标”的全县扫黑除恶行动方案。

  二、全面动员部署。x月x日,召开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扩大)会议,传达习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央、省市委有关精神,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仗、整体仗。全县共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XX次,通报工作进展,进行再部署、再动员。x月x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 ,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斗争深入、持续推进。

  2、压实责任抓摸排。

   制定了《垣曲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建立了31个成员单位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明晰了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采取政法部门分工包联措施,制定《“一村一警”十条规定》,对全县农村(社区)、重点企业项目、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进行全方位摸排。全县扫黑除恶工作紧锣密鼓、有序推进,做到了全发动、全覆盖、全摸排。全县所有农村和社区入户摸排实行一户一表、一村(社区)一汇总、一季度一轮回。

  三、人民监督

  建立了公检法司部门定期协商制度,对司法疑问,法律量刑,黑恶标准方面具体的案例进行探讨。聘任了由人大、政协离退休人员组成的人民义务监督员队伍。

  四、尽职履责查线索。采取政法部门分工负责,由公安局包联全县188个行政村及所有城市社区;
县法院包联全县所有重点企业及重点经营单位;
县检察院包联全县所有在建及新建重点工程项目;
县司法局包联全县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同时,对“一村(社区)一警”工作提出“十条规定”。活动中,全县政法部门共走访重点企业13个、重点项目25个、机关事业单位105个,走访群众12000余户、56000余人,摸排各类问题240余件;
收集扫黑除恶线索40条,其中省扫黑办转办2条、市扫黑办转办8条、群众举报21条、邮箱举报2条、电话举报2条、其他单位转送5条。转公安局办理24条,转纪委监委8条,转住建、水利、林业、市场监管、城社中心、英言乡政府各1条。现办结15条、未办结23条

  五、依法严惩震慑黑恶。

  先后依法查获聚众赌博案件1件,打掉恶势力团伙2个,破获敲诈勒索案件2件、寻衅滋事案件1件,抓捕犯罪嫌疑人21名,执行逮捕9人。具体为:①2017年8月8日,查获王某某等11人聚众赌博案,于2018年3月一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于4月19日进行了公开审理。通过这起案件的审结,本县赌博的风气有了明显的好转。②2018年3月24日,通过深挖余罪,打掉了以董某为首的10人强迫卖淫恶势力团伙,破获该团伙涉嫌的刑事案件13起;
③分别于2018年3月15日和4月3日,查实晋某娥、王某兰2起敲诈勒索案,现犯罪嫌疑人晋某娥现已被依法执行逮捕,王某兰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④2018年3月23日,查实尚某京寻衅滋事案,犯罪嫌疑人尚某京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⑤2018年5月4日,打掉以李二东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发罪嫌疑人8人,破获寻衅滋事案件1起。在这几起刑事案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多为无业人员组成,建议应加大无业、失业人员的管控力度。在全县扫黑除恶工作会议部署之后,县公安局在近一个月时间里连续破获2起命案积案。于2018年3月7日,成功破获长达19年的“”抢劫杀人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鹏、贾某来;
于2018年4月2日,成功破获长达13年的“”杀人碎尸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军,进一步彰显了警威、震慑了犯罪,掀起了扫黑除恶新高潮。

  存在问题一、对《刑法》黑社会性质犯罪理解不深不透,对黑恶势力犯罪缺乏准确的界定,尤其恶势力法律界定不明。普遍反映因在刑法中对黑社会组织犯罪有明确的定义但对恶势力犯罪没有相应的条款,因此,在打击处理恶势力中缺乏法律依据,只能按照其他罪名进行处理。认为如果能在刑法中增加恶势力犯罪相应的条款,可能专项斗争实际效果会更好一些。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不浓,群众发动的不够深入,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单靠政法机关唱“独角戏”,影响了扫黑除恶工作的力度和实效。

  三、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从目前收集的线索看主要集中在(1)农村村邻之间矛盾引起纠纷、村中赖皮阻碍正常工作等。其形成原因大致为村寨处于较偏远山区,其村民素质普遍低下,妒富心理作祟,异姓之间排挤等原因。(2)、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矛盾。以小产权房为多,其多为经济纠纷。之间多因合同签订不合规,无法获得法律支持而引发不满。(3)、民间借贷引发的纠纷,同样无法律依据。(4)、非法集资引发,(5)、

  自身不足:宣传发动还要再扩大,认识高度还要再提升,打击力度还要再精准,

  建议:要快办快结,处理结果公开、透明,争取打掉一个,震慑一片;要提高基层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高度,要明白“护犊子”的心理要不得;是要在健全协调沟通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充实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斗争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问责机制,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严查“微腐败”。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与政法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执法办案思想,提升办案质量。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幕后者”和“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一查到底,严惩不待,绝不姑息。

  8月2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二省督导调研组副组长、省委政法委综治二处处长翟中锋同志,省督导调研组成员、省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副处长韩其昌同志,省督导调研组成员任文飞同志,以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倪建军同志,市综治办秘书科科长胡刚同志深入渑池县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渑池县委书记杨跃民同志,渑池县委副书记、县长谢喜来同志,县人大主任张行军同志,县政协主席郭艳华同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张世林同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郭占忠同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师生林同志,县公安局局长袁奇峰同志,县检察院检察长贾建超同志,以及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分管副职,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同志,参加了动员汇报会。

  会上,督导组对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分管副职,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同志进行了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常识测试。并听取杨跃民同志汇报渑池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主要战果、主要做法(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线索摸排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督导组在听取渑池县扫黑除恶工作整体进展情况后,先后深入扫黑办、纪委、工商局、交通局、民政局等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在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后,翟中锋同志对渑池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情况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就本次督导检查的目的、内容做了详细说明。他就如何做好下一阶段工作强调了五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高度认识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逐级传导压力,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二是进一步严格落实《督导方案》。要根据《督导方案》部署的督导检查内容,真扫快除,彻查彻办,完善台账,坚决完成好党中央部署的这项重大工作任务;
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等一切资源力量,加强对中央政策、举报渠道、主要战果等的深入宣传,全面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四是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核查。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的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做好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工作,确保涉黑涉恶线索底清数明、核查到位。进一步深挖保护伞,有的放矢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的经济来源,多措并举主动出击,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五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始终保持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及幸福感,鹅埠镇党委政府积极行动,于2018年7月3日和7月10日两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落实责任、安排部署、多措并举,将扫黑除恶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会议由党委书记吴海林同志主持,会上,镇长戴国钦同志传达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着重强调要落实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建隆同志提出的:强化领导、强化配合、强化宣传发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四点要求。

  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充实了鹅埠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吴海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周达明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

  吴海林书记提出:政治站位要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对扫黑除恶重视程度不够、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线索有数量没质量,我们要提高思想觉悟,把扫黑除恶纳入重点工作,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打击力度要再加大,一要对重点线索、重点部门、重点领域进行多次研判、排查;
二要排查清楚各村(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是否存在参与;
三要求各个部门,各村(社区)要紧密配合上级的调查,以事实为依据,提供相关证明;
四要大力开展线索排查工作,积极发动群众,如实上报,必须旗帜鲜明地支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周达明副书记强调:一、扫黑除恶要把握形式,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充分认识市、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正确把握工作方向和重点,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往深里做、往细里做、往实里做;
二、做好线索排查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是基础、是先决条件,各部门、各单位需加强联动与协作,主动及时沟通,相互通报情况,特别是有关侵占集体用地,违规采沙、石场的各种线索;
三、如期上报排查的线索。对扫黑除恶工作不重视,线索摸排工作不落实,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是对于银行业领域,要重点打击非法设立的从事或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非法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中的以下活动:

  1、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

  2、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

  3、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

  4、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

  5、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实际控制人的。

  二是对于保险业领域,要重点打击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

  《通知》明确,各级监管机构相关部门要及时接收、处理以下举报线索,并按职责进行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做到每条线索都有落实:

  1、对非法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设立金融机构和非法开展金融业务等问题的举报;

  2、对银行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的举报;

  3、银行保险机构在日常经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

  4、本通知第三条所列明的重点打击活动领域行为线索。

  加强市场准入审查方面,《通知》要求,各级监管机构要严禁涉黑涉恶人员和组织参股、控股银行保险机构;严禁涉黑涉恶人员担任银行保险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银行业和保险业社会责任方面,《通知》还要求,各级监管机构应严禁保险机构为涉黑涉恶组织或个人提供分红投资型保险产品、出具担保保函;严禁银行保险机构录用涉黑涉恶人员;严禁银行保险机构与涉黑涉恶组织和个人开展信贷、保险等形式的业务合作。

  建立信息报送和监督检查机制方面,《通知》要求,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各省级派出机构,应于每月4日前(自2018年9月起),将本单位、本辖区上月涉黑涉恶线索数量、处理情况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篇2】生态环境局2022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梓潼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专题研究及早部署狠抓落实,通过四项举措,有效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发动强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主动抢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利时机,围绕“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扶正祛邪,弘扬正气,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是汇聚基层调解资,深入排查矛盾隐患。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指导司法所各人民调解组织主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相结合,整合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优势资,聚焦涉黑涉恶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重要领域和高危人群,加大排查力度,广泛参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矛盾纠纷化解,助力推进社会风清气正。

三是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两类人员管控。

全面排查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涉黑涉恶线索,切实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监管安全。

坚持“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的工作内容,充分利用“两个八小时”活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对涉黑涉恶类社区服刑人员从严管控,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刑满释放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两类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

四是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

引导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操守,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加强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涉恶案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和判决旁听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涉恶案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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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生态环境局2022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乡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继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


  按照区委政府要求,2月8日召开党委会进行了初步安排部署,4月19日党委会上再次安排部署。


  4月26日、5月4日、5月29日、7月10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三职干部召开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
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


  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20幅,设置宣传屏三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


  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


  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
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镇扫黑办及时向区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


  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篇4】生态环境局2022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中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创建平安和谐校园,xx第三实验中学多措并举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不断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切实维护学校教育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成立 “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周密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按照上级扫黑除恶工作决策部署要求,建立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实施专项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涉黑恶势力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发动和线索摸排等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意义,要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手抄报、校园网、校园广播站、法制讲座等形式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活动氛围。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展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的识黑辨黑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参与黑恶势力犯罪。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栏,公布举报方式和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师生积极举报危害校园及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弘扬正能量。明确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强化”宣传活动,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黑恶势力在教育系统没有生存的余地,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安全、社会安定有序,有效提升广大师生的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细致排查,收集线索。密切与综合治理、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警校联动,及时处置校园及周边发生的各类治安问题。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梳理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多渠道获得有关校园黑恶势力的信息,并对排查出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上报和移交,以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学生、校内外勾结欺凌侵害学生、阻挠校内施工等违法犯罪等行为为重点,建立全面排查、重点监控、快速处理等工作机制,为下一步精准打击打下良好基础。

【篇5】生态环境局2022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梓潼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专题研究、及早部署、狠抓落实,通过四项举措,有效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发动强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主动抢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利时机,围绕“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扶正祛邪,弘扬正气,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是汇聚基层调解资源,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指导司法所、各人民调解组织主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相结合,整合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优势资源,聚焦涉黑涉恶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重要领域和高危人群,加大排查力度,广泛参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矛盾纠纷化解,助力推进社会风清气正。

三是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两类人员管控。全面排查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涉黑涉恶线索,切实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监管安全。坚持“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的工作内容,充分利用“两个八小时”活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对涉黑涉恶类社区服刑人员从严管控,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刑满释放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两类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

四是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引导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律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操守,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加强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代理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和判决旁听制度,切实掌握涉黑涉恶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提高刑事辩护的质量。

【篇6】生态环境局2022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区建交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区建交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一是专题部署,主动作为。局党组高度重视,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整合多方力量,强化上下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单、qq、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此次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并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工地现场,企业内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全面传达到每一个区属建筑工地和交通运输企业,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引导我区建筑、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主动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是强化措施,确保成效。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迅速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去,积极开展拉式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涉乱线索摸排。同时,主动配合公、检、法等部门行动,发现有相关涉及黑恶势力的情况或线索,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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