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箱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员工的沟通与交流,听取收集员工的投诉、意见、建议,了解员工的合理诉求和及时发现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部门管理者存在营私舞弊、损公肥私现象。

 二、适用范围:(全体职员工)

 三、内容规范 3.1 公司设置员工意见箱,挂在生产车间 1-3 楼入口处、宿舍楼厨房门口 1 个; 3.2 意见箱作为员工与公司沟通的平台和渠道,希望全体员工充分利用意见箱的作用,以主人翁的精神,提出对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宝贵意见或建议,并监督和督促各级管理人员积极工作。

 3.3 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申诉内容含以下几个方面:

 3.3.1 损害公司利益、欺骗公司、徇私舞弊; 3.3.2 偷窃公司财物及知情不报行为等; 3.3.3 工作投机取巧,随意更改作业流程,导致产品报废者; 3.3.4 散布消极言语或煽动有碍于工厂正常运作之行为者; 3.3.5 针对生产流程,提出合理改善意见。

 3.4 投诉信件必须实事求是,同时为了个人隐私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投诉、建议。

 3.5 该意见箱为公司财产,不得任意毁坏。

 3.6 意见箱为实现公司管理有效沟通而设立,望各位同事能报以积极的态度反映问题或提出建议,但公司不接受无中生有去诬蔑他人。没有数据的或证据的控诉公司不会受理。

 3.7 鼓励员工参与反恐行动,如遇非法活动、行为或可疑人,应立即通知厂内相关人员或当地执法机构(如:持假身份证入职的、私自借厂证给他人使用的、私自带人入宿舍的等情况)。对于积极参与行动的,经证实后,公司会给予(200-500 元)奖励,其它奖励公司视情况而定另行奖励。

 四 、 意见箱的 使用

 4.1 意见箱必须确保完好无损,必须上锁。

 意见箱钥匙由行政部经理保管和收取。

 4.2 行政经理每周必须将意见箱意见收集、并在意见箱开锁记录表上登记。

 五 、受理及回复

 5.1 由行政部经理将意见箱意见及时递交至董事长亲自拆阅。

 江西 忠忠皮具有限公司

 文件編號 VS-HR-01-011

  意见箱管理规定

 版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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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对投诉、意见内容以保密快速作出有关调查并相应处理,确定其内容的真实性后,在 3 天内给予投诉员工答复,并将投诉意见转交相应部门负责人处理。

 六、其它申诉/ / 建议渠道

 6.1 公司微信公众号:DGzzpj

 ;公司 QQ 号:58365416 6.2 可以与行政部经理/总经理采取一对一的面诉/建议; 6.3 可以拨打行政部热线; 6.4 可以委托他人代转进行申诉或建议; 七、奖惩 7.1 对合理及建设性提出建议者,一经采纳将给予意见者奖励。

 7.2 对秘密性意见进行求证后处理,给予意见者奖励。

 八、记录 《意见箱开锁记录》、 《公司员工意见汇总表》

  制定部门

 行政部

 审核

 核准

  制定人

 曹达军

  意见箱开锁记录表

 序号

 时间

 开锁人

 序号

 时间

 开锁人

 1

  16

  2

  17

  3

  18

  4

  19

  5

  2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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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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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23

  9

  24

  10

  25

  11

  26

  12

  27

  13

  28

  14

  29

  15

  30

  备注:

 公司员工意见汇总表

 序号

 申诉/ / 建议人

 申诉时间

 申诉内容

 处理部门

 处理结果

 1

 2

 3

 4

 5

 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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