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项目

 工作目标 分值

 考评 标准

 得分

 思想建设(25分)

 加强理论学习,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按要求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工作。

 4 积极组织开展学习 1 分,按时上报学习计划 1 分,有学习记录、达到预期效果 2 分。

 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2 中心组集中学习达到 15 天 1 分,按要求报送学习报表 1 分。

 组织年度党员干部政治理论考试。

 3 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试 2 分,上报考试成绩单 1 分。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3 举办主题学习培训活动 2 分,有学习或培训记录 1 分。

 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5 参加工委组织的活动 2 分,自行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每次 0.5 分(最多不超过 2 分),活动有记录、有照片1 分。

 推进网络信息建设,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2 积极上报工作信息 1 分,信息被网站采用 1 分。

 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2 有教育培训工作年度计划 0.5 分;党员教育培训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1.5 分。

 积极参加县(处)级“理论自习室”学习 4 领导干部按规定参加“理论自习室”学习,参学率 90%以上且达到学时要求 2 分;每名领导干部记录学习笔记不少于 5 本,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 2 篇、调研文章不少于 1 篇 2 分。

 组织建设(27分)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7 活动有实施方案、有推进措施、有专人负责 2 分;“规定动作”按阶段按时限完成,“自选动作”有特色有亮点 3 分;活动有成效,促进中心工作开展 2 分。

 创建“百强党支部” 6 创建有具体方案、有阶段计划、有工作台账 2 分;活动有指导、有检查、有整改措施 2 分;严格把关,积极推荐,年内至少有一个基层党支部挂牌 2 分。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 3 构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长效机

 态化、制度化 制 1 分;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坚持经常、主题突出、扎实有效 2 分。

 严格党组织换届选举 2 按时进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规范 1 分;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专、兼职党务干部选优配强,委员分工明确,认真履责 1 分。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4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2 分;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1 分;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1分。

 加强党员管理 5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1 分;党费收缴按时按标准,有专人管理、账目清楚、使用合规 1 分;积极培树先进典型 1 分;按时按要求完成党内统计 1 分;《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完整详实 1 分。

 作风建设 (22分)

 配齐配强机关纪委书记、委员和总支、支部纪检委员。

 3 按规定配齐纪检干部并抓好制度落实 1 分;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作用 1 分;按要求参加纪工委组织的述职述廉活动 1 分。

 落实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机制。

 5 全年廉政学习不少于 10 次 2 分,少一次扣 0.2 分;完成每季度党纪党规全员考试 2 分,少一次扣 0.5 分;参加清风课堂活动 1 分,少一次扣0.5 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4 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签订 1 分;科级干部完成《廉政责任状》签订 1 分;主动对违反作风纪律进行问责处理 1 分;全年组织警示教育不少于 2 次 1 分,少一次扣 0.5 分。

 抓好机关廉政文化建设。

 3 全年开展廉政文化活动两次以上 1分;上报纪工委信息 5 篇以上 2 分,少报一次扣 0.4 分。

 按要求查办上级交办案件,并 5 认真查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并及时上

 做好日常案件查办、报备工作。

 报查办情况 1 分;有自查案件并按时上报 2 分;党员处分及时报备 2分。

 受理信访件。

 2 较好完成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无激化矛盾问题 1 分;按时完成市纪委及市直纪工委交办并要结果的信访件得 0.5 分,按规定时间上报结果得 0.5 分。

 组 织 领 导 及 其 他 (26分)

 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部门党组(党委)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

 5 全年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不少于 2 次,少 1 次扣 1 分;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上报 1 分;按《条例》要求配齐配强党务干部 2 分,党务干部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少 1 人扣 1 分;每半年听取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2 分,少一次扣 1.分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5 机关党组织每半年书面向工委汇报一次工作 2 分,少一次扣 1 分;年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专职副书记向工委述职 3 分,述职材料及时上报 1 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大会述职 2 分。

 积极参加工委组织的学习参观活动。

 2 少参加一次扣 1 分

 做好信息工作 10 全年党委至少上报 8 篇以上、总支(支部)4 篇以上工作信息。少上报一篇信息扣1分;采用率达不到50%,少一篇扣 1 分。

 积极开展机关文体活动,参加工委组织的拔河、健步走等。

 4 自主活动 1 分;参加工委组织的文体活动 3 分,少一次扣 1 分。

 加分因素 创新机关党建工作 10 机关党建工作得到市级(含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每条增加 2 分;在市级(含市级)以上获得表彰的每次增加 2 分;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党建文章的每篇增加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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