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河北联合大学轻工学院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条 第一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人员居住密集,安全管理直接影响着学校教学和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为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及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条 第二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有义务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宿舍安全、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或报告工作人员出面处理。第二章 防火安全条 第三条 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如焚烧纸张或杂物,使用煤饼炉、煤油灯、酒精、蜡烛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禁止使用或存放违禁电器,如电炉、电热器、电热褥、热得快、电饭煲及液化气灶、酒精炉等存在火灾隐患的设备。第四条 严禁在宿舍吸烟,严禁在楼内燃放烟花爆竹,夏季蚊香要远离易燃物,离开宿舍时要熄灭。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事故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条 第五条 严禁损坏楼内水电、通信、消防等设施,违反者按国家相关法律予以处理。条 第六条 严禁在宿舍及楼道内停放自行车,防止阻断消防疏散通道。第七条 学生应熟记火警电话“119”,发生火情,及时通知学校安全保卫部门或公寓管理中心。并立即启动《学生公寓突发事件安全处置预案》。第八条 学生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宿舍内严禁发生任何违反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法规、条例的现象。章 第三章 治安安全条 第九条 宿舍内不准存放现金,大额现款及时存入银行,存款时要添加密码,存折及其他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睡觉时手机等贵重物品锁入个人橱中。条 第十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以及反动淫秽书刊或音像制品进入宿舍。条 第十一条 携带物品出楼时,要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并接受值班保卫人员检查。条 第十二条 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未经允许不准晚归或夜不归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不与社会上不认识的人拉关系,以防受骗。条 第十三条 离开宿舍必须关窗锁门,钥匙随身携带。一层窗户不准放贵重物品。第十四条 学生公寓严禁打麻将,不准有任何形式的赌博及伤风败俗行为。条 第十五条 宿舍内严禁酗酒、打架、组织舞会,未经批准严禁进入异性宿舍。条 第十六条 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配合管理人员管理。来访客人须在值班室登记,换押有效证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和离开。查房时请出示有效证件。假期严禁非本宿舍人员进入宿舍,会客一律在会客室或大厅进行。条 第十七条 实行传染病申报制度。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各类传染病患者,应主动报告楼内管理人员、公寓管理中心或安全保卫部门;住宿学生如发现宿舍内有传染性疾病疑似患者,应及时报告;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应服从医院的医疗指导意见,积极配合有关住宿的调整变更和安排。第十八条 严禁在公寓楼内搞任何形式的经商活动。条 第十九条 不准在公寓区内饲养猫、狗、鸟等宠物。条 第二十条 学生要爱护公物,学校统一安装配发的门锁、门吊、消防设施,不得私自拆换;禁止撬门、钻窗。不得私自调换床板,以免因尺寸不符发生安全事故。条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学生公寓内哄闹,或在休息时间进行影响休息和学习的娱乐活动。条 第二十二条 宿舍楼禁止学生及外来人员推销,如发现进室推销人员应及时上报,校外推销人员送交安全保卫部门,校内学生将给予纪律处分。

 条 第二十三条 学生应熟记匪警电话“110”,时刻提高警惕,发现可疑的人员或坏人要及时报告或扭送学校安全保卫部门,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发生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章 第四章 用电安全条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公寓内做到安全用电。遵守以下规定:1、学生公寓内除允许使用微机、收录机、手机充电器(有人监护),台灯(功率在 40 瓦以下,不含充电式应急灯)外,其它一切电器禁止使用,禁止在床上使用台灯。2、学生在公寓应使用符合用电规范的,正规厂家生产的,有质量合格证明的电器设备及移动电源,正确使用电源控制设备,严禁私接电源。3、 学生在公寓内必须做到人走切断一切电源,如电器设备在无人监控的情况下未切断电源,则视为违规用电。学生应履行节约用电的义务,提高个人节能意识,杜绝浪费、保护环境。4、学生在公寓内不能超负荷用电(限量 200 瓦),超出限量智能控制系统将自动切断室内电源,如由此造成用电设施的损坏、责任自负。5、公寓内照明设备及电源设施发生故障时,学生不得随意拆装,应及时到公寓值班室登记,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6、学生应交纳免费使用额度外的用电费用,超额的电量以当地民用电收费标准计量。学生应到指定的收费地点交纳电费,交费后持收据到所在公寓输入所购电量。7、学校有关部门有权对学生在公寓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学生应严格遵守用电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检查。条 第二十五条 公寓内学生自备计算机要做到安全使用。遵守以下规定:1、学生公寓实行计算机进出登记制度。学生凡需要计算机带出学生公寓,必须到公寓楼管理员办公室登记,未登记的计算机一律不得带出学生公寓。2、 非本楼人员进入公寓安装、维修计算机,必须到值班室登记,抵押有效证件方可进入楼内。3、计算机拥有者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计算机,如为他人违纪使用提供方便,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4、 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公寓内可能出现电压异常波动、甚至断电等情况,在公寓内使用计算机的学生应自行配置可靠的电源稳压保护器,学校不承担因上述原因可能造成的各种责任。5、遵守学校作息时间,计算机的使用不应该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河北联合大学轻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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