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市养犬管理实施方案

 AA 市养犬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养,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营造和谐、优美的生活环境,根据《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养犬管理机制,各部门分工协作,大力推进养犬管理工作,加强犬只免疫、养犬登记,宣传教育和严管重罚相结合,不断促进文明养犬、规范养犬。

 二、工作重点 (一)排摸底数,强化免疫登记。开展进村入户排查,掌握养犬底数,落实重点管理区养犬免疫、登记制度和一般管理区养犬免疫制度。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养犬登记委托各犬类免疫注射点实施,按照一犬一登记、应登尽登的原则,积极开展养犬登记工作;养犬人办理养犬登记后,发放电子犬牌。

 (二)加强宣传,开展“三牌”建设。各镇街、相关部门通过媒体报道、现场宣传、资料分发、张贴海报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文明养犬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文明、规范养犬意识。开展“三牌”建设(文明养犬、登记须知、违规处罚宣传牌),各社区(村)“三牌”到位率达到 100%。

 (三)示范引领,创建示范小区。积极开展文明养犬示范社区(小区)创建,大力推行“三个 100%、三个一、三个好”标准(登记率 100%、免疫率 100%、大型犬烈性犬禁养率 100%,一个管理平台、一支管理队伍、一本资料台账,牵好犬绳、戴好犬牌、清理好排泄物)。

 (四)严管重罚,保持高压态势。各镇街牵头,通过“四个平台”组织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流浪犬等犬只的捕捉收容、狂犬的捕杀。

 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加大犬只未按规定免疫、犬只扰民等行为的整治查处力度,特别是重点管理区不牵犬绳、不戴犬牌、未经登记养犬、携犬进入犬只禁入区域等行为,要实施严管重罚,将处罚与个人信用挂钩,实施信用惩戒。

 (五)统筹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养犬管理部门协调和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养犬管理各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研究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热点焦点和疑难问题。

 联席会议成员由宣传部(文明办)、信访局、公安局、农村农业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及各镇街组成,行政执法局是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各单位确定一名具体业务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管理区域 重点管理区:城区、各镇(街道)建成区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禁遛区:市民广场、绣湖公园、幸福湖公园等市政府划定并公布的犬只禁入区域。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学校、图书馆、博物馆、城市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游乐场、专业市场等公共场所和设置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场所,残疾人携带的服务犬、犬只活动公共区域以及符合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的除外。

 加强宠物经营行业整治,促进规范经营。禁止在住宅小区内新设立犬只经营场所。

 四、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领导养犬管理工作,建立养犬管理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行政执法局:是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管理电子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养犬登记、违规养犬行为的查处;牵头犬只收容工作,组织开展狂犬捕杀工作;牵头制定阶段性养犬管理工作整治方案。

 宣传部(文明办):做好文明养犬宣传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犬只防疫,犬只免疫、诊疗的监督管理,负责兽用狂犬病等疫苗的供应,牵头做好犬只免疫工作,并做好犬只免疫信息抄送工作;负责死亡犬只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导和狂犬病等犬类疫情的监测工作,诊疗机构的审批和监管,以及犬只未按规定免疫、无证诊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财政局:负责规范养犬专项整治及日常管理经费的保障。

 公安局:负责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及妨碍养犬管理执法等行为的处罚,协同部门、镇街做好狂犬的捕

 杀工作。

 卫生健康局: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等的供应、接种,人类狂犬病疫情监测等工作;对违章养犬或者拒绝、阻挠捕捉违章犬,造成咬伤他人或者导致人群中发生狂犬病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市场监管局:负责犬只室内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的养犬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狂犬捕杀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犬只免疫、登记等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村规民约做好养犬管理和宣传、劝导工作,调解因犬只饲养引起的邻里纠纷。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分管领导及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执法局。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压实管理责任,大力推进养犬管理工作。

 (三)强化部门协作。各镇街、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养犬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实效。

 (四)强化长效管理。宣传引导和整治规范相结合,加强日常管理,加强联合整治,形成管理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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