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包租赁合同9篇

关于承包租赁合同甲方:村民委员会乙方: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承包租赁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承包租赁合同9篇

关于承包租赁合同篇1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第三村民组所有的,位于_________的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100亩。

  三、租期为 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 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 元,共计人民币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 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

  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

  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

  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粘土砖瓦生产的以及砖厂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关于承包租赁合同篇2

  一、巡游出租车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市、县有关客运岀租汽车管理规定和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巡游岀租汽车市场运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经营方式

  第二条承包经营车辆

  第三条合同期限

  第四条车辆维修

  第五条车辆保险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二、承包合同特征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

  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

  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能力、条件行人的基础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3、定做物的特定性

  承包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做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

  5、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

  三、承包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区别

  他们两者的区别在于:

  1、类型不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属于合同法上明确规定的典型合同之一。承包合同则不是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一类合同,内容上可能综合了几种不同类型合同的特点。

  2、标的物不同

  租赁合同签订的目的是对租赁标的物使用权的让渡,所以需要存在一个有形物作为租赁标的,能够交付,并且该物有使用价值。承包合同不一定存在一个实际的标的物,可能只是一种经营模式,比如出租车行业,出租车本身可能是司机所有的,司机承包的是出租业务本身而不是车,所交的份子钱也不是租金;再如工程承包,承包方承包的就是工程,不是已经存在的具体的实体物。

关于承包租赁合同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_______路_______号,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

  第二条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_______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_______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_______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

关于承包租赁合同篇4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

  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c)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扣减绝对免赔后超过1000元的20%车辆加速新折旧费;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

  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____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

  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

  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________年。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____市汽车租赁合同》。

  2.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提醒注意事项----------------

  一、了解车的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一般中档轿车的日行驶里程应在100公里以内,但也有许多租赁公司是不限公里数的,您可根据情况(车况、租金、服务项目等)权衡比较各自的综合条件。

  二、为防止有事不能及时还车,还应认真了解续租规定及租赁超时的计费规定,以免事后与租赁公司之间发生异议。

  三、仔细了解租赁公司的承诺,以充分享受各项应得的权利。

  四、签合同的最后一项内容是填写验车单,这是双方共同认定车况的过程。此过程涉及到还车时的再认定,因此一定要认真对待。首先要从外观上对车辆进行检查,例如车体有无划痕,车灯是否完整,车锁是否正常等。然后打开车盖,查看冷冻液、机油、电瓶的状况,均无异常后,即可进入驾驶室内,检查油表、刹车、空调的运行状况,并进行试驾,判断车辆的基本状况。对于一些车型的特殊功能及用法,应向租赁公司咨询清楚,如富康车的儿童锁功能等,以利更加方便的使用。

  返

关于承包租赁合同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在___   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___   市___   路___   号,面积共___   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至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 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关于承包租赁合同篇6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或使用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适合上路行驶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3.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4.为租赁车辆投保车损、盗抢及第三者责任险。

  5.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3.有权要求出租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出租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损失,承担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赔部分的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规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之外的其他经济损失。

  7.保险结算程序:

  a)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根据车辆损失情况交纳一定的保险事故押金;

  b)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300元的绝对免赔额;

  c) 发生车辆事故,当事司机(承租方)须承担扣减绝对免赔后超过1000元的20%车辆加速新折旧费;

  8.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未经出租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9.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及保险公司。期间,应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承担保险公司拒赔的责任。

  10.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于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照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不适合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更换;车辆危及承担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技术故障的,应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因车辆损毁、被骗等各种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归还车辆的,承租方应当赔偿车辆价值的损失,损失计算方法为:自第一次领取行驶证之日起以车辆办完购置手续后的价格为基数按每年10%折旧后之残值,在承租方未获得残值赔偿之前,承担方应按逾期还车交给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租赁车辆被转卖、抵押、质押、转借、转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超过1000元,收取车辆全部修理费的20%作为加速折旧费)、停驶损失(停驶损失按租金标准计算);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承担因车辆出险及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不当而损失所造成的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为车辆全部修理20%车辆修理费依据国家二级修理厂收费标准。车辆全部修理费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旧费。

  6.车辆出险及不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时,出租方有偿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同等车型,替换车租金不超过原租金的70%)。

  7.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8.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9.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10.因车辆违章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另行约定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其他

  1.《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结算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

  2.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若未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还车处理。

  3.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提醒注意事项----------------

  一、了解车的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一般中档轿车的日行驶里程应在100公里以内,但也有许多租赁公司是不限公里数的,您可根据情况(车况、租金、服务项目等)权衡比较各自的综合条件。

  二、为防止有事不能及时还车,还应认真了解续租规定及租赁超时的计费规定,以免事后与租赁公司之间发生异议。

  三、仔细了解租赁公司的承诺,以充分享受各项应得的权利。

  四、签合同的最后一项内容是填写验车单,这是双方共同认定车况的过程。此过程涉及到还车时的再认定,因此一定要认真对待。首先要从外观上对车辆进行检查,例如车体有无划痕,车灯是否完整,车锁是否正常等。然后打开车盖,查看冷冻液、机油、电瓶的状况,均无异常后,即可进入驾驶室内,检查油表、刹车、空调的运行状况,并进行试驾,判断车辆的基本状况。对于一些车型的特殊功能及用法,应向租赁公司咨询清楚,如富康车的儿童锁功能等,以利更加方便的使用。

关于承包租赁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鸿福加油站(许家崖村)承包。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许家崖村南210国道西旁的自有鸿福加油站承包给乙方经营。

  二、承包期限为五年。从20____年6月1日到20____年10月1日止(公历)前四个月为装修期,不计任何费用。

  三、五年租金为壹佰贰拾伍万元整,在20____年6月1日交壹佰零伍万元,剩余贰拾万元在加油站正式开张时付清(10月1日付清)。

  四、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提供加油站正常经营所需的各项证件,保证齐全有效,以及按时年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承担公路开口的占道费,房产营业税及土地使用的各项费税。

  3、甲方保证加油站的`水、电、路畅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4、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租赁的加油站出租或出售。

  5、经营期间如遇新增办理加油站需要的证件及各部门收取的押金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承担租前债权债务。

  2、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加油站设备的正常维修、维护,意向书到期后将加油站设备完好地交与甲方,所装修物品归甲方所有。

  3、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工商、税务、计量、安监、检机及各种证件的,年审费用和各部门的培训和罚款等。

  4、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将加油站抵押担保,如须转租要经过甲方同意。

  5、租赁期内如因修路或者其它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甲方应退还乙方未营业期间的租金或延长租期。

  六、如有一方违约,将赔偿对方违约而引起的相关费用。

  七、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责任,如火灾或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

  八、租赁期内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政策变化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经营时,该意向书无条件终止,租赁期内的费用按终止日结算,多退少补。

  九、本意向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意向书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承包租赁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合法享有出租本合同租赁位的权利,乙方合法享有承租本合同租赁位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以下共识,条款如下:

  一.广告位承包位置

  广告位位置及尺寸注明:4个高立柱广告位(其中2个双面牌2个三面牌)。广告位尺寸:长 18米、高 6米。具体承包广告位置见本合同附件照片及标注。

  二.广告位承包期限

  乙方所承包上述广告位,租赁期限期为3年,即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三.广告位承包费用

  (一) 承包费用

  乙方所承包的上述四块广告位每一年费用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260,000.00),三年总计:人民币柒拾捌万元(¥780,000.00)。

  (二) 承包保证金

  本合同自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预付甲方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该保证金不能抵扣乙方应付承包费。待承包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广告牌双方检验无重大损坏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若甲乙双方继续签署承包协议,该保证金可冲抵新承包协议中约定的保证金或租赁费。

  (三) 付款方式

  20xx年5月1日前支付甲方承包费:人民币壹拾叁万元 (¥130,000.00);20xx年10月31日前支付甲方承包费:人民币壹拾叁万元(¥130,000.00)。剩余两年广告位承包费用,均按照以上付款方式和额度支付。

  四.甲乙双方责权与义务

  1.乙方所承包上述广告位,其结构设计、制作、电费、更换等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其发布内容的真实合法性,所发布的广告内容,由乙方自行向工商管理部门审批;

  3.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单位若需发布广告,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给予甲方优先权。

  4.乙方所承包上述广告位的所有材料及设备最终产权归甲方所有;

  5.乙方所需电源由甲方提供,按甲方规定缴纳电费,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牌安装施工及后期画面更换、维护过程中的用电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并应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6.甲方必须确保在合同期内,乙方对该广告位拥有的使用权。不得将乙方所承包广告位区域转让第三方;

  7.甲方必须确保向乙方承包的广告位系甲方拥有完全使用权,在合同期内,若因甲方对此广告位的使用权纠纷造成的问题及损失,甲方需承担乙方的全部赔偿责任;

  8.在承包期内,乙方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确认后,有权将此广告位经营权外包给第三方,其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9.承包前,甲方必须处理好原广告位和原承包人之间的承包事宜,避免产生纠纷,如若发生,则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后果。

  10.如因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的变更,其责任与义务应由变更方的下一继承者承担,本合同的法律效率依然有效。

  11.甲乙双方应保守合同条款的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条款.

  12.乙方在履行合同的第一年内,承诺为甲方额外增加5块广告业务,广告位由甲方全额出资修建,产权归甲方所有。增加的广告位按本协议条件由甲方租赁给乙方使用。租期三年租赁价格双方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13.如乙方无法按甲方要求在承包期满一年时新增5块广告位,乙方按违约处理,甲方则无条件收回合同内四块广告位的使用权。

  五、承包期满处理方式

  1.乙方的承包期满后,甲方保证乙方在与其他竞争者公平竞争的同等条件下拥有该广告资源的优先承包租赁权;

  2.如甲方安排政府公益性广告,乙方须接受,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将公益广告占用天数在合同期限基础上顺延,顺延期间的合同约定条款不变。

  3.乙方的承包期满后,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完广告牌的剩余价值之前,此广告牌的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此广告牌或将其租赁。

  4.乙方的承包期满后,若乙方无意经营下去,可提前告知甲方,甲方自动收回广告位使用权。

  六、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要求等原因导致乙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自行拆除广告牌,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天数折算,在合同终止后十五日内返还乙方。如果双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签补充合同。

  2.如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

  3.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

  4.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的工期延误、合同不能履行等,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相关损失由甲方负责。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友好协商,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非责任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向相关部门提出仲裁。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承包租赁合同篇9

  甲方: 乙方:

  为了壮大集体经济,增加效益,经甲方召开家长会议讨论决定,甲方将原南丫塘(土名):口鱼塘,面积 亩出租给中标者(乙方)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双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鱼塘面积及各要占有数量:

  象牙村占 亩; 象东村占 亩; 象西村占 亩; 象星村占 亩。

  二、租赁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一定为壹拾伍年(小写20xx年)。即第一个五年为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每五年递增500元。

  第一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三、租金及上交时间:在租赁期内,乙方上交甲方鱼塘租金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整(¥ 元)

  其中:象东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象牙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象西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象星村占 亩。

  第一个五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第二个五年:20xx2年月20xx年每年每亩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合计人民币 元(¥ 元)。

  第三个五年:20xx年日至20xx年月日,每年每亩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合计人民币元(¥ 元)。

  乙方除上交甲方租金外,还上交甲方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元)。合同期满退回押金给乙方,如中途征收押金同样退回押金给乙方。双方签订合同起乙方交清当年的租金,即以先交租后经营的原则。上述土地中途国家征用,当年租金不退回。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乙方处理在承包期内不受本村民阻挠和干扰乙方正常生产和经营。

  2、负责处理该鱼塘因权属问题而发生争议和纠纷。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按本合同的规定交清每年的承包款。

  2、负责交纳上级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的管理费及各项税收。

  3、负责承包期内的一切经营费用。

  4、在租赁期间内一切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

  五、其他条款:

  1、关于乙方改变鱼塘使用时,如填鱼塘改变使用用途。(填土款归乙方所有,填土面积 亩,填土高度 米高平公路,填土款 元/m)。

  2、在本合同期内因国家或村镇建设需要征收该鱼塘时,双方无条件服从,我村同征地单位签订合同即日起该土地归四象集体所有。在甲方收回此地时并不补偿填土款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征地单位按国家的有关征用土地的政策给予补偿。土地征地款属甲方集体所有,承包鱼塘范围内的填土款补偿及该土地附作物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满,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发展需要,乙方所建的工棚和架设电线电路归甲方集体所有,乙方不能拆除和毁坏。

  4、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中途转包(转让),3

  或终止合同,确因特殊情况需转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办好转包合同方可转让,否则视作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要负责赔偿损失。

  5、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交清每年的承包款,逾期不交的按拖欠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交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鱼塘,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

  6、本合同签订后,受法律保护,如有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损失赔偿,双方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上诉法院,法院根据国家的法律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裁决,并由法院按裁决书的执行处理。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访问:承包 租赁合同 关于承包租赁合同的规定 关于承包租赁合同的约定 关于承包租赁合同的订立 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承包租赁协议 承包租赁合同范本 承包租赁合同概念 承包与租赁的法律责任 承包和租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