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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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总结农业农村“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工作的一年,做好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工作的部署,以实施干部群众法治素养提升工程为抓手,大力培育农村学法带头人,不断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重点内容

1.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在党和国家事业布局中突出法治保障工作的丰富内涵。各地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指导实践、一体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2.宪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进农村”宣传周集中宣传,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责任单位: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3.民法典。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创作通俗易懂、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法典宣传读物、短视频等宣传产品,开展民法典小剧场、知识竞赛、屋场故事会等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责任单位: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4.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厅直属机关党委)

5.农业农村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和饲料及添加剂等农资产品质量、长江禁渔、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动植物疫情防控、畜禽私屠滥宰、农业资源保护和农村宅基地等领域,认真按照普法责任制原则,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二、主要任务

6.做好“八五”普法中期验收评估工作。全面做好“八五”普法中期验收评估工作,总结普法工作机制成果,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普法创新举措,交流和推广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经验做法。确定专人做好工作总结和资料整理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7.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制定领导干部2023年度学法清单,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法律法规2次,党内法规2次。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与述职述廉同评议、同考核。做好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力争做到参学率、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持续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责任单位: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人事处、厅机关党委、厅法规处)

8.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乡村振兴·法治先行”“12.4宪法进农村”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普法主题活动全年不间断。鼓励各地利用群众赶集赶圩、庆祝传统文化节日等重点时间段开展本地特色主题普法活动,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基层普法活动。(责任单位: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9.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持续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继续从乡村“法律明白人”名单中选拔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将示范户作为宣法释法的重点对象,把培育工作与日常普法相结合,集中培训和送法下乡活动相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训、技能培训、在线教育、送法下乡等形式,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示范户培育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工作,提供宣法释法服务。2023年底实现全省80%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目标。(责任单位: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法规处、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10.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乡村已有公共文化设施和乡村法治文化阵地,鼓励各地结合乡土文化、传统文化、非遗文化,创作和传播一批法治元素丰富的文化作品。组织开展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优秀普法短视频征集评选活动,加大普法产品作品创作开发力度,满足基层群众法治文化需求。(责任单位;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11.开展“以案释法”工作。认真组织行政管理人员、法治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公职律师等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将普法贯穿于立法、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的全过程。通过门户网站、刊物专栏、“两微一端”等平台,广泛开展重大热点案(事)件释法普法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12.创新普法形式。通过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方式,加大普法信息发布力度,扩大新媒体普法在基层的影响力。发挥村(居)微信群、家庭微信群作用,及时发布最新普法资讯。充分发挥社会普法力量,鼓励和引导高校法学院(系)师生加入农村普法志愿服务队伍,利用寒暑假回乡契机,就地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乡村“法律明白人”参与普法创造条件,用身边人讲好身边事。(责任单位: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13.报送总结材料。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月要定期收集本单位宣法释法活动信息,按照一事一报原则(每篇300字以内)报至厅法规处,经选用后报送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及时报送总结材料。各地各单位于11月5日前,将普法工作相关总结资料报至厅法规处。总结资料包括年度工作总结、佐证资料、1-2个“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责任单位: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14.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将普法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任务,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15.加强支持保障。要强化基层基础,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普法工作的支持保障和督促指导,健全上下贯通的普法责任落实机制,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16.把握宣传方向。增强普法工作者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正面宣传,切实把握好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坚持从农民群众的需求出发,做到宣传报道严谨规范,法律解读准确生动,宣传形式丰富多样。

17.提高宣传质效。要紧扣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对农民关注的、迫切需要的法律知识,以及农业农村存在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进行认真的梳理、排查,组织工作人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针对性的做好法律知识宣传和预防化解工作,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质效。

18.强化督导考评。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委法治办普法中期考核要求,我厅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厅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监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进行检查和总结。对工作突出、成绩明显的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
对农业农村部和省守法普法办在对我厅法治工作评估情况检查中,反馈有关工作未落实,导致我厅考核被扣分或被通报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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