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探索与思考

苏子文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近年来认真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
有限目标、分类改革;
先易后难、先简后繁;
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改革原则,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2016年到2020年已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累计达77.25万亩,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菏泽市定陶区地处山东省西南部,菏泽市中部,是全国首批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2014年)和全国第三批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2018年)。定陶区属淮河流域,河道径流(东鱼河、万福河、洙水河三大水系)主要流入南四湖,流域面积在30km2以上的河流有15条,总长276.8km,境内水资源总量3.57亿m3,人均550m3。

(一)健全工作机制,责任落实到位

定陶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一揽子规范化文件,落实相关部门具体任务和职责。通过建立检查督导、考核验收、联席会议制度等管理制度,及时考核发现问题,完善相关措施,有效保障了水价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工程建管体系,夯实改革基础

定陶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始终坚持“高点定位、科学规划,高标准建设,建后实行统一管理”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相继完成一批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等水利工程。全区现有治理主要河流25条和新建2个水库,总长度409公里。全区现有中小型水闸126座,农用机井1.37万眼,各类泵站211座,机井、泵站全部配套了射频器、水表等计量设施,建成有效灌溉面积77.25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5.64万亩。

近年来定陶区探索水利工程建后管理新机制和模式,实行全域化、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管理,于2011年注册成立定陶润田灌溉服务中心,通过向其颁发“两证一书”,将水利部门建成后的工程全部交付润田灌溉服务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和维护。

1.公司化经营、市场化运作

采取“服务中心+服务站+农户”的运作方式,采用公司化管理,统一收费标准,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复执行,以灌区为单元下设基层服务站,服务站下设维修应急管道和电力专业分队和村级管理员。村级管理员负责日常巡检和养护,一般维修由基层服务站负责,应急维修由专业服务队负责,确保了项目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2.标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

树立用水户的满意服务准则,通过人员培训、专业装备、物业化服务等措施,建立了标准化的工作流程,签订用水协议保障用户的权益,发放给用户联系卡、水权证。在每个片区及时向农户发布土壤墒情、适宜灌水时间、灌水量信息,确保农作物适时适量灌溉,促进农业增产增收。

3.网格化、景点式管理

项目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内有管理制度公示牌。建立片区管理公示牌,明确管理责任人及管理区域,管理职责及联系电话,确保农户遇到灌溉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4.完善监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

区水务部门设有116服务热线,是服务群众灌溉沟通平台和基层服务工作的监督平台,全年投诉情况作为基层服务站及村级管理员的年度考核内容。

(三)建立改革区农业水权制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以区农业用水总量为红线,结合区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指标,科学将水权分配至润田灌溉服务中心,润田灌溉服务中心再逐级分配至服务站和农户,并颁发水权证,节约水量可以进行转让、买卖,构建水权交易平台体系,出台完善水权交易办法,促进水权交易有序开展。水权交易可借助区级及镇级水利信息化平台进行。农业水权可以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使用。

(四)健全水价形成机制,以水价杠杆撬动节水意识

按照实际情况实行分类、分档水价,明确各类各档水价标准。按照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不同需水量实行不同的农业灌溉水价,根据用水量级确定加价幅度,对超出定额用水的加收阶梯水费。超过定额20%(含)以内的水量,按基本水价的1.2倍征收;
超过定额20%~50%的水量,按基本水价的1.5倍征收;
超过定额50%以上的水量,按基本水价的2倍征收。运行成本为0.28~0.37元/m3,终端水价为0.37元/m3。按照“以电折水”计量水价,农作物类每度电1.60元/千瓦时,蔬菜类1.64元/千瓦时,林果、水产及高效经济作物类每度电1.67元/千瓦时。定额内按成本价计算,超出定额加收0.2~0.4元/m3,具体水价用水主体与供水单位在指导水价基础上浮动定价。

(五)落实精准补贴、奖励机制,提高群众节水积极性

对于在灌溉定额内的种植粮食作物用水主体给予分级奖励及补贴,年总用水量低于额水量≤10%,奖励0.1元/m3;
节水达到10%至20%,奖励0.2元/m3;
节水≥20%以上,奖励0.3元/m3;
按照改革前用水成本与改革后运行成本之间的水价差额并结合农民承受能力综合确定补贴金额。对于农业水价未调整到位的,农业用水超出灌溉定额的,用水台账不健全,组织管理不规范的不进行奖补。

(六)完善计量设施,搭建信息化平台

通过菏泽市定陶区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项目建设32套测水量水设施,布置在渠首、镇界和各级分水闸,建设镇级水利信息化管理平台12处,搭建水价改革信息化平台,实现了共享数据存储与备份、水量计量、水费计收、工程管理、水权交易、奖补资金管理、地图展示、手机远程控制智能管理等功能,实时掌握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用水灌溉情况。

(七)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

针对群众对节水意识薄弱,分批组织由区直有关部门、镇街农委、用水单位、用水组织的负责人参加培训班;
并通过手机微信、电视台、项目区竖立宣传牌和向群众发放宣传页等宣传方式,提升群众对水资源的认识,树立节水意识,为改革开展营造群众基础。

(一)提高了灌溉水利用系数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完善农田灌溉工程体系,提高了作物灌溉保证率,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到0.64,每亩农田灌溉综合成本下降到25元以内。每年节约灌溉用水2200万m3,节约用电1400万千瓦时,工时55万个,年增经济效益5500万元。

(二)提高了群众节水意识

通过严格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明晰了水权,完善了水价体系,向农户大力宣传农作物种植模式、灌溉技术,讲清节水政策,使农户对农作物需水量有正确认识,破除“节水灌溉就是没有将耕地浇透”的思想。以水价杠杆推动节水意识的形成。

(三)建立了工程运行管护机制

创新“服务中心+服务站+农户”的工程运行管护方式,实行公司化经营、市场化运作;
通过农民用水组织参与管理,由过去单一的管水组织变为具有严格章程制度的多元化管水组织,真正形成了国家、集体、社会和个人共建共管水利工程的格局,确保工程能长期发挥作用。

(四)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工程项目建设,扩大灌溉面积,提高了作物产量;
减少农业地下水开采量,地下水开采量得到有效控制,有效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助力乡村振兴。

(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群众利益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以不增加农民负担为重要原则,让他们切身感受到水价改革所带来的好处。

(二)健全水价形成机制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核心

发挥市场对水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必须完善水价形成机制。落实分类水价和阶梯水价,以水价杠杆推动节水意识形成,引导群众调整种植结构的积极性,用更少的农业用水支撑更多的乡村振兴产业。

(三)完善工程建管机制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基础

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和节水灌溉配套工程,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硬件支撑。在建后管理上实行公司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确保农田水利工程发挥长远效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才能稳步推进。

(四)协同推进与其他改革耦合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润滑剂

要充分发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水利产权制度改革、水权水市场、土地流转、新型经营主体等改革间的联动作用,以及农村专业合作社等非政府组织在耦合机制中的润滑剂作用,增强改革合力,最大限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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