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平台研究:源流、核心主题与整合性分析框架

郑 准,张 凡,王国顺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3.中南大学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进入21世纪以来,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数字经济迅猛发展,数字平台正在世界经济体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拥有巨大能量的数字平台正在不断介入并承载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多元互动。依托数字平台,市场的参与者不仅能交换信息和商品以及进行社会互动,而且能不断创造新的服务、市场和商业模式[1]。数字平台正在不断影响甚至变革传统制造业、旅游、金融、教育等诸多行业,各种基于数字平台的产品和服务也是层出不穷,涉及信息服务、工业互联网、共享经济、社交媒体等广阔领域。Cennamo等[2](2021)甚至表示,数字平台已经渗入经济生活的每个角落,数字平台的快速发展不断激发新业态和新模式的涌现。

在上述现实背景之下,学术界应该更清晰地理解平台与竞争环境之间的互动机制,掌握平台生态系统的演化规律,以期为数字平台情境下的商业模式创新提供理论指导[3-4]。目前,数字平台虽然已经得到了学术界的很多关注,但往往是在不同的学科领域中被单独研究,关于数字平台的跨界研究仍然非常薄弱[5]。而关于平台研究的文献广泛地分布在管理学期刊(如SMJ、JOM、MS、RP)、经济学期刊(如AER、RJE)以及信息系统领域期刊(如MIS、ISR)中,平台研究视角和相关核心概念相互交织、纷繁芜杂[6]。因此,学者们呼吁,对于数字平台的深入理解需要从跨越学科界限的视角出发,审查现有的数字平台知识体系,并进行结构化梳理和整合,形成一致性的平台研究范畴和框架[7]。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全面系统梳理了近年来关于数字平台的国内外多学科研究文献,辨别并整理出数字平台相关的核心研究主题,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数字平台研究的整合性分析框架,以期为后续研究提供理论与方法上的指引。

目前,学界对于数字平台的研究呈现出跨学科交叉的特点。例如:Gawer等[8](2002)将平台研究划分为经济学(Economics)和工程设计(Engineering Design)两大领域,其中平台研究的经济学视角主要将平台视为市场(Platform as Markets),而平台研究的工程设计视角则将平台视为一种技术架构(Platforms as Technological Architectures)。上述研究基本将平台研究的市场观和技术观分离开来,而平台研究的技术观主要是从信息系统(IS)的视角研究平台设计和架构问题。此外,随着学者们对平台性质的认识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平台从单纯的交易平台演变为创新平台以及兼顾交易和创新的混合平台[5]。因此,关注创新平台和平台创新功能的学者从平台领导、平台组织、平台创新和平台优势构建的视角研究平台的战略管理问题,这便形成了当下平台研究的核心领域,即管理学视角下的平台“战略观”。从上述分析来看,平台市场观、平台技术观和平台战略观逐渐实现了理论分解和学科交叉的局面。

为了科学研判数字平台领域近年来的文献增长情况和研究趋势,本文将对2001—2021年国内外代表性数字平台研究文献进行搜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关于英文文献搜集,以代表性的WOS(Web of Science)数据库为检索平台,采用关键词搜索的方法,搜索主题包括“platform”或“digital platform”,并将期刊检索范围限制在经济、管理和商业领域,另外针对性地纳入部分信息技术领域期刊。经过检索,得到文献2 362篇。在此基础上通过阅读文献标题和摘要,删除与数字平台关系不大的文献,诸如创新平台、媒体平台、政府平台、借贷平台、学术平台、融资平台、孵化平台、交流平台、管理平台等方面的研究文献。经过文献清理,获得数字平台直接相关英文文献1 038篇。中文文献的检索主要依据CNKI数据库,为了确保文献质量和代表性,限制检索范围为2001—2021年经济与管理领域的CSSCI期刊文献,得到文献3 523篇。同样根据前述文献清理方法,得到与本文主题直接相关文献1 121篇。由此,共获得代表性的数字平台领域中英文文献共计2 159篇。将上述2 159篇文献信息导入Endnote文献管理软件,然后将文献按年份分类,再对文献进行甄别,结合刊物名称、所属领域、文献标题、文献摘要和关键词信息等将文献划分为经济学、管理学和信息系统学三大领域,各领域文献统计情况如图1所示。

图1 2001—2021年数字平台研究文献在三大学科领域的数量统计对比

从图1可以看到,在数字平台研究的三大领域中,管理学领域的文献数量增长速度最快,且近三年以来文献数量占所有文献总量的比例接近50%,体现了管理学界对于数字平台研究的高度重视,数字平台已经成为管理学领域重要的研究对象;
经济学领域下的数字平台研究发展较早,但近年来文献发表数量有下降的趋势,这从侧面说明学者们对平台的创新功能的关注已经逐渐超越了平台的交易功能,从而导致平台市场观的研究热度有所下降;
而信息系统学领域的数字平台研究总体占比较少,但文献数量增长的速度仍然是可观的,因而信息系统同样是数字平台研究的核心领域。根据上述理论阐释和文献分类统计结果,以下对数字平台在经济学、管理学和信息系统学三大领域的研究主题和学科交叉进行分析,如图2所示。

图2 数字平台的理论视角、研究主题及其交叉

首先,从管理学的视角来看。Gawer和Cusumano[8](2002)的《平台领导》这一著作标志着平台研究进入了管理学主流研究领域,其主要是通过对英特尔、微软和思科三大科技公司的深度案例研究来分析“平台领导”和“平台组织”两大核心问题。两位学者认为,模块化是平台的组织基础,而数字平台最核心的特征便是基于模块化思想的“核心—边缘”模块化平台架构[9-10],平台领导的实现需要平台企业在“范围(Scope)”“产品技术(Product Technology)”“与互补企业的关系(Relationships with External Complementors)”和“内部组织(Internal Organization)”等4个方面做出正确决定。另外,现有关于技术平台的研究重点关注供给端视角下的平台创新(Platform Innovation),即平台如何激发平台参与者的互补创新这一问题[11]。为了弥合平台研究在经济学和管理学方向的分歧,Gawer[12](2014)构建了一个综合框架,试图在平台研究的经济视角和技术管理视角之间架起桥梁,以系统解释平台所有者与第三方参与者之间的创新和竞争两大问题;
并认为平台是一种不断进化的“元组织(Meta-organization)”,由内至外呈现出内部平台、供应链平台和产业平台3种类型;
平台治理形式也逐渐开始由集中到分散、由封闭到开放的转变。综合来看,管理学视角下的平台研究将平台和第三方参与者视为具有能动性的行为主体[13-14],并在平衡参与者个体利益和平台生态系统整体利益的基础上,考虑平台组织、平台领导和平台创新等管理问题,以实现平台战略目标和利益。因此,管理学视角下的平台研究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平台“战略”观,这也是目前平台研究的主流领域。

其次,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经济学视角下的平台研究将平台企业视为一个“黑箱”,同时将其视为一种特殊的“双边市场”或“多边市场”,其关注点非常集中,主要是平台市场机制和市场动态[15];
往往采用静态视角,主要研究平台企业在与其他企业竞争中表现出来的策略性行为,包括同质竞争、差异化竞争、平台多属和垂直一体化策略等[16]。平台定价也是这一领域研究的焦点。Rochet和 Tirole[15](2003)将双边市场定义为平台中不同类型终端用户彼此之间的交易场所。平台交易量不仅取决于市场中整体价格水平,也取决于不同市场上的价格结构,即价格结构的非中性特征[17]。影响平台企业定价的因素非常多,既包括其自身的定价策略,也包括双边市场用户的偏好、需求弹性系数、单边和双边网络效应以及网内网外的竞争程度等[16]。因此,经济学视角下的平台研究本质上是一种平台“市场”观,这种平台市场具有一些与传统单边市场不同的特点:交叉网络效应、平台双边或多边之间的“交叉需求”、“平台多属”、平台的垄断性定价以及平台福利影响的不确定性问题。从研究方法来看,经济学视角下的平台研究往往采取理论建模和推导的方法,博弈论研究方法的使用比较多见。尽管经济学视角下的平台研究对平台竞争和定价问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却没有打开促进平台生成性(Generativity)和创新性的“黑匣子”[1]。

再次,从信息系统学的视角来看。数字平台是一种“社会技术(Social-Technology)”系统,融合了技术领域的IT组件以及社会领域的用户和组织[18]。信息系统视角下的数字平台都建立在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不断发展的信息技术的广泛可用性的基础上。数字平台并非纯粹的实体产品,而是一种促进交易和创新的技术基础设施。因此,平台互补者往往依赖于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与数字平台实现交互,这与非数字平台所采用的物理接口是不一样的。De Reuver(2018)[7]认为,数字平台可以被定义为一种纯粹的技术产品,其中平台是一个可以扩展的代码库,生态系统则包括了补充该代码库的第三方模块,因此,数字平台也可以被描绘为包括软件技术要素、硬件技术要素以及相关组织流程和标准的社会技术组合。Ghazawneh和Henfridsson(2013)认为[19],为了更好地理解数字平台的动态,分析的核心单元不应该是平台的核心资源,而应该是其边界资源(Boundary Resources)。边界资源由软件工具和确保平台所有者和应用程序开发者之间保持“距离”的规则组成,这与管理学领域中以平台所有权为中心的观点相背离。综上所述,信息系统学视角下的数字平台研究高度重视数字技术的基础作用,甚至认为技术决定了平台的竞争力和发展方向,因此,信息系统学科视域下的数字平台研究可以被视为一种平台“技术”观。

最后,从学科交叉的视角来看。平台定价和平台补贴一方面是关系到平台所有者实现平台领导和平台创新的战略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平台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因此,其是管理学和经济学视角下共同关注的研究主题。此外,平台设计和平台治理既是一个技术问题,也是一个管理问题。它一方面与数字技术的采用密切相关,另一方面也关系到平台创新和平台领导能否有效实现。例如,Gawer提出的平台领导四要素中,“产品技术”这一要素就与信息系统学视角下的技术使用有直接关系[8]。另外,信息系统学视角下的数字平台研究高度关注平台进化、设计与治理等主题,研究内容则涉及平台对开发者(Developer)的开放性如何影响创新等重要问题。因此,管理学和信息系统学视域下的平台设计和治理问题产生了研究交叉。网络效应和竞争策略是经济学视角和信息系统学视角下平台研究共同关注的主题。尽管网络效应主要出现在经济学视角下的平台研究领域,但信息系统学领域中的平台研究同样关注网络效应[21],后者主要研究网络效应对数字平台的影响以及平台由此所采取的技术策略或治理方式(如应用程序审查等)。经济学视角下平台竞争策略主要关注价格和质量,而信息系统学视角下则主要关注基于数字技术的竞争策略。

总体而言,数字平台的多学科研究让我们看到了数字平台的不同侧面,但同时也使我们对数字平台的概念、研究主题和核心观点等产生了一些分歧。例如,对于数字平台开放性的问题,管理学视角下的研究主要从授予访问权和下放控制权的战略角度进行分析[22],而信息系统学视角下的研究则将平台接口与技术标准作为分析的切入点。另外,不同学科视角下的研究对数字平台核心概念的定义也存在差异,如跨边网络效应和间接网络效应、用户和开发者等的差异。因此,数字平台的未来研究需要整合平台“战略”观、平台“市场”观和平台“技术”观,以期对数字平台的设计和管理有更全面、深入和更具洞察性的理解。

2.1 数字平台研究核心主题的解释性框架

Boell等[23](2014)提出了一个文献研究的解释学方法,强调将文献的分析解释与文献搜索相结合,文献审查过程由文献搜索、分类和映射、批判性评估和论证发展组成,对概念的深入理解来自各种概念的相互作用、相互印证以及跨文献分析和比较。借鉴上述方法,为了有效甄别管理学、经济学以及信息系统学领域数字平台的核心概念,并搭建统一的数字平台研究体系框架,在遵循科学性和可行性原则的基础上,本文采取点面结合的分析思路,挑选了近十年来数字平台研究领域内的代表性综述文献(见表1)。这8篇综述性文献高度凝练了数字平台各细分领域的研究主题,且作者大多为平台研究领域知名学者,文献所发表的刊物基本为经济管理类国际顶级期刊,同时文献拥有较高的引用率和引用增长率,因而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表1 近年来数字平台研究的代表性综述文献

针对上述代表性综述文献,首先进行深度研读并抽取数字平台的核心概念进行梳理、归纳,勾画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和层次关系;
然后,进一步深入挖掘和研读这些代表性的数字平台综述类文章所引证的参考文献,进行针对性的扩展阅读,实现综述性文献和一般研究性文献之间的相互佐证,以进一步明确和优化数字平台各层次、各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通过上述文献搜集与文献审查的交互过程,实现对数字平台核心概念的对比辨别、交叉印证与综合确定,最后构建出数字平台研究的层次化核心主题概念框架(见图3)。

图3 数字平台研究的核心主题:一个解释性框架

从图3可以看到,本文将数字平台的总体研究层次划分为内部层次和外部层次。数字平台内部层次代表着这些行为或要素在平台企业控制和编排的范围之内,而数字平台的外部层次则涉及平台与外部第三方参与者包括互补者和用户之间的交互关系,这种关系超出了平台企业所能完全控制的范围。与表1中的数字平台综述性文献相比,本文提出的数字平台分析框架有以下3个特点:一是全面性。上述文献大多聚焦于数字平台的某一研究主题,如平台架构、平台设计、平台网络效应、平台开放度或平台竞争等,而本文提出的研究框架不仅基本涵盖上述主题,还将这些主题有机串联起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数字平台研究框架。二是跨层性。以数字平台为核心的平台生态系统囊括了平台内外两个管理层次,也包括了数字平台管理由表及里的主次两个概念层,这种跨层结构对于数字平台研究具有一定启示意义。三是系统性。本研究将数字平台内部的平台策略、平台设计和平台治理以及数字平台外部的第三方参与者及平台与第三方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关系纳入一个系统性分析框架,这对学界和实践界正确认识和科学把握数字平台的关键问题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此外,需要指出的是,该框架一定程度上继承了Tiwana[20](2013)的分析逻辑,即数字平台以平台架构和平台治理相互耦合为内部驱动力,以数字平台外部的环境动态变化为外部驱动力,两者共同驱动了数字平台的演进过程。而与Tiwana的分析逻辑有所区别的是,本框架将平台策略纳入数字平台的内部驱动体系中,同时将外部环境动态进行了细化和明确,由此使本框架在能动性、整体性、实践性方面更具有现实性的指导意义。

2.2 数字平台内部层次的核心主题与阐释

2.2.1 平台策略。平台策略主要包括平台启动、平台创新和平台竞争等3个方面。关于平台启动策略,Gawer和 Cusumano[30](2008)率先提出了“归核(Coring)”策略,意为平台企业识别或设计技术、产品或服务并使之成为技术系统和市场的基础的一组活动,包括“技术归核”和“商业归核”两种行为,以期解决生态系统内第三方参与的问题;
Karhu 等[31](2018)提出了“平台分叉(Forking)”策略,意为利用现有核心平台的资源(既包括核心资源也包括边界资源)去开发一个新平台;
Stummer等[32](2018)提出了5种平台企业启动策略,包括聚焦单一群体(Single Target Group)、平台分段(Platform Staging)、补贴(Subsidizing)、排他性协议(Exclusivity Agreements)、平台侧切换(Side Switching),并认为这些策略可以被灵活组合使用。关于平台创新策略,Tiwana等[33](2010)提出了技术融合策略(Convergence),意指平台将核心技术与相邻应用领域的技术进行融合以进一步开发平台,技术融合可以为平台扩展到相邻但不相关的业务领域提供机会;
De Reuver等[7](2018)提出,数字平台应创新性激发生态系统的“生成性(Generativity)”,即核心平台充分利用开发者的创造力,通过适当的方式赋予开发者更大的空间去自主开发平台。关于平台竞争策略,Gawer和 Cusumano(2008)[30]提出了“平台小费(Tipping)”策略,旨在降低竞争对手平台的受欢迎程度以增加自己平台的市场份额,主要通过定价和营销策略实现;
另外,平台包络(Platform Envelopment)也被视为重要的平台竞争策略,其是将竞争平台的功能逐步整合到自己的平台中,吸引第三方参与者从竞争平台逐步转移到自己的平台[34]。需要强调的是,Cusumano 等[5](2019)认为,平台竞争不一定意味着与竞争对手的对抗,也可以通过合作或竞合的方式与竞争对手进行协作,以共赢的方式实现自身的迅速成长。

2.2.2 平台设计。平台设计主要包括平台架构和平台技术两个维度,两者共同构成了数字平台的技术基础。平台架构是数字平台如何集成和整合第三方参与者的“概念蓝图”[20]。数字平台通过构建为平台提供基础功能和共享资产的核心模块,并在特定的标准之下开放模块化接口,一方面确保数字平台的可扩展性,另一方面确保数字平台的兼容性。数字平台核心模块和大量的外围模块促使平台范围的充分扩展,这便是模块化平台架构的核心优势[12]。此外,Tiwana(2013)[20]特别强调,平台架构应该服务于两大总体功能:系统分解和系统集成,其4个理想属性包括简单、有弹性、可维护和可演进。平台技术则代表了平台所采用的技术逻辑以及这些技术如何支持平台第三方参与者的行为,它关系到平台能否有效地支持在同一技术基础上的互操作性和替代品开发,以推动市场扩张和标准的加速采用。Huang等[35](2018)强调,“核心技术的合理采用有利于数字平台有目的的知识流入和流出,从而加速内部创新和扩大外部创新市场”,因而平台技术采用对于数字平台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2.2.3 平台治理。平台治理由一套总体规则、约束机制组成,平台所有者开发并利用这些规则来解决平台参与者之间产生的摩擦和冲突[22]。Tiwana(2013)[20]强调,平台治理是协调生态系统的“蓝图”,指出协调而非控制是平台生态系统治理的重点,其关键作用是为第三方参与者提供一个分布式创新的环境。平台治理包括3个维度:决策权的划分、控制机制的设计以及平台定价。平台决策权分配是平台治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决策权可以在平台所有者与平台参与者之间灵活滑动,即从集中决策到分散决策之间是连续的,它与平台的开放度密切相关。平台控制是指由数字平台控制第三方可以访问哪些类型的边界资源[19],包括知识、数据、接口、规则等。控制的方式主要有把关控制、过程控制、指标控制(正式控制机制)以及关联控制(非正式控制机制)。平台定价的目标则是建立激励机制,鼓励第三方参与者保持对平台的忠诚、投资和创新,以激发生态系统的活力[36]。平台定价需要解决价格结构、补贴方、接入和使用定价、价格调整方式等问题,也需要考虑平台商业模式以及生命周期所处阶段等因素。

2.3 数字平台外部层次的核心主题及阐释

2.3.1 平台网络效应。网络效应是驱动数字平台发展的最核心力量,分为直接网络效应和间接网络效应两种类型。直接网络效应又被称为同侧网络效应,体现为平台增长过程中,其某侧参与者数量有持续的自增加趋势;
而间接网络效应又被称为跨边网络效应,是指随着平台某侧参与者数量不断增加,平台另一侧或多侧的参与者将产生更强的加入平台的动力,从而促使数字平台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多样化和互补性持续递增,这能极大提升终端用户使用平台的效用水平[37]。直接网络效应和间接网络效应相叠加,这种网络正反馈效应将带来数字平台的螺旋式增长,这也是平台企业所谓“赢者通吃”现象的根源所在。然而,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指出,网络效应具有自组织和他组织二重特征,平台企业依赖单一的网络效应并不能实现自发成长,平台企业的能力基础包括交易性能力、生产性能力和战略性能力,是平台企业激发和利用网络效应的内在力量,因而平台企业能力和网络效应之间存在共同演化关系[13]。对数字平台网络效应的研究可以尝试在平台企业资源能力、战略行为以及产业环境共同演化的分析框架内进一步深化拓展。

2.3.2 平台第三方参与者。平台第三方参与者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互补者(Complementor)和最终用户(End-user),在参与平台的过程中二者角色也有可能重叠。学界关于平台生态系统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平台所有者如何吸引大量的互补者和终端用户,以提高网络效应,从而吸引更多第三方参与者[26]。首先,平台生态系统的利益往往依赖于互补者能自由地提供产品,这意味着平台所有者必须给互补者留下一些价值创造和捕获的空间[38]。其次,与大型平台所有者相比,互补者通常具有非正式、更扁平、更灵活的组织结构。相对更灵活的组织结构使互补者能够更快地做出决定,这使得他们的创新过程比平台所有者更加快速。最后,互补者的激进创新程度往往高于平台所有者,因而对于数字平台研究来说,互补产品市场具有重要的战略管理价值[2]。总之,平台与互补者之间的相互依赖是平台竞争优势的关键来源。然而,目前以平台所有者为中心的研究方法通常忽略了互补者竞争优势的复杂性,因而关于数字平台互补者行为、影响以及竞争优势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39]。

2.3.3 竞争动态。竞争动态主要包括3个维度:平台之间的竞争、平台与平台参与者之间的竞争以及平台参与者之间的竞争,而平台之间的竞争是目前学界关注的主要领域。关于平台之间的竞争,目前的研究大多建立在网络外部性理论的基础上,主要将基于需求的因素,即为平台用户创造价值的网络效应作为平台价值和竞争结果的主要驱动因素。Rietveld[29](2021)对比了平台竞争与传统竞争方式的巨大差异。在传统的竞争理论中,企业在定义明确的市场中竞争,同时市场结构是固定的,因此,传统竞争通常被认为是零和博弈。相反,平台竞争将重点转移到价值创造上——如何通过不断改进平台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大的消费效益。因此,平台之间竞争行为的潜在驱动因素值得深入研究。Cennamo[2](2021)进一步提出了基于平台的数字市场竞争观点,并提出数字平台是“新”的市场基础设施,数字平台竞争存在两大逻辑:“赢家通吃”逻辑和独特性逻辑。“赢家通吃”逻辑强调平台互补者和终端用户网络规模的重要性;
独特性逻辑则强调“平台架构”和“平台范围”共同形成的“平台身份(Platform Identity)”的核心作用。平台竞争的两大逻辑都很重要,不可偏废。关于平台与平台参与者之间的竞争,突出表现为平台企业由于掌握信息优势和市场优势,往往会以互补者的身份进入互补市场并与其他互补者竞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种现象在实践中非常普遍。平台企业进入互补市场的动机主要包括寻求范围经济、增强控制权以及优化互补市场等,而其进入方式的选择与控制水平、风险水平和资源承诺水平有关[39]。关于平台参与者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为平台同类互补者为争夺用户而产生的竞争,比如淘宝上的卖家为吸引消费者,在产品、价格以及促销行为等方面相对于其他卖家所采取的差异化策略。需要指出的是,互补者的良性竞争能激发创新和带来效率,而恶性竞争则会导致平台互补者流失以及平台质量下降。因此,平台如何实现对互补者竞争的正确引导和有效规范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

2.3.4 参与者的平台多属(Multi-homing)。参与者包括平台互补者和最终用户加入多个平台的行为被称为“多属”[40]。平台参与者的多属行为对于平台定价、平台间竞争以及平台绩效产生了重要影响。参与者“多属”问题往往出现在平台的经济学研究领域,而由于平台多属涉及平台、互补者以及最终用户多个主体持续的策略互动,现有研究更多采用博弈方法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从效用或收益的角度出发,平台参与者往往有实施多属行为的动机;
然而对于平台来说,在拥有垄断力量的情况之下,其往往可以利用诸如排他性协议、歧视性定价或价格补贴等手段限制参与者的多属行为[36]。因此,从平台自身的角度出发,要想很好地管理参与者的多属行为,必须充分考虑第三方参与者的特征和动机、平台市场结构以及平台自身技术和能力,同时也要考虑到政府的反垄断规制政策。近年来出现的菜鸟裹裹与顺丰之争以及天猫“二选一”等现象本质上都是参与者多属行为导致的结果。

2.3.5 平台信任。第三方参与者对平台的信任对于平台发展非常重要。参与者对平台的信任对于平台来说是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能够提升参与者对平台的忠诚度从而降低参与者多属行为的可能性,这显然也能降低平台治理和协调第三方参与者的成本;
更重要的是,参与者对平台的信任能够使平台有更大的动机和空间去激发平台创新活力,参与者甚至能够忍受平台短暂的质量下降[41]。对于平台企业而言,参与者对平台信任的建立是一个缓慢的渐进积累的过程,第三方参与者要相信平台所有者会持续支持和发展平台,为此,平台必须对自身的声誉进行必要的投资,平台也必须高度关注社交媒体、在线评论、评级机构对自身声誉的评价和影响。此外,平台参与者之间的信任也是重要的,它能帮助平台交易双方更好地进行沟通和协调,从而降低交易成本以使二者通过平台更快地达成交易。为此,平台可以采用大数据、信用等级评分、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和保证金、保险合同等商业手段,增强平台参与者之间的信任,进而建立平台网络效应的正反馈机制。

根据前述文献研究,本研究整合管理学、经济学以及信息系统学视角下数字平台的研究主题和主要观点,运用解释学视角下文献审查的方法,辨析识别了现有数字平台研究的核心概念及其作用机制,从而构建了一个数字平台研究的整合性分析框架,如图4所示。在这一整合性分析框架中,本文总体上将数字平台的研究划分为平台内部和外部两个维度,并结合多学科视角将数字平台理论概念化为三层次嵌套的体系结构,由内而外分别为:平台的核心层,这是平台的核心基础设施;
平台行为主体层,主要包括平台所有者、互补者以及最终用户;
最外围的是平台生态层,主要描绘平台与外部行为主体之间产生的各种生态系统效应,包括参与者多属行为、平台网络效应、信任机制以及生态系统多主体竞争动态。

图4 数字平台研究的三层次整合性分析框架

3.1 平台核心层

平台的核心层主要关注信息系统学视角下的平台设计及治理,其由平台企业战略所驱动,为平台企业的战略目标服务,因此,不同数字平台核心层的设计和治理都是异质的。此外,平台企业以其带有主观意志的价值主张与平台第三方参与者实现互动,信息系统学视角下的平台与参与者及外部环境之间是一种动态耦合的关系结构,因此,数字平台兼具工具性和能动性两大特征。

平台核心层包含了两大要素,分别是平台设计和平台治理,后者对前者产生了重要影响。例如,平台的开放度和边界资源开发会对平台的设计和实施产生影响[42];
平台控制机制的技术设计将影响平台互补者或模块开发者对数字平台功能的利用和开发过程[20];
平台所有者可以通过平台技术的合理设计将决策权下放,从而使平台参与者一定程度上能够主动参与、推行和运作平台的信息系统结构,这可能有利于拓展平台技术架构,从而大大提升平台的“生成性(Generativity)”能力。此外,平台所有者也可以通过控制机制规定第三方参与者在平台上必须遵循的操作流程,并能动态监测和评估互补者的行为,从而实施奖励或惩罚措施。因此,基于信息系统的平台治理高度强调平台的技术基础和工具性能力,并认为平台的正式制度可以内嵌于其技术结构之中,这有可能使数字平台忽略了诸如共同的价值观等非正式制度的重要作用,这也是目前核心层面下平台研究可能存在的不足之处。

3.2 平台主体层

平台主体层主要从主体行为角度考量第三方参与者包括互补者和最终用户与平台之间的价值共创机制,这种价值共创行为主要包括交易和创新两种类型。交易性价值共创主要依托于作为信息系统的平台为平台多边参与者扮演“中介”角色,为连接供给和需求提供最佳的匹配功能。创新性价值共创主要依靠大量外围互补者围绕平台核心的模块化架构,从而大大扩展了平台的功能[7]。平台核心层作为平台的核心和基础设施能很好地激发和协调上述平台主体层的价值共创行为,这可以通过科学合理的平台设计和治理而实现[20]。

数字平台连接了众多行为主体,既包括平台自身,也包括大量的互补者及最终用户等第三方参与者。互补者可以通过数字平台开发产品和服务,而平台所有者更是可以寻求利用不同的互补社区的专业知识,创造性地开发出平台原始设计中未预见到的新功能[20]。甚至有研究认为,数字平台可以不用太多关注在其范围内的产品和服务开发,而是更应关注对于互补者的谨慎治理,以便从其发展成果中获利。作为一个多元行为主体系统,数字平台可以利用不同形式的定价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来吸引和激励第三方参与者的加入,还可以通过平台控制、开放度调整以及边界资源管理来影响第三方参与者对平台的连接和利用。Ghazawneh 和 Henfridsson[19](2013)建立的平台边界资源模型表明,作为平台所有者和互补者之间保持正常关系的接口软件工具和规则,边界资源如应用程序接口(API)在平衡平台控制和第三方参与者行为之间扮演了核心角色。此外,数字平台还应该尽量消除与互补者之间的知识边界(Knowledge Boundary),为此,平台企业应向第三方参与者提供边界知识以促进互补者参与平台开发和创新。最后,对于数字平台来说,吸引大量互补者并使之达到临界数量以激发网络效应是至关重要的,为此,数字平台与参与者之间的接口应尽量标准化、兼容化,以充分降低平台企业与第三方参与者之间的协调成本。

3.3 平台生态层

从整体的平台生态层来看,平台主体层所关注的平台与平台参与者之间的价值共创行为无疑还受到了更大范围的环境动态性因素影响。平台生态层既包括平台内部能由平台企业直接控制的平台战略、平台设计以及平台治理等因素,也包括平台外部其所不能直接控制的多属行为、网络效应、信任机制以及竞争动态等因素。这些因素都是由平台企业和外部参与者之间的互动行为所产生的,也将以积极或消极的方式影响数字平台生态系统的价值创造。因此,平台核心层、平台主体层和平台生态层三者之间是相互作用、共同演化的关系。

具体来看,首先,平台战略与平台竞争动态之间存在相互作用,平台所有者可以就如何启动、创新或管理平台来产生相对于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从而做出战略决策[34],而平台内外部的竞争动态反过来也会对平台企业战略制定产生影响。其次,平台参与者多属行为、网络效应及信任机制受到了平台核心层的平台设计和平台治理模式的影响,也进而与平台竞争动态之间产生交互作用。例如,Cennamo[40](2018)提出,平台参与者的多属行为与平台之间的竞争密切相关,争夺互补者和用户往往是平台之间竞争的核心途径。对于互补者来说,多属行为可以增加其在不同平台上的市场份额;
对于终端用户来说,多属行为则可以在降低成本的同时增加效用;
而对于平台所有者来说,参与者多属往往不是一个好的现象,为了限制参与者的多属行为,数字平台应该在核心层次采取更加复杂的且难以复制的技术和架构,以增加平台参与者的多属成本和门槛,从而有利于自身竞争优势的获取。从网络效应的角度看,网络效应往往通过提高参与者的平台参与度而被激发,而平台设计和治理又激励或限制了网络效应的发挥。例如,Hann等[43](2016)认为,平台技术中的后向兼容性(数字平台信息系统的新版本可以兼容或替代旧版本的功能)影响互补者和消费者的参与程度,因而将对平台网络效应产生重要影响。此外,平台所有者的治理决策也可能产生网络效应,而网络效应反过来会影响治理决策[44]。从信任机制的角度看,信任对于促进平台上的活动非常重要[45],也会对平台竞争动态产生重要影响,第三方参与者与平台之间的信任可以通过平台上清晰、透明、合法的流程来建立。最后,关于平台生态系统的竞争动态。竞争动态包括3个层面:平台之间、平台与平台参与者之间、平台参与者之间。Karhu 等[31](2018)认为,竞争特别是在平台层面上的竞争,会受到平台生态系统中战略的影响。此外,竞争动态会影响到平台参与者的多属行为。例如,平台所有者进入互补者市场,从而与现有的互补者争夺消费者,平台所有者可能会促使竞争同一消费者群体的互补者的创新率提高。这样一来,平台所有者尽管可能无法获得预期的收入,但却会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产生对互补方产品和服务的关注,从而增加平台的活跃度。平台技术设计可能实现第三方参与者与平台的绑定,从而增加其多属行为的成本,由此增强了平台的竞争地位[46]。

本文对近年来国内外数字平台的研究进行了全面概述和评论,特别是将源自管理学、经济学和信息系统学的数字平台研究进行了比较、梳理和归纳,构建了学科交叉融合视角下的数字平台研究整合性分析框架。从理论层面看,数字平台的整合性分析框架有助于学界厘清平台战略、平台设计、平台治理、平台参与者、竞争动态、参与者多属行为、网络效应以及信任机制等多种概念之间的复杂联系。该框架及其包含的核心概念、分层结构及相互关系蕴含了大量可付诸实证或案例研究的研究问题,未来学界可以对其进行深入探究,因而该框架可能成为数字平台未来研究的概念起点。从实践层面看,数字平台的分层整合性分析框架识别和梳理了涉及数字平台设计、管理以及运营的诸多概念和关系,因而有助于平台管理者更好地理解平台作为信息系统、作为多元行为主体系统以及作为生态系统之间的分层嵌套和共同演化关系,有助于平台管理者从整体层面和局部层面把握数字平台的总体结构和微观细节,从而为平台管理者实施正确有效的平台战略提供有力的理论依据。基于上述研究结论与观点,本文从研究主题、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3个方面为数字平台研究提出未来展望,供学界参考和进一步探讨。

4.1 研究主题方面

以下将从总体和微观两个层面对数字平台研究主题进行探讨。

首先,从总体层面看。第一,要进一步扩展对不同类型数字平台的研究范围。随着数字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平台在越来越多的行业中涌现。目前学界关于数字平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交、电商、支付、操作系统等领域,而对媒体、通信、专业服务、教育、医疗、健康、游戏、云服务等产业领域的数字平台则关注相对较少。未来学界可以横向拓展数字平台的研究范围,并且可以对不同行业的数字平台进行对比研究,以更深入洞察数字平台的内在规律。第二,学界应加强对数字平台失败案例的关注和研究。De Reuver等[7](2017)认为,数字平台研究过多聚焦于成功案例,这有利于我们对数字平台成功的“充分”条件的掌握,而对于数字平台成功的“必要”条件的掌握,从逻辑上应依赖于对数字平台失败案例的研究,但这正是目前学界较为欠缺的。从现实来看,数字平台失败比成功的概率高,案例也更丰富多样,因而能为学界开展相关研究提供更多便利。第三,学界应进一步深化对数字平台起源的研究,也就是深入回答“数字平台是如何出现的”这一根本问题。Kretschmer等[28](2022)认为,学界仍未对“数字平台是‘偶然结果’还是被有意识地设计出来的?”这一基础问题给予有效解答。由于数字平台兼具“设计性”“生成性”和“可进化性”的矛盾性特征,因此正确理解数字平台的起源无论是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均具有较大挑战性。除此之外,多平台化数字企业战略、数字平台生态系统中互补者的战略及行为、数字平台对产业的影响等也是数字平台未来的重要潜在研究方向。

其次,从微观层面看。关于微观层面的数字平台研究主题,主要结合本研究所构建的数字平台整合性分析框架进行阐述。第一,要对平台核心层要素进行整合性研究。目前大多数研究往往只关注平台核心层的某个或部分要素,未能将平台设计和平台治理所包含的所有内在要素进行综合性研究。因此,从系统完备性考虑,学界可以从多种要素以及要素组合的视角对平台核心层的形成和管理机制进行深入研究。第二,应更多关注数字平台生态系统中的主体能动性。本研究所构建的分析框架中,数字平台采取的平台启动、平台创新和平台竞争行为就是这种主体能动性的核心体现。平台所处阶段不同,平台策略将产生差异,进而导致平台设计和平台治理的动态调整,由此对平台参与者以及生态系统中的竞争动态产生影响;
此外,也不能忽视平台生态系统中参与者包括互补者和用户的能动性,这两者与数字平台的耦合互动机制需要学界进一步关注和探析。第三,需要高度重视数字平台生态系统中非正式制度的影响。目前,学界对于平台生态系统中正式制度包括定价、规则、协议和规制的研究较多,但不可否认的是,无论是数字平台还是平台参与者,都不是完全理性的经济人,因此可以借鉴制度理论和社会学视角深入探讨平台生态系统中非正式制度,包括共同价值观、信任与合作等的形成和影响机制。例如,本文框架中平台与参与者之间的信任机制就是这一研究建议的显著体现,其在未来数字平台研究中具有较好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4.2 研究视角方面

首先,应注重多学科视角的融合。前文已论及,数字平台研究已经在经济学、管理学以及信息系统学领域纵深发展。作为一个极具复杂性的研究对象,仅仅从某个单一视角难以把握数字平台的本质面貌,需要从多学科融合视角才有可能对数字平台的各种复杂现象及其内在机理进行深入阐释,这实际上也对研究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要注重对数字平台的跨层次分析。本文所构建的数字平台的整合性分析框架本质上将数字平台的核心主题由内而外分为了3个层次性体系。目前学界往往从某个特定层次对数字平台展开研究,并且往往聚焦于单一主题。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应更重视对数字平台的跨层次分析和多主题的融合和交互研究,这事实上也体现了数字平台研究从简单到复杂、从单一到复合的螺旋式上升过程,当然也更能真实刻画数字平台的本来面貌。最后,数字平台研究应高度情境化。所谓情境化,就是指对数字平台的正确理解不能离开其所处的情境,包括时空、制度以及社会背景。由于情境的差异性,中国的数字平台生成和演化规律必然有其独特性,同时对不同行业和发展阶段数字平台的影响因素分析也不能忽视情境的重要性。因此,学界在进行数字平台研究的过程中应努力构建一种情境化理论[7],这样才能为数字平台成功实践提供更具科学性和适用性的指导。

4.3 研究方法方面

一是要重视采用嵌入式案例研究。嵌入式案例研究非常适用于分析涉及多层次现象中“为什么”和“怎么样”的管理问题。数字平台作为一个多层次、多主题的复杂概念系统,同时数字平台中所涉及的核心概念具有“难以分离性”,导致一般性案例研究的结果缺乏可比性,而采用嵌入式案例研究能够较好地契合数字平台研究的上述特点,因而极具方法论价值。二是要注重对数字平台的纵向追踪研究。由于数字平台及其生态系统的动态变化具有较长的时间跨度,仅仅采用某一时点上的横截面进行研究往往不足以达到对数字平台各因素之间因果关系的理解。因此,学界可以尝试对典型数字平台进行长期的纵向追踪研究,这样更有利于把握数字平台的内在运行与演化规律。三是重视采用数据驱动的研究方法。由于数字平台的动态复杂性特征,目前数字平台研究采用理论演绎和定性案例研究方法较为普遍,而关于数字平台的定量研究并不多见。从客观条件看,基于数据驱动的数字平台的研究工具和条件逐步成熟。例如,一些新兴的、开放的和社会化的数据平台如Crunchbase、Mesh和ProgrammableWeb,能为数字平台研究提供重要的数据来源[7],同时计算机领域的数据挖掘、机器学习和数据可视化等相关技术的应用也能为数字平台研究提供潜在的研究数据来源。例如,使用数据挖掘技术可以从新闻、技术博客、开发者论坛、在线社区中获取数字平台的大量数据[7],这能为数据驱动的数字平台研究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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