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使用与公平感*——基于CSS2019,的实证分析

□ 韩彦超 潘泽泉

内容提要 以往研究大多发现公平感来自于社会地位或社会比较。与此不同,本文认为人们对于不平等的理解塑造了公平感,互联网可以改变使用者对于不平等的归因进而影响其公平感。基于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2019(CSS2019)的数据分析,发现人们的公平感并不完全由客观不平等状况决定。人们对财富分配不平等的归因方式同样塑造着个人的公平感。相对于不上网的群体,使用互联网的人公平感更低,一方面因为互联网上负面信息更多,让使用者产生不公平的感觉;
另一方面互联网使个人更倾向于对社会成就做外向归因。对于上网群体内部而言,使用互联网进行娱乐、工作学习无法提升公平感,但如果把网络作为信息获取的渠道则会降低公平感,大多数人上网都是为了娱乐与获取信息。

公平感是社会成员依据共享的正义原则,对社会资源分配状况的正当性所做出的判断。以往关于公平感的研究大多遵循社会地位决定论和相对剥夺感两条路径进行。前者认为,人们的客观社会地位决定着他们对于社会是否公平的感知。社会地位越高,其公平感也越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自利原则,社会地位高的群体是当前分配原则的受益者,为避免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他们更倾向于认为当前社会是公平的(Alves,1978);
二是社会地位会影响人们分配原则的选择。社会优势群体倾向于应得原则,认为一个人的报酬应与其贡献相匹配,社会弱势群体则更支持平均原则,更难以容忍社会不平等(Overlaet,1981)。然而,在中国的调查研究发现社会地位对公平感的影响是非线性的,存在一定程度的错位,公平感最低的群体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最弱势群体(怀默霆,2009;
马磊,2010;
李颖晖,2015;
孙薇薇,2018;
许琪,2020)。相对剥夺理论认为,人们在评价公平与否时,并不会完全依照自己所得的绝对价值,而是取决于一种相对的比较(刘欣,2002)。比较的参照群体有三种:一是现实可比的群体,个体将自身所得与选取的群体进行对比,如果二者所得类似,则认为社会是公平的,不一致则会产生不公平感(Berger,1972);
二是个体的生命历程,人们将当下与过去进行比较,如果现在的状况好于过去则会觉得社会是公平的否则容易产生不公平感(王甫勤,2011);
三是个人的价值尺度及期待水平,当实际回报高于自己的期待时则会认为社会是公平的(Homans,1974)。相对剥夺感对于解释社会地位与公平感之间的错位有很强解释力,但是公平感本身属于一种伦理判断,是人们对于“什么样的分配是公平的”这一问题的解答。人们在与参照对象的对比中产生的落差是否会产生不公平感是需要经过人们的主观理解才会实现的。只有当人们将这一落差归罪于现有的制度、外在的环境时才会觉得社会是不公平的。以往研究多少都忽略了这一点,将人们对于主观事实的认知纳入公平感的研究具有一定理论意义。

人们对于主观事实的理解一方面来自于生活体验,一方面来自媒体的建构。李普曼(Lippmann,2002)将现实区分为三种,即客观现实、象征性现实与主观现实。真实存在的现实为客观现实,经媒介选择、加工、过滤后呈现的现实为象征性现实。人们在媒体建构的象征性现实基础上形成的认知为主观现实。主观现实已不再是客观现实的镜像反映,但却最终决定着人们对于社会现实的认知。中国互联网用户不断增多,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产生了巨大变化,行为与认知越来越受到网络媒介的影响。网络使用对于人们公平感的塑造目前还缺乏相应的研究,考察互联网塑造的拟像世界如何影响人们对于不平等的理解进而改变其公平感是本文的第二个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现代化理论也指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当人们的基本物质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后,将越来越追求如言论自由、社会公正、政治参与等后物质主义价值观(Inglehart,2016)。中国刚刚实现全面脱贫,后物质主义价值观的兴起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探讨网络时代民众的公平感及其影响因素对于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不平等与公平感

依据韦伯的事实与价值二分原则,平等指涉的是资源分配的事实结果;
而公平则涉及伦理层面上“谁应该获得什么”的价值判断。公平感则是社会成员对于资源的分配结果在道德上的接受程度。针对不平等,目前国际通行的测量方法为基尼系数。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基尼系数高于0.4 就表示收入差距较大,存在发生动乱的风险。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经历了急剧的贫富分化,基尼系数早已超过了警戒线,但实际上并没有如学者们所预测的那样产生社会动乱(谢宇,2010)。这并非是因为中国民众意识不到中国巨大的贫富分化,而是认为目前的贫富分化本质上是公平的(马磊,2010)。中国人对于当前不平等的接受程度甚至高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怀默霆,2009)。正是中国人对于不平等的高容忍度造成了中国社会高度不平等与中国人高公平感共存的局面。人们并不是客观世界的囚徒,他们根据自己对于所处世界的理解而做出判断、产生行动。基尼系数为代表的一系列经济指标是财富分配差异的反映,映射的是造成社会结构紧张的客观要素,但矛盾是否出现还要看人们如何理解这种不平等(李强,2004)。

个人的公平感受社会基本共识的影响。所谓基本共识即社会成员所共享的观念和规范,与既定的文化传统、价值体系、习俗相联系(Wegener,1995)。关于公平感的基本共识使人们在什么样的分配是公平的这一问题上达成一致,从而使不平等的收入分配具有合法性(Douglas,1986)。市场化改革以来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高,让中国人民获得了更多的选择和机遇。这与政治挂帅时期,吃大锅饭造成的普遍贫困形成了巨大反差。在民众心中产生了两个重大影响。一方面生活的改善使得人们更容易接受当前的不平等,贫富差距被认为是经济发展不可避免的结果;
另一方面也使得市场化的分配机制深入人心。个人绩效被当作造成收入差距的最主要原因(李骏,2012)。当不平等被认为是源于个人能力时,人们的公平感就强。对个人成就做内向归因一定程度上成为了社会共识,使得不平等的收入分配具有了合法性。为证明这一点,本文提出研究假设1:

假设1:对于不平等的内向归因造成了中国社会高不平等与高公平感并存。

假设1a:个人越是对成就做内向归因其公平感越高。

假设1b:个人越是对成就做外向归因其公平感越低。

(二)互联网与公平感

信息作为一种社会资源不仅为人们提供了认识世界的窗口,也影响了人们对于客观现实的理解(Tuchman,1980)。但信息本身并不是所发生事件的镜像式反映,而是传播者建构的产物。根据自己的标准、规则,职业化的信息提供者会对社会事件进行选择式编辑(Gouldner,1976)。事实与被建构的事实之间存在一个中间机制即符号性事实的建构,大众媒体通过文字、图片、声音等符号刻画的社会事实会直接影响人们对现实的理解。

整个社会是否公平需要个体依据一定的信息进行判断,因而信息本身以及传播信息的媒体都会影响人们的公平感(张云亮,2021)。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倾向于传播更多的负面信息(韩雨晴,2019),这是由媒体与受众的负面信息偏好所决定的(郝龙,2018)。以往研究发现,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互联网,负面新闻都会比正面或中性新闻获得更多的选择性曝光与关注(Kleemans,2012;
Hansen,2011)。这是媒体与受众合谋的结果。在利润与市场竞争压力下,大众传媒需要思考如何以较低的成本吸引更多的受众。新奇性、冲突性、戏剧性逐渐成为新闻选取的标准(Gracia,2017)。制造轰动(Grabe,2001)、唤起情绪(Vettehen,2010)与渲染恐惧(Kemeny,2011)成为新闻报道的常用技术框架。对受众而言,人们倾向于为负面事物或经验赋予更大的权重(Rozin,2001)。负面新闻的故事主题、材料选择与内容叙事往往有很强的情绪唤起能力,更能获得受众的青睐与传播(Dobele,2007)。在传统媒体时代,可以借助守门人来削弱这一影响。在传统媒体时代,信息的生产与传播都由专业人士来完成,作为守门人,他们可以决定报道的题材和角度,通过强化对某些问题的报道来影响受众对这些问题的认知(Mc-Combs,1972)。在中国,政府扮演着守门人角色,传统媒介始终坚持正面报道的原则,维持了人们较高的公平感。然而,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网络逐渐超越乃至取代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介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信息获取方式。以互联网为载体的传播打破了信息接收者与传播者的角色壁垒,网民通过转发、评论等方式将原本不受关注的内容建构为社会热点,打破专业人士对信息的垄断(Nahon,2011)。守门人角色的削弱,使得政府难以像控制传统媒介那样控制信息的传播,关于不平等的负面报道就可能增多。接触不平等信息更容易造成个体使用不公正的眼光来看待整个社会(陈勃,2013)。鉴于以上分析,本文得到研究假设2:

假设2:相对于不上网的个体,上网的人公平感更低。

对于网络使用者而言,互联网的使用差异也会对个人的公平感产生不同影响。对于主要使用互联网进行工作和学习的群体来说,网络可以提供更多的资源,一定程度上打破优势阶层对于信息的垄断,为个人提升自己提供机会。这对于公平感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主要使用互联网进行娱乐和生活服务获取的群体来说,互联网并没有帮助他们获得自我提升反倒可能因为接触到更多的不平等信息而降低其公平感。为证明这一点,本文提出以下三个研究假设:

假设2a:越频繁的使用互联网进行工作、学习,个人的公平感越强。

假设2b:越频繁的使用互联网进行娱乐活动,个人的公平感越弱。

假设2c:越频繁使用互联网获取生活服务,个人的公平感越弱。

(三)互联网、归因方式与公平感

互联网还可以通过调节归因方式与公平感之间的关系而间接影响公平感。在高度媒介化时代,社会情绪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众传媒的建构(余红,2015)媒体的负面新闻偏好(郝龙,2018)、互联网的匿名化与把关人缺失共同造成了网络情感的极端化(田林楠,2017)。怨恨等负面情感在互联网的助力下快速、广泛的传播(晏荣,2013),在网络使用者中造成了一个意外后果,即全民的弱势心理(谭丙华,2018)。除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失业者等弱势群体,医生、白领甚至公务员都将自己定义为弱势群体,整个社会的弱势心理泛阶层蔓延(方纲,2019)。个体大多基于从外界获取的信息,通过与他人的比较来加工这些信息,最终形成一系列认知、情感和行动回应。互联网放大了炫富现象,极端个案成为了网民们的社会比较对象,无论在现实中是否真正属于弱势群体,大多数互联网使用者都将自己理解为弱势人群。由于信息茧房的存在,受单向信息极端化、非理性化的影响,行动者将自身弱势定义为真实的,并在“强——弱”二元对立的格局中对号入座,将自己与强者对立起来,建构起一个与所有同自己一样处于不利地位的我们之间的想象的共同体。所处社会阶层对人们的成就归因具有重要影响(罗教讲,2004),越是自认为社会地位高的人越有可能对个人成就做内向归因,反之则倾向于外向归因(王晓磊,2018)。互联网带来的弱势群体归属使个体更容易用背景、机遇、关系等外部因素来解释自身的处境。鉴于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3:

假设3:使用互联网能够增加个人的外向归因倾向进而降低个人的公平感。

(一)数据

本文主要采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主持的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2019 年的数据(CSS2019)来验证前文的研究假设。该调查采用概率抽样,利用第6 次人口普查分区县市资料设计抽样框;在调查点采用地图地址抽样方式以涵盖更多的流动人口。调查区域覆盖了中国大陆31 个省级行政单位,包括151 个区市县,604 个村/居委会,涉及10000 余个家庭。此调查有助于获取转型时期中国社会变迁的数据资料,已被广泛运用到各个学科的实证研究中,具有很强的科学性。CSS2019 年的数据设有社会价值观板块以及互联网使用相关数据,符合本文的数据使用要求。为更深入的考察不平等与公平感之间的关系,本文还将利用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住户调查统计年鉴2017 年的数据以及中国人民大学主持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0—2017 年的数据。

(二)变量设置与操作化

1.因变量

本研究的因变量为公平感,作为一种对社会分配正义性的道德判断,公平感具有很强的主观性。目前学术界存在单题测量与量表测量两种方式来询问被调查者的公平感。单题测量虽然较为简洁,但却容易丧失相关概念的丰富性,影响研究的可靠性。因而本研究采用量表测量法。在CSS2019 问卷中对应的题目为“您觉得当前社会生活中以下方面的公平程度如何?”。量表中列举了“高考制度、公民实际享有的政治权利;
司法与执法;
公共医疗;
工作与就业机会;
财富及收入分配;
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待遇;
城乡之间的权利、待遇”等几个方面。对应的答案为“1=非常不公平;
2=不太公平;
3=比较公平;
4=非常公平”。为了分析的需要将整个量表的取值相加,生成一个新的变量即公平感,得分越高,公平感越强。

2.自变量

本研究的自变量为互联网使用与社会成就归因倾向。互联网使用包括两个方面即是否上网以及使用互联网主要做什么。是否使用互联网在问卷中对应的问题为“现在互联网比较普及,大家可以用手机和电脑上网,您平时上网(比如:用电脑或者手机看新闻、用微信等活动)吗?”,答案设置为1=上,2=不上。为了分析的需要,本文将其做虚拟变量处理,上网赋值为1,不上网赋值为0。使用互联网主要做什么则通过量表来测量。具体问题为“您上网进行下列活动的频率是?”涉及七个选项:浏览时政信息(比如:看党政新闻);
娱乐、休闲(比如:玩网络游戏/听音乐/看视频/读小说);
聊天交友(比如:微信等交友活动);
商务或者工作;
学习教育;
网上购物/生活服务(比如:网购、外卖、地图导航、地图定位等);
投资理财。答案设置为“1=几乎每天;
2=1 周多次;
3=1 周至少1 次;
4=1 月至少1 次;
5=1 年几次;
6=从不”。为了分析的方便,本文将这些活动进行合并重新定义,将信息获取、网上购物/生活服务、投资理财三项合并命名为生活服务获取;
将娱乐、休闲与聊天交友进行合并,命名为娱乐;
将商务或者工作与学习教育合并,命名为工作学习。也将答案进行重新赋值,0=从不,1=1年几次,2=1 月至少一次,3=1 周至少1 次,4=1 周多次,5=几乎每天。将合并的选项在结果上进行累加,得分越高表明使用互联网进行该活动越频繁。

社会成就归因分为内向归因与外向归因,通过两个问题进行测量。“外向归因”在问卷中对应题目为“我出生的社会环境对我的前途影响很大”,答案为1=很同意;
2=比较同意;
3=不太同意;
4=很不同意;
8=不好说。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将不好说这一选项设置为缺失值,其余四个选项进行反向计分,得分越高表明个人的社会成就外向归因倾向越强。内向归因对应的题目为“现在的社会上,白手起家创业成功的可能性仍然很大”,赋值方式与外向归因相同,将不好说定义为缺失值,得分越高说明被访者社会成就内向归因倾向越强。

3.控制变量

本研究的控制变量包括性别(1=男,2=女)、年龄(2019 减去出生年份)、收入(取对数)、阶层归属(认为目前您本人的社会经济地位在本地大体属于哪个层次?得分越高说明阶层归属越高)、户口性质(1=农业户口,2=非农业户口)、教育。在CSS2019 中,关于教育的问题为“您的受教育程度为?”答案取值从1(没上过学)到9(研究生),探索性数据分析发现,不管是将该变量作为连续变量直接引入模型,还是作为虚拟变量纳入模型,结果基本一样。为了模型的简洁,本文将教育程度作为连续变量直接引入模型。具体变量信息见表1。

表1 变量的描述性分析

(三)分析方法

本文的因变量公平感为连续变量,可直接使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OLS),为探讨互联网使用、归因倾向与社会公平感三者之间的复杂关系,本文将使用嵌套模型,并通过交互分析探讨调节效应。同时辅以描述性分析来使分析结果更为科学。

(一)不平等与公平感

为考察客观不平等与主观公平感之间的关系及随时间变化趋势,本研究借助中国国家统计局在中国住户调查统计年鉴2017 中公布的历年基尼系数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组织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10-2017 年中关于公平感的数据(对应题目为“总的来说,您认为当今的社会公不公平”,答案为完全不公平=1,比较不公平=2,说不上公平不公平=3,比较公平=4,完全公平=5)做出二者随时间变化的折线图。具体结果见图1。

图1 不平等与公平感

由图1 可知,2010—2017 年间代表客观不平等的基尼系数与人们的主观公平感都经历了曲折变化,但二者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社会成员的公平感并非完全由客观不平等状况所决定,客观现实需要经过人们的理解才会影响人们的认知和行动。

在CSS2019 中专门设置了一道多选题来考察人们对于社会不平等的理解,对应题目为“您认为导致现在社会不公平不公正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最多选三项)”,通过定义多选题集,本文测量了被调查者心中认为的社会不公平原因。具体结果见表2。

表2 社会不公平不公正的原因

从表2 可以发现,当被问及社会不公平的原因时,44.9%的被访者都选择了“现在社会上的人都只想着自己”这一选项,接着是“现在社会不公平不公正主要是党政干部贪腐导致的”。而直接与分配规则相关的选项“现在社会在物质财富分配上不公平、不公正”只有14.5%的被访者选择,其他与制度因素相关的选项被选择的比例也都不高,可见当人们在思考社会不公平问题时更倾向于将其归因于个人性因素。正是这种对于不平等的独特理解促成了中国社会高不平等与高公平感共存的局面。为进一步证明这一点,本文又进一步考察了人们对于穷人贫困、富人富裕原因的理解。具体结果见表3、表4。

表3 穷人陷入穷苦的原因

表4 富人取得财富的原因

由表3、表4 可知,当被问及穷人为什么陷入贫穷时人们选择比例最高的三个选项分别是懒惰、身体不好与教育程度低,而被问及富人为什么能取得财富时被访者选择比例最高的选项分别为有能力和才干、工作努力、教育程度高。可见人们大多将贫富原因归结于个体,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都几乎无人将其归因为法律、政策、运气等因素。当人们对贫富处境都做内部归因时并不会产生不公平感。至此,本文初步验证了前文的研究假设,即不公平感来自于人们对社会成就的归因而非不平等本身。

(二)互联网、归因方式与公平感

为检验互联网使用、归因方式与公平感三者之间的关系,本文以社公平感为因变量建立嵌套模型并进行模型间的对比。模型1 为基准模型,只纳入了控制变量;
模型2 在模型1 的基础上纳入自变量与调节变量;
模型3 则在模型2 的基础上纳入自变量与调节变量的交互项。具体结果见表5。

由表5 可知,控制变量中的教育、阶层归属、收入、户口都对个人的公平感有显著影响。受教育程度越高公平感越强,统计结果在95%的置信水平上显著。越是认为自己社会地位高的人公平感反而越低。收入同样与公平感负相关,相对于农业户籍人口,城镇户籍持有者公平感更低。中国社会中公平感最低的人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公平感与社会地位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这也进一步说明客观现实状况并不能完全决定人们的公平感,人们对客观现实的理解对公平感的建构同样重要。在互联网使用方面,相比于上网群体,不上网的人公平感要高出17%,且统计结果在99.9%的置信水平上显著。因此,本文的研究假设2 得到验证,使用互联网会降低个人的公平感。人们依据自己所获得信息来理解所处的世界。把关人的缺失使得互联网上负面信息泛滥,上网群体更有可能将互联网作为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长期接触关于财富分配的负面信息使得上网的人更容易把社会理解为不公平的。在归因方式方面,内向归因越强的人其公平感越高;
外向归因倾向越明显的个体公平感越弱,且统计结果均在99.9%的置信水平上显著。因此,本文的研究假设1 得到验证。虽然代表社会不平等的基尼系数长期处于警戒线(0.4)之上,但中国人的公平感却非常高。这主要是因为中国人独特的社会成就归因方式。对于个人境遇,中国人有很强的内向归因倾向,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都被认为是个人原因所致。这就决定了人们即使意识到了巨大的贫富差距,也不会对制度产生怀疑,反而认为这是合理的。

表5 互联网使用、归因方式与公平感

模型3 中引入互联网使用与外向归因的交互项,回归结果显示交互项显著,且结果在99.9%的置信水平上显著,证明二者的交互作用可以影响公平感。为证明调节效应真实存在,本文对模型2与模型3 进行了似然比检验。具体结果见表6。

表6 模型似然比检验

由表6 可知,增加了交互项之后,模型的拟合优度显著增加,统计结果在99.9%的置信水平上显著,进一步证明了调节效应的存在。

交互项系数为正,说明二者之间是相互加强的作用,即使用互联网会增强外向归因对于公平感的削弱作用。具体作用可见图2。

图2 互联网使用的调节效应

图2 展示了互联网使用与外向归因对于公平感的边际效应,相对于不上网群体,互联网增强了使用者的外向归因倾向,使得他们公平感更弱。因此,本文的研究假设3 得到验证,互联网可以增强人们对于社会成就的外向归因倾向进而削弱使用者的公平感。

(三)互联网使用差异与公平感

互联网的普及为人们的社会生活带来了巨大影响,但影响的方式却由人们如何使用互联网所决定。为考察互联网使用差异与公平感之间的关系本文首先运用描述性分析考察网民的互联网使用方式,然后通过回归分析探讨不同使用方式对使用者公平感的影响。

由表7 可知,网民使用互联网最主要的用途是聊天交友、娱乐休闲与浏览时政信息。几乎每天都会使用互联网进行这三项活动的被访者分别达到了54.3%、44.9%、44.9%,而使用互联网进行工作、学习、生活服务、投资理财的人并不多。有超过一半的网络使用者表示自己从不在网上进行工作,41.4%的网民也表示自己从不在网上从事学习教育活动。愿意在网上获取生活服务或是投资理财的同样不多。

表7 互联网使用差异

由模型4 可知,上网进行娱乐或工作学习并不会影响个人的公平感,本文的研究假设2a、2b并没有得到验证。利用互联网获取生活服务则会降低个人的公平感,本文的研究假设2c 得到验证,浏览时政信息是网民利用互联网获取生活服务的重要内容,但由于把关人的缺失,互联网上更容易出现负面信息,过多的接触负面信息会降低个人的公平感。

结合表7 和表8 可以发现,人们对互联网的使用方式不同其公平感也会受到不同影响。使用互联网进行娱乐、工作学习无法提升公平感,而使用互联网获取信息则会降低公平感。且大多数人上网都是为了浏览信息或者娱乐,利用网络进行工作、学习提升自己的并不多。这也就造成了互联网使用群体整体上拥有相对于不上网群体更低的公平感。

表8 互联网使用差异与公平感

(四)稳健性检验

为保证研究结论的可靠性,本文采用改变因变量测量的方式对研究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在CSS2019 中亦采用了单题测量的方式来测量社会成员的公平感。问卷中对应的题目为“请用1-10分来表达您对现在社会总体公平公正情况的评价,1 分表示非常不公平,10 分表示非常公平”。

由模型5 与模型6 可知,即使改变了因变量的测量方式,核心自变量与交互项在系数符号与显著性方面也基本没有变化。因此,本文的研究结论是可靠的,互联网使用、归因方式与公平感三者之间的关系是稳健的。

市场化改革给中国社会带来了巨大财富、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但也带来了巨大的贫富差距。然而,财富分配带来的不平等非但没有给中国社会带来理论上的动乱,反而成为中国社会稳定的来源(怀默霆,2009)。公平感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人对于个人社会成就独特的归因方式塑造了高不平等与高公平感共存的局面。互联网的普及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这一局面。利用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2019 年的数据,本文探讨了互联网使用、归因方式与公平感三者之间的关系,得到了以下结论:

首先,公平感并不完全由客观不平等状况所决定,人们对于不平等的归因同样决定着其公平感的高低。当人们将个人的社会成就归结为自身原因时即使身处不平等的社会环境依然会有较高的公平感,若人们将自身不利处境归结为外在的制度、背景等因素时公平感就会偏低。中国人凡事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的归因方式维持着整个社会的高度公平感。其次,使用互联网会降低个人的公平感。通过两方面的机制实现,一是人们主要通过传媒建构的世界来理解客观现实,信息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网络中缺乏把关人导致负面信息大量出现,受信息茧房的影响长期沉浸于互联网所建构的世界使得个体更容易认为整个社会是不公平的。另一方面,互联网改变了上网者的归因倾向,使得个人更有可能对自身不利处境做外向归因进而降低公平感。互联网缺乏把关人的另一个意外后果是带来了全民的弱势心理,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而身处不利地位的人更倾向于对社会成就做外部归因。最后,互联网使用差异会影响使用者的公平感。利用互联网娱乐、工作学习无法对公平感产生影响。使用互联网获取信息或其他生活服务则会降低个人的公平感。但大多数人使用互联网都是为了娱乐和获取信息,这就造成了上网者相对而言更低的公平感。

表9 稳健性检验

公平感既是社会成员对收入分配状况的感知,又是他们所共享的文化价值观念的体现(刘欣,2016)。传媒通过再生产抑或重塑的方式发挥着道德教化的作用。一方面通过展示人们所熟悉的符号性结构,在共同体内部传承共享的价值观和社会认同(Frunza,2011),另一方面通过提供不同的信息和观念体系重塑着受众的价值观。在当代中国社会,由于把关人角色的衰弱互联网更有可能发挥着道德重塑的作用。本文的理论创新在于发现互联网对于公平感的影响受到网民群体归因倾向的调节,弥补了互联网使用与公平感形成之间中间机制空白的缺憾;
应用价值则在于发现只有加强对于互联网的监管,引导网民合理地使用网络,充分发挥互联网文化再生产方面的作用才能更好的引导舆论。本文也存在一些不足,在调节变量测量方面,内外因归因倾向都采用了单题测量的方式,单题测量虽然能够保证较高的信度但往往容易牺牲概念本身的丰富性,导致测量效度问题。本文所做的稳健性检验可以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缺憾,但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将来在调查数据方面做进一步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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