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村落家园共同体意识在现代乡村社区中的培育研究*

谢旭斌,李雪娇

(中南大学 建筑与艺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13)

乡村社区是家园共同体的孕育地,是优秀民族文化培育与传承的重要场所。社区精神凝聚与文化传承是乡村社区得以延续的“灵魂”,我国民族文化源远流长得益于包括村落“文化母本”及其家园意识的文化精神绵延。随着社会变迁及现代人口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促进城乡社区均衡发展、增强社区文化凝聚力、强化“家园共同体”意识尤为重要;
同时重视乡村社会中的邻里关系、伦理秩序、精神信仰、审美观照,并培育为现代乡村社区文化的精神内核与核心价值,可有效促进新时代下的乡村社区发展。如何培育现代乡村社区?如何传承、发扬家园共同体精神?这是乡村振兴战略下亟待思考并解决的重要问题。发掘、激活湖湘村落景观中蕴含的共同体意识,是现代乡村社区培育的重要路径。

《说文解字》释“社,地主也。从示土”。古代封土为社,是祭祀社神之所。“社”也是古代居民单位,“二十五家为一社”。“区”为区域、地区之意。“社区”由此具有了地理空间与聚落单元的概念,是以一定地域为基础、由一定数量居民组成的、具有内在互动关系与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生活共同体,既具备聚落空间与社会单位的基本特征,也蕴含着家园文化的表征形式。

(一)乡村社区的边界延展性

乡村社区以地域空间环境为依托,是在自然要素与人文要素共同作用下形成的“地域共同体”。在社会空间之上,传统乡村社区是一个基于亲缘与血缘关系的社会群体长期生活、聚居、繁衍的社会单元,“人们之间是一种亲密无间、相互信任、守望相助、服从公信力,并且基于共同信仰和风俗基础之上的相互依存关系”。[1]5

传统乡村社区的空间边界既包括地域空间边界,又包括以血缘、家族为基础,联结而成的无形的文化与生活边界。在地理空间中,原始聚落空间及地域边界具有封闭性。从考古发掘来看,在西安半坡遗址、临潼姜寨遗址为典型的黄河流域原始村落中,不同的房屋群落以村落公共建筑为中心围绕布局,聚合性鲜明,体现出较强的向心性和空间边界的封闭性。新石器时代中期以来,原始群落中出现的围沟和环濠也体现出明显的封闭性,具有防御动物攻击与战争冲突等功能,如澧阳平原的平头山遗址、石首走马岭屯子山遗址等。在社会空间中,人们以血缘、家族为基础开展社会活动,勾勒出生活空间的基本范围。祭祀活动就是村落共同体中的社会活动之一。古代社会以祭拜的场地为中心,祭祀活动为纽带,在其辐射半径的地理空间范围内形成祭祀文化圈,是以共同信仰为中心形成的心理空间,同时也勾勒出基本的社区生活空间。由此可见,传统乡村社区强调空间的边界性,社区成员在稳定的社会空间场域中井然有序地生活,具有极强的地方性、地域性与自主自足性。

传统乡土社会人员流动性低,乡民的生活半径较小,其差序格局也相对稳定。随着时代的变迁,人口城镇化、交通便捷化、通信智能化、自然村合并等发展趋势显著。乡村社区的空间边界趋于模糊,“社区成员之间的交往方式也由封闭性、依附性、单一化向开放、自主性、多元性转变。”[2]158边界的模糊和弱化,增强了各社区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同时也从社区关系纽带和社会交往上削弱了社区边界的确定性。以湖湘传统的乡村社区为例,新邵县坪上镇温泉村,原为仓场村和石马村两个传统村落,分属周氏和张氏。现在两个自然村合并为温泉村,因共饮一井温泉水而得名。温泉村保留有周氏和张氏两个姓氏的宗祠。两个姓氏的自然村合为一体,地理界线极大弱化,其人口、文化、习惯等也受到进一步融合与冲击,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宗族、姓氏之间的博弈。现代乡村社区空间的边界得以延展,封闭性、单一性被极大削弱,与此同时联通性和交融性增强。

(二)传统乡村社区“共同”与“共栖”特性

从人类的起源和发展来看,人类的生存发展基于土地、源村落。《史记·五帝本纪》载,“一年而所居成聚”;
《汉书》记载,“或久无害,稍筑室宅,遂成聚落”。传统乡村社区是人类物质生产和生活的起点,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点。马克思曾指出:“血缘家族是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其由于需要产生一种‘共产生活方式’,因而血缘家族是一种原始公社。”[3]20我国周口店发现的北京直立人及其文化可以看作是家族公社时期的典型代表,以血缘联系、经济生产、社会生活为共同基础的氏族是当时社会制度的基本单位。随着农业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革,氏族聚落聚族而居产生原始村落社区,形成相对稳定的社会单元。从我国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基于农耕文明的乡土家园以聚落为主要形式。“传统村落不仅是家园‘共栖地’,而且是孕育文化艺术、宗教信仰、民风习俗以及民族精神发祥的‘母体’,是解读中华民族文学、艺术、宗教等传统文化的‘母文本’。”[4]127探寻和构建家园共栖地,应基于乡村,回归本源。传统乡村社区是人们的家园共栖地的载体,也是人们精神家园的起点和基点。村落、建筑老屋中蕴藏着人们构建家园共同体的智慧、技术、审美、方法等,它既是物质载体,又是文化载体。

(三)乡村“精神共同体”的凝聚性

“社区”不仅是一个地理概念,其本质是家园共同体意识。社区精神凝聚与文化传承是乡村社区得以延续的“灵魂”。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提出了“社区”与“共同体”的概念。他认为乡村社区就是人们生活的共同体,并论述了共同体理论中“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精神共同体”作为本质统一体的发展与进化逻辑,“精神共同体”是共同体发展的最高形式。

文化精神是乡村社区共同共栖、团结共荣的核心。湖湘传统乡村社区不仅是基于地缘、血缘与社缘纽带下的人们组成的具有地理边界的“空间社区”,更是由具有共同的民间习俗、信仰、组织与规范的人们组成的“文化精神社区”。“精神共同体”的创建成果表现为乡村中的建筑文化、宗祠文化、民俗文化等乡土文化艺术遗产,包括辰溪县五宝田村耕读所及其蕴含的“三余余三”的耕读文化、城步县易家田村惜字塔及其承载的雕刻艺术与惜字文化、洞口县的宗祠文化、隆回县的滩头年画等。这些不仅是人们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得以保留的历史传统,更是构成了一方百姓的精神寄托,凝结着一个地域的精神血脉,蕴含着丰富的文化价值与强烈的家国意识。传统的乡土文化艺术遗产保留了在地性的特点或传统的仪式,它既是一种精神凝聚与价值导向,具有对村民的教育与教化功能,也是很好的教育题材,为现代乡村社区培育提供了宝贵的文化资源,对促进乡村社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湖湘村落景观中蕴含着丰富的家园共同体意识,承载了深厚的湖湘人文情怀、艺术审美、精神信仰、民风民俗等文化特性。深入挖掘、研究湖湘村落景观蕴含的文化特性及其资源价值,是村落景观文化发展与现代乡村社区空间培育的基础。

(一)乡村聚落共同体的空间建构

“湖湘乡村聚落无论在空间的平面功能布局、结构排列形态、空间组合形式、交通管网安排,还是从空间体量的排列、朝向的选择、环境生态的选择等方面,均具有一定的逻辑结构和规律特征”[5]67。乡村聚落共同体的空间建构主要有以宗族伦理为核心的中心式布局,受地理环境或历史因素影响生成的分散式空间,以河流、道路等交通管网为依托形成的线性空间等多种空间组织方式,具有层次性、序列性、整体性特征。

1.以宗族伦理为重心的中心式布局

中心式布局以祖屋或祠堂建筑为村落社区的中心点或制高点,其余建筑、景观等围绕中心建筑进行布局建构,在平面布局和竖向高度上均体现出明显的向心性。湘西辰溪县五宝田村在建筑空间分布上是以祖屋为中心的空间布局形态。堂号“邻阁家兴”的萧氏祖屋始建于清乾隆年间。其后,村落建筑均以祖屋为中心围绕布局。空间不仅具有聚合性,而且有序的空间极具美学韵味。村落布局依山而建、主次有别、错落有致,构成了一幅律动的画面。湘南郴州市汝城县的外沙村,村落建筑总体遵循“前栋不能超过后栋,最高不能超过祠堂”的规划理念,鳞次栉比,错落有序。祠堂太保第是村中最高的建筑,也是乡民心理生活空间的中心。因此,外沙村形成了以宗族权力空间为中心的多层级空间组织,体现出该村以族群聚集为重心的宗族观念。湖湘传统乡村多数是以家族关系为纽带的血缘共同体,宗族观念和姓氏文化鲜明,祖屋、祠堂既是人们的中心活动场所,也是社区维系情感的空间。

2.受地形或历史影响形成的分散式空间

村落在空间布局上易被田垄、溪流、道路等分割,或受历史发展影响,易形成分散式布局。怀化市中方县的黄溪村是被田垄和溪流分割成大院子、新屋场和黄溪园三个部分的自然村落。其中大院子的整体规模最大,明清古建筑存留最多,且保存较为完整。建筑群落依山势而建,屋屋相邻,巷道相通,分散式的黄溪村在与地形的结合中形成统一。部分村落在古建筑群的整体布局上也呈现出分散式的空间特征。永州市富家桥镇涧岩头村的周家大院,是一处明清古民居建筑群,拥有“七星”六院相聚成辉的分散式空间布局。六大宅院分合有度,既分散独立,又聚合成一整体,布状如北斗七星,气势恢宏。

3.依河流干道形成的线性空间布局

以河流、交通干道、商贸往来为依托形成线性空间布局。沅陵县明中村夏家组是一个依溪流而建的传统村落,在空间序列上,村落以溪流为轴线引导,一侧是随着溪流方向依次排布、错落而建的窨子屋,另一侧是成荫的古树和狭窄的小路。这条仅可一人通行的小路也成为夏家组的交通主干道。蜿蜒缓流的小溪、沿河而建的道路和整体统一的窨子屋,共同勾勒出富有韵律且透视感极强的线性空间形态。城步县铺头古村因地理位置的独特性,成为四通八达的交通要道,其物产丰富、经济活跃,商贸往来繁多。铺头村因商业繁华而建,商铺紧邻街道两侧依次排列。街道将古老的“商业街”塑造成为对称均衡的线性空间。历史上铺头古村留下了众多商铺、民宅、寺庙、桥梁等。在空间序列上,从村口处护龙桥的“开端”,至古商业街的空间“过渡”,再到充满艺术气息与家园文化的民居建筑空间的“高潮”阶段,村落大体上呈连续性的线性空间布局,极具条理性和秩序感。富有韵律性与节奏感的景观空间与建筑形态,营造出饱含历史文化、审美情趣与生活情感的家园空间。

(二)家园意识在传统乡村社区中的审美体现

乡村社区是生存之所、居住之地、生命家园。湖湘乡村社区不仅是基于地缘、血缘与业缘关系相联结的人们组成的具有地理边界的社区空间,更是拥有特定文化习俗、信仰价值、生活方式与组织规范的人们突破地理边界建构的家园共同体。在乡村社区中,人们基于共同的民族记忆、情感意识或审美认同,在宗族文化、民间艺术、宗教景观等方面凝聚了浓厚的家园情感,并表征出独特的审美观照。

1.以家园意识为核心的审美表征

湖湘村落景观凝聚着以家园意识为核心的审美表征,塑造了丰富多样的艺术形象。其表达的主题和内容多以家园生活为核心,“与村落环境、地域文化、审美心理构成互文、映衬关系”。[6]185

湖湘村落景观中包含木雕石刻、彩绘、楹联、碑刻等艺术形式。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不仅是对农家田园生活的映射、对日常生产活动的模仿,更是基于传统村落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农事实践的创造性再现,充分融合并体现了湖湘先民的审美观念和家园共栖意识。在湖湘村落老屋的雕刻艺术中,以龙凤、喜鹊、梅花等吉祥图案为典型的花鸟题材,以书卷、博古架、毛笔、宝瓶等表现的耕读题材,以山、水、草绳为图案原型表现的自然与农耕题材等雕刻组合,映射出湖湘先民美化环境、建设家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家园共栖观念。

湖湘村落景观中,“门”也是重要的文化艺术空间。大门上承载的堂号、门额、楹联等文化思想通过书法、雕刻等艺术形式呈现。在郴州市腊园村,几乎家家户户的门额上都题写了对美好家园建设的希望。“乐善家风”“耕读传家”“青屋藏书”“和为贵”“谦受益”“忠孝持家”等,表达了腊园村的人们崇尚和善待人、耕读继世、忠诚孝顺等美德,这是维系家园文化与家园精神的体现。黄溪村的八字门文化也极为典型。八字门左右两侧分别墨书“勤俭持家,耕读继世”“修身齐家,入孝出弟”等字迹,潜移默化地植入人们心中,成为日常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浪石古民居群的楹联文化中交织着浓厚的家国情怀。“山林忧乐先天下,衡泌栖迟味道根”,意为虽然“身”隐居在浪石村的山林之间,但“心”中仍怀有天下,关心国家大事。居于陋室,仍修身正道,坚持大道根本。“乐山乐水新院落,半耕半读旧生涯”,意为身居山水之间的美好家园,同时不忘耕读传家的文化传统。

2.以宗族文化为纽带的精神归属

湖南在历史上因自然灾害、战争、政治决策等因素进行了多次人口迁徙,形成了湖湘人开拓进取、团结勇猛、勇于创新等族群精神。以族群为基础构成的“宗族共同体”成为承载家族历史文化与族群精神情感的重要载体。湖湘传统村落中广泛存在着“宗族共同体”。人们通过集资修建祠堂、祭祀祖先、定规议事、修订族谱家规等宗族活动,形成对地域文化和宗族文化强烈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同宗族的人们守望相助,将宗族文化信仰融入乡村社区秩序建构,维护伦理秩序、发扬宗族精神,深化家园意识。

祠堂是宗族文化的载体,既是社区的公共空间,又是社区共同意识的凝聚地。新邵县仓场村的濂溪第大院是周氏“宗族共同体”的建筑载体。濂溪第的大门两侧挂有楹联“饮温泉水长吟贤哲之书,居甪里家永仰祖宗之德”,其整体意蕴既是周氏家族对濂溪文化及濂溪先生的纪念,也是周家族人对先贤光辉事迹的推崇。堂屋、中堂和后堂依次挂有“细柳高风”“节媲松筠”和“忠孝传家”匾额,是周氏家族崇尚耕读、讲究忠厚、注重节操等宗族精神的凝聚。《周氏家训》《周氏族谱》悬挂或陈列在厅堂内,静静诉说着周家孝敬父母、和睦邻里等家族精神。族规起到劝恶扬善的作用,能时时反省,慎其言行。“众人之间相互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7],这对建设社区秩序,净化社会风气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如今濂溪第大院发展为集家谱文化、宗祠文化、建筑文化、民俗文化于一体的展示空间,激发后人饮水思源、家国至上。这正是周氏宗族社区文化精神的集中展现,这种宗族文化也形成了乡村社区内部共同的精神联结,至今仍发挥着凝聚族力、承袭习俗和传播家族文化的重要作用。

3.以宗教景观为载体的信仰依托

《礼经·郊特牲》中记载:“社,所以地神之道也,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宗教景观映射出人们对土地崇拜、祈求丰收的信仰寄托。

土地庙是湖湘村落中最为常见的宗教景观之一。土地庙多分布在村落视野开阔或交通便捷之处,如村口、桥头、田边、古树下、民居周围,以及巷道边或道路交汇处等,在乡间易进入人们的视野。设立在村口的土地庙往往会成为村口的景观标识,具有路标性和指示性的作用;
立于田间树下的土地庙“守护”着人们的四季耕作,更直接地体现出人们对土地庙寄予风调雨顺、来年丰收的美好愿望。土地庙的建筑形态具有鲜明的民居特征,其体量虽小,但具备屋顶、山墙、门窗、基座等功能构件,以石砌或砖砌构成四面围合的建筑空间。如插柳村村口的土地庙,由砖砌成,设有山墙,青瓦覆顶,与当地民居形态类似。上面写有:“敬我公婆,有求必应;
善恶分明,福祸共享。”当地村民有每逢初一、十五前来土地庙烧香祈福的习俗,暗含着人们祈求平安、万事顺心的心理期盼。人们在生产、生活上需要彼此互助,因此以祭祀活动为中心结成了较为牢固的“家园共同体”。在文化构成上,宗教景观作为乡村景观的物质载体,包括庙、宫、观等多种建筑类型。以宗教景观为依托进行的祭拜、社日、庙会等民俗活动,使其具有了民俗性。围绕宗教景观文化形成地域性、公共性的祭祀文化圈,增添了宗教景观的群体意义和社会功能,对强化乡村共同体的文化传统、融洽邻里关系、筑牢“家园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三)民俗仪礼——维系“家园共同体”的纽带

民俗节庆作为一个非物质遗产形式的“文化软实力”的体现,对传统聚落、乡村社区的情感纽带维系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其中包含的农耕民俗文化、传统节庆习俗、传统礼仪民俗等文化传统,反映出乡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是“家园共同体”维系的纽带。

1.凝结农耕智慧的民俗节庆

在湖湘农耕民俗中有遵循耕作时序的习俗。传统的民俗节庆充分融入了农耕技术、理念和文化智慧。在春季备耕时节,立春日有春牛会的习俗。在通道侗族自治县,村寨中有闹春牛的习俗,打春牛寓意迎春天、祝丰收,通过春牛舞、踩高跷、放鞭炮、传彩球等活动为来年备耕祈丰。在清明节,民间有“清明下旱种,谷雨撒迟秧”的生产习俗。收获时节,侗族有“六月六,早禾熟”的说法,通常在农历六月初六举行尝新节等。

湖湘民俗中还有农作祭祀的传统习俗。古代人们应对自然变化的能力较弱,面对变幻莫测的大自然感到迷惑不解、不知所措,往往通过对自然的“神化”,祈求无灾难,能丰收,满足内心的精神安慰。邵阳市绥宁县大团侗寨的“萨坛”景观,是侗民祭萨活动的场地。在村社成员集体祭祀礼敬的过程中易产生情感共鸣,生发出社区内在的凝聚力量。祭祀活动通常有较为固定的日期,这种精神力量周期性地激发和强化,乡村社区的精神凝聚性不断巩固和增强。在古代传统社日祭祀中,人们会利用社日祭祀的时机,宣讲社区传统,宣布村社规条,规范乡民行为。不仅以祭神、娱乐的形式唤起人们共同的宗教意识与地方情怀,而且以相应的教化形式和具体的规条来引导、约束乡民。

2.融入生活景观的民俗仪礼

孔子曰:“礼失求诸野。”意为那些在市井之中被遗忘和丢弃的礼仪、礼制,要深入到乡村中才可以寻回。礼制长期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行为。自宋代程朱理学发祥,礼制更加深入湖湘村落原住乡民的生活当中。“家礼”“族礼”“村礼”等,使得聚族而居的传统村落空间有了一定的社会语境。人的一生中也伴随着诞生礼、冠礼、婚礼、宴饮礼、寿礼、祭礼、丧礼等民间礼仪。湖湘传统建筑装饰中映射出民间礼制文化。祁东县风石堰镇沙井老屋中的“五女祝寿”彩绘,通过服饰、饮食和陈设的描绘,再现了民间寿礼的场景。沅陵县金花殿村一座老屋的隔扇门上“老鼠嫁女”木雕,生动展现了民间婚俗场景。这些均是传统礼仪民俗景观文化的再现。

乡村社区是我国传统家园共栖地的典型形式,也是民族精神家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报告既体现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开启了新时代乡村社区话语变迁的新篇章,也为现代乡村社区空间培育勾画出了愿景蓝图。

(一)培育共同治理、参与的“共同体”意识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治理有效”为目标,培育社区共同体精神、加强和创新乡村社区治理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

我国传统乡村社区主要是以家族制、宗族制自然组织起来的,逐渐发展为以地缘、业缘为纽带组成的邻里社会。传统乡村社区通常由同一宗族组成一个社会单位。社区治理是以宗族祠堂为载体,集尊祖敬宗仪礼、家族公共议事、族规家风传承等作用于一体的具有较强自组织与自控力的社区治理共同体,有社区治理、教育、教化等功能。城步县杨家将村杨氏官厅中的家训之一:“长幼有别,老少有分,敬老尊贤,社会美德。好淫喜赌,则是偷盗之祸根。吾族忠厚传家,清白世宗,岂容不孝子孙败坏家风。凡我族人,立应禁之。”在杨氏家族内部形成了一套严格的行为规范。随着城乡融合与自然村合并,现代乡村社区的边界逐渐延展,新生了大量基于地缘与业缘关系的乡村社区。由此组成的邻里社会更应发扬宗族中共同治理、共同议事的社群共同体精神,培育社区居民共同治理与互助合作意识,共建平安、和谐、有序的乡村社区,同时,基于多中心治理理论,鼓励治理主体的多元性。现代乡村社区发展与治理主体不仅有社区基层党组织和社区管理委员会,还应有具有权威性的民间组织与个人,包括“成立经济合作组织、社区公益组织、社区协会组织等,均能起到治理主体的作用”。[8]29在治理实践中倡导赋权于民,增强乡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积极提升乡村自治与自组织程度。提升乡村居民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增强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规则意识与参与意识,凝聚家园情感,激发内生活力。各方主体通过参与和协调化解冲突,共同将现代乡村培育成具有“家园感”的社区,形成良好、和谐的社区秩序。

(二)培育生态宜居、美化整洁的社区环境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社区发展的根本保障。现代乡村社区培育应贯彻“人与自然共生”的和谐思想,倡导以生态发展的思维培育生态共同体。在人居环境美化,社区生态农业、景观的生态韧性等方面向可持续性发展,共建稳定协调、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

秉承热爱自然、尊重自然的生态守正观,引导乡村社区居民增强环保和生态意识。乡村社区作为生产与生活的统一体,社区居民应意识到个体与身处的环境密切相关。首先,应从自身做起,提升个人素质,自觉开展垃圾分类回收与降解,打造干净整洁的社区环境。其次,发挥乡村生态优势,在农业生产中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传播应用生态种植理念,加强发展本土化的生态农业。生态农业强调尊重作物生长规律、顺应节气、爱护土地。现阶段我国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返景归田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美丽屋场等项目,在改变乡村居民生计方式、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同时,部分地区实现了山清水秀生态空间的重塑。再次,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满足社区居民对社区环境的需要,注重道路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农田水利灌溉设施、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完善。近年来,我国建设的生态村、可持续防灾社区、景观社区、低碳社区等社区可持续发展实践,均是对绿色发展型乡村社区的积极探索。随着生态环境保护与美丽社区的系统构建,乡村居民对社区空间的情感和归属感也逐步提升,逐渐形成以乡村居民为建设主体的良性循环,努力培育出以宜人宜居的生活环境为基础的,环境友好型、生态健康型、社会尊重型、安全应急型、农业现代型的新型乡村共同体。

(三)培育健康、互助、团结和有公信力的社区文化

培育乡村社区文化是一个重塑社区精神共同体的过程。在全面推动“乡风文明”建设、走文化复兴之路的引领下,乡村社区应着力培育引领健康、互助、团结、有公信力的社区文化话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风是一个家庭或家族的精神内核,同时也是一个社会的价值缩影。”家庭是社会的最小细胞,社会是以家为基本单元的社区共同体。实现“乡风文明”的基点在家庭,应将家风文化与社区共同体精神建设相结合,培育积极健康、团结互助的社区文化。湖湘传统乡村拥有浓厚的家规与家风文化。新邵仓场村濂溪第内悬挂的《周氏家训》提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孝敬父母,终身报答;
兄弟姐妹,亲如手足……”,体现了周家人忠厚廉洁、孝敬父母、和睦邻里等优秀的家族品质。这种积极向善的家风是乡村社区的文化积淀,亦是仓场村乡风文明形成的基础,应将良好家风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转化为现代乡村社区的价值观念、社区居民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同时将家风家教传承融入社群的情感认同,在邻里关系中发挥良好家风家教的引领和影响作用。乡村社区邻里通过互敬互助互爱,实现和谐共处,打造和谐互助、团结合作的邻里关系。这既能让传统家风家教再次焕发活力,又引领了乡风文明建设,培育健康、文明、团结互助、具有公信力的社区文化话语。

现代乡村社区培育是对社区“共同”与“共栖”本质的复归,不仅要充分利用社区景观的空间文化建立起良好的社区空间保护及培育机制,在现代乡村社区中实现景观文化的创新转化;
而且要在文化思维与社会意识层面,强化家园意识与家国情怀在“家园共同体”中的培育。

(一)注重现代乡村社区的空间培育

乡村社区作为地域性的社会共同体,存在于特定的空间环境中。现代乡村社区的空间培育,在传承乡村生态伦理观,建构乡村社区生态共同体的基础上,既要培育乡村景观空间,合理、有序地延续景观空间形态,也要基于乡村居民的社会行为习惯,培育乡村社区的心理空间。

1.基于生态伦理的自然肌理保护

人与自然是“生态共同体”。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我国提出了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国策。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生态宜居”,注重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与维护。这其中体现的不仅是人与乡村自然环境之间和谐相处的内涵,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科学观念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准确、具体的实践。在我国传统生态伦理思想中,因农耕社会中人们对自然环境、气候的依赖,对自然怀有敬畏之心,并充分肯定人与自然的整体性与同源性,由此较早形成了丰富的生态伦理规范。《荀子·礼论》载,“天地合而万物生”;
《周易·系辞上》载,“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主张依照自然规律建设村落。湖湘传统村落中常见的禁山碑,反映了人们具有保护山林的主体意识,映射出人们对自然生命的敬畏和认同,是守护家园生态的体现。基于传统生态伦理观,现代乡村社区应以人地关系为核心,强调人与自然、环境、资源的和谐统一,以“规划尊崇自然”的原则培育乡村社区,应避免生态格局的破碎化,在尊重自然的基础上,引导、调整自然景观环境。保护、维持传统乡村景观空间肌理,避免新、旧建筑景观因空间选址、建筑形制、植物绿化等方面的冲突而导致景观空间失序,培育敬畏自然、延续文脉、空间有序的现代家园社区。

2.现代乡村社区的景观空间培育

湖湘传统乡村空间依托建筑、耕地、山林、水系、道路等要素,构成中心式空间、线性空间、分散式空间等空间组织形式,形成了有序的街巷肌理。现代乡村社区的景观空间培育,更应基于空间秩序和社区景观文化基因,通过历史景观遗存保护、传统文化艺术元素提取、景观文本的互文转化等路径建构社区景观空间,探寻、强化、传承乡村社区的场所记忆。

乡村社区的景观空间培育要重视发掘本土文化资源。湖湘传统村落中,部分景观文化资源随着时代变迁逐渐流失,甚至被人们所淡忘,这其中包括湖湘传统村落中较为常见的桅子石、惜字塔等具有深刻文化内涵的文教景观。桅子石是古代读书人的身份象征,在科举时代中了文、武举人及以上,一般会在村口或祠堂前立一对桅子石。村子里立的桅子石越多,则表明该村人才辈出,人杰地灵。惜字塔更是承载着先人敬惜字纸的精神信仰,流传着优良的崇教惜字习俗。但是,通过田野考察发现,当今人们面对这些历史景观遗存,对其承载的文化内涵早已模糊不清,甚至出现曲解、误读其意的现象。这种认知偏差直接导致了对景观的人为毁坏,如肆意刷漆、刻字、不正当使用等,造成了景观文化资源的破坏。因此,保护历史景观遗存是现代乡村社区景观空间培育的重要考量因素,在规划设计中应纳入重要景观节点进行保护,将传统历史景观融入现代乡村的空间建构;
秉持对历史的敬畏之心,正确传播景观文化,传承人文底蕴,唤醒社区文化自信。

乡村社区的景观空间培育应充分激发乡村文化潜能,并与现代社区生活需求、产业需求相融合。传统乡村中存有一些凋敝的景观,如戏台、祠堂、祭祀场所等公共空间,由于长期缺乏使用,部分面临着老屋空间尚存,但集体记忆淡忘的现状,因此在社区景观空间培育中,可以活化社区旧有的景观空间,建立特色乡土建筑、民间艺术展示馆、民俗文化科普馆等,开展以文化体验和知识科普为目的的教育活动,成为社区文化活动的中心,增强社区凝聚力和人们对景观的认同感;
同时置入教育产业、旅游产业、休闲农业等新业态,促进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与现代民族话语的建构,使居民既能感受到社区的历史文化,保持参与社区营造的热情,又能吸引外来游客,以新业态带动乡村经济发展,最终从艺术审美、文化传承、科普教育、社区产业等维度来实现现代乡村社区景观空间的塑造和培育。

3.现代乡村社区的心理空间培育

乡村社区是人们共同拥有、经营和塑造的生活空间和精神归属。现代乡村社区心理空间培育,即精神空间培育,将精神文化融入乡村公共空间建设,培育符合乡村居民生活习惯且具有地域特征的社区精神家园。

村口是乡村重要的公共空间。村口景观是村落的“门户”,更是进入家园社区的“地标”。受传统堪舆理念、宗教信仰、耕读文化等多重思想观念及文化的影响,村口景观中往往设有村口树和水塘等自然景观,以及土地庙、桅子石、廊桥道路等人文景观,总体形成人、物、自然协调的共享空间。这个共享空间逐渐演变成乡村社区中人们的心理中心或精神中心,是人们增强情感交流、优化邻里关系的空间场域。现代乡村社区应注重村口空间的保留和建构,为人们拉近心理距离、增强家园归属感提供场所。这是人们的行为习惯和心理依托,承载着社区的文化记忆,是场所精神的延续;
同时,随着生活方式的日渐丰富,会出现新型社区公共空间,以传统乡村社区心理空间为基础,不断培育新型心理空间是社区建构的重要内容。

(二)基于“家园意识”的共同体培育路径

村落景观文化中内含乡村社区文化传承的基因。基于“家园意识”的共同体培育,既要传承转化传统家园中的共同体精神,又要根据时代变迁建构现代民族话语,共同培育“家园共同体”“家国共同体”意识。

“家园意识”是乡村社区培育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和现代科技的进步,乡村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改善的同时,社区发展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传统村落文化及思想与社区发展理念相悖。在传统宗祠文化中,族群内有强烈的“小集体”意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团结社区成员、稳定社区秩序的作用,但随着乡村社区边界的弱化,开放、多元、共享的社区理念成为主流,应具有大众意识、开放意识和全局意识的发展观。二是在乡村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异化现象。如乡村社区边界的延展,增强了现代乡村社会流动性,但不能忽略乡村内部的联系,以免减少乡村社区邻里间交流的机会。“家园意识”的共同体培育路径,以维系家园意识、家国情怀为准则,不仅要优化乡村社区建筑景观,更要注重其中蕴含的人文特性,在现代乡村社区空间中融入共同体精神的文化内涵。如堂号文化、楹联文化、匾额文化等传统建筑文化中体现的清廉、仁爱、平等、和睦等伦理思想,可将其内化为邻里守望相助、和睦共处的现代“家园共同体”的生活风尚。湖湘宗教景观中蕴含的宗祠文化、姓氏文化、家谱文化等文化基因饱含浓厚的家族情感记忆,是家园共同体得以延续的纽带,将其激活并融入现代乡土建筑文化空间,突显空间伦理精神和地域特色,增强乡村社区的凝聚力,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营造富有家园情怀的社区文化空间。

(三)注重良风民俗的精神凝聚

乡村社区是传统农耕文化、民风习俗、礼俗文化的保留地。现代农业的发展使原有农耕社会的文化形态和生产方式逐渐消退,传统农耕民俗文化也面临着涣散甚至消亡的冲击。现代乡村社区培育应注重民俗文化的话语引领与精神凝聚,延续传统风俗中的优良习俗,发挥良风民俗的文化凝聚性。

如何发挥良风民俗的精神凝聚性?首先从融入人们日常生活的礼俗文化着手,进行文化振兴:提升社区文化服务功能,将良风民俗融入乡村居民的日常准则,培育乡风文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大力发展弘扬优秀乡贤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提升乡村居民整体的精神风貌。其次,强化乡土文化艺术对良风民俗的引领作用:以优秀文化艺术作品引领农耕文化,充分吸纳农耕文化、农俗仪礼、民俗风情中精湛的工艺技术、艺术形态和美学思想,挖掘其中的工匠精神、设计智慧与艺术审美,并将其作为艺术创作的源泉和动力。最后,用城乡群众喜闻乐见的民俗歌舞表演、民间美术创作、民俗摄影展览等方式引领文化发展新常态,以艺术的手段引领人、感染人、启迪人;
注重良风民俗的社区凝聚功能,以精湛艺术推动民俗文化发展,以文艺创新振奋民族精神。社区良风民俗的发展“不仅可以重塑乡村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树立共同的价值观念,而且也为乡村社区治理提供了文化支撑和情感认同,有利于维护乡村社区的和谐稳定,是社区治理完善的重要依靠力量。”[9]20

湖湘村落作为“文化母本”的意蕴形式,是现代乡村社区发展的重要文化系统,包含传统建筑景观、民间艺术、宗法伦理、民风民俗等文化表征,蕴含丰富的“家园共同体”基因。深入探究湖湘村落家园共同体意识,并转化为现代乡村社区的培育资源,是打造民族话语体系和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心的重要路径。现代乡村社区培育,应树立整体性保护发展的概念,加强乡村母体文化的生命力,发挥其家园文化“共同”“共栖”“共享”的文化特质。坚持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邻里守望相助、文化交融共兴的姿态进行培育和呵护乡村共同体社会;
同时要基于家园共同体意识进行湖湘现代乡村社区的培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民族文化复兴、建构新时代乡村社区新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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