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肥料角度看抗战时期陕西农业的发展

郭 钰 豪

(太行干部学院,山西 长治 046000)

(一)陕西的生产条件和地理位置

从生产条件上看,自中国农耕文明出现以来,陕西便是传统的主要农业区之一。其中以关中平原的自然条件尤为优越,自古就有“膏壤沃野于千里”和“天府”的称誉。这里的土地在春秋战国时期即被列为“上上”。而随着周秦汉唐等王朝相继在西安建都,并集中人力物力开发关中及其周围地区的农牧业生产,都将这里作为经济建设的重点[1]。而陕西的秦巴地区简称陕南,包括秦岭、汉江盆地与大巴山区,土地面积占全省土地面积的36%,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是中国木材和药材资源的宝库[2]58。

从地理位置上看,陕西东倚黄河、西临甘肃,作为西北地区的门户,自古以来在军事上就具有重要地位,无论是群山环绕的关中,还是黄土高原的陕北,抑或是秦巴山区的陕南,都易于据险设防。抗战时期,日军侵入河南、逼近潼关后,陕西不仅成了抗日战争的前沿阵地和华北、中原抗日军民的后方基地,更是联络西北、西南的重要枢纽。因此,保卫陕西、抗击日军、支援前线是全陕军民的重要任务[3]。

(二)研究现状

关于陕西省抗战时期肥料的发展问题,目前学界基本上是从近代农业科技发展、近代西北农业史发展以及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对于西北的开发等几方面展开探讨,主要以农业发展的起因、内容和评价三个过程展开论述。值得注意的是,肥料则把以上几个要素有机地串联起来。《陕西省志·农牧志》中明确提到:肥料是衡量近代西北农业近代化的一个重要指征。结合抗战的大背景,则表现为对农业科技成果的一个重大转换。同时,在此时期为了保证粮食的军需民食,在开辟耕地和除病虫害等方面没有立竿见影的情况下,大量筹划并使用肥料成为促进粮食生产的倍增器。因此,国民政府农林部就制定了《肥料改进计划》,其中明确提出要大力促进肥料的推广,并要求各省大力推广骨粉、堆肥、绿肥等肥料。总之,综合抗战时期陕西的各种发展要素,发展肥料事业就是促进粮食生产最直接的办法。在既定政策下,以陕西省粮食增产总督导团和陕西省农业改进所为主导的农业行政力量则成为肥料事业发展的主导机关,并确立了肥料推广的政策:积极宣传与推广堆肥、大力试验与推广绿肥、提高试验与推广骨粉。

(一)肥料推广的主要行政机构

陕西在抗战时期为肥料发展的主导机关,主要由新设立的陕西省粮食增产总督导团和由多个农事试验所合并而来的陕西省农业改进所组成。

1943年,陕西省政府根据国民政府农林部的命令撤销先前设置的陕西省棉花增产督导团和陕西省小麦增产督导团,进而新成立陕西省粮食增产总督导团[2]20。陕西省粮食增产总督导团成立后,首先,从行政架构上以两方面来促进肥料事业的发展:第一,在地方上成立以县粮食增产总指导团、乡镇粮食增产会议和县督耕队为代表的基层推广力量[4];
第二,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划分增产区域,以县为基本单位,分出中心增产区域和普遍增产区域,各有侧重地进行肥料事业的推广。其次,在推广肥料的具体措施上,陕西省粮食增产总督导团根据各种肥料的不同特点来分类进行推广,并对肥料推广的步骤做出详细的规定,如农忙时进行基层农会普遍宣传、举办田亩登记、抽查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和编制推广专报等具体事项。最后,1945年4月,陕西省粮食增产总督导团奉上级命令被取消,其负担的粮食的生产、推广工作职责由陕西省农业改进所继续实施。从成绩和结果上看,陕西省粮食增产总督导团在陕西进行了较为彻底的粮食增产工作,使得全省粮食生产尤其是肥料推广上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从而直接保证了抗战时期陕西粮食的产量,也推进了本地区农业科技的发展。总之,陕西省粮食增产总督导团存续时间虽只有短短三年,但其做出的贡献和产生的影响十分重大。

陕西省农业改进所是在抗战时期由几个农事改进所合并而成的,它的成立也是陕西省政府首次设立的综合性农业行政领导机构,主要负责整个陕西省的农业发展事业。其中,在1943年到1945年三年间与陕西省粮食增产总督导团一同负责陕西省的粮食增产事宜。当该团撤销后,独自负责所有农业推广事项。也正如陕西省农业改进所在工作报告中指出:“本所农艺工作以棉粮改进为经,以土肥研究、病虫防治、棉花检验为纬。就过去成绩言,土壤肥料方面如测验各地肥力、研究土壤利用、倡导骨粉肥料、推广绿肥、栽培等工作均属增产之要图”[5]。

不同于陕西省粮食增产总督导团划分增产区域,陕西省农业改进所为统一管理并提高效率考虑,形成了一整套隶属于省所的行政架构,主要表现为把全省分为十个推广辅导区。在各辅导区下设县农业推广试验所、县农业指导员办事处等机构,并细化每个机构的功能划分;
编制出具体的《陕西省农业改进所县农业实验所组织规程》《陕西省农业改进所(第XX区)农业推广辅导区组织章程》等办事规定,从组织和制度上对架构进行严格管理,从而提高了整个陕西省农业改进所的效率,保证农业的发展,尤其是肥料事业的发展。

表1 陕西省农业改进所辅导区统计表

总之,在增产粮食把握肥料的推广角度下,陕西省农业改进所依据陕西省政府制定的《促进陕西省农业推广制度案》中的具体要求,建立了覆盖全省各级的农业推广机构:一是农业推广协进会(横向联系机构);
二是农业推广委员会(纵向领导机构);
三是农业推广督导区(区级农业推广机构);
四是县农业推广所(基层辅导推广组织);
五是县中心推广所(基层示范推广机构)[6]。设置一系列推广机构的目的就是:在以最新之农业科学方法,及最经济之生产技术与种种有益于农事之知识,于最短时期,推广于农民,使受莫大之利益[7]。

(二)堆肥的宣传与推广

中华文明历史悠久,在漫长的演变中逐渐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农耕文明,其中肥料的使用就是保证农业文明永续发展的措施之一。堆肥作为一种中国的传统肥料,它是利用各种植物为主要原料,混合人、畜之粪尿经堆积、发酵、腐解而成的有机肥料。作为有机肥料中的重要代表,堆肥在农业生产中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农民普遍都有堆肥经验,因此在堆肥推广方面主要以各级指导机关的宣传和策动为主,其内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在春季堆肥用来做夏季耕作的基肥使用;
二是在秋季堆肥用来做冬季耕作的基肥使用。

在推广中,以陕西省粮食增产总督导团和陕西省农业生产改进所的下属机构为主导,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来保证效果:第一,在堆肥开始之前,大量分发有关于堆肥的使用说明和画报资料,广泛散发于各乡镇、学校、农民团体等地点,并与各级政府和乡绅合作,打通堆肥推广的“最后一公里”;
第二,利用现有的行政架构和颁行的规章制度,派各类人员进行详细的讲解,使广大农民能充分明了堆肥成效并激发起其生产积极性,在过程中进行追踪,指导农民更高效地制造方法并完善管理;
第三,在推广过程中要求推广人员要及时抽查各季各地区的制造堆肥情形,并依照实际情况来估算其可供施用的土地数量,最后形成调查报告进行总结。

结合陕西省档案馆馆藏档案的统计数据可推算出,在1942年至1944年这三年里,以关中和陕南地区为代表的粮食主产地共制造堆肥42732堆(8530705市担)、施用面积为480538市亩、增产达到244813.9市担。结合成果不难看出,堆肥的宣传与推广对粮食的增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绿肥的试验与推广

通俗来说,绿肥即是利用外观显示为绿色的植物制作而成的肥料。由于这种外观显示为绿色的植物包含更多的叶绿素,因此可以进行更加充分的光合作用;
也由于其肥性很高,便被当作一种养分较为完全的有机肥料,其实质是一种氮素肥料。在中国,主要使用的绿肥种类是豆类绿肥,典型代表有绿豆、黑豆和芝麻等。

陕西种植绿肥历史悠久,在古代就有“苗粪”之称。《诗经·周颂·良耜》中就有“荼蓼朽止,黍稷茂止”的记载[2]562。这句话就是描述了荼、蓼腐烂变成了肥料以供给后作物生长的过程。同时,绿肥作为一种可以充当佐用粮食的植物,在抗战时期陕西省肥料事业的推广中处于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在陕西,绿肥的发展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绿肥的试验,二是绿肥的推广。具体结合到地理环境和气候等因素的影响,此时期绿肥的推广与试验分为两类,即关中地区夏季麦田绿肥的试验与推广和陕南地区冬季苕子绿肥的试验与推广。

首先,在绿肥的试验上,由陕西省粮食增产总督导团和陕西省农业改进所的所属机构牵头,制定了详细的示范农田注意事项,从土地、绿肥播种和收获三方面完善细节,并取得成果后,及时由各级农业推广员奔跑于各推广辅导区进行宣传;
同时编制“推广绿肥工作月历表”(见表2、表3),以备农时。其次,在推广过程中,各级主管单位从调查与登记、种子的准备、指导栽培方法、奖惩办法四个方面进行覆盖管理,对农民进行黑豆、绿豆等绿肥种子有条件的发放,动态派出人员进行全过程的指导与辅导,颁布各项奖惩措施,对于收成好的优质农户给予奖励,对敷衍了事的则进行训诫处罚。最后,从成效上看,综合档案资料的统计,从1943年到1944年两年间,关中地区夏季麦田绿肥和陕南地区冬季苕子绿肥共种植397838市亩、绿肥施用面积为635330市亩、增加产量235636市担。

表2 关中区推广绿肥工作月历表

表3 陕南冬季绿肥推广工作月历表

陕西地区有一句农谚:“绿豆压花,蚕豆压荚”,其含义说的就是绿肥的效用。从抗战时期的绿肥推广全过程来看,体现出明显的战时特征,典型现象就是以行政机构牵头,以地方行政力量辅助,在生产过程中以推广员进行实时指导,并动态督促农民大范围地种植绿肥作物,从而保证抗战时期粮食的军需民食。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本时期陕西省肥料推广中最重要的措施,绿肥的试验与推广无疑取得了较大的成果,除了直接推动粮食增产外,也在此过程中对农民和土地进行了一次较为彻底的摸查,但最重要的是对农民的生产耕作习惯和传统劳作方式都产生了重大且积极的影响。正如郑起东在论及大后方农业改良时指出:“陕西省在关中则侧重于夏季豆科绿肥,在陕南则推广冬季苕子绿肥,年来举办,颇见效力”[8]。

(四)骨粉的试验与推广

骨粉,是一种以牲畜骨头为原料经过加工而成的粉末状肥料。牲畜骨头的主要成分为磷酸三钙、骨胶和脂肪,由于其营养价值很高,因而很适用于农业生产之中。值得注意的是,正因骨粉的主要原材料为猪、牛、羊等动物的骨头,西北人们的饮食习惯也成为骨粉在陕西地区能够推广的一个重要原因。

骨粉在我国也有很长时间的发展历史,各地区也在小范围使用,但真正意义上可以大规模实际使用的骨粉,则是在抗战时期以四川省农业改进所改进的蒸制骨粉技术。这种骨粉经过蒸制后,易于粉碎的同时也易分解,也使营养成分有了很好地保留[9]。陕西此时期骨粉试验与推广的具体经验,是在陕西省农业改进所的指导下,利用四川农业改进所的技术,以牛羊肉馆和街头的废弃骨头为原料来制造骨粉以充肥用。为规模化生产,陕西省农业改进所建立了位于西安的西安骨粉厂和位于汉中的西北骨粉厂。其中西安骨粉厂于民国三十一年由陕西省政府交由陕西省农业改进所自行筹设厂于西安市之陕西省农业改进所林场内,并于次年九月一日正式成立[10]。而这两厂产出的骨粉,经西安市化工所分析测定,骨粉的肥分主要占比为磷酸24.9%、氮素3.81%,完全满足大规模试验与推广的需求。

首先,在骨粉的试验上,以陕西省农业改进所为主的指导机关依据农作物的生长习性分为小麦骨粉试验和稻田骨粉试验两个部分。他们依托各层级的农事推广所,并与基层农户订立稻田骨粉示范特约农家合约和小麦骨粉示范特约农家合约。合约中规定,指导机关除给予实验农户一定骨粉和现金补贴外,还在土地选择、田间处理和技术指导上订立详细的操作指南,以便农户进行充分的操作。其次,在试验后的推广中,不同于之前堆肥和绿肥的材料大部分由农户自筹,骨粉试验的用料全由指导机关补给,而且在真正生产并投入使用的骨粉,也是以制作的成本价售出。总之,本时期的骨粉是效率最高的肥料,但受制于原料来源、人工成本及生产规模等多重限制,骨粉的产量始终在较低的水平上缓缓提升,因此骨粉始终没有大规模地进行销售使用,只在建厂地周围的部分土地中使用。在骨粉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到,在试验结果和推广农业的巨大效用刺激下,陕西不少地方也准备设厂生产,但是由于机器价格及人工成本较高,加之后期通货膨胀严重,使得骨粉一直没有成为本时期肥料推广的主要手段,但其对粮食增产依旧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陕西此时期的肥料推广是在抗战这个特殊的历史节点发生的,因此具有很强的战时特征。其目的就是解决战争时期的粮食需求问题,在“立竿见影”的要求下,肥料就是为数不多的最好选择。因此,在陕西省粮食增产总督导团和陕西省农业改进所两个机构的共同负责下,以堆肥、绿肥和骨粉为突破口的肥料推广取得了重大发展。根据档案资料统计:在全面抗战的八年时间内,陕西省共推广堆肥87265920担,增产粮食5684213担;
试验和推广各类绿肥6327186亩,增产粮食8547562斤;
试验和推广骨粉583262亩,增产粮食684329斤。从数据中不难看出,肥料的推广直接促进了粮食的增产,从而推动了农业的进步,进而对战争的发展提供战略保障。不过,在肥料的试验与推广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推出-配合-见效”模式,而出现了很多具有借鉴意义的问题:

第一,民众教育的缺乏。农业推广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教育,这种教育并不过多见诸书本和讲义,而是科学观察和实践后的一种普及,让农民自己身体力行,以获得其教育[11]。陕西此时期的肥料事业发展,其实质就是行政机构与农民的互动。但由于农民认知能力有限,对于农业生产还是停留在以传统生产经验为主的水平,那他们势必对一些与传统相左的新想法、新思路嗤之以鼻,从而不利于农业的发展。此外,为提高农业发展效果,提升民众教育水平应该也为农业推广所应负的使命之一,然而在肥料推广过程中的民众教育工作,各级负责机关是否加以注意,是否具体推进,这就成为影响肥料试验效果的重要问题。因此,各地方的农业推广区和农业推广所应注意到认清民众教育为推广的首要因素,要以具体措施循循善诱,而不能以标语、漫画以及脱离实际的报告敷衍了事。

第二,基层机构运转效率的低下。虽然陕西省粮食增产总督导团和陕西省农业改进所着眼于农业长远发展计划,早就布局详尽的机构设置和组织章程,但这与实际推广状况还是有差距的。因为推广工作必须深入农村,才能实现效果的最大化。例如,一个县有农事推广所、县督耕队、乡镇粮食增产会议等若干组织,分管各自的任务,但是有很多地方的机构出现了“几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现象,没有足够的工作人员来进行运营。而且在农忙时节,管辖范围太大,常常是一个推广员要负责二至三个县的辅导,以致有限的人员无法应对大规模的推广任务,因此有流于形式的问题存在。

第三,推广员和地方政治力量的配合较差。首当其冲的就是推广员的生活问题。在各个推广所的所在地,膳宿设备还比较完备,但是在各个推广区及各县实验所的工作人员,常因生活条件太差而生病,甚至有终日奔波于“寻房觅食”的推广员[12],以致对实际试验与推广工作的正常进行造成很大影响。而陕西省农业改进所为保证肥料推广的效果,在机构设置时也着意吸纳以地方行政主官和乡绅为代表的地方势力,但这在实际推广中发挥效用不大。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大致有二:一是农业指导内容专业性较强,使得非专业人士了解困难,二是由于地方利益的纠葛和在战争的大背景下,农业的生产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处在重要的位置。

第四,肥料推广的资金缺口较大。据档案记载,肥料事业推广的主要花销来源有三方面:肥料试验与推广经费、机构日常开销及推广员工资三部分,而在战时条件下,国家机器运转已不堪重负,前线战事和税收锐减已经对农业生产的拨款有很大的影响,加之肥料的推广受时节影响较大,遇到农时则需要大量经费和人力去组织,因而在经费上势必捉襟见肘。在档案中有这样一件事可管中窥豹:西安市骨粉厂流动资金仅有数十万元,按照市价才可收原料八千余斤,不足该厂十天生产之用,因此,拟请增拨经费,用于改善设备及维持生产的必要支出(炭费、电费、人工等费),但由于财政吃紧,陕西省农业改进所便驳回了经费需求[13]。由此可以看出,资金不足的问题一直是掣肘肥料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综上,毫无疑问,抗战时期陕西省肥料的推广与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具体表现为三方面:从宏观来看,这可以看作中国近代以来第三次开发西北高潮的表现;
从效果上看,以肥料施用为主要因素的粮食增产保证了抗战的后勤供给;
从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的配合上看,肥料的试验与推广是一个农业增产过程中的措施之一,但其实质是以各级行政机构与基层农民的互动,也是战时农业发展经济机制和急剧变化中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组成方面。此外,在肥料推广的一系列举措和问题的处理中,我们可以看到处于因战争引起近代中国社会激变下的传统农村的发展程度,也由此看到推广过程中带来的农业生产问题,进而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看待农村社会的发展进程。魏宏运指出:“抗日战争促使中国农业有了历史性的进步,抗战之前西北各省粮食生产不足以供给本省之用,多仰赖于外省之输入,而经过有针对性的改进后,农业发展迅速;
抗战之后,举国上下努力生产,实行农业动员,调整农业生产,改变了以往的自由政策,局面为之一变。”[14]因此,研究在抗战时期以肥料推广为核心的农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很多问题依旧对当下农业发展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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