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与检验医学》稿件要求

1 文稿 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可读性。

要求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数据准确、文字精练、层次清楚。必要时应作统计学处理。论著、综述、讲座、实验研究一般不超过5000 字,其他类文稿一般不超过3000字。

2 文题 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

除公知公用者外,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

中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 个汉字,英文题名不宜超过10 个实词。

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3 作者署名 作者及署名应符合论文署名作者和单位的要求。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如系多单位作者,姓名右上角分别用阿拉伯数字注明。

第一作者应附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职称、学位、专业、主要研究方向、工作单位及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手机号码、E-mail 等。

通信作者与第一作者不同时,应注明。

通信作者系论文主要指导者或课题主持人,一般只列一位,也请附简介。

4 摘要 论著、实验研究需附400 字以内中、英文内容对应,冠以"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结论(Conclusion)"小标题的结构式摘要。

英文摘要应包括题名、作者姓名(作者应列出前3 位,3位以上加",et al" 。中国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采用姓前名后,姓每个字母大写,名首字母大写。

外国作者的姓名写法则遵从国际惯例)、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及国名。

5 关键词 所投论文均需标引3~5 个关键词,中、英文关键词间用分号";
"分隔。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中《Index Medicus》医学主题词表(MeSH)和《汉语主题词表》内所列的词。

英文关键词应写全称,不使用缩写词。

6 正文 包括引言、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

正文标题层次如:
1 材料与方法,1.1 标本来源,1.2 仪器与试剂,1.3 检测方法,1.4 统计学方法;
2 结果;
3 讨论;
一般不超过三级标题。

7 医学名词 以1989 年公布的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为准,暂未审定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编《英汉医学词汇》为准。简化字按1984 年公布的《简化字总表》规范。中、英文缩略语以通用为准,并于文稿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全称,然后在括号内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

药名以最新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不宜使用商品名。

8 计量使用要求 计量单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凡有单位符号者应使用符号,如:"天"为"d","小时"为"h","分"为"min","秒"为"s"等,长度单位分别用"m"、"mm"、"cm"等等;
量的单位严格按标准执行,如物质浓度统一用"L"而不用"ml",百分比浓度为非法定计量单位,如"10%HCl",若是质量比,应表示为"HCl 质量分数为0.1"或"HCl 的质量分数为10%"。

若为体积比,则写成"HCl 的体积分数为0.1"或"HCl的体积分数为10%"等。数字:请执行GB/T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

9 统计学要求 统计符号按照国家标准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规定》书写,符号一般用小写斜体,须用平均数±标准差(±s);
相关系数为"r";
t 检验为"t";
卡方检验用希腊字母小写斜体"χ2"表示。

而P值、F 检验、Q 值、M(中位数)等均为大写斜体。

3.10 图表 图表应具有"自明性",一目了然。

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按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

本刊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尾线)。

10 参考文献 应以作者亲自阅读过近5 年的重要论文为主,参考文献按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文中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在右上角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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