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灌溉水权交易方法措施和实践——以江苏宿豫来龙灌区-沭阳淮西灌区水权交易为例

王文洁,叶露,戚荣婷,杨杰,崔延松

(1.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223800,宿迁;
2.宿迁市水利局,223800,宿迁;
3.沭阳县水利局,223600,沭阳;
4.南通大学,226019,南通)

宿迁市沭阳县淮西灌区位于新沂河以南、淮沭河以西,南临泗阳北壤宿豫,灌区西高东低,地面高程平均为12 m,悦来镇上岭最高为22.1 m,陇集镇南荡最低为7.2 m,是典型的高地易旱、洼地易涝灌区。特别是灌区内的悦来镇(平均高程19.4 m),如果从淮沭河(平均高程8.5 m)引水灌溉,不仅需要开挖深引河道,配套建设多级提水泵站,而且提水灌溉成本高,增加农户灌溉用水负担。沭阳县为解决淮西灌区西南岗地区悦来等乡镇农业灌溉水源问题,已经对路北河、柴沂河进行了疏浚整治,柴沂河以北的西南岗(悦来、刘集等乡镇)灌溉区具备了从路北河导引上游来龙灌区回归水灌溉的工程条件。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地处淮河流域沂沭泗水系下游,西隔中运河与宿迁市区相邻,东与沭阳、泗阳接壤,主要依靠骆马湖和中运河引水灌溉。灌区内六塘河是区域性排涝河道,山东河、东民便河、路北河、砂礓灌排沟等14条河道均为县级骨干河道,承担灌区范围内灌溉蓄水、涝水排出、回归水利用、生态补水等功能。来龙灌区从2001年起列入国家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高标准农田节水改造项目,至2020年累计投资近9.5亿元,已经形成了完整的灌排体系,实现了“灌得上、排得出、降得下”的发展目标。根据水利部批复的《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来龙灌区2021—2025年新增投资3.87亿元,灌溉保证率从75%提高到90%,相应的富余水(含回归水)可利用量从2 200万m3提到2 900万m3。

为充分利用来龙灌区富余水量(含回归水)解决淮西灌区悦来镇部分区域农业灌溉水源不足问题,根据水利部印发的《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水政法〔2016〕156号)和省水利厅印发的《江苏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苏水规〔2021〕4号)等文件规定,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沭阳县水利局受相应区县人民政府委托,就来龙灌区富余水(含回归水)水权转让和淮西灌区灌溉用水水权受让实施了江苏省内第一宗跨区域水权交易。

1.交易水量确定

交易水量以转让方来龙灌区2022年富余水量为分析基数,按照“留有余量、以供定需”的原则确定。

根据《宿豫区水资源综合规划(2019—2030)》和《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1年度方案)有关成果,以50%、75%、85%、95%四种灌溉保证率和两个分析时段(2020年、2025年),对来龙灌区水资源进行供需平衡分析和预测计算,形成的分析预测成果见表1。

对表1进行插值计算得出2020—2025年来龙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年度余缺水量,见表2。

表2 来龙灌区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年度余缺水量 单位:万m3

表2表明,来龙灌区2022年在75%灌溉保证率条件下富余水量约为2 230万m3,2023年富余水量约为2 687万m3。受水区淮西灌区悦来镇部分区域稻田灌溉面积约4.0万亩(1亩=1/15 hm2,下同),在75%灌溉保证率条件下亩均净用水定额按285 m3/亩标准、输水损失系数按0.6计算,实际需水量为1 900万m3/a。据此,按照“留有余量、以供定需”的原则确定的年交易水量为1 900万m3/a。

2.交易价格确定

使用不同的水价测算分析方法,对来龙灌区水价进行了分类计算。参照来龙灌区2016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有关成果进行续延分析计算,形成的2022年水价测算成果为:渠系全成本水价为0.173 1元/m3、渠系工程运行水价为0.100 3元/m3。以来龙灌区韩集支渠、何塘灌溉区为调研样本,对实际发生的成本项目进行汇总分析和统计计算,形成的2022年水价测算成果为:渠系全成本水价为0.174元/m3、渠 系 工 程 运 行 水 价 为0.094元/m3。依 据2019年宿 迁市宿豫区发展和改革局、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下达2019年度来龙、嶂山灌区和路北、何塘电灌站农业供水价格标准的通知》规定,可供2022年水权交易参考的水价为:骨干工程水价为0.027元/m3、末级渠系水价为0.018元/m3。根据2000年江苏省物价局、省水利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规定,可供2022年水权交易参考的水价为:骆马湖片骨干工程农业用水价格为0.015元/m3。

对上述4种价格情景进行适应性分析研判,兼顾受水区种植农业灌溉产出和淮西灌区灌溉水源历史特点,确定标的内交易水量执行省定骆马湖片区农业分类水价0.015元/m3标准,标的外交易水量按来龙灌区骨干工程水价0.027元/m3标准执行。

3.计量方法选择

本宗水权交易采取一级计量核算、二级计量校核的水量计算方法。一级计量核算是指在交易双方的路北河地涵和张圩节闸两个控制节点,安装具有较高精度的LDM-51明渠流量测量系统进行连续水量监测,形成交割断面一级水量计量;
受水区共有12座终端提水灌溉泵站,全部实行以电折水计量,以电折水计量的水电转换系数委托第三方测定,根据灌溉用电量,利用公式Q=E×T(Q为终端灌溉用水量,T为水电转换系数,E为相应时段用电量),精准计算终端灌溉用水量,形成二级水量校核计量。

当二级计量校核水量与一级计量水量进行系数换算后数值一致时,按1 900万m3/a、0.015元/m3进行标的内交易水量结算,标的外水量按0.027元/m3结算;
当一级计量核算与二级计量校核进行系数换算后数值不一致时,交易双方可以委托第三方对计量结果进行技术检定,根据检定的计量结果,分别按合同规定的标的内、标的外水量、水价办理结算手续。

4.交易工作流程

根据水利部《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宗水权交易工作流程为:根据水权供需双方意向,委托第三方编制可行性论证报告,从水源类型、可交易水量、交易价格、交易期限、交割方式、风险规避以及法律、法规及其规章规定的符合性等方面进行业内外调研和论证,针对是否可行形成结论。对具有可行性的交易,由第三方协助水权供需双方签定意向书。

根据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其水权供需双方签定的意向书,由水权供需双方分别向属地人民政府报告,根据水资源的国有性质及其权属变化、用途改变、过程管控等实际情况,以行文请示的方式报告属地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视情作出授权委托或否定交易。

根据水权供需双方签定的意向书、属地人民政府的授权委托及其可行性论证相关材料申请水权交易平台备案,由水权交易平台根据交易性质组织交易,并在规定或约定的媒体上,就水权交易内容、竞价条件、竞价地点、受理时间、交割方式等内容进行针对性或选择性公告。

根据水权供需双方签定的意向书、属地人民政府的授权委托及其水权交易平台公告材料,由水权供需双方联合行文报送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备案内容涉及的水权事项、相关业务手续及其管理流程等进行批复,并主持水权供需双方签定水权交易合同书。

根据水权供需双方签定的水权交易合同书及其水权交易的相关文件,由水权交易双方联合行文向水权交易平台报送鉴证材料,取得水权交易平台机构颁发的“水权交易鉴证书”。水权交易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及其共同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权交易鉴证书”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或取水许可证变更手续。

1.可行调研要体现各方意愿

农业灌溉水权交易涉及多方职能和农户灌溉效益。因此,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调研要立足实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要作出准确预判并形成应对预案。就本宗水权交易而言,交易双方及其相关部门(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来龙灌区管理所)多次商请沭阳县水利局、淮西灌区管理所、悦来镇人民政府、农户代表及其技术支撑单位参加现场调研和会议讨论,就水权交易程序、交易要素、灌溉区规模、沿途输水管理等内容进行磋商协调,确保水权交易既能够体现各方意愿和农户利益,又能够有效化解矛盾、规避问题,体现水权交易的协调和共赢。

2.交易要素要满足供需实际

水权交易的水量、水价既是核心要素,也是基础要素,因此对可交易水量和水价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应具有严谨性。就本宗水权交易而言,交易水量以现状年(2022年)来龙灌区续建改造节水量为分析基数,匹配回归水可利用量,按照“留有余量、以供定需”原则确定交易水量。通过多元水价测算分析,设置了数种水价情景分析方案,最终确定标的内交易水量执行省定骆马湖片区分类水价标准,标的外交易水量按来龙灌区骨干工程水价结算。这既体现了交易水量的灌溉用途特性,又衔接了有关政策规定的水利工程水费管理办法,从而保证了交易双方对价格的认同。

3.政府授权要衔接管理职能

水资源的国有性质及其权属变化、用途改变、过程管控等实际情况,决定着水权交易实质上是政府行政管理水资源的一种市场方式。因此,政府授权衔接相关管理职能至关重要。就本宗水权交易而言,根据水利部公布的《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水利厅印发的《江苏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沭阳县水利局以水权转让意向书和水权交易可行性论证报告为依据,报请相应区县的人民政府对本宗水权交易进行授权,正是体现了水资源国家所有的行政管理职能和职能延伸的市场化管理要求。

4.以平台鉴证强化履约约束

水权交易既具有实施过程的长效性,也具有相关制度的约束性,还具有相关要素变化的调整性。因此,水权交易既要强化履约责任,形成合同约束,还要根据变化的要素适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就本宗水权交易而言,以中国水权交易所为交易平台,按照交易流程规定,借助交易平台的法定职能、公告权限和技术优势等管理要素,申请水权交易鉴证,通过中国水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制备的“水权交易鉴证书”强化交易双方的履约行为。同时,细化合同责任条款,为变化的环境要素作出应对性协商和适时调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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