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村合作金融与农业经济增长关系的协整检验

苏向辉,杨宏伟,马 瑛,赵和萍,曾德鹏,杨童波

(新疆农业大学,a.科学技术学院;
b.管理学院,乌鲁木齐 830052)

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都将“三农”问题作为国家工作的重心,自2004年以来,中国连续多年将“三农”问题作为中央一号文件予以决策,始终坚持和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经济是金融的肌体,金融是经济的血脉”[1],农业经济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支持。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也指出,要强化对“三农”的信贷资金激励,扩大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再贷款额度,对农户及新型经营主体实施贷款税收优惠政策[2]。

合作金融通常是指个人或企业按照合作经济原则设立的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合作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农信社)是农村合作金融最主要的形式,其在推动农业经济发展中起到了关键作用[3]。以农信社为典型代表,对农村合作金融与农业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准确把握二者之间的内在客观规律,对制定合理的金融战略、助推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近年来,学者们对农村金融与农业经济的研究大致分为2个方面。部分学者基于定性角度,对农村金融体系优化展开了相关分析。目前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管理职能交叉、农村金融效率偏低[4],且没有健全的征信数据平台及配套体系,导致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成本较高,加之农业的高风险属性与金融的逐利性特质存在本质冲突,农村金融发展水平还不高。必须坚持“以农民为中心”的改革思路,不断调整农村金融支农结构[5],建立多层次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让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参与到农业经济增长的福利中[6]。还有一部分学者对特定区域农村金融与农业经济增长的关系展开了实证研究。盛华[7]通过灰色关联分析法分析发现河北省各类农村金融指标均能不同程度促进农业经济增长。王雪秋等[8]采用因子分析测度了吉林省农村金融水平,发现农村金融渗透度和政府支持均能促进吉林省农业经济增长。孟琳等[9]采用回归分析测度了辽宁省农业经济增长状况,发现贷款余额、公共支出均会促进农业经济增长。温红梅等[10]研究发现东部、中部及西部地区农村金融对农业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依次递减。

大部分学者以全国或河北省、吉林省、山东省等部分地区为研究区域,对农村金融与农业经济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还有部分学者采用定性方式阐述了当前农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未来的优化路径,但现有文献成果缺少针对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实证研究。新疆地处偏远,长期以来由于自然、经济等各种因素的交织影响,农村金融对农业经济的支持作用尚未充分体现,农民日益增长的农村金融需求与农村金融现实供给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有必要对新疆农村合作金融与农业经济的关系展开研究。本研究以新疆最典型的农村金融机构农信社为代表,选取新疆1989—2018年30年的面板数据,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探究新疆农村合作金融与农业经济增长之间的相互作用规律,并结合研究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以期为新疆地方政府金融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促进新疆农村合作金融与农业经济融合发展。

1.1 理论分析、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

金融功能理论认为,金融系统支付结算、资源配置以及风险管理的功能可以优化资源配置,进而推动经济增长[11]。各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通过为持股人或社员提供一种或多种金融功能,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服务于个人或组织,进而拉动农业经济增长。

基于以上文献回顾和理论基础,并参考相关研究成果[12],本研究选取1989—2018年的面板数据,采用协整检验、Granger因果检验等方法深入分析新疆农村合作金融与农业经济增长之间的长期作用关系。在指标选取上,用农信社支农贷款余额(ALB)表示农信社的支农状况,用第一产业增加值(AGDP)表示农业经济增长状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可操作性。为消除异方差影响,对变量进行取对数处理,记为logALB和logAGDP。研究数据来源于《新疆统计年鉴》和《中国金融年鉴》。文中数据均采用Eviews10.0软件进行计算。

1.2 研究方法

采用VAR模型探究农村合作金融与农业经济增长的长期作用关系,并利用Granger因果检验探究变量间是否存在经济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利用方差分解进一步分析农业经济增长自身及农村合作金融对农业经济增长所做的贡献。VAR模型是一个可以根据实际经济指标数据探究变量间相互作用关系的动态模型,与传统经济模型不同,它可以将时间序列滞后项的影响纳入模型考虑,该模型公式为[13]:

式中,Yt是n维内生变量,α1,…,αp是n×n维的待估计系数矩阵,β是n×m的待估计系数矩阵,xt是m维外生变量,εt是n维随机误差向量,p是滞后阶数,T是样本量。

2.1 农信社支农贷款余额与第一产业增加值的增长变化趋势

由图1可知,1989—2018年,新疆农信社支农贷款余额与第一产业增加值总体处于长期平稳上升的态势。1989—2012年,农信社支农贷款余额与第一产业增加值均处于缓慢平稳上升的状态,并在2012年达到一个较高的增长水平。2012—2013年,新疆经济增速总体放缓,农村金融政策定下“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注重“转方式、调结构”,发挥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作用,因此农信社支农贷款余额变化幅度不大。2013年以后,金融政策鼓励各地加大涉农信贷投入、扩大农村金融覆盖面,农信社支农贷款余额与第一产业增加值又保持逐年平稳上涨的态势。总体来看,农信社支农贷款余额与第一产业增加值在30年间的变化趋势基本相似,因此,这2个变量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线性关系,且假设农信社支农贷款余额对第一产业增加值有正向的促进作用。

图1 1989—2018年新疆农信社支农贷款余额与第一产业增加值的增长变化趋势

2.2 单位根检验

为避免时间序列虚假回归,利用Eviews 10.0软件对logALB和logAGDP进行单位根检验,确保时间序列的平稳性,设定5%的显著性水平对时间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由表1可知,logALB与logAGDP的ADF统计量均大于临界值,说明序列不平稳。差分后的序列ADF统计量的值均小于临界值,说明差分后的序列平稳,logALB与logAGDP是同阶单整序列,可能存在协整关系。

表1 ADF检验结果

2.3 Johansen协整检验

在利用Johansen协整检验判断变量间的协整关系前,首先根据赤池信息准则和施瓦兹准则确定最优滞后阶数,具体结果见表2。由表2可知,滞后阶数为1时,二者的值同时取最小,说明变量的最优滞后阶数为1。

表2 VAR滞后阶数的确定

Johansen协整检验结果见表3、表4。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迹统计量18.704 4大于临界值15.494 7,拒绝“不存在协整方程”的原假设,接受“存在1个协整方程”的原假设。最大特征值统计量18.129 5大于临界值14.264 6,也认为变量间至少存在1个协整关系。

表3 迹检验结果

表4 最大特征根检验结果

通过Eviews10.0软件运算,最终得到logALB与logAGDP之间的协整方程:

由协整方程可以得出,logAGDP每增长1个单位,logALB就上升0.473 818个单位。协整检验结果与前文的假设相印证,说明农信社支农贷款余额对第一产业增加值有正向的促进作用。

2.4 Granger因果检验

利用Granger因果检验判断二者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由表5可知,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logALB不是logAGDP的格兰杰原因”,接受原假设“logAGDP不是logALB的格兰杰原因”,说明农信社支农贷款余额是第一产业增加值的格兰杰原因,但二者之间是单向的格兰杰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农信社支农贷款余额的增加会促进第一产业增加值的增长,反之,农信社支农贷款余额的减少会抑制第一产业增加值的增长,这也与前文协整关系的检验结果相印证。

表5 Granger因果检验

一般农村金融在推动农业经济发展时,农业经济增长也会对农村金融规模、农村金融产品等产生影响,促进农村金融发展[14],这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相类似,认为通过制度设计金融与经济可以达到良性循环发展[15]。而农信社支农贷款余额与第一产业增加值的Granger检验结果表明,农业经济增长对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反馈作用不明显,二者没有形成良性互动。

2.5 VAR模型的建立

对logALB与logAGDP2个变量建立自向量回归模型,前文已经确定序列的最优滞后阶数为1,因此建立VAR(1)模型。由图2可知,单位根全部落在单位圆内,表明VAR(1)模型稳定。

图2 AR特征多项式逆图

为进一步探究农信社支农贷款余额与第一产业增加值的关系,采用方差分解分析农信社支农贷款余额对第一产业增加值变化的贡献程度,具体结果见表6。

由表6可知,第1期时,logAGDP对自身的贡献率达100%,logALB对logAGDP没有贡献率。在第2期时,logAGDP对自身的贡献率依然高达86.121 96%,这时logALB对logAGDP的贡献率有13.878 04%,说明农信社支农贷款余额对第一产业增加值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时滞性。从第3期开始,logAGDP对自身的贡献率明显减少,而logALB对logAGDP的贡献率逐步上升。在第10期时,logAGDP对自身的贡献率仅有17.935 25%,logALB对logAGDP的贡献率达82.064 75%。总体来看,logALB对logAGDP有持续的促进作用,说明农村合作金融支农力度的增加可以拉动农业经济的增长。

表6 农业经济增长预测误差的方差分解

协整检验结果表明,农村合作金融与农业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的协整关系,方差分解进一步证明了农村合作金融对农业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因此,有必要加大新疆农村合作金融的支农力度。实证结果表明,农业经济增长不是农村合作金融的格兰杰原因,因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定位要由“单一供给型”向“需求追随型”转变。

基于以上结论,本研究提出以下建议: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积极推进期货、期权等信贷产品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普及实施,同时要结合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态势,深入农村地区调研,精准把握新疆广大农民群体的内在需求,根据服务对象和农业生产周期的特点设计精细化的金融产品,不断更新和完善金融衍生工具,有效满足新疆农村弱势信贷人群的金融需求;
新疆各地州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制造新的农业经济增长点,助推新疆农村合作金融与农业经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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