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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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3篇

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1

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进一步完善测评认定工作运行机制,促进我市市场安全达标、规范运行、繁荣发展,按照上级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足市场管理职能,切实履行工商职责,进一步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市场主办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市场安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参与“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市场是指:本市范围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
  在巩固现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一个责任明晰、指标科学、奖惩有据的平安市场创建工作标准和考核体系,使全市平安市场创建覆盖率达95%以上,奋力实现“三个不发生”、“一个建立”的创建目标。力求在全市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内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及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事件,不发生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群死群伤的治安灾害性事故;
建立起覆盖全市的组织机构健全、设施安全完善、主体诚信自律、交易稳定有序、制度科学有效、群众满意放心的“平安市场”。
  进一步明确市场主办方的责任义务。明确市场主办方为市场第一责任人,督促和指导市场主办方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市场内部管理制度,设置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落实市场安全、商品质量、经营秩序、卫生保洁等市场日常事务及管理责任,全力确保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进一步加强市场硬件设施管理。继续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市场具体负责的原则,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大对市场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力度;
继续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今年着重突出农村集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帮助市场争取专项资金,引导、扶持市场升级改造。
  进一步加强市场卫生环境管理。督促指导市场主办方要认真落实卫生管理制度,要设有专职的卫生保洁员,专门负责公共厕所、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管理,做到随时保洁、及时清扫,确保场内清洁卫生;
适时开展市场除“四害”活动,定期进行搬家式清扫,清除蚊蝇孳生地。
  进一步加强市场交易秩序管理。按照标准化管理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抓好市场交易秩序的长效管理。固定摊位和店铺做到证照齐全、亮照亮证经营;
市场服务功能齐全,摊位布局合理,商品划行归市、明码标价,市场内摊位设置整齐、无摊外摊、店外摊。严格杜绝随意乱设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着力为消费者构造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
  进一步加强市场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市场主办方对市场设施升级改造到位,确保市场设施安全;
督促主办单位按照治安、消防、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不发生纵火、爆炸、盗窃安全事故;
及时调解处理买卖纠纷,确保市场内不发生凶杀、抢劫、制假售假、欺诈事件。
  进一步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指导督促市场主办方和市场内食品经营者履行好各自的食品安全法定职责,履行好入场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登记制度。配合农业部门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严格把好商品准入关,确保市场内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进一步加强市场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按照“六查六看”要求,抓好场内食品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指导食品经营户守法经营、文明服务,营造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氛围。严防过期霉变食品流入市场,以猪肉、乳制品等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平安市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科。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处理平安创建工作日常事务,全面掌握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各分局有效开展“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及时传达创建工作要求,上报工作情况,组织对创建活动进行检查及考核评比。
  广泛宣传发动。各分局要结合创建活动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意义,争取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在全社会营造“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中去。
  落实创建措施。各分局要紧紧围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目标要求,针对每一个市场的具体情况,拿出各市场创建工作的方案或措施,科学制定“平安市场”创建的具体标准,要根据不同条件,确定不同目标,使“平安市场”创建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标可达。
  加强工作协调。“平安市场”创建工作任务重、时间长、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分局要在“平安市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在立足自身职能、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建立起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平安市场”创建活动有序推进。要加强信息沟通,查找薄弱环节,研究落实创建工作措施,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工作考核。为有效推进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开展,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我局制定“平安市场”创建活动考核细则,对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分局予以表扬奖励。对组织不力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各分局应加强信息沟通,严格情况报送,及时掌握创建工作动态,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每半年向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平安创建工作总结。

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2

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行业平安创建的通知》精神,为打造“平安企业”,促进经济建设,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创建指导思想

平安企业创建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的奋斗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平安企业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落实各企业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职责,有效拓展平安企业创建的深度和广度,使维护平安的意识在企业深深扎根,使平安创建的措施落实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努力促进全县的社会稳定。

二、创建范围

平安企业创建的范围是:全县规模以上企业

三、创建目标

平安企业创建的目标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年度综治工作总体目标,在着力提升创建整体水平的同时,通过扎实推进,使所有规模以上企业达到平安企业创建标准和要求,形成全县企业平安创建意识明显增强、各项工作举措明显强化、企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长效工作机制明显完善的良好态势。

四、创建标准

(一)政治大局持续稳定。1、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能力明显提高,对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防范严密、打击及时,不出现重大政治事件。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健全,落实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责任制,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能采取得力的防控措施迅速妥善处理。

3、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建立主要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排忧解难,及时化解各种矛盾。

(二)社会治安秩序良好。1、加强综合治理,单位全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发生。

2、一般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及职工犯罪率均在0.2%以下。

3、群众对本单位治安满意率达90%以上。

4、重点要害部位(财务室、微机室、档案室、仓库等)落实三铁一柜一报警设备。

5、厂区及家属院有专人值班巡逻,停车场、自行车棚有专人看管。6、各种治安防范措施得力,无打架斗殴、偷盗抢劫、赌博、涉毒、涉毒等违法犯罪现象。7、无家庭暴力、无虐待老人现象。

(三)营造安全文明社会环境。

1、环境优美,达到地上绿化、路面硬化、室内外净化、夜晚亮化,无脏、乱、差现象。

2、诚信经营,文明经营,产品货真价实,无价格欺诈现象和假冒伪劣产品。

3、消防、安全生产标志、警示等标志齐全,清晰美观,设置到位。

4、消防、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管理措施得力,有重大火灾和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预案。

5、消防、安全生产设施完备,各种奖惩制度齐全,无火灾隐患,无安全隐患,消防通道畅通。6、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责任到人,不留死角。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年10月15日~10月31日)。召开全县规模企业开展“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置“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标准和方法措施,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企业中形成“争做平安使者,创建平安”的浓厚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年11月1日~11月31日)。各企业要按照合综治委[20**]1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行业平安创建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查找不足,分析原因,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杜绝创建盲点。

3、总结推广阶段(20**年12月1日~11月15日)。及时总结推广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平安企业”先进典型,并利用广播、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努力在本行业形成“学先进、保平安、促发展”的良好风气。

4、检查验收阶段(20**年12月16日~12月31日)。成立由县综治委、经信委、公安消防、工商、工会、安监等部门组成的考核组,根据考核标准,深入企业对照检查验收。

六、方法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经信委决定成立“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企业要成立专门机构,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督查力度。创建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各企业检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指导整个“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健康发展,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3、落实创建责任制。各企业要切实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细化目标任务,建立责任体系,强化制度建设,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开展。创建结束后,创建考核组要对各单位创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要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实行“黄牌警告”。对造成重大事件、引起不良后果的,要实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篇3

“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开展,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卫生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宣传部、公安厅、民政厅、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西省20XX年的通知》,在总结20XX年我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全面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通过采取相应措施,使医疗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院及周边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内部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调处机制逐步完善,并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与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实施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综合推进,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增进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安全、稳定的内、外环境。
  二、活动范围及目标
  全市各级各类医院,重点是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到20XX年,全市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达到平安医院建设目标:即创建工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医院安全管理、医疗服务质量、医患关系与医疗纠纷处理、加分项目、减分项目和一票否决项目等八个部分达标。
  三、活动内容
  切实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以医患双方满意为目标,把改善医患关系、提供满意医疗服务贯穿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始终。各医疗机构遵守医疗服务管理法律法规,定期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
各医疗机构按规定建立健全对优抚对象、困难群体的医疗优惠减免制度,并抓好落实;
各医疗机构医疗安全措施完善,执行严格,安全用药有措施、有落实;
各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严格,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常规执行严格,医院感染控制和血液管理严格;
各医疗机构有医疗质量管理机构和考核机制;
各医疗机构医疗事故处理工作的质量高,程序规范,要结合开展医院评审工作和医院管理年活动,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医患纠纷。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的院务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行院务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加强医疗价格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现象;
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建立健全化解医患矛盾和预防、排查、调解医疗纠纷的工作机制,医患纠纷解决及时。卫生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定期征求患者对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意见,患者的综合满意度提高;

厂设立医疗事故争议处置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患者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投诉处理程序完善、规范,投诉处理妥善、及时。
  加强医院安全管理。卫生部门将创建工作列为加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指导创建工作,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完善,信访问题处理妥当;
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履行医疗服务活动监管职责;
各级医院将创建工作列入整体工作目标,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有创建工作方案,人员落实,分工明确,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各级医院内部治安保卫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内部治安保卫机构和保安队伍健全,防盗窃、防扒窃、防诈骗、防火灾、防破坏等各种安全防范设施完善,各种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和消除;
各级医院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岗位职责和技术操作规程完善;
消防疏散出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报警系统、安全标志和应急照明齐全、灵敏有效,符合规范要求,无火灾隐患;
各级医院制订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对重点安全岗位工作人员定期培训;

各级医院对患者在院期间的安全管理有措施、有落实,防止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对患者造成伤害,保护患者在就诊期间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
各级医院有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完善,信息报告与反馈程序执行严格;
各级医院对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有措施、有落实;
各级医院医疗急救车通道畅通,医院内人车分流,主出、入口无堵塞现象;
各级医院有防范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活动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创建活动纳入地方整体工作目标、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
地方党政主管领导担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参加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创建工作,深入医疗机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类指导,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建立健全由综治部门牵头,卫生行政部门为主,公安、民政、工商、宣传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创建工作机构,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并对辖区内创建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和定期考核;
创建工作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研究制订开展创建活动检查考核和表彰奖励办法。
  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工作的合力,共同推动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地要有创建工作方案,有协调工作机制,各部门职能明确,责任落实,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工作简报。领导小组成员对创建工作熟悉,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创建办工作人员目标、任务明确,具体内容熟悉。公安机关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打击侵害医护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医院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医院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强化对医院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旅馆、招待所的管理,各种治安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消除。协助医院建立医警协作机制。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建立对弃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救助制度;
对弃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有效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落实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政策;
协助联系被遗弃患者家属的工作。工商部门依法清理和查处违法医疗广告。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积极宣传创建活动,制订以创建工作为主题的宣传计划和方案,对医疗纠纷的报道客观、真实,舆论导向正确;
建立创建“平安医院”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
  加强宣传教育。要高度重视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开展形势教育,提高对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今年“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方法和部门、单位职责要求以及个人的责任,提高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制意识、防范意识,增强参与“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注意宣传本部门、本单位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好的典型、好的事迹,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医院”创建的良好氛围。
  严格督查考核。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市各有关部门对县(区)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采用上级创建工作机构考核下级创建工作机构,逐级考核的方式,对各级创建工作机构进行考核督查,对达标单位授予“平安医院”标牌,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方案精神和平安医院考评细则,组织对各县区创评工作进行考评,对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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