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八版),教学大纲(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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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八版),教学大纲(2022年)

 

 民法 教学大纲

  章 节 学 时 学习目标 教学方法 第一章 民法及其基本原则

 5 5

 通过学习本章,你应该能够:

 1.掌握民法的性质和调整对象; 2.了解民法的结构,掌握民法体系的要点; 3.掌握民法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方法; 4.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在实践中的适用方法。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分组讨论教学法 参与式教学法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3 3

 通过学习本章,你应该能够:

 1.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2.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3.了解民事法律事实及其意义。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法 分组讨论教学法 诊所式教学法 第三章 民事主体 3 3

 通过学习本章,你应该能够:

 1.掌握民事主体的概念、特征和类型; 2.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掌握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3.了解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的内容; 4.了解法人的概念及成立要件,了解我国法人的类型; 5.了解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及主体地位。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法 分组讨论教学法 诊所式教学法 第四章 物 5 5

 通过学习本章,你应该能够:

 1.掌握民法上物的概念及特征; 2.掌握民法上物的类型。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法 分组讨论教学法 诊所式教学法 第五章 民事法律和代理行为 5 5

 通过学习本章,你应该能够:

 1.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成立要件和有效条件;

 2.分清无效的民事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3.掌握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了解无权代理的类型及法律后果。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法 分组讨论教学法 诊所式教学法 第六章 民事责任、诉2 2

 通过学习本章,你应该能够:

 1.掌握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则;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讼时效和期限 2.掌握什么是诉讼时效,以及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3.了解诉讼时效届满后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4.掌握什么是期限,以及它在民法上有什么意义。

 模拟式教学法 分组讨论教学法 诊所式教学法 第七章 物权概述

 4 4

 通过学习本章,你应该能够:

 1.掌握物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2.掌握物权分类的法律意义。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法 分组讨论教学法 第八章 所有权 4 4

 通过学习本章,你应该能够:

 1.掌握所有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2.了解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法;

 3.掌握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及两者的区别;

 4.理解和掌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法 分组讨论教学法 诊所式教学法

 第九章 用益物权 3 3

 通过学习本章,你应该能够:

 1.掌握用益物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2.明确各种具体的用益物权的特点和行使的法律要求。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法 分组讨论教学法 诊所式教学法

 第十章 担保物权

 4 4

 通过学习本章,你应该能够:

 1.掌握抵押物的范围、抵押合同的效力;

 2.掌握质押权和质押合同的效力;

 3.掌握留置权的特征、适用范围。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参与式教学法 第十一章 债法总则

 5 5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掌握债权及其特征;

 2.掌握债法的概念及债法在民法中的地位。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法 分组讨论教学法 诊所式教学法 第十二章 合同及其流转 5 5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掌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掌握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概念,以及有名合同的种类;

 3.掌握合同的订立规则;

 4.掌握合同生效的规则和合同效力状况;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参与式教学法

 5.掌握合同履行的规则;

 6.掌握合同消灭的事由。

 第十三章 合同责任 4 4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掌握合同责任的概念;

 2.了解合同责任的种类;

 3.掌握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调整范围;

 4.掌握合同责任方式和承担方法。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法 分组讨论教学法 诊所式教学法 第十四章 人格权概述

 4 4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掌握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2.掌握人格权法律关系的要素;

 3.掌握人格权的权能。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参与式教学法 第十五章 一般人格权 2 2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掌握一般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2.了解一般人格权的内容; 3.了解一般人格权的功能。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法 分组讨论教学法 诊所式教学法

 第十六章 具体人格权 5 5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掌握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内容和保护方法;

 2.掌握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声音权的内容和保护方法;

 3.掌握名誉权、信用权、荣誉权的内容和保护方法;

 4.掌握人身自由权、隐私权、性自主权的内容和保护方法;

 5.掌握个人信息权的内容和保护方法。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法 分组讨论教学法 诊所式教学法

 第十七章 一般规定

 3 3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掌握婚姻家庭法的调整范围和亲属法实质;

 2.掌握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3.掌握亲属的概念和种类。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法 参与式教学法 第十八章 结婚 4 4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掌握结婚的条件;

 2.掌握婚姻关系无效和可撤销。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法 分组讨论教学法 诊所式教学法

 第十九章 家庭关系 4 4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掌握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2.掌握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模拟式教学法 分组讨论教学法 诊所式教学法

 第二十章 离婚

 5 5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掌握离婚的形式; 2.掌握离婚的程序和条件;

 3.掌握离婚的法律后果。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参与式教学法 第二十一章 收养 4 4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掌握收养关系的成立;

 2.掌握收养的效力;

 3.掌握收养关系的解除。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参与式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法 第二十二章继承与继承权

 5 5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掌握继承权及其法律特征;

 2.掌握我国 《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的遗产范围;

 3.掌握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法 参与式教学法 第二十三章 法定继承 4 4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掌握法定继承的含义及特征;

 2.掌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3.掌握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法 分组讨论教学法 诊所式教学法

 第二十四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5 5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掌握遗嘱的有效要件;

 2.掌握遗赠的两种形式;

 3.了解遗嘱继承与遗赠的区别; 4.了解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特征。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法 分组讨论教学法 诊所式教学法

 第二十五章 遗产的处理 4 4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掌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其法律意义;

 2.掌握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

 3.掌握遗产分割;

 4.掌握被继承人的债务的清偿。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参与式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法

 第二十六章 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

 5 5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掌握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2.掌握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调整功能; 3.掌握侵权行为责任的归责原则。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法 第二十七章 损害赔偿 4 4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掌握侵权损害赔偿规则及其适用;

 2.掌握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范围;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法 分组讨论教学法

 3.掌握其他侵权民事责任的适用方法。

  诊所式教学法

 第二十八章 特殊侵权责任类型 5 5

 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

 1.掌握责任主体的特殊侵权责任;

 2.掌握其他特殊侵权责任。

 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法 分组讨论教学法 诊所式教学法

 备 注 【 模拟式 教学法】

 模拟式教学是将具体的案例讨论与角色模拟相结合, 理论知识贯穿到案例里,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 让学生通过模拟、自己学习和思考, 老师指导, 在实践中学习, 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案例模拟中不断的提高。这是一种较新的实践教学形式, 主要是引起学生的兴趣, 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能够更好的加深学生对相关知识的理解。

 案例模拟式教学很重要的是案例的选择, 无论是真实的案例还是虚拟的案例, 均可以作为模拟教学的手段, 老师对于真实的案例应进行一定的修改, 使课堂内容能够融入案例中, 以达到学生对知识的全面掌握, 同时还要考虑到案例背后是否具有更深层次的意义, 以及带来的社会影响, 让学生自己思考对现有制度的利弊和完善的看法。在案例模拟的过程中可以引入辩论式方法, 通过提问——分析——辩论的过程, 有机的联系了各教学环节。学生在案例模拟中, 表达能力、思维创新能力和口才也得到了很强的锻炼。

 在具体案例模拟后, 教师要对学生模拟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讲解, 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引导学生抓住案件的争议的核心问题, 针对不同的难题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 以此培养学生全方位思考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法】

 在所有国内法中, 民法几乎是与学生的日常生活最为贴近的部门法, 很多民事案例都是发生于学生身边的事情。因此, 适当利用案例教学法往往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则是以教师、学生双向互动为前提的教学。教师所选取的民法教学案例所涉及的一般都是可能发生在学生生活周围的事例, 具有可信的事实背景和逼真的场景。对学生而言, 通过分析案例学习内化于该案例中的民法知识更易激发主动性。同时, 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主的教学, 每个学生都有权利和义务在课前就相关的教学案例广泛搜集资料并积极思考, 在课上积极参与谈论、提出问题、解答问题, 而不能像在传统的演讲式教学中那样被动地等待结论。另外, 在案例教学法下, 学生剖析案例的进程和方向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学生可以通过事先的大量查阅资料、进行积极的创造性思维活动对案例的剖析

 问题提出几套解决方案, 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讨论的进行方向, 这将增强学生的成就感、激发学习的热情、促进自主学习, 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分组讨论教学法】

 本教学法是以讨论小组为单位,对某一民法问题展开分析、研讨、辩论、总结,并以课堂讨论、分组辩论、互相提问或主动发言等形式在课堂上阐明自己的观点, 通过教师引导最终得出结论的教学方法,从而使学生获取知识、培养法律思维、磨炼表达和应变能力。

 教师首先为各小组确定讨论目标,学生根据题目查找并阅读课外资料, 教师也可以对学生指定阅读书目。学生在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以后, 拟定各自的讨论提纲, 教师也可以根据资料限定讨论的范围。

 教师在课前引导学生有目的地查找、阅读相关书籍、资料, 为课堂中的研讨、辩论做好充分的准备。要求学生在课前对教学内容进行初步了解和掌握, 在此基础上围绕着教师提出的实质性问题进行回答、研讨, 并随之不断提出一些实践性或假设性的问题, 综合各方面知识深入思考。同时学生提出实质性问题, 要求教师答辩和分析, 在此期间学生根据教师的观点不断提出实践性或假设性的问题, 然后在教师的答疑解惑中得到启发和知识。

 教师最后做出总结,对教学内容的进一步整理和思考。教师既可以亲自总结、归纳, 也可以要求学生以作业的形式做出书面总结, 然后根据反馈意见或者学生总结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指导性的分析、论证。

 讨论式教学法可以尽可能地挖掘学生的潜能, 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并可以将法律基本知识的传授与法律思维的培养、表达能力的提高有机融合, 如果运用得当, 可以起到非常好的教学效果。

 【 参与式教学 法】

 传统教学沿袭着教师讲学生听的惯例, 教师是主角而学生只能被动地聆听和接受。教学是教与学的双向活动, 只有教师与学生的积极性都能调动起来, 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不能只让教师唱独角戏, 必须以学生为主体, 使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 使他们能够独立思考, 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挖掘其学习的潜能和兴趣。比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 让个别学生根据自己感兴趣的章节备课, 然后独立上台讲课, 或者与教师配合同台授课, 同时必须接受其他同学的提问, 最后由教师点评并补充讲解。这种授课方式不仅锻炼了学生的表现能力, 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 而且还使学生体验了角色的转换, 营造了良好的课堂氛围。另外还可以选取学生感兴趣的并

 贴近社会现实的具有可研究性的话题, 由学生课前收集资料提前做好准备, 课堂上由学生发表演讲或者展开辩论, 让学生得到展现自己风采的机会。

 【 诊所式教学 法 】

 诊所式教学法和模拟式教学法类似, 它借鉴了医学院通过临床实习培养医生的做法, 由学生担任法律“诊所”的“准律师”, 在教师的指导下参与真实的或虚拟的法律案件, 既可以是提供法律咨询, 也可以是实际办案, 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逐步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

 诊所式教学法以实际案件为背景, 让学生亲自去体验和参与案件的处理过程, 从而提高其在证据分析、语言组织、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其次, 诊所式教学中, 学生处于主导地位, 这样可以有效地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学生会以更主动、更积极的态度参与其中。再次, 因为诊所式教学面对的是实际问题, 操作对象也是实际案例,学生具体直观地掌握相关知识在社会实践中的操作,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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