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交通运输行业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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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区交通运输行业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钦南区交通运输行业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钦南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总体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钦南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交通行业的特点和我局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决策部署,以建立健全全区河流管理机制,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维护河道健康和水质安全构筑生态屏障,强化河流管理责任加快实现河岸整洁、河道畅通、水质优良、岸线优美的目标,为建设秀美钦南提供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理码头岸线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维护码头岸线生态功能。

 (二)坚持依法管理,完善航道管理保护,统筹相关部门执法力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水运交通建设项目和水上水上施工活动的审批,规范河道的开发利用行为。

 (三)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创新符合我区实际的管理模式,利用科学的管理方式、先进的管理手段,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创建水生态文明的美丽钦南。

 三、工作任务 (一)积极倡导公路和水运交通建设项目“绿色设计”、 “生态优先”理念。在项目开工的前期工作中要认真调查、了解项目周边区域环境背景、生态环境现状、污染物排放状况和环境质量现状,确定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认真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二)加强对交通建设项目弃土的管理。在前期设计中,要对弃(取)土场进行专项规划设计。弃土场应远离河道、湖泊;在施工中要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尽量使用箱式货车或遮盖运输,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到规定的弃土场,不得向河流、水库和弃土场以外的地点倾倒。在工程竣工后,要求对取土场和弃土场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工程建设项目应设立专门弃土场,都为弃土墙做好“护角”或者档墙,避免弃土流失,项目完工后对弃土进行绿化 (三)抓好道路绿化。坚持道路开到哪里,绿化就做到哪里的理念,在边坡治理方面,对土边坡采取“TBS”植草(铁丝网固定,植上草籽)等防护措施,对岩石边坡,采取“铆喷”固化等防护措施,防失稳;在项目预算中列支专项的绿化费用,合理规划、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达到路美、景美、环境更美 (四)加强公路水路执法监督力度。执法部门要对区内内河主要流域进行全面排查,对采砂企业和采砂船进行重点检查。建立和完善污染治理专项台帐,强化整改监督,保持对内河水上运输污染防治的高压态势。

 四、保障措施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推行河长制工作,成立钦南区交通运输局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兴扬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兴合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庞向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黄琼斌

 局办公室主任 胡礼剑

 局综合股股长

 梁伟进

 局建设办主任 谢小宁

 局会计 龙欢能

  区县乡公路管理所所长 李晓波

  区航运管理所副所长(负责全面工作)

 杨建雄

  钦南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苏宇春

 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李杏军

 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办公室主任由胡礼剑兼任,人员由综合股、区航运管理所等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交通行业推行河长制工作。

 五、强化督查考核 实施河长制是全面树立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区交通行业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妥善予以解决。办公室要加强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

 六、做好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向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参与河道管理与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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