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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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3篇

第一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桂财综[2015]33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6.22

【实施日期】2015.06.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财综[2015]33号)

各市、县财政局、民政局、工商局,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3〕96号)、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桂政办发〔2014〕3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精神,加快推进我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并加大力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中央和自治区一系列文件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区直各单位、各市县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大力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主动适应改革和发展的新常态、新要求,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和政府履职方式,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凡属于政府应向社会提供的事务性公共服务事项及政府履职所需的服务事项,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摆在发展改革的重要位置,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效推进和顺利实施。

二、明确并落实工作目标任务

区直各单位、各市县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实施意见》确定的 “一年探索试点、两年提升扩面、三年全面推广”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步骤,着力抓好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扩面”工作任务的落实,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覆盖面。原则上,纳入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具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条件的公共服务项目,要尽量按要求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2015年各市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覆盖面要达到本级政府有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事项的一级部门预算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条件较好的设区市及县(市)要重点推进,覆盖比例进一步提高,并重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公共体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社区事务、社工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基本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三农服务、环卫保洁服务、公共设施管护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2016年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全覆盖。

三、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一)购买内容。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

第二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资源综合利用

【发文字号】桂财规[2018]2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8.01.31

【实施日期】2018.01.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桂财规〔2018〕2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物价局、市政(市容)局、城管局(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建立适用于全区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和加强全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税〔2016〕116号)的有关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广西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实施办法

2.广西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31日

附件1

广西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建立市政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促进市政公共资源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收缴、预算、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市政公共资源,是指政府为了满足城市公共需要,在城市的建成区和规划区内,投资建设或者依法行使所有者权益的市政设施、公共场地(所)、公共空间以及相关的无形资产、公共服务等。

第四条 政府可以充分提供,能够保障公众普遍公平使用的市政公共资源应当免费使用。

资源相对稀缺、不能充分提供的,或者主要由部分社会公众使用的市政公共资源可以实行有偿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积极提供优质市政公共资源;

(二)坚持合理开发利用,提高市政公共资源使用效率;

(三)坚持合理平衡负担,兼顾经营者和社会公众利益;

(四)坚持共享发展成果,规范市政公共资源收益管理。

第六条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管理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分别确定本市城区和本县(市)内实行有偿使用的市政公共资源项目。利用市政公共资源从事面向公众的经营活动并收取费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评估,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相关方面专家的意见。

第八条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作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上缴财政。

第二章 有偿使用收入

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是指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出让或者以其他有偿方式(出租、出借等)转让市政公共资源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及其相关权益,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收入:

(一)城市公共场地、场所等有偿使用收入;

(二)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等有偿使用收入;

(三)政府投资的城市地下人防设施等地下公共空间有偿使用收入;

(四)市政公共设施、空间、地名等冠名权有偿使用收入;

(五)公园绿地等城市绿地内配套服务设施(含临时设置)及场地有偿使用收入;

(六)城市公共空间广告设置权等有偿使用收入。

第十条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主要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对市政公共资源实行有偿使用。

对不具备采用公平竞争方式实行有偿使用的市政公共资源,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受让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受让方”)收取费用。

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投资运营的市政公共资源,其有偿使用收入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确定。

第十一条 市政公共资源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市政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在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市政公共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市政公共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法定规划,受让方不得擅自改变市政公共资源的基本功能和主要用途。

第十四条 受让方利用市政公共资源从事经营活动并向使用人收取费用的,应当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平衡,当经营性和公益性出现冲突时,优先维护公共利益。

市政公共资源管理部门要合理确定收益取得方式,价格和收费标准的确定方法以及调整程序,并作为出让条件,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受让方。

受让方必须遵守《

第三篇: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 教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运用地图,了解广西的地理位置、水系特征和地形特点。
  (二)结合地图指出南宁、柳州、桂林、北海、阳朔等城市地理位置,并清楚各城市的主要职能。
  (三)通过观看各种图片或录像,了解"喀斯特"地形特点,并搜集和阅读有关资料了解其成因。
  (四)了解广西丰富的旅游资源。
  (五)通过对如何开发桂林旅游资源的讨论,培养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创造性思维。
  (六)通过对旅游线路的设计,培养学生综合思维和灵活运用地图的能力。
  教材分析
  本节主要讲述了广西的自然地理环境,广西主要城市及特征,独特的"喀斯特"地形。
  虽然广西的地理位置教材中少有提及,但教师授时要把这部分内容加入,因为对地理位置的了解是认识一个省区的基础。在介绍其一"主要城市"时主要提及了省会南宁和本省最大的工业基地和铁路枢纽--柳州。教材把城市桂林放在教材阅读内容中来进行介绍。教师在教学时还可补充一些城市如北海_梧州等。介绍城市北海作为沿海开放城市可表明广西其沿海省区特征;
介绍西江航运要冲梧州可表明广西发达水系特征;

  介绍旅游城市桂林,可阐述广西丰富的旅游资源。
  在讲"桂林山水"时是围绕其独特的"喀斯特"地形景观为主要特征,通过"漫话"喀斯特一地形"和"桂林山水"这两篇阅读材料来介绍的。这两篇"阅读"是紧密相关的,教师可作为一个整体来讲述。"喀斯特"地形的成因是本节的难点,牵涉诸如内力、外力作用表现形式的一些知识。教师在讲解这一内容时,考虑到学生的知识结构,讲解不必过于繁杂。
  教学建议
  新导人:
  方案①:用多媒体展示桂林的象鼻山、七星岩等著名风景点图片。提问:你们知道它们在我国的哪个省或自治区吗?
  方案②:配乐诗朗诵:"云中的神啊,雾中的仙,神姿仙态桂林的山!情一样的深啊,
  梦一样的美,如情似梦漓江的水。"(贺敬之。)同时用多媒体展示桂林"山清、水秀、石美、洞奇"的岩溶地貌,进入广西的地理教学。
  方案③:我们已知道广东主要河流珠江由东江、西江、北江汇成,从广东沿西江而上就到了我国哪个省或自治区?
  讲述广西"自然环境"时,可参考以下步骤:
  .用多媒体投影出"中国政区"图,要求学生运用地图回答下列问题:
  (I)在图上指出广西省地理位置。
  (2)广西与我国哪几个省相邻?临什么海洋?与哪个国家领土接壤?
  2.用多媒体投影出"广西地形"图(或出示"广西地形"挂图),要求学生运用地图回答下列问题:
  (1)广西区内水网密布,指出本区最大的河流是什么?(西江)
  (2)在《地图册》上指出秦代开凿的灵渠的位置,说出其沟通哪两条河(湘江、漓江)
  教师可补充灵渠的概况:灵渠又名湘桂运河。位于广西兴安县境。灵渠分南渠和北渠,全长34千米。整个工程由锋嘴、分水坝、南渠、北渠、秦堤、泄水坝和陡门组成。此工程。将河水分成三七开,有"三分漓水七分湘"之说。灵渠把漓江和湘江二水相通,即是把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相通。
  3、复习广东的气候特点,结合地图找出广西的纬度位置和海陆位置,请一个学生说说广西的气候特点,其他同学讨论,补充。(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
  讲述广西的"主要城市"时,要结合本区主要铁路干线,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要求学生在《地图册》上找出:南宁、柳州、北海。桂林、梧州、阳朔等城市。
  2。出示"广西政区"挂图,教师分别指出上述五个城市的位置,同时,展示反映各城市特征风貌的图片、资料。
  南宁--广西省会。
  柳州--广西最大工业基地和铁路枢纽。
  北海--位于广西南端,我国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之一。
  梧州--广西东部重要城市,西江航运要冲。
  桂林--广西东北部著名旅游城市,山水秀美,有"桂林山水甲天下"之说
  阳朔--桂林南部旅游小城,有"阳朔山水甲桂林"之美誉。
  3.讲述"喀斯特地形"时,可参考如下步骤:①让学生自学阅读材料"桂林山水"。②
  用多媒体播放桂林秀美山水、亭亭玉立的峰林、幽深奇幻的洞穴、石柱、石笋、石钟乳、石花等独特的"喀斯特"地形景观图片。③请学生朗读"漫话"喀斯特"地形"的阅读材料。④解释其成因。⑤组织学生分组讨论:桂林作为旅游城市,你认为应如何合理开发建设。
  后活动:
  .组织观看《桂林山水》录像片。
  2.暑假期间,班上组织一次"游桂林"活动。
  3.假设你是一位桂林市民,写信给市长阐述你对桂林城市建设开发的合理化建议。
  附板书:
  一、自然环境
  .地理位置
  2.地形特点
  3.发达水系
  二、主要城市
  .南宁--省会
  2.柳州--最大工业基地和铁路枢纽
  3.桂林--著名旅游城市
  4.北海--对外开放的沿海城市
  .梧州--广西东部重要城市,西江航运要冲
  三、喀斯特地形
  .成因
  2.分布
  3.桂林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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