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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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5篇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篇1

周口职高(周口十中)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领导小组及报告人

(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景强

副组长:刘立新 彭国安 李文强

组 员:窦娟、各班班主任

(二)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报告人

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由各班主任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二、疫情及事件报告要求

(一)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二)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三)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四)报告流程

一旦疫情发生,疫情报告人应严格遵守报告流程进行疫情报告。

班主任→分管校领导→校领导→疫情报告人→辖区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个案或聚集性疫情应分别在2、24、24小时内上报相关信息。在同一班级或宿舍(≥3例/周)出现同一系统的相似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
呕吐、腹痛、腹泻;
等等)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 24小时内上报。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由疫情报告人应于 2小时内上报。

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发病人数、发病时间、班级分布、主要症状、重症或死亡情况等。

周口市职业高级中学

周口市第十初级中学

2020.2.16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篇2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主管卫生工作的赵斌正老师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校长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教育局和疾控部门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班务日志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关帝小学

2020.2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篇3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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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学生、教职工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二、成立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小组,指定校医/保健老师(专职或兼职教师)担任学校疫情报告人,各班级班主任为成员,开展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三、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本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医疗单位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区教育局与卫生局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园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四、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痘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各班级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痘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医院(卫生院)防保科报告,同时,向区教育局报告。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篇4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在学校内暴发流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由史明超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尹洪涛、徐立伟为副组长,由校医王建梅、各科室主任和各班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报告员冀守献。

二、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①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

②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班级,落到教师;

③制定本校晨午检制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专人负责联系制度、24小时电话畅通制度),并检查督促本校各年级落实情况。

④开展对本校师生的卫生宣传教育

⑤建立每日学生缺课登记制度,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

⑥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对有传染性疾病症状的学生,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传染性疾病课程疑似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

三、防治措施

1、按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校长作为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2、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学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检査措施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3、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专兼职教师做好每天晨检工作,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广泛宣传,普及卫生知识。学校课程及卫生知识,通过各种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并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保证每周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防范。教室、会议室、图书室、实验室、阅览室、电脑房等

人群较集中的公共场所,落实好以下防范措施

①保持室内通风换气。

②课间要求师生到室外活动。

③学校应按规定定期消毒。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一旦在校内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在日常防控的基础上,采取以控制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及时发现输入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严防疫情传播。

①发现病例要接受隔离,及时送到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并第一时间通知到家长配合疗。

②开展对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及集中医

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原则上就地观察),对居家医学观察者建立每日追踪联系。班主任、校卫生室人员负责对医学观察期间的密切接触者实行每日健康状况随访,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向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教育局报告。

③校卫生室人员加强对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病人监测,严格医务人员的防护和控制校内感染工作;班主任、任课教师加强对因病缺课人员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可疑病例

④对病例所在的教室等生活用品行消毒,控制疫情发展

⑤及时公布疫情和防控信息,避免恐惧心理,稳定师生员工的情绪

(6)对出现病例的班级,实施停课14天(或14天以上)的措施。停课期间,各教学部必须加强对停课学生的管理,避免其在校内、校外相互接触和聚集。

⑦复课后,班主任、校卫生室人员继续对复课学生实行每日健康状况随访及报告至少持续14天。

⑧校园实施相对封闭管理,严格审批人员进出,原则上杜绝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原则上一律不得离校。

⑨停止举办各种跨班级的大型师生集会、会议等活动。

⑩如疫情传播风险较大,向县教育局报请,采取临时停课措施。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篇5

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学校产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学校各部门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 2、指定卫生室(雷文群老师)为我校传染病报告人; 3、各班班主任(老师发现有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上报学校; 4、建立疫情管理工作档案,配备传染病登记本,疫情电话记录本,详细记录传染病发生、处理情况和疫情报告情况;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1、教导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班因病缺课学生情况。

2、在学校中发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肺炭疽的病人、
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1例及以上,应立即通知校医确认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立即通知校医确认后,于6小时内报告,应按卫生部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报上级部门和疾控中心。
4、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在校疫情报告人员报告,疫情报告人员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5、报告顺序:学生→班主任→校卫生室或卫生工作人员→校领导→镇教育指导站→疾控中心。
6、及时做好病人周边同学的预防保健及消毒隔离工作。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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