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煤矿整改方案建议

 贵州加益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 关于《仁怀市安康煤矿“一通三防”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查出隐患及问题整改方案》存在不足的建议

 该“整改方案“未经矿方领导按规执行会审、签字、加盖公章,确定为向集团公司上报的“整改方案”草稿。且该矿 2017 年 8 月 4 日就开展了“隐患排查”到 8 月 8 日收到该“方案”初稿,我部门“审查意见”定格为:初步建议。其建议如下:

 一、《仁怀市安康煤矿“一通三防”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查出隐患及问题整改方案》及封面应更名为“《仁怀市安康煤矿有限公司“一通三防”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方案》; 二、对于现“方案”中所及隐患或问题中:第 4 条、第 14 条、第 15 条、第 16条是否属于“一通三防”隐患,应再三确认。

 三、对于现“方案”中所及隐患或问题中:第 2 条“11203 运输巷瓦斯探头吊挂不符合规定”,据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现掌握的情况:该运输巷已密闭,是否存在已启封,恢复了 11203 运输巷。且用名不规范“探头”应为“甲烷传感器”或“CO 传感器”。

 四、该“整改方案”存在无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和如下缺陷:

 1、需整改监测监控、传感器期间属于矿井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段,在矿井监控系统不能正运行时应采取的措施。

 2、矿井需对通风设施(如风门、调节风窗)进行整改(维护),属于通风系统不正常时段,应采取对应的安全措施。

 3、需把风筒更换为∮600,更换期间是否执行有计划停风措施。

 4、未明确整改期间每班带班矿领导、现场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及入井参与整改的施工人员人数和班次。

 5、未明确隐患整改验收责任人员和具体的质量标准,如能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质量标准化”规定的标准达到整改要求,如果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参与本次整改验收时,将严格对照规定及标准验收。

 6、“整改安全技术措施”中第 8 条:“若主扇长时间停电、停风、启动主扇和局扇时必须严格按照《开发煤矿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请问:贵州加益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仁怀市安康煤矿有限公司为什么要去执行“ 开发煤矿 矿”的措施。

 7、加益集团生产技术部所掌握的仁怀市安康煤矿有限公司情况是:井上、下均处于复工复产整改期间,该“整改方案”之“整改安全技术措施”第 12 条多次提及“作业”,应查明确认是在整改或是“作业”。

 8、“仁怀市安康煤矿隐患整改台账”中:

 (1)隐患是:“二水平联巷一道风门关不严,需拉底”。整改措施是:“所有接线盒按规定设置接地线”,请问:

 这条整改措施符合整改该条隐患吗? (2)邹成刚作为“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整改责任人,邹成刚具备相应的资格与否。

  贵州加益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部

  二○一七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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