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速经济增长的历史变迁及根源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连续20多年的超高速增长,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奇迹。而与中国国情相似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巴西、印度尼西亚,却没有出现这种情形,尽管这些国家像中国一样进行了市场化改革。那么中国经济腾飞的原因是什么呢?本文通过对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历史进行分析,认为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是中国经济连续发展的关键。
  关键词:收入分配;经济增长;农业剩余;原始积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连续20多年的超高速增长,1978—1999年的年平均增长率为9.6%, 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为有望突破15万亿元大关。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经济经过十年左右的恢复时期,从50年代中期开始走上了高速发展的道路,用不到20年的时间,就成为一个经济技术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而同样印度、印尼和巴西也实行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而没有出现持续的快速增长。从1965—1978年 ,三个国家平均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分别为只有1.8%、4 .4%和3.5%,而同期中国的为5.7%。虽然由于我国政治和政策失误的原因,使1965—1978年增速较慢,如果不是这个原因,那么恐怕这个差距还要大。此外,他们走的是资本主义道路和市场经济,在历史上同西方发达国家有较密切的关系并且懂发达国家的语言,这使得他们更容易得到西方社会的认同和接受,更有条件保证经济高速、持续的发展,而事实并非如此,这种现象如何解释呢?
  
  一、1978年以前我国经济发展历史回顾
  
  1、土地改革。中国共产党七届三中全会确定:争取在三年的时间内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为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创造条件,为此,首先要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务,进行土地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除了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尽快的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这一中心任务,其具体政策为:保存富农经济,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多余的房屋;提高小土地出租者保留土地的标准;团结和保护中农。经过土地改革以后,从根本上改变了不合理的土地占有关系,土地改革前,占农村人口4.75%的地主,占有38.26%的耕地;占农村人口52.37%的贫雇农,只占有14.28%的耕地。土地改革结束时,占农村人口2.6%的地主,占有2.2%的耕地;占农村人口52.2%的贫雇农,已经占有了47.1%的耕地。这是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它表明,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已被彻底消灭,孙中山的“耕者有其田”的理想已经实现。
  2、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三大改造。毛泽东在1952年开始酝酿,1953年正式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其基本内容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对农业的改造是通过互助合作化的途径,逐步地把个体农民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把众多的小农个体经济改造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实现土地公有,避免两极分化;解决了社会主义公有化同小农经济的矛盾,巩固了工农联盟;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改善了人民生活,为国家工业化积累了资金。对手工业的改造,是由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供销合作社到生产合作社,步骤是从供销入手,有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合作化的实现,促进了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并为手工业逐步进行技术改造创造了条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途径,用“和平赎买”的方式进行的。创造了从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到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保证了改造的顺利进行。
  3、统购统销。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主要内容是:(1)生产粮食的农民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粮种、收购价格和计划收购的分配数量,将余粮售给国家;(2)农民在交纳公粮和计划收购粮以外的余量,可以自由储存和自由使用,可以继续售给国家粮食部门或合作社,或在国家设立的粮食市场进行交易,并可在农村间进行少量的互通有无的交易,但严禁投机倒把、扰乱市场;(3)一切有关粮食经营和粮食加工的粮店和工厂,统一归粮食部门领导;(4)所有私营粮商、私营粮食加工厂,一律不允许私自经营粮食或自购原粮、自销成品,但可在国家的严格监督和管理下,由国家粮食部门委托代理销售或从事粮食加工;(5)城市居民凭证供应粮食,集镇、经济作物区、灾区和一般农村的缺粮户,采取由上级政府颁发控制数字和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确定需要供应的数量,使真正缺粮户能够买到所需要的粮食,又能适当控制销量,防止投机和囤积;(6)对于熟食业、食品加工业等所需粮食,旅店、火车、轮船等供应旅客膳食用粮和其他工业用粮,一律由国家粮食部门有计划地予以供应,不准私自采购和转售粮食。
  此外,在粮食统购统销的同时,国家对食油、油料也实行了统购统销。1956年以后,国有企业和公司合营企业已经形成了生产单一计划、供应统一调拨、销售统购包销、财政统收统支、劳动统包统配的体制,农业、手工业也逐步纳入国家计划。
  4、“三反”和“五反”运动的开展。1951年,伴随着城乡市场的扩大,资本主义工商业有了显著发展,资本家为了牟取暴利,便力图摆脱国营经济的领导,开始拒绝接受订货,当不得不接受加工订货任务时,他们就用以次充好、以假冒真、以少报多等办法大肆偷工减料、欺骗国家。同时,普遍偷税漏税,有的则盗窃国家情报。面对这种严重的形式,党中央决定,在党政机关中开展一切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了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
  5、建立人民公社。建立人民公社是从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大社开始的,1957年冬到1958年春,全国农村掀起了大搞农田水利建设的高潮,在高潮中,各地农民群众和农村干部,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组织和制度作了改变,后来引起了毛泽东的重视,随后全国各地开始了成立人民公社的浪潮。人民公社的特点:(1)大,人多(几千户,一万户,几万户),地多,综合经营,工农商学兵,农林牧副渔;大,人多势众,办不到的事情就可以办到;大,好管,好纳入计划;(2)公,就是比合作社更要社会主义,把资本主义残余(比如自留地、自养牲口)都可以逐步搞掉,人民公社兴办食堂、托儿所、裁缝组,它是政社合一;(3)实行供给制和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粮食多了可以搞供给制,吃饭不要钱。当然实行工资制度和吃饭不要钱还要一个过程;(4)人民公社的建立,标志着对资产阶级法权的进一步破坏。
  6、“四清”运动。1963年开始,在城乡开展了“四清”运动,即城市和乡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包括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城乡“四清”运动,严重干扰了国民经济的全面调整工作。(1)在运动中扩大了打击面,特别是在1964年下半年,由于政策上越来越“左”,使许多基层干部和一部分群众受到不应有的打击和错误的处理,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2)农村“四清”运动是从批判“单干风”开始的,在运动中集中批判“三自一包”(即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和包产到户)是“修正主义”、“走资本主义道路”,“左”的政策在此泛滥。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被“纠正”了,对城市集市贸易采取加强管理、缩小范围、逐步替代、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的方针,认为管理宜紧不宜松、范围宜小不宜大,凡可以有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代替的都应采取积极措施、逐步代替。对农村集市贸易也越管越死;(3)在工业企业批判物质刺激、利润挂帅和科学试验、为名为利等所谓资本主义经营管理方法,使刚刚恢复起来的被“大跃进”破坏了的生产秩序再一次陷入混乱。这些都对经济调整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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