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与新制度经济学的比较分析


  摘 要: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在产权理论、企业理论、国家理论及制度变迁理论方面既有相似之处,又存在着较大的差别。马克思主义采用整体主义方法对制度理论进行研究,认为公有产权比私有产权更有效率,认为资本家和工人之间是一种雇佣劳动的剥削关系,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一种暴力工具。新制度经济学采用个体主义的研究方法,认为私有产权比公有产权的效率高,认为资本家和工人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契约关系,国家的主要作用是界定和行使产权。通过二者的对比,可以为中国经济改革提供重要的启示。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制度经济学
  中图分类号:F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09)01-00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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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外很多学者都承认马克思是一位制度经济学家,认为马克思关于制度分析的一些概念和原理对新制度经济学家产生过重要影响。一些学者认为新制度经济学著名代表人物诺思的制度变迁和制度演进等著作受到了马克思的重要影响,吸取了马克思的研究方法,以启发性思维方式使用马克思理论,利用马克思理论中的多种元素建立起理性选择的新模型。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与新制度经济学固然存在着许多相似之处,但是二者也存在着很大的区别。
  
  一、产权理论的比较
  
  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在基本观点、基本分析方法等方面都存在着重大的差别。
  马克思主义的产权理论把财产关系看作是由所有制决定的,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关系是以经济上的所有制关系为基础的。虽然产权概念也是法律的范畴,但法律意义上的产权是对现实经济关系的一种确认,是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也就是说,是经济上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了法律上的产权关系,是先有财产的所有制关系,然后才有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所有权关系。即先有经济关系,才有法权关系。因此,研究产权关系的实质是研究人们生产活动中的经济关系。
  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把法律看作是决定产权关系的最重要的因素,重点从法权关系上来研究产权问题。从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对产权的界定来看,他们都把产权看作是由法律决定的。都认为产权是一种由法律规定和实施的以使用权、收益权等权能组成的排他性的独占权,这些权利不是在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基础上产生的,而是以反映人的超历史的自然本性的法律为基础的,是法律创造了产权。
  马克思认为,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公有产权比私有产权具有更高的效率。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社会生产早已突破了个体的局限,社会化大生产已成为生产的主流形式,个体小生产在社会生产中只是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为适应社会生产的这一发展趋势,私有产权的形式已经突破了小私有制的局限,以股份公司为主要形式的私人资本社会化已成为现代社会产权的主要内容。这一变化的实质在于,在股份制的条件下,私人财产与个人的经济活动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分离了,即财产虽然是私人所有的,但直接使用这些财产的并不是财产所有者本人,而是其他人。这样,对于财产所有者来说,财产与个人经济活动之间的结合具有了间接性。从这一点来说,私有制在财产利益方面对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动力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也就是说,在一个股份制公司中,其动力如何主要是取决于公司本身的机制,而不是主要取决于该公司的股票是掌握在私人手里,还是掌握在集体或国家手中。对于这一现象,马克思把股份资本的出现看作是对个人私有产权的扬弃,是私有产权向社会资本转变的转折点。个人私有产权这一形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必须采取社会资本的形式才能更好地符合社会生产发展的要求。而社会资本的出现本身已经包含了在很大程度上对个人私有产权的否定。
  新制度经济学研究产权关系所得出的基本结论是私有产权比公有产权具有更高的效率,认为公有产权必然导致低效率。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主张实行私有产权的一个重要理由是,私有产权能够给人们自由选择的权利,可以使企业主在不受任何束缚的条件下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只有实行私有产权才能真正做到产权清晰,从而使经济发展具有最充分的动力。
  二者都认为不同的产权制度将对经济活动产生不同的影响;都把产权看作是法律意义上的规范,是一种经济关系;都认为产权是一组权利,并且是可以分开的;都认为产权是可以让渡的,从而都研究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关系;都研究所有权与使用权这两权分离与对剩余索取的关系问题等。
  
  二、企业理论的比较
  
  马克思主义制度经济学是从生产力的发展而导致的社会分工和协作这一角度来说明企业起源的。由于商品流通的发展和对商品需求的增长,个体小生产在生产上的局限性,导致了简单协作这种联合生产的最初形式的产生。在简单协作这种联合生产的情况下,互不依赖的单个劳动转化为一个集合的社会劳动,对生产力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这种没有分工的简单协作对生产力的推动作用毕竟是有限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技术的提高,逐渐出现了分工协作的工场手工业,使得生产进一步社会化,劳动过程进一步专业化。因此,工场手工业阶段创造的生产力无疑大于简单协作时期。马克思一方面从历史上考察了企业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另一方面从理论上对企业产生和发展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马克思认为,相对于个体手工业者来说,企业出现的直接原因是分工和协作所带来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提高劳动生产率以赚取更多的利润是企业形成的直接动力。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详细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并考察了传统的工厂制企业和现代股份制企业的产生原因及其发展规律。通过分析可以看到,由于协作可以提高生产力和节约生产成本,简单协作使企业这种生产组织形式得以萌芽,进而分工协作使企业得以产生并扩大规模,最后由于生产力的巨大推动作用驱使企业向机器协作过渡。概言之,在马克思看来,作为生产组织的企业的产生及其演进的深刻根源在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新制度经济学是从资源配置方式的角度来研究企业的起源。他们把企业看作是一种与市场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之所以会出现和需要这种资源配置方式,是因为这一资源配置方式比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具有更高的效率。科斯通过引入交易费用概念,说明企业在一个专业化的交换经济中出现的原因。科斯认为,企业和市场都具有配置资源的功能,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企业是用“权威”代替价格机制来配置资源。在科斯看来,运用企业这一组织进行资源配置,大大减少了市场交易,从而也就大大节省了交易费用,使许多本来要付出的成本内化在企业中。在这一条件下,由企业组织来配置资源比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更高。因此,“企业的显著特征就是价格机制的替代物”[1](p.26),企业的出现是对市场机制的取代。沿着科斯这一思路,新制度经济学出现了许多关于企业产生原因的理论。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的团队理论提出,由于衡量每个人在团队生产中的贡献会花费较高的成本,而企业的出现节约了这类成本。威廉姆森的交易费用理论提出,当存在资产专用性时,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相互作用会带来风险,因此,企业的出现减少了这种风险所带来的交易费用。
  马克思认为,企业规模的大小与扩张,其动力来自于资本增殖,其原因决定于劳动生产力,其方式表现为资本的积累与集中。众所周知,资本家的生产目的是为了使资本增殖,即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为了实现资本增殖的目的,资本家会拼命压榨工人的血汗,扩大企业的规模。但是,企业的规模会受到一定约束条件的限制。这些约束条件包括:其一,资本有机构成的限制。在资本家统一指挥下工作的工人人数和机器设备的数量都是由企业分工的技术力量所决定的,工人人数的比例必须符合生产工序的要求,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结合也必须符合一定比例的安排。其二,资本集中程度的限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企业规模扩张的资本约束是通过资本积聚和资本集中两种方式来解决的。资本积聚是单个资本家通过剩余价值资本化而增大资本的总额,它是和资本积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是资本积累的结果。一个企业的建立,既取决于单个资本家能够支付多大的资本量来购买劳动,又取决于资本家能够拿出多少资金作为不变资本的投入。但资本积聚不仅要受到社会财富增长的限制,而且要受到个别资本分散性的限制,因此,资本积聚有很大的局限性,通过资本积聚所实现的个别资本的增大是比较缓慢的。马克思指出:“假如必须等待积累使某些单个资本家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2](p.688)。突破资本积聚局限性的个别资本增大形式是资本集中。其三,管理监督费用的限制。在商品生产的过程中,资本家对工人和生产资料的运用进行协调会产生困难。虽然大机器工业的出现减少了资本家对工人的直接管理,但资本家用于管理的费用始终不能消除,并会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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